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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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02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02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是指企业对内部法律、法规和合规性的评估,通过有效的机制和控制程序来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正确、适当地实施法律法规,避免可能损害企业声誉和形象的事件的发生。

首先,要在企业实施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前,要建立遵守本地法律法规的政策,让员工明白企业的法律遵从要求。

其次,明确企业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的目标,因此可以进行有效的评价控制。

然后,利用企业的组织架构来完善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主要包括建立有关企业章程、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等。

此外,要定期审查法律法规政策,对相关政策的变化和更新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企业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

最后,要进行定期的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通过分析和反馈有效实施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对实施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及时改正,以确保企业活动的合规性。

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是企业保障自身合规经营的重要手段,能使企业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避免可能损害企业声誉和形象的事件的发生。

环境法律法规及要求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环境法律法规及要求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5.2.3其它部门收到的相关要求需确认后交ISO推行小组员处理。
5.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登录:
a.ISO推行小组.根据本公司的行业特点,确认与本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直接相关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经环境管理者代表核准后,交文控中心登录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登记表》中。
b.ISO推行小组将收集到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标准中的具体适用内容进行识别,并将识别的结果登记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登记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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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
销售部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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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审核:制订:
1.0目的
通过有效途径,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进行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合规性识别和评价,使公司环境活动符合规定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关于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其它要求的确定、获取及合规性评价。
6.0 参考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
6.2《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0 相关记录
7.1《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合规性评价记录》
5.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管理,依《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5.5法律法规及其它的使用:
5.5.1当增加新设备、新工艺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相关规定。
5.5.2设定环境方针政策、环境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相关规定。
5.5.3各部门将法律法规转换为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直接引用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
5.6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合规性评价:
a.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在工厂运行后,ISO推行小组依据监测报告与体系运行检查报告每季度对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及适用性进行评价确认,并将评价的结果记录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合规性评价记录》。

法律法规管理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管理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管理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用来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质量方面、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并为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法律依据,特制整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和确认适用的质量、环境活动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3.1 行政部负责与质量、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获取确认,传递及检查监督工作。

3.2 各部分配合财务部收集相关一体化法律、法规要求,并遵守已确认的一体化法律、法规要求。

4、工作程序4.1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4.1.1 国际公约;4.1.2 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4.1.3 广东省及地方性的法规、规章、标准;4.1.4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2 获取的方法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省级、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部门、经贸委、消防局、总工会等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同行业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互联网、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予以补充,以保持对法律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4.3 选择、确认、分发4.3.1 各职能部门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制定《法律法规清单》,交管理者代表审核,经最高领导者批准后,由行政部将目录发放到公司各相关各部门。

各部门根据目录的内容收集相关资料。

4.3.2 行政部保存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原件,当上述外来环境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法律法规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至相关部门,并对旧的原件做相应标识。

4.4 执行(准则)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清单》所引述的内容进行各项质量、环境管理活动,由行政部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5 合规性评价4.5.1合规性评价的输入职能部门应对涉及本部门的环境及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确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确定对其控制方法。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1 目的和范围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对HSE现行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评价,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合规性评价管理的范围、职责和内容。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合规性评价的管理。

2 术语本程序采用Q/CX1002系列标准规定的术语。

3 职责3.1 经营科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合规性评价工作。

3.2 公司各科室和各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4 程序内容4.1 评价范围。

应包括:✧识别、获取到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活动、产品或服务及其规模、类型和复杂程度;✧策划制定的程序和工作指南及运行准则;✧运行控制的实际效果;✧测量和监视的结果;✧来自相关方的有关信息等。

4.2 评价方法。

合规性评价可以采取集中综合评价、分散滚动评价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各单位、科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的评价内容,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内、外部测量和监视的结果;✧日常的监督检查;✧文件评审;✧审核;✧管理评审;✧对投诉情况的处理等。

4.3 评价频次。

公司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合规性评价。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适当增加合规性评价的频次或及时组织专项评价:✧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更时;✧相关方对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表现提出强烈报怨或投诉时;✧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实施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新、改、扩项目或活动时。

4.4 评价实施4.4.1 制定计划经营科应制定合规性评价工作计划,明确评价的内容、时间安排、方式方法、负责实施科室和人员、具体实施要求等,并形成文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4.4.2 收集资料合规性评价可在日常工作中将HSE管理现状与绩效、事实行为和近期有效的记录证据等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进行逐一对照,从中找出符合性证据和存在的差距。

✧调查收集相关活动的实施记录和资料(如:安全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等),并获取有关信息;✧收集相关的监测数据,如: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等、特种设备与安全附件的检测结果、员工体检结果等;✧现场检查和实际运行状况,如:车辆设备技术状况、消防设施的配备现状、安全与环保设施的配备现状、作业条件与劳动防护等情况。

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WJSDIICX-08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及时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总队管理体系所需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对总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确保总队履行对合规性的承诺。

