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第十一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36年,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二、全面确立阶段:1949—1965年
三、遭受破坏阶段:1966—1977年
四、恢复、发展和完善阶段:1978年以来
1982年宪法恢复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创制与实施,是由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国情所决定的
“大杂居,小聚居”
二、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三、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概念
(一)民族自治地方(二)自治机关(三)自治权
二、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的原则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
从权力来源分析,各级自治政府权力的来源主要有三个:
1.行政执行权
1.政治领域的自治职权
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组成和体制
三、民族乡。
7.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②范围(对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④核心:(一定的)自治权
二、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区(5个) (1)层级 自治州(30个) 自治县(旗) (120个) ( 2)双重地位 民族乡是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吗? 既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又是国家 不是。民族乡是与乡(镇)平级的行政单位, 统一领导下享有自治权的自治地方。 是民族区域自治的一种补充形式,不属于民族 自治地方。 省一级 设区的市一级 县一级
自治权
(4)内容:立法自治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 治权、变通执行权、其他自治权
二、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7.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客观必然性 总的来看,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 定的,适合我国国情。 具体来看,包括:
①社会基础(历史基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的历史传统; ②直接依据:“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 特点;
D
3.我们党的民族政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基本 理论同我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里所说 的“我国民族的具体实际”是指( ) 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特点 ②“大杂居、小聚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 分布特点 ③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 ④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完全实现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A
4、“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因其符合国情,符合公 平正义的原则,而得到了少数民族的拥护,并为其带 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对于自治区域来说,这一制度有助于 ( ) ①因地制宜发展本地事业 ②消除民族差别,实现民族融合 ③在统一主权下自主行使地方自治权 ④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编辑丨子愚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最终确立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制度规定,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地区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也是为宪法所规定的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调整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平等、促进民族繁荣的重要制度设计。
这一制度的基本内涵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家统一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区域自治。
这一制度的设置,既考虑了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性事务的权利,又考虑到必须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增进民族团结,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保障。
统一是国家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之所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
纵观历史,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的主流,分裂历来不得人心。
“大一统”始终是中华各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最高目标,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以实现统一为己任,都把自己建立的王朝视为中华正统。
采取并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根本目的正是在于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的统一领导,集中表现为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和其他地区一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都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发展经济社会;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按法定程序报批或备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 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 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 使自治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二、民族区域自治的定位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我国的四大基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民主制度
三、民族区域自治的要素
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
建立自治地方
设立自治机关
行使自治权
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
行政级别
自治区----省级 自治州(盟)---地级
自治县(旗)----县级
自治地方的名称
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 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 序组成。”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 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 行使自治权
。 培养干部各类人才 科技、卫生、体育
立法和行政 民族自治权 教育和文化
经济方面 财政方面
四、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自治区的名称
成浩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5.10.1 乌鲁木齐
如:新疆 维吾尔 自治区 地名 民族名称 行政地位
民族自治地方类型
⑴ 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 自治地方。
⑵ 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同时又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 少数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自治地方。
⑶ 以两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联合建立的自治地方。
2. 设立自治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3.15 南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10.25 银川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税收方面,全 国只有西藏一直执 行比全国低3个百 分点的税收优惠政 策,而且对农牧民一 直免收各种税费; 在金融方面,西 藏一直实行比全国 低权力?
经济自治权
新疆地区的学校除了教授汉 语外,还要开设民族语言课。
对农牧民实行免费 医疗,农牧民子女上 学实行免费吃住等政 策。
1956年建立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 1947年建立内蒙古自治区
五 个 省 级 自 治 区 的 建 立
1958年建立宁夏 回族自治区
1965年建立 西藏自治区
1958年建立广西 壮族自治区
(2)、建立民族自治地方(首要问题) 自治区(5个) ①三级 自治州(30个) 省一级 设区的市级 县一级
②双重地位 一方面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一方面又是国家统一领导下享有自治权的自治地方。
自治县(旗) (120个)
注意:民族乡(镇)是与乡、镇平级的行政 单位,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3)自治机关: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 府 注意:不包括党的机关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双重地位:
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民族自治机关。
双重职权:
既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又行使 自治权。
(4)自治权的地位、含义、内容
①地位: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 ②含义: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 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 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③内容:立法自治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 理自治权、变通执行权、其他自治权。
据统计,自1965年以来,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委会共制定了220件地 方性法规和单性条例。
这体现了西藏自治区有 什么权力?
