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情管理服务表
《计划生育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工作手册》填写规范

《计划生育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工作手册》填写规范1。
《手册》的使用人及基本情况是乡包村干部和村级计生专干。
手册第一页责任人姓名、职务、责任区域、年度必须据实填写.2.《手册》的使用管理每个村使用2本。
即乡包村干部使用一本。
村级计生专干使用一本,各乡计生办于当年9月30日前将《工作手册》收到计生办存档备查,保管期满2年后自行销毁。
3.《手册》中的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对象(1)指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年度内所有符合政策生育的持证现孕、待孕一孩、二孩和特批三孩的对象(包括上年度符合政策生育持生育证未生育的现孕、待孕对象)(2)常住人口夫妻双方均达到婚龄,年度内生育第一个孩子补办生育证的对象;(3)常住人口早婚、早育对象;(4)常住人口政策外怀孕或生育对象;(5)常住人口流出在外年度生育返回的对象(包括政策内、外生育对象);(6)流入人口年度现孕、待孕或生育对象。
4.《手册》的主要记录内容有四个方面的内容:《生育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生育对象随访服务记录》、《年度出生及上报情况一览表》、《年度落实节育措施情况览》;(1)《生育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填写①组别:填写服务对象居住的村民组或村寨名称;②妻子、丈夫姓名:填写妻子、丈夫姓名要与本人公安户口簿、身份证或人口计生家庭人口档案相一致,不一致的要用有效证明说明;③怀孕时间:填写年度现孕、待孕妇女本次怀孕属于第一孩或第二孩(包括政策内、外);④怀孕时间:填写年度现孕、待孕妇女本次怀孕的末次月经时间;⑤出生时间:填写孩子出生的年、月、日(孩子出生时间要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户口、村级出生报告单、人口计生家庭档案等有关登记相一致);⑥分娩地点:填写产妇分娩时的具体地点,其中,是住院分娩的填写住院分娩的医院名称;是乡计生服务站、卫生院医生、村妇幼保健人员、乡村医生其中一人上门接生的,填写接生人员的姓名;是家人或请其他人员接生的,填写在家分娩;⑦终止妊娠时间、地点:是指非正常分娩、终止妊娠的时间地点.填写怀孕(包括政策内、外)14周以上的妇女实行妊娠的年、月、日;地点填写施行终止妊娠的医院、计生服务站或个体诊所名称,地点不详的填写地点不详,在家的填写在家;对怀孕14周以上妇女实行终止妊娠地点不详或在家终止妊娠的人员,要立即报县计生局性别比办公室,并立即进行追踪调查;⑧终止妊娠原因:是指非正常分娩、终止妊娠的原因.对怀孕14周以上妇女实行终止妊娠的原因,若不符合政策生育怀孕后施行终止妊娠的,填写政策外怀孕;是医学需要施行终止妊娠的,填写诊断的医院名称及病种Jul意外原因的,填写造成意外终止妊娠的原因(如摔到、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原因不明的填写原因不明;⑨批准终止妊娠机构:填写经过县级及以上卫生、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行妊娠14周岁以上终止妊娠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名称.若未经审批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14周岁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不需填写机构名称,但要立即上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要立案查处。
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制度