2.适用范围适用于总队获取、识别、确认、传递、使用、更新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对总队履行合规承诺执行情况的评价。

3.术语与定义引用总队《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引用/支持性文件(1)《文件控制程序》(2)《记录控制程序》(3)《人力资源管理规定》5.职责5.1最高管理者对总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作出承诺,并提供所需的资源。

5.2管理者代表督促检查总队遵合规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批准发布总队适用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5.3工程技术科(1)负责组织总队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所需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的收集和识别,负责汇总、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总队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2)摘录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条文,并汇总、编制及下发总队《相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

(3)负责收集、识别与施工工艺、技术方面有关的标准、规程、规范、图集等,在对其适用性进行识别后,建立并发布总队《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目录清单》。

5.4质量安全科(1)负责施工生产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监督检查。

(2)摘录适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文,交工程技术科组织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

5.5警务装备科负责部队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并监督检查。

5.6保卫科负责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将目录清单及具体适用内容摘录出来交工程技术科统一汇编发布。

5.7运输物资科负责收集、识别材料、机械设备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和《相关法律法规(摘录)汇编》。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1.1 此程序确保公司能够识别、获取并评估所有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的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与本公司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3.定义3.1 国际公约: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多边条约。

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

有的公约由专门的国际会议制定。

3.2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是其他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立法依据与基础。

3.3 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部委或地方性法规。

3.4 标准:由各部委或地方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统一化的技术法规或指导文件。

3.5 其他要求: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公告、通知、意见等,或相关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4.职责4.1 管理者代表4.1.1 负责审查、批准法律法规清单与合规性评价结果;4.1.2 组织相关部门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含义做出解释;4.1.3 当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时,需要向最高管理者汇报更改事项,并对运作进行适当调整。

4.2 EHS4.2.1 建立、更新并维护此程序4.2.2 识别、获取并评估适用的法律法规,完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4.2.3 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及合规性评价4.2.4 针对合规性评价中的发现的问题,开具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4.3 其他相关部门4.3.1 了解并遵守此程序内容4.3.2 确保各部门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4.3.3 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或变更任何活动/工艺/服务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工作程序5.1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5.1.1 收集的范围A、中国政府参加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B、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包括行业标准);C、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D、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文件;E、与公共管理机构、顾客、社区组织等相关方所签署的协议;F、自愿性环境标志、产品管理承诺及贸易联合体的要求;G、公司内部标准及文件5.1.2 收集的途径A、国家、省、市EHS主管部门,包括各级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卫生局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行业部委的管理部门;B、各级政府及EHS主管部门的报纸、杂志、网站;C、行业协会及其报纸、杂志、网站;D、出版机构及公共图书馆;E、客户及其他相关方。

法律法规及其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ISO45001-2018/ISO14001-2015/ISO9001-2015)1.0目的规定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公司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合规性评价及其它要求。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它要求及合规性评价。

3.0定义(无)4.0职责4.1人力资源部:负责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公司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合规性评价和其它要求的程序及归口部门;从客观的角度上对法规符合性、有效性等取得合规性评价,形成文件及监督实施。

4.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要求员工遵守执行,根据制定的目标、指标等对该法律法及其它要求和适用性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

5.0内容5.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范围:5.1.1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5.1.2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定行业要求;5.1.3相关的国际公约;5.1.4质量、环境、安卫体系标准。

5.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和频率5.2.1通过国家、集团公司、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可从专业报纸、杂志、专业出版社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5.2.2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从市级有关部门获取;并与之建立联系,以获取最新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5.2.3本公司建立与认证、咨询机构的长期合作,通过年度审核,以获取管理体系方面及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信息;5.2.4及时从地方政府部门获取地方政府对我公司质量、环境、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5.2.5各部门将收集到的和质量、环境、安全卫生有关的政府、居民委员会的指令、抱怨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报到相关职能部门;5.2.6还可以通过因特网及时获取最新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5.2.7相关部门通过上述途径定期追踪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出台,进行法律法规的收集工作。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为确保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使用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等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规定),使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满足上述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控制和获取渠道、确认、更新。

3 职责3.1 安全生产技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识别、获取、更新;组织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评价。

3.2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并识别、更新;配合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评价。

4 管理过程和要求4.1法律、法规范围综合管理体系运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包括以下范围:4.1.1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合同法等;4.1.2法规:国务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颁布的有关法规、条例、实施细则;4.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规章制度,如:质量管理条例等;4.1.4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行业颁布的标准;如;GB类、SY类、NB类;4.1.5相关方在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如: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规定;4.1.6其他与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规定;4.2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收集、辨识、确认、传递和执行4.2.1各部门应建立适宜的渠道收集法律、法规及规定,明确收集方法、时机,收集后辨识出与公司有关条款,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并建立《法律、法规分清单》,将《法律、法规分清单》电子文档及文本上报安全生产技术部。

