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城市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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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05.25•【字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4号]•【施行日期】2000.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4号)《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商品房的经营活动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土地、房屋、工商、计划、规划、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并符合本条例有关资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发布单位: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修订时间:2009年8月27日施行时间:2020年1月1日属性:法律通过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目录.1修订.2内容修订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将第九条修改为:“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节房屋租赁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课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课件
一般房地产开发的程序如图所示:


















7.2.2 房地产开发用地
房地产开发用地,是指以进行房地产开发为目的而取得使用权 的国有土地。
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首先取得土地使用权。 国家将国有土地使 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是政府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进行管 理的一种行政措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土地 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
7.5.2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 度的总称。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国房地产总登记工作 的基础上,做好初始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新建房屋所有权、房地产权 属的转让、变更、他项权利等的登记、核实、确权和发证工作,以及 房地产灭失、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注销工作。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 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 (1) 居住用地70年; (2) 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
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 益的组织。

大型房地产公司区域总部工程管理部组织架构与部门职责

大型房地产公司区域总部工程管理部组织架构与部门职责
4、参与工程承包商、材料设备商招标,包括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议标、项目管理团队评估等;
5、参与供方选择发标及答疑,参与开标和评标;
6、参与工程承包商、材料设备商年度履约评估等;
7、参与设计类(勘察、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工程供方考察、资质预审工作;参与邀标和议标的评审工作,参与确定入围工程供方名单;参与年底设计单位评价工作;
3、负责城市公司首期住宅交楼交付前的检查;
4、定期进行质量管理的检查,树立区域内质量管理标杆;
5、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项目关键环节品质注意事项;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领导对关键事项品质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形成品质检查报告;
7、根据品质检查报告组织编制品质完善建议及实施举措;
8、负责监督品质改善举措的执行,并定期形成品质改善报告;
8、参与编制战略采购材料设备选型计划表并参与选型讨论;
9、参与方案设计成果评审;参与施工图设计审图。
技术及工期管理组
工程标准及创优
1、为置地总部提供技术支持,配合置地总部总结、归纳区域、城市公司及行业的经验教训,制订高品质工程质量标准、管理指引;
2、负责落实置地总部编制的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创建计划;
3、配合置地总部的国优工程季度跟进、检查、支持;
3、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影响房型、结构、功能、外立面效果等)的方案论证和跟踪实施;
4、参与样板间竣工验收、竣工总结及竣工图纸会审。
后评价
1、组织区域内所有项目工程后评价。
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
1、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管理。
9、负责区域内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10、负责工程质量客户满意度管理。
安全管理
1、督促、检查城市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2、收集整理区域总部所在省级法律法规适用性清单;

《恒X地区公司三线城市项目管理办法》(16年12月发文版)

《恒X地区公司三线城市项目管理办法》(16年12月发文版)

地区公司三线城市项目管理办法一、管理模式所有三线城市项目,一律按项目运作,均不得设立独立公司或区域公司。

二、管理架构1、每一个有项目的三线城市由项目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不得兼任地区公司其它职务。

2、三线城市项目下设工程部、开发部、销售部,距离地区公司所在地100公里以外的再设财务办公室(100公里以内的不得设立)。

3、三线城市项目工程部、开发部、销售部、财务办公室各设经理一名;其中财务办公室经理由地区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任,全面负责部门工作;各部门定岗定编按集团统一规定执行。

4、开盘前一个月起监察分室在三线城市按城市常设档案印章员一名,全面负责档案印章管理工作。

5、管理架构图:注:距离地区公司所在地100公里以外的三线城市项目再设财务办公室,100公里以内的不得设立。

三、项目总经理管理权限(一)人事管理1、三线城市项目各部门一般员工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奖惩及解聘等由项目总经理提出审批意见,地区公司人事行政部按章办理。

2、人事管理其它规定严格按《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二)财务管理1、借款:三线城市一个项目借款余额不得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由项目总经理审批。

2、对外支付(1)三线城市项目每月3日前制定资金支付计划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再按集团相关规定的权限执行,计划外的资金支付一律报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2)工程款支付:三线城市项目对外支付工程款500万元及以下的,由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按已批准的资金计划支付;500万元以上的,再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并按权限审批。

