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稽查方法
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

税务稽查及稽查技巧税务稽查的概念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说明:这是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稽查的定义,实际上,随着新征管法的出台,稽查的内容更丰富了,即包括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又包括对涉税相对人的检查和处理,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总局对《税务检查通知书》也设计了两种格式,即:格式一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稽检通一〔〕号: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格式二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前往你处对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税务稽查的工作原则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税务稽查机构及其人员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应遵循的贯彻工作始终的基本行为准则。
税务稽查条例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稽查对象与范围1.稽查对象:凡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稽查范围: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税款、费用和基金。
三、稽查程序1.稽查计划(1)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稽查计划。
(2)稽查计划应明确稽查对象、范围、时间、方式、人员等。
2.稽查通知(1)稽查人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稽查单位发出稽查通知书。
(2)稽查通知书应载明稽查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
3.现场稽查(1)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达被稽查单位。
(2)稽查人员应向被稽查单位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3)稽查人员应按照稽查通知书的要求,对被稽查单位进行现场稽查。
4.调查取证(1)稽查人员应依法收集、整理与税收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2)稽查人员应采取合法手段,不得侵犯被稽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5.稽查结论(1)稽查人员应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作出稽查结论。
(2)稽查结论应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理意见等。
6.稽查报告(1)稽查人员应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稽查报告。
(2)稽查报告应包括被稽查单位的基本情况、稽查过程、稽查结论等内容。
7.稽查结果处理(1)稽查人员应将稽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税务机关。
(2)上级税务机关应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四、稽查人员职责1.稽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税收法律法规。
2.稽查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3.稽查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稽查人员应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五、附则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税务机关负责解释。
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6章——税务稽查管理第1节

6.1税务稽查概述
➢ 本节要点
➢ 1.税务稽查的内涵和分类 ➢ 2.税务稽查的权限范围、基本内容 ➢ 3.税务稽查的程序 ➢ 4.税务稽查的主要方法
C目 录 ONTENTS
6.1.1税务稽查的概念 6.1.2税务稽查程序 6.1.3税务稽查方法 6.1.4错账更正及纳税调整
6.1.1税务稽查的概念
➢ 6.1.1税务稽查的概念
1.税务稽查的定义
➢ 税务稽查是指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 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的一项活动。
➢ 税务稽查的主要对象是涉及偷、逃、抗、骗税的企业或纳税行为。
➢ 6.1.1税务稽查的概念
2.税务稽查的权限范围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的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 6.1.2税务稽查程序
➢ (2)随机抽查方式。
•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
•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架构、经营规模、 收入规模、纳税数额、成本利润率、税负率、地理区域、税收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 别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 稽查。
• 省、市、县税务局在收集各类税务稽查案源信息的基础上,建立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 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名录库应包括长期纳税申报异常企业、税收高风险企业、纳税 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多次被检举有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相关部门列明违法失信联合 惩戒企业等,并录入税务登记基本信息以及涉嫌税收违法等异常线索情况。
➢ 【小思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机制有什么优点?
➢ 稽查结束后,稽查人员应当认真整理稽查资料,归集相关证据,分析稽查 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编制《税务稽查报告》,连同《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及其他证据提交审理部门审理。
《税务稽查方法》-营业税稽查方法(PPT 120页)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使 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 行为
• 不征收营业税
• 土地租赁 • 服务业 •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
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 不征收营业税 •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 转让经济合同属于商品批发 • 不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税范围
•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 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 转让无形资产 •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 销售不动产
• 企业与企业之间拆借周转金而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行政机关和主管部门将资金 提供所属单位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金融业
• 但要注意,纳税人提供服务业应税劳务, 因对方延期付款而收取的利息,属于价 外费用,应根据劳务性质确定适用税目, 不应一律按“金融业”税目征税
代购货物
•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财税[1994]26号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 增值税:
•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
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
• 一个综合性的大酒店,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旅 店、歌舞厅、出租汽车运输等业务。
• 如果上述经营收入核算清楚,则餐饮、旅店收 入按“服务业”税目适用5%税率缴纳营业税, 歌舞厅按“娱乐业” 税目适用20%税率缴纳营 业税,出租汽车运输按“交通运输业” 税目适 用3%税率缴纳营业税。
• 如果上述收入未分别核算的,就要根据规定一 律从高适用税率,即全部收入按20%税率缴纳 营业税。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税收分析及稽查建议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税收分析及稽查建议
一、税收分析
1.消费税
消费税是生产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劳务,或者进口的商品,应
当缴纳的税款,属于“单一税”。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销售商品要
收取消费税,也要收取增值税。
消费税的税率一般较低,只有3%或者5%,但是在一些特定的产品上会有不同的消费税税率。
2.增值税
增值税是最重要的税收,是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累积的价值。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要缴纳的增值税一般较低,只有3%或者5%,
但也会有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3.营业税
营业税是从企业的营业收入中产生的,一般按照企业营业所得的收入
比例来计算,税率一般在3%~5%之间。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
要缴纳的营业税较多,所得税费也会比其他行业多。
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净利润未经减除后纳税的税款,企业每年交纳的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当企业的净利润较大时会加大税率,当企业
净利润较小时会降低税率。
二、稽查建议
1.确定正确的税名
企业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正确地确定税名,即正确确定该交哪些税,以及每种税的收缴税率。
税务稽查的方法以及思路