4.2.2安全生产技术部将各部门上报的信息汇总后编制公司《法律、法规总清单》,形成公司法律、法规及规定文库,按《文件控制程序》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实施更新。

4.3合规性评价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公司综合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进行评价,评审公司已识别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履行情况、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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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龙岗坪山协力胶盒厂获取、识别和更新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客户行合规性评价,并在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加以应用,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的过程管理。

3 职责
3.1行政体系部是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主管部门。

3.1.1负责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客户要求的收集、识别、更新与传达;
3.1.2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及法律纠纷的处理;
3.1.3负责组织社会责任、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进行评价。

3.2 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更新本部门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并传达给员工遵照执行。

负责业务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4 程序内容
4.1 获取内容:
4.1.1 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颁布的法律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
4.1.2 法规:国务院和各相关省、自治区、市、县人大颁布的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条例和实施细则;
4.1.3 规章:各部、委、局和各相关省、自治区、市、县政府颁布的
健康、安全与环境规章制度;
4.1.4 标准: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标准;
4.1.5 国际公约:关于保护环境的公约、国际劳工公约、职业健康安全公约和建议书;
4.1.6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客户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要求等。

4.2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
4.2.1 获取的渠道
4.2.1.1 行业的标准从行业协会和相关标准发布部门获取;
4.2.1.2 与咨询机构、安全等部门联系;
4.2.1.3 从互联网查询获取;
4.2.1.4 从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获取识别成型的法律法规清单。

4.2.2 获取方法:
a) 各主管部门不定期通过上述渠道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达到保持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处于最新状态;
b) 各主管还可以随时上网查询;
c) 公司体系部通过上级法律部门获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d) 所属部门获取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由负责人员填写“法律、法规获取单”给予保管,并将法律文件传递到公司体系部。

4.3 判定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4.3.1 根据以下依据进行判断:
4.3.1.1 针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害因素、环境因素;4.3.1.2 针对行业的特点;
4.3.1.3 该项法律、法规为最新版本。

4.3.2 体系部对所获取的法律和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确定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并填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上,体系负责建立总清单,在公司发布。

4.3.3 各部门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对应公司重大危害因素、重要环境因素,以确定公司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如何应用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4 传达
4.4.1 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布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一步识别出适合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本部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标识出所适用条款和要求,并传达给员工。

4.4.2 针对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具体培训要求见《年度培训计划》。

4.5 更新
4.5.1 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时,也要更新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5.2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保持最新的状态,体系部在公司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声明旧内容失效。

4.5.3 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它客户要求建立起来的文件,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改变时,也要相应进行重新制定。

4.6 合规性评价
4.6.1 评价方法:
a) 通过审核对照已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
b) 对文件和记录进行评审;
c) 对现场、资料等的检查;
d) 和有关人员面谈;
e) 对新建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价;
f) 通过监测和测量对安全、健康和环境影响的关键特性进行评价;
g) 通过体系内部审核评价。

4.6.2 评价依据
4.6.2.1公司识别适用的SA8000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6.2.2 EHS有关的监测数据:
a)环境监测报告;
b)现场职业卫生监测报告;
c)职业危害岗位体检报告;
d)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监测测量装置、压力容器检测报告等;
e)其他。

4.6.2.3 EHS日常监测的结果:
a) 各部门日常相关EHS的检查记录;
b) 能源的统计记录;
c) 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记录;
d)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记录;
e) 危险化学品的检查;
f) 现场的EHS检查表;
g) 委托第三方评价报告;
h) 事故、投诉的调查、处理报告;
i) 内部审核记录及审核报告;
j) 其他。

4.6.2.4 上级部门、地方政府日常的检查结果。

4.6.3 评价时机
4.6.3.1 公司每年由体系部组织对健康、安全与环境遵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当发生相关方重大环境/安全投诉、重大环境或安全事故时应追加评价。

4.6.3.2 各部门每年由该部门组织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健康、安全与环境遵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4.7 评价的实施
4.7.1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评价,收集日常相关监测的信息,填写“SA8000合规性评价记录”。

4.7.2 各部门收集本部门日常EHS监测的信息,进行合规性评价,并填写“SHS合规性评价记录”,编制本部门合规性评价报告,上报公司体系部。

4.7.3 体系部组织工厂实施一次综合性合规性评价,汇总各部门“HSE合规性评价记录”、内审的结果,对照本公司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及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条款一一判定守法情况,编制公司“SA8000合规性评价报告”。

4.8 改进实施
4.8.1 经过评价,针对存在偶尔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活动或服务,应加强其运行控制的监控,需要时按《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
防措施管理程序》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4.8.2 经过评价,针对存在普遍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活动或服务,应将其风险纳入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中实施,或修改/单独制定控制文件实施控制。

4.8.3 合规性评价的结果应输入管理评审。

4.9 公司在建立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时,应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将其有关要求纳入相应的程序中,并在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加以实施和保持。

5 相关记录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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