(3)除工程款以外的正常经营性支付:三线项目的营销、行政、物业、采购(工程采购除外)单项费用在5万元及以下的,开发报建规费在10万元及以下的,由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按已批准的资金计划支付。

3、费用报销:(1)银行自动划扣手续费由三线财务负责人审核支付。

(2)标准以内的车辆使用费由三线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一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三节房地产抵押第四节房屋租赁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业主项目部管理制度

业主项目部管理制度

业主项目部管理制度一、概述业主项目部是指在房地产建设项目中,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和协调的组织。

为了规范业主项目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设置1. 业主项目部由业主选派的项目经理负责领导,下设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岗位。

2. 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工程管理经验和资质,负责项目决策和执行,与业主保持紧密联系并及时汇报项目进展。

3. 职能部门包括工程部、财务部、采购部、市场部等,各部门根据项目需求设立,并负责各自职能事务。

三、职责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规划、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工程部门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

3.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预算、监控和结算,及时报告项目的财务状况。

4. 采购部门负责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确保采购流程合规、价格合理。

5. 市场部门负责项目的市场调研、销售和客户服务,确保项目销售目标的实现。

四、工作流程1. 项目策划阶段:a. 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计划和投资预算。

b. 工程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和技术方案设计。

c. 财务部门编制项目资金计划和财务预测报告。

2. 项目实施阶段:a.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计划进行各项任务的分解和指派。

b. 工程部门组织施工、监督质量验收和安全管理。

c. 采购部门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供应商管理。

d. 市场部门开展项目的市场调研和销售推广活动。

3. 项目验收阶段:a.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b. 工程部门完成项目竣工及质保期内的维护工作。

c. 财务部门进行项目结算和财务总结报告。

五、管理措施1. 业主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组织人员和工作流程的高效运转。

2. 定期召开项目汇报会议,各部门就项目进展、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交流和讨论,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管理策略。

3. 业主项目部应与相关政府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实施办法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号:渝建发[2004]74号发布日期:2004-3-30执行日期:2004-3-30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开发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以下简称《项目手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项目手册》所记录的内容及每季度的房地产项目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进行考核。

第四条《项目手册》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统一印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持开发资质证书和项目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办)领取《项目手册》。

《项目手册》一式两份,正本由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作为项目开发经营活动的依据,副本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办)持有,作为项目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项目手册》后,必须如实填写、记录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主要情况。

《项目手册》应记录以下主要内容:(一)前期筹备情况。

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的取得、拆迁情况、设计审批等内容;(二)施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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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总则1、目的为明确城市公司项目部的职能定位,理顺与项目建设工作相关的业务工作关系,提高项目建设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围适用于**实业下属城市公司所有项目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3、管理目标理顺与项目部和项目开发相关的上下级、上下游工作职责及工作关系,明确工作接口,各司其责、紧密配合,以促进项目建设各项业务的高效运行、保障项目开各项目标的顺利达成。

4、本制度的主要结构及容本制度分为项目部管理总则、项目部组织管理模式、城市公司各部门横向配合工作管理细则、项目部部业务管理细则、附则,共五章。

第二章项目部的组织管理模式1、组织架构形式图1:城市公司组织机构2、项目部的设立及解散城市公司于取得开发项目土地后,成立项目部;人员配置结构见组织机构图;人员配置数目根据项目的大小、项目的难易程度及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合理的配备。

项目集房3个月后、保修责任移交物业公司,项目部解散。

3、项目部的定位根据目前城市公司作为产品加工制造中心的定位,项目部是加工制造中心的核心部门,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责任主体,是项目开发节点达成的关键部门之一。

4、项目部管理围及目标项目部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从项目场地三通一平至项目交房全过程的施工过程管理和交房后三个月的工程维修处理。

负责施工现场涉及的施工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负责组织总包、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拟定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目标完成项目的建设实施,按期提供合格的房屋产品。

5、项目部的职责部门定位在集团运营中心的指导以及城市公司的管理下,负责公司产品的质量、进度、安全、外协全过程管理,推进公司产品品质不断提升,确保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部门职能1.项目前期管理2.项目进度管理3.项目质量管理4.项目安全管理5.物料管理6.技术管理7.合同管理8.资料管理9.项目组织、协调、配合及应急管理10.项目实施后评估部门职责1.项目前期管理(1)依据公司整体要求,组织制订项目总体施工计划。