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持证怀孕育妇孕情跟踪管理服务,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妇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两查”工作制度1、检查时间要求:已婚育龄妇女“两查”对象原则上每年进行4个轮次环情孕情检查,前后两轮“两查”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也不得多于3个月;原则上,在每轮“两查”的第一个月内参查。
2、检查方式要求:各乡镇计卫中心技术人员开展查环查孕工作,需通知被检查人员持身份证等信息验证“两查”对象身份,再进行查环查孕。
一是符合生育条件尚未怀孕的对象,一律采用B超和“早早孕”试纸相结合进行孕情检查。
二是对以下四种重点对象要进行常规妇科检查,落实该育妇近期是否有人流或引产的征象,查内容包括:乳汁分泌情况、B超检查子宫大小等项目。
①长期在家“两查”,突然寄一轮外查单的,特别是持证对象;②频繁更换检查地点且跨度较大的外查单;③出现虚假外查单(包括替查);④前后两轮孕情与检查时间不相符。
3、“两查”结果的认定:考核检查和责任认定以相关技术服务的规定为依据,记录不完整规范或检查医生不明确的,在考核中以弄虚作假认定。
二、建立健全孕情跟踪管理制度1、建立孕情跟踪管理花名册。
各乡镇(街道)要以村建立《全程服务管理手册》,符合生育政策尚未生育的已婚育妇都要全部登记入册。
计卫中心技术人员发现育妇怀孕后,包括现居住地通过国家padis平台、省流动人口系统通报的现孕对象协查信息要及时反馈,要在一星期内通知各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通知各责任人跟踪服务;育妇在“两查”结束后开始受孕或因胎龄过小“两查”未能查出的孕情,村包片责任人发现有怀孕要在10天内上报服务所。
2、推行“一对一”的跟踪管理制度。
每一名初孕对象,由村包片责任人作为孕情跟踪服务责任人,并以责任片建立《全程服务管理手册》,责任人每月至少和怀孕对象见面访视一次,流出对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了解其孕情情况,发现服务对象不明原因擅自终止妊娠的,责任人必须当日通知乡镇(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计卫中心人员会同责任人在24小时之内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立案查处。
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五步工作法”内容

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五步工作法”内容一是明确服务对象。
以村(居)为单位,从PIS系统、结合入户调查,摸清辖区内服务对象底数,将符合生育条件、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登记在《计划生育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工作手册》中的“生育服务对象一栏表”栏目内。
登记时查看《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和流出或流入人口婚育证明等材料。
二是做好孕期服务。
为孕产妇提供增补叶酸、胎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防范等服务,切实做好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的保健服务,为孕产妇建立孕情保健档案及每月对怀孕对象进行一次入户随访,掌握怀孕对象的孕情、服务需要和妊娠结果,防止孕情非正常消失和溺弃女婴等行为发生。
三是实行陪护分娩。
根据预产期提示,及时掌握生育对象的生产时间,积极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减少家庭接生。
特殊情况不能住院在家分娩的,要求做好孕产妇分娩和婴儿出生记录,并及时上报。
生育对象参加保健的,由保健医生陪护分娩;未参加保健的,由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医护人员或包村干部、育龄自管妇女小组长陪护。
四是做好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后七日内,陪护和访视人员及时上门核准新生婴儿姓名、性别、孩次、出生地点、出生医学证明及产妇姓名、详细住处、妊娠胎次等情况,及时填写“出生登记簿”,同时登记在《计划生育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工作手册》中的“年度出生及上报情况一揽表”栏目内,并及时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填写“年度落实节育措施情况一揽表”。
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开展母婴保健随访服务,检查了解母婴保健状况。
对婴儿死亡的,必须出具死亡证明,查明死亡原因,填写《死亡原因核查报告单》,对瞒报、漏报、错报或谎报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是做好统计监测。
乡镇办事处按时向市人口计生部门报送活产儿男女数、出生缺陷儿发生数、14周以上终止妊娠数、婴儿死亡数等数据,市人口计生部门核实汇总后及时准确向上级人口部门报送《出生、引产、死亡月报表》。
全国妇幼卫生年报表