立法自治权
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西藏自 治区还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民族的 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节假日。 根据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因素,西藏自治区 将职工的周工作时间规定为35小时,比全国法定 工作时间少5小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事业蓬勃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 的权利;
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 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 业蓬勃发展。
域中 自央 治统 有一 机领 结导 合和 民 族 区
探究: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有何异同?
立法自治权
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西藏 自治区还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 民族的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节假日。 根据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因素,西藏 自治区将职工的周工作时间规定为35小时, 比全国法定工作时间少5小时。
变通执行权
1984年后,在西藏 农牧区实行“土地归户 使用,自主经营,长期 不变”、“牲畜归户, 私有私养,自主经营, 长期不变”的政策。极 大调动了农牧民的生产 积极性,使西藏农牧区 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得 到持续发展和提高。
时,西藏自治区根据西藏的特 殊的自然地理因素将职工的周 工作时间规定为35小时。
2、新疆地区的学校除了教授汉
立法自治权
语外,还要开设民族语言课
3、196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
变通执行权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共制定了220件地方性法 规和单行条例 4、全国只有西藏执行比全国 低3个百分点的税收政策,对 农牧民一直免收各种税费。
符合国情 的民族区 域自治制 度
自治机关 含义 立法自治权
自治权
内容
变通执行权 经济自治权 文化管理自治权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性
其他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著的优越性——四个“有利于”
据统计,自1965年以来,西藏自 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共制 定了220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 其中包括《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 理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管理条 例》《西藏自治区对外国人来藏登 山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信访条 例》《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 展藏语言的决定》《关于维护祖国 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 动的决议》《关于严厉打击“赔命 金”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定》等。
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知识点

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知识点一、概述民族自治区域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和实现国家统一的需要,通过给予少数民族一定的自治权利和特殊政策待遇,建立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
在这种制度下,少数民族可以通过自治机构自行管理和发展自己的经济、文化、教育等事务,同时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二、历史背景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的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由于不同民族的存在,存在着不同的历史、文化、语言和宗教等差异。
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民族自治区域制度应运而生。
三、制度特点 1. 法律保障:民族自治区域制度依据国家的法律制定,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性。
自治区域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以维护国家统一和少数民族权益为基础。
2.行政自治:民族自治区域具有一定的行政自治权,可以自行组织和管理本地区的政府机构,制定本地区的行政管理制度。
3.经济发展:民族自治区域可以享受特殊的经济政策和扶持措施,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同时,也可以自主决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
4.文化传承:民族自治区域保护和传承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鼓励少数民族的语言、宗教和民族特色的发展和传播。
5.教育事务:民族自治区域可以自行管理和发展本地区的教育事务,制定本地区的教育政策和课程设置,保障少数民族的教育权益。
6.参与国家事务:民族自治区域可以派代表参与国家的决策和管理,保障少数民族在国家事务中的合法权益。
四、成功案例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建立了一系列的民族自治区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例如,中国的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民族自治区域制度,保障了西藏和新疆等地区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西藏自治区通过建立自治机构,实行行政自治,并享受特殊的经济政策和扶持措施,实现了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同时,西藏自治区保护和传承了西藏的历史、文化和宗教,鼓励藏族语言和传统文化的发展和传播。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篇1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第二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一、教材分析本课是第三单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第三课,第五课的内容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六课的内容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本课的内容则是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的另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同时,由于民族和宗教问题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所以,在本课还安排了有关国家的宗教政策的内容。
二、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识记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民族自治机关的主要自治权,理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国情和实践说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性和优越性,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能力目标阐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自治权的规定,用实例说明我国民族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正确认识我国民族政策,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观念,增强维护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点。
三、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和优越性教学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四、学情分析1、针对本框在教材中是第二框,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学生已经有了关于民族的一些基础知识,让学生了解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是本框的难点,通过对概念的分解加深学生的理解;3、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国情的必然选择是本框的重点,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历史知识、地理知识来突破,以老师启发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4、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同样是本框的重点,可以结合前面对民族区域自治含义的分析,帮助学生理解。
五、教学方法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认为: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是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结构的过程1、这个过程依赖于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2、学生的建构活动必然受外部环境的刺激影响,从而它是一个社会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