(2)负责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3)参与施工图纸的会审和交底工作。

(4)配合开发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手续的配合工作。

(5)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2.项目进度管理(1)根据集团公司项目整体开发进度计划,编制三级节点进度计划。

(2)严格落实集团下达的一级节点进度计划和城市公司下达的二级节点进度计划。

(3)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管理计划。

(4)积极协调各方工作,及时汇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对现场工程进度负责。

2. 项目质量管理(1)完善项目部质量体系建设,贯彻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的规定对工程现场质量进行指导、控制、验收、总结,组织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的管理目标。

(3)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

(4)对现场工程质量负责。

3、项目安全管理(1)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贯彻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的制度。

(2)按照集团公司或安全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监督、指导现场安全生产,组织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的管理目标。

(3)对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4、项目物料管理(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和标准,及时编制和提交物料需求计划。

(2)组织进场物资的验收,按照封样流程进行材料封样管理。

(3)配合城市公司采购部,财务部及时进行甲供材的对账结账。

(4)负责合同货物的催交和移交,保证施工单位使用物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5、项目技术管理(1)负责组织贯彻技术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建立和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施工图纸会审,参加开发项目图纸交底、竣工图的审定工作,负责图纸变更的审定工作。

(3)负责审查开发项目的重大技术方案(降水、高支模等)并报城市公司技术部审核。

6、合同管理(1)经公司正式授权和任命,代表公司全面组织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

(2)接受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参与合同洽谈工作,协助招标采购部处理索赔事项。

7、资料管理(1)负责工程施工各项档案资料的管理、归档和保管,协助开发部做好档案验收中所有工程类资料的准备整理工作。

(2)做好公司有关部门工程资料的接收和移交工作,对所有接收和移交的资料要及时做好记录,办理交接手续。

(3)负责组织和检查工程竣工图的完成工作,做好工程竣工图的归档工作。

8、信息管理(1)制定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收集、整理建设参与方的建设信息。

(2)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填报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将信息分析、回馈。

9、项目组织、协调、配合及应急管理(1)积极配合项目部上游及下游工作。

(2)配合营销部门做好现场文明和工程形象布置,做好样板区及样板房的管理工作。

(3)完善工程应急管理体系。

(4)按照集团公司的规章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

(5)做好应急预案及事件善后工作。

10、负责项目实施的后评估管理,出具项目管理的后评估报告。

6、相关职责界定●城市公司总经理(1)审批城市公司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指导、监督政策及制度的执行。

(2)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的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分管副总、各部门及集团公司的资源给予有效处理或解决,保证项目建设的有序、高效运行。

(3)主持审议城市工程建设支出预算方案,及时审批、协调开发建设费用资金的支付。

(4)负责与地方政府、合作伙伴以及重要客户等方面的关键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保证项目开发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工程副总(1)组织制定并审核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阶段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计划的实施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2)参与施工招投标管理,签审招投标文件,并对招投标工作予以技术指导;(3)全面负责各项目工程进度、现场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等管理工作;(4)监督项目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保证重大节点的顺利完成;(5)负责组织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施工;(6)负责建立项目部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7)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签署工程款拨付意见;(8)协调参建各单位、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确保项目建设正常推进;(9)协调配合工程结算工作, 配合物业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的保修工作;(10)及时、有效协调项目建设日常工作中跨部门协作的障碍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城市公司总经理处理。

(11)协助项目协调地方及行政单位等外部关系,保障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

●开发副总全面负责协调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为项目建设及时提供必备的开发建设审批手续,协调外部关系,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的有序、按时进行。

●成本副总(1)组织做好工程开工到竣工结算全过程成本管理工作。

(2)审核项目工程、材料设备、技术服务合同进度款结算申请。

(3)审核项目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费用,提出成本控制意见。

(4)审核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数量、规格和价格;(5)审核工程结算资料,组织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6)检查和监督合同的履约情况。

(7)审核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参与入围单位及定标审批。

(8)给予项目部必要的支持配合,督促及时办理签证、进度款的审结工作,组织下属部门给予项目部必要的主动服务,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按时推进。