新旧妇幼卫生年报表的指标数比较
报表名称
旧表 新表 删除 新增 修改
孕产妇保健和健康
44
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 28
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 18
妇女常见病筛查
9
计划生育手术情况表
31
婚前保健
30
合计
160
43
3
29
3
17
0
13
0
29
6
22 10
153 22
3 2(二合一)
3.1 3.2 3.3
指标名称
一、儿童数
7岁以下儿童数
5岁以下儿童数
3岁以下儿童数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 ——删除
其中:男
女性别Biblioteka 明婴儿死亡数——删除
其中:男
女
性别不明
新生儿死亡数
——删除
其中:男
女
性别不明
三、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
母乳喂养调查人数
母乳喂养人数
纯母乳喂养人数
指标名称 一、儿童数
7岁以下儿童数 5岁以下儿童数 3岁以下儿童数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 其中:男 女 性别不明 婴儿死亡数 其中:男 女 性别不明 新生儿死亡数 其中:男 女 性别不明
三、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情况 母乳喂养调查人数 母乳喂养人数 纯母乳喂养人数
序号
11 12 13
211 212 213
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人数:指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 孕期和产后42天内至少一次检查发现患有中重度贫血 的产妇人数。中重度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含量 小于80克/升。
孕情管理制度方案

孕情管理制度方案一、背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孕期保健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孕期是母婴健康的关键时期,孕妇的生理变化和需求都要受到重视和关注。
因此,建立和完善孕情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良好发育至关重要。
二、制度目的1. 确保孕妇的健康和安全,促进母婴健康;2. 为孕妇提供全面的孕期保健服务,包括心理健康和营养指导;3. 规范孕妇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她们的合法权益。
三、制度内容1. 孕期健康宣传教育(1)为孕妇提供孕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包括孕妇的生理变化、饮食保健、运动保健、心理保健等;(2)提供孕期营养膳食指导,并为孕妇提供补充营养剂;(3)加强孕妇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她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2. 孕期保健管理(1)建立孕妇临床档案,对孕妇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2)定期对孕妇进行健康体检,监测孕妇的体重、血压、血糖等指标;(3)针对高危孕妇和并发症孕妇,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3. 孕期工作管理(1)合理安排孕妇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保证她们有足够的休息时间;(2)对于有害孕的工作环境,及时进行调整或者转岗安排;(3)提供孕妇产假和哺乳假,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
4. 孕期生活管理(1)提供孕妇生活保障,包括合理膳食、住宿环境等;(2)加强孕期宿舍管理,保证孕妇的生活质量;(3)提供孕期活动,包括孕妇瑜伽、孕妇产前教育等。
四、制度实施1. 机构设置(1)设立孕情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孕情管理制度,落实孕期保健工作;(2)设立孕情管理工作组,负责孕期保健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2. 资金保障(1)为孕期保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孕期保健活动的开展;(2)购置孕期保健必需的设备和器材,保证孕期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3. 人员培训(1)对孕期保健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2)加强孕妇的家庭护理培训,提高孕妇的护理意识和能力。
4. 监督管理(1)建立孕期保健档案,对孕期保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2)定期开展孕期保健质量评估,确保孕期保健工作质量。
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为了提高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利益,加强对人口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地相继推出了“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该方案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和服务流程,保障了孕妇及胎儿的健康,同时也为民族、社会和国家注入了更多的活力和发展动力。
一、背景及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由于一些群体的无节制生育,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生活秩序的混乱。
为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孕情的管理和服务,从而实现对人口生育的有效管理和合理调控。
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提出来的。
二、方案内容该方案适用于城市居民,其中,孕妇和产妇需要接受从孕早期到产后期的全方位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1. 孕早期检查孕早期检查是孕产妇服务的首要环节,包括宣传教育、病历记录、孕妇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等。
以早期发现并预防孕妇并发症为主要目的,同时也可以及早发现并治疗孕妇疾病,并提供孕前保健知识。
2. 孕中期检查孕中期检查主要包括孕妇体格检查、化验检查和医学影像检查,重点关注孕妇体重、血压、子宫增长和胎位的变化等情况。
此阶段早期筛查出产前高危孕妇,及时干预使其获得更好的生育领域。
3. 孕晚期检查孕晚期检查是孕产妇服务的重要环节,为保证产妇顺利生产,目的是监测及控制孕产妇的分娩过程,降低孕产妇的产科并发症发生率。
主要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产妇体格检查、胎儿心率监测、其他检查等。
4. 产后随访产后随访是想确保母婴健康的重要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产后育儿、喂养、体格、心理等多方面的关注。
要确保新生儿早期包括母乳喂养、新生儿家长教育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避免出现不良的后果影响母婴健康。
三、履行机制1. 市级领导小组建立市级领导小组应根据地方情况和实际需要建立,集中统一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和制定发展方向。
2. 队伍建设优化配备专业技术队伍,通过学习培训及考核实现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优质化。
孕情跟踪随访实施方案

