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最新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G J P JGJ59—2011备案号:JXX-201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04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59-2011,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0.1、5.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2011—12—7发布 2012—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检查评定项目;4. 检查评分办法;5.检查评定等级。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设“术语“章节;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办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办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7. 新增“碗扣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8.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建筑施工模版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建筑施工模版安全管理标准要求1 一般要求1.1 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2模板工程应当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当方案需要修改时,修改后的方案应经审批后实施。
1.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应符合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层高超过3.3m的可调钢支撑模板工程;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
1.4 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 现场安全要求2.1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2 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场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用部件(立柱、楞梁、吊环、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模板、支架杆件和连接件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板表面应平整,胶合板模板的胶合层不应脱胶翘角;支架杆件应平直,应无严重变形和锈蚀;连接件应无严重变形和锈蚀,并不应有裂纹;2 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支架杆件的直径和壁厚,及连接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 施工现场组装的模板,其组成部分的外观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4 必要时,应对模板、支架杆件和连接件的力学性能进行抽样检査。
2.3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高处作业施工前施工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工具、防火设施和设备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模板及支撑体系检查验收及使用一般规定

一、模板支架检查、验收要求1、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2、模板支架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组织验收。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以及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模板支架验收。
高大模板支架施工企业的相关部门应参加验收。
3、模板支架验收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现场实际搭设与方案的符合性。
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4)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6)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扭紧力矩应达到40~65Nm。
抽检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7)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二、模板支架使用要求1、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2、当模板支架基础或相邻处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施工中应避免装卸物料对模板支撑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
4、砼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均匀浇捣,不得超高堆置,不得采用使支模架产生偏心荷载的混凝土浇筑顺序;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随浇捣随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积在泵送管路出口处。
5、模板支架高度超过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
柱、墙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浇筑梁板混凝土。
6、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模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技术措施:
4.2.1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
3.12.4构配件材质:1)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2)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3)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搭设前技术负责人须进行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2、搭设时,应安排管理人员进行过程旁站监督,并进行分阶段检查验收,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搭设。
应急处置: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立即后动应急预案,停止施工,抢救和疏散相关人员,做好警戒措施;定期开展模板体系坍塌应急演练。
11
剪刀撑、连墙件设置
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时未按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纵向剪刀撑;连墙件的数量及设置方式未达到规范要求,致使模板支撑系统整体不稳定,失稳坍塌;
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掉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1.9条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
(≡)模板吊运
材料吊运
模板、支架材料吊运过程未使用专用吊具,存在绑扎不牢、长短料混吊、单点吊运等违规行为;
物体打击
H
人员行为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4.0.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8条
技术措施:
模板支架检查和验收

模板支架检查和验收1、搭设前,对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的地基与基础应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搭设。
2、模板支撑架每搭设4步高度、搭设完毕,应对搭设质量及安全进行一次检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继续搭设。
3、在模板支撑架搭设质量验收时,应提前准备下列文件:(1)>按要求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钢管架体构配件与材料质量的检验记录:(3)、安全技术交底及搭设质量检验记录;(4)、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4、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分项工程的验收,除应坚持验收文件外,还应对搭设质量进行现场核验,在对搭设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下列项目进行重点检验:(1)、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整坚实,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象,底座、支垫应符合规定;(2)、搭设的架体三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搭设方法和钢管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程规定;(3)、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伸出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应符合设计限定要求:(4)、水平杆端接头与立杆套扣应击紧至所需插入深度的标志刻度;(5)、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主体结构、架体可靠连接;(6)、周转使用的架体构配件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并应作记录;(7)^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齐全。
5、模板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下列项目应进行检查:(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等的构造应符合规程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求;(2)、套扣、水平杆端接头、连墙件应无松动,架体应无明显变形:(3)、地基应无积水,垫板及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4)、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5)、应无超载使用。
6、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1)、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后:(2)、停用超过一个月;(3)、架体遭受外力撞击等作用:(4)、架体部分拆除;(5)、其他特殊情况。
7、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撑架在施加荷载或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模板支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三篇)