●总工程师(1)负责公司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单体设计、装修设计、景观设计、市政设计及其他相关设计管理工作;(2)参与设计招标、考察、审定设计承包单位,并建立合格设计单位名录;(3)参与或组织设计方案及图纸会审,汇总审图意见,及时与设计部门沟通设计思路及设计效果;(4)负责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5)参与项目的各阶段验收工作;(6)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7)参与各专业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考察,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8)做好工程变更、洽商、现场签证的审核与确认,协助进行成本控制;(9)协助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处理,审核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保证工程建设的保质、按时进行。

●开发部(1)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手续,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工。

(2)协调好与各市政管网部门关系,保证配套管网手续顺利完成,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为公司争取最大利益。

(3)负责办理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

(4)协调处理与部门工作有关的外部业务关系。

●预算部(1)负责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测、预算管理。

(2)协助招标采购部进行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核管理,及时给予合规付款的批办。

(4)负责工程签证管理。

(5)负责工程索赔管理。

(6)负责工程结算管理。

(7)负责目标成本、动态成本的管理控制。

(8)做好管理与服务的平衡,在合规的前提下主动服务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成本等各项目标的达成。

●技术部(1)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管理和设计配合;(2)配合项目施工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审核技术处理方案。

(3)负责各类技术文件的管理;●招采部(1)组织权限围的工程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2)配合集团总部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工程施工、监理、材料设备合同管理。

(5)负责材料供方的付款、结算工作。

(6)主动服务和配合项目部,保证优先材料、设备的按时进场,确保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各项目标的达成。

7、项目部部岗位职责图1:项目部组架构图●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涉及的施工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按照集团公司拟定(建议加个“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目标组织完成项目的建设实施,按期提供合格的房屋产品。

(1)负责项目进度管理;(2)负责项目质量管理;(3)负责项目安全管理;(4)负责项目物料管理;(5)负责项目技术管理;(6)负责项目合同管理;(7)负责项目资料管理;(8)负责项目信息管理;(9)负责项目组织、协调、配合及应急管理;●主任工程师(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施工等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并审核项目工程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进场计划;(3)审查监理大纲、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并提出修改意见;(4)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并签署相关意见;(5)配合预算部处理现场工程计量和经济签证等日常事务;(6)负责建立各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7)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公司部各部门之间及与工程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关系;(8)就专业问题对公司及外部合作单位给予技术支持,提供技术资料,保证各项验收顺利通过;(9)协助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协调工作;(10)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审核施工月报表,核定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协助预算部控制工程成本;(11)参与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体工程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土建工程师(1)负责执行项目土建工程进度计划、质量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现场管理标准;(2)负责定期对土建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3)负责协调和解决土建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4)负责组织土建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和移交等工作;(5)负责配合土建施工所需手续的办理,监督施工合同的执行;(6)负责协调设计、监理、参建单位、成本采购等各方工作,保证工程顺畅推进;(7)参与编制本专业主要设备、材料计划;(8)参与施工图会审,施工单位、外包单位的选定工作;●安装工程师(1)参与电气、水暖等相关施工图的会审;(2)负责配套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技术管理,协助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等;(3)参与审核承建方的施工方案,监理公司的监理大纲及实施细则;审查分包商的资质等相关情况;(4)定期巡视、检查、评定在建项目的配套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等;(5)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期完成配套工程进度计划;(6)检查施工部门的施工日志等过程文档、记录、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7)协助配套施工单位工程量的审验计量工作;(8)配合预算部处理现场工程计量和经济签证等日常事务;(9)审核配套工程返工、停工签证及预算外现场必须发生的电气、水暖工程临时性变更等;(10)负责组织所有配套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资料员(1)负责与项目部相关各业务口的工作联系及对接工作;(2)负责项目部各类档案及工程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3)负责收发文件资料的编写、登记及工作联系单的整理归档等工作;(4)参加专家评审或专题会议,对会议的容进行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上报项目部经理及公司分管领导;(5)负责项目部运营报表、工作计划、资金计划等的整理上报工作;(6)负责工程款的核扣、拨付、审批等工作;第三章横向配合工作管理细则本章汇集项目部与各业务部门日常的主要业务活动,自前期工程准备至竣工交房及后期维修,旨在明确各项工作的分工及接口,便于理清项目部与城市公司各部门业务的主责和配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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