孕情跟踪随访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孕妇的健康关注度越来越高。
孕期的管理和随访工作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孕情跟踪随访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
孕情跟踪随访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孕期的各种问题,提高孕产妇的生育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三、实施方案。
1. 初次随访。
(1)时间,孕妇确认怀孕后1周内进行初次随访。
(2)内容,包括孕妇个人基本情况的了解、孕妇孕前保健情况的询问、孕妇孕早期自觉症状的询问、孕妇孕早期体格检查、孕妇孕早期辅助检查等内容。
2. 定期随访。
(1)时间,孕妇怀孕后,每4周进行一次定期随访。
(2)内容,包括孕妇孕期自觉症状的询问、孕妇孕期体格检查、孕妇孕期辅助检查、孕妇孕期心理健康的评估、孕妇孕期营养指导等内容。
3. 高危孕妇随访。
对于高龄孕妇、孕期合并症的孕妇、孕期并发症的孕妇等高危孕妇,需要进行更加密切的随访和管理,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四、实施要点。
1. 重视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孕妇的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 加强孕期的营养指导工作,确保孕妇的营养摄入和胎儿的正常发育。
3. 定期进行孕期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孕期的各种问题。
4. 对于高危孕妇,要加强随访和管理工作,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五、总结。
孕情跟踪随访实施方案是保障孕妇和胎儿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科学的随访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孕产妇的生育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因此,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孕情跟踪随访工作,加强对孕妇的健康管理,为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保驾护航。
孕情监测和随访服务制度

孕情监测和随访服务制度
一、为孕 126周前的孕妇成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 1 次产前随访。
二、对孕 16~20 周、 21~24 周的孕妇各进行 1 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三、敦促孕产妇在孕 28~36 周、37~40 周祥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各进行 1 次产前随访;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产妇应依据就诊医疗卫活力构的建议敦促其酌情增添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存心外状况,建议其实时转诊。
四、在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中发现孕妇孕情消逝,应在 24 小时内向县高危管理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五、对现孕妇女推行月随访。
详细访视内容有:早孕保健、产前
保健,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展望临盆时间、临盆方式,展开高危妊
娠和筛查、监护和管理,产时保健。
六、成立孕情信息登记、上报制度。
对在随访服务工作中发现未足月的妊娠停止,或许不明原由的孕情中止,或超出预产期而孩子不知去处,且没有凭证证明孩子已死亡等异样现象的,要实时报告县卫计局组织检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七、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应与乡镇镇、村计生专干亲密配合,实时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情,对切合政策的生育对象,确实做好孕期全程管理与服务工作,根绝选择性人工停止妊娠违纪现象的发生。
八、对育龄妇女的孕情改动状况,应实时掌握,实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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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连队、作业区: 自然村、队、 门牌号、单位 姓名 女方 男方 管理责任人: 逐月管理和服务情况 怀孕 法定 孩次 时间 法外 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备注
注:1、逐月管理和服务情况从发现已婚育龄妇女怀孕之月填报,并注明孕期,即孕××月;之后按当月发生情况填报,发生的情况有:在 孕、生育(男、女)、人流、引产、流出、迁出;2、跨年度怀孕的,在第二年第一个月接着填报,并注明孕期,即孕××月;3、有孕妇的 联系电话的,在备注栏注明;4、有流出、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