模板支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一、概述模板支架是建筑施工中常见的一种临时支撑设备,用于支撑和固定混凝土结构的模板。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对模板支架的安全检查和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规定针对模板支架的安全检查评定进行详细的规定,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安全检查内容1. 模板支架的安装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2. 支架是否稳固,材料是否足够牢固,并进行过验收;3. 土地基础是否合理,是否有松动或沉降的迹象;4. 支架的高度和跨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 模板支架是否存在磨损、腐蚀、变形等情况;6. 支架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如挡板、扶手等;7. 支架上是否设有适当的信号标志和警示标识;8. 支架是否有适当的通风和照明设备。
三、安全检查要求1. 检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2. 定期检查模板支架,最好是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3. 检查时应仔细观察支架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变形;4. 如果发现支架存在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5. 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安全隐患等。
四、安全评定标准1. 优秀:模板支架安装牢固,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的损坏或变形,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2. 合格:模板支架安装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轻微的损坏或变形,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完善;3. 不合格:模板支架安装严重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的损坏或变形,没有安全防护措施。
五、安全评定程序1. 模板支架安装完成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2. 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安全评定,确定评定等级;3. 根据评定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4. 检查完成后,填写检查记录,并将其归档保存。
六、安全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模板支架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利;2. 定期开展模板支架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模板支架安全管理工作;4. 对模板支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5. 模板支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事故原因应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安全检查标准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安全检查标准一、悬挑式脚手架1、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
2、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包括: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脚手架材质。
3、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悬挑钢梁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并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5)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相设置。
(2)架体稳定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2)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3)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45°~60°的要求;4)架体应按规定在内侧设置横向斜撑;5)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脚手板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mm。
(4)荷载:架体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值。
(5)交底与验收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分段搭设的架体应进行分段验收;3)架体搭设完毕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量化。
4、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杆件间距1)立杆底部应固定在钢梁处;2)立杆纵、横向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应符合方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架体防护1)作业层外侧应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3)架体外侧应封挂密目式安全网。
(3)层间防护1)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平网封闭;2)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各检查表检查项目的构成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各检查表检查项目的构成为科学评价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因此编制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规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项目的构成、评定内容、评分方法、评定等级。
一、各检查表检查项目的构成及内容1.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2)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
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2. 文明施工(1)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的规定。
(2)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应包括: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
4.门式钢管脚手架(1)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
(2)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5.碗扣式钢管脚手架(1)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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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模板支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模板支架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的规定。
<2>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
一般项目包括:立杆设置、水平杆设置、支架拆除、支架材质。
<3>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施工方案
<3.1.1>模板支架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设计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1.2>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1.3>专项施工方案应明确混凝土浇筑方式。
<3.2>立杆基础
<3.2.1>立杆基础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
<3.2.2>基础应设排水设施;
<3.2.3>立杆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
<3.3>支架稳定
<3.3.1>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
<3.3.2>连墙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3.3>应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并符合规范要求。
<3.4>施工荷载: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5>交底与验收
<3.5.1>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3.5.2>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
<4>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复合下列规定:
<4.1>立杆设置
<4.1.1>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立杆应采用对接连接;
<4.1.3>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2>水平杆设置
<4.2.1>应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4.2.2>纵、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4.2.3>纵、横向水平杆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4.3>支架拆除
<4.3.1>支架拆除前应确认混凝土强度符合规定值;
<4.3.2>模板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4.4>支架材质
<4.4.1>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4.2>构配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4.4.3>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
2、检查评定项目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物料平台、悬挑式钢平台。
3、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
(2)安全网
1)在建工程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安全网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3)安全带
1)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
2)安全带的系挂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
(4)临边防护
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应严密、连续;
3)防护设施应达到定型化、工具化。
(5)洞口防护
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应有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设施应铺设严密,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设施应达到定型化、工具化。
4)电梯井内应每隔二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6)通道口防护
1)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2)防护棚两侧应设置防护措施;
3)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5)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7)攀登作业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梯子的制作质量和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8)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料具等设备应为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验收的合格产品。
(9)移动式操作平台
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3)操作平台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4)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
5)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0)物料平台
1)物料平台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2)物料平台支撑系统必须与建筑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3)物料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应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11)悬挑式钢平台
1)悬挑式钢平台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
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结构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要求两边各设置前后两道;
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