税务稽查的⽅法以及思路2015年税务稽查的重点⽅向备受各界涉税经理⼈的关注。
全国就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作了,其中涉及到三项指令性检查项⽬有出⼝退税、黄⾦交易、资本交易事项;三项指导性检查项⽬有房地产建筑业、⾼收⼊者个⼈所得税、盈利性教育培训)和营改增专项稽查⼯作也是全国稽查⼯作要点;还有就是国地税联动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轮查。
⾃此,资本交易的涉税风险及其应对话题再⼀次地被⾼频率提及。
据此,本次⼩编整理了其中应对税务稽查的七⼤思路,供更多财税同⾏参考,欢迎进⼀步补充。
应对思路⼀:了解税务稽查的⽅法以及思路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有正在或将要进⾏的资本交易事项在2015年税务稽查的重点稽查范围中,若有,先相应的考量⼀下做这些交易事项可能带来哪些税务影响。
应对思路⼆:回应税务机关的质询企业在回应税务机关质询时⼀定要谨慎。
在回应质询之前,先想想之前的税务稽查⼈员是否已经有过多次或⾮正式的拜访,是否已经通过企业内部⼈员了解了部分内部事项。
在进⾏正式的税务稽查之前,或者说企业在回答税务机关质询的时候,企业要内部先做⼀个共同⼝径,以免发⽣税务稽查时的应对跟前期税务机关拜访时的应对产⽣不⼀致。
应对思路三:准备税务机关要求的⽂件企业在递交相关的资料或者⽂件给税务局前时,先做⼀个谨慎的前期筛选,可以先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审核提交的资料中是否存在⼀些不合规的事项。
应对思路四:与税务机关磋商涉税问题的⽴场企业与税务⼈员对接的⼈员需具备⼀定的税法基础,深⼊研究相应的法规之后再去跟税务局沟通,在协调的时候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理可据。
应对思路五:与税务机关讨论涉税⾦额的判定各地税务机关对同⼀税法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税务稽查⽴案、税务局发现问题之后,企业积极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特别是对涉税⾦额的沟通,争取免去或者减少相应的罚款或滞纳⾦,或在需要调整收⼊时只补所得税⽽不补流转税。
应对思路六:减少可能产⽣的罚款和滞纳⾦1、企业可向税务局咨询是否可以⾛特殊流程;2、可通过采取⾃查的形式补缴相应的税款;3、将以前年度的⼀些⽋税事项在当年做纳税调整,以避免额外的罚款和滞纳⾦。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编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
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七)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国税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练习(扬州)

税务稽查方法与案例(国税)一、判断题并改错1.以白酒和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按“其他酒”子目中的“复制酒”征税,税率为10%。
()2.如果白酒生产企业将包装由原来的每瓶500毫升,改为每瓶500克,该公司销售1瓶白酒的定额税率仍为0.50元。
()确。
3.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4.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免征消费税的子午线轮胎仅指内胎。
子午线轮胎的内胎与外胎成套销售的,一律按成套消费品的不含税销售额征税。
()5.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应当由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消费税。
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修理等业务。
()6.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取得预收款的当天。
()7.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最后一天的国家外汇牌价(原价上为中间价)。
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8.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当缴纳营业税,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9.某化工企业外购粮食作为原材料,生产酒精,酒精进一步加工成醋酸,醋酸再合成为醋酸醋(一种工业用溶剂)。
该公司的中间产品酒精应当缴纳消费税。
()10.允许抵扣的已税消费品,必须是从工业企业购进,从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抵扣。
()11.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适用税率为5%,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及珠宝玉石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12.鞭炮、焰火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消费税。
()13.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