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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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操作规程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操作规程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操作规程(20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回购行为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公司权益人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会员业务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具体明确了公司对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管理规则,包括股票质押回购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的管理,是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架构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及其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整体风险战略、确定风险偏好并设立风险应对政策,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整体风险进行监督与指导,确保公司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控制实施有效管理。

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根据市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对股票质押回购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整体风险进行管理,全面负责此业务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与防范工作。

第五条分支机构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机构与销售交易事业总部、投资银行事业总部和兴证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业务承揽部门是风险与责任的第一道防线,需审核客户资质、评估客户交易额度、确定客户质押标的证券和质押率等,对对接产品设计要素进行风险评估、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并对其实施有效监控和预警机制,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业务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在风险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业务承揽部门是风险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合规法务部与风险管理部是风险与责任的第二道防线。

股权质押偿债能力评估报告

股权质押偿债能力评估报告

股权质押偿债能力评估报告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通过质押融资获取资金。

股权质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股东个人的融资需求,比如用于个人生活消费、企业扩张、投资等。

然而,股权质押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股市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股权质押的偿债能力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

对股权质押偿债能力进行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资产质量评估:首先需要对质押股权的资产质量进行评估。

这包括对质押股权所对应的上市公司或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等进行分析。

只有当质押股权所对应的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盈利能力,才能保证股权质押的偿债能力较强。

2. 监测股权价格波动:股权质押是基于股票市值作为质押物的,因此对股权价格的波动进行监测是评估股权质押偿债能力的关键。

如果股权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导致质押股权市值降低,从而影响债务的偿还能力。

3. 债务与质押股权比例评估:债务与质押股权的比例是评估质押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

债务过高相对于质押股权的价值,可能导致质押方无法及时偿还债务,从而引发风险。

因此,合理的债务与质押股权的比例需要进行评估。

4. 利息支付能力评估:对于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融资的质押方来说,及时支付利息也是保证质押偿债能力的关键。

因此,评估利息支付能力对于判断质押偿债能力的强弱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的偿债能力评估需要综合考虑质押股权的资产质量、股价波动、债务与质押股权比例以及利息支付能力等因素。

只有通过全面的评估,才能判断股权质押的偿债能力是否具备。

对于质押方来说,选择合适的质押股权以及合理的融资规模、利率等是保证偿债能力的可行手段。

同时,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及时监测市场动态、进行风险控制也是保证偿债能力的重要措施。

股权质押对2018年股市下跌的影响分析

股权质押对2018年股市下跌的影响分析

股权质押对2018年股市下跌的影响分析作者:***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20年第19期摘要:2018年2月份开始我国股市开始出现断崖式下跌,上证指数最低触及2440点,各大交易机构和媒体纷纷对造成2018年A股大“跌”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报道,许多研究报告将矛头指向股权质押。

同年10月监管机构开始重视股权质押问题,出台了一些关于股权质押的新政策。

基于股权质押相关理论和监管政策,本文研究股权质押对2018年股市下跌带来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股权质押;2018股市下跌;监管政策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20.19.0371 我国股权质押市场迅速发展的原因分析改革开放初期《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没有针对股权质押做出明确规定。

1995年10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担保法》才真正开始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制度。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股权作为标的可以进行质押的规定。

2013年5月,证券公司推出股票质押业务,即场内股权质押开闸,受到市场的强烈反响,股权质押份额迅速增长,相关数据可见图1表1。

从图1表1列示数据可知,从2014年开始到2017年我国股权质押总市值从2.58万亿增长到6.15万亿,4年内增加了138%;参与质押上市公司也由2544家上升至3432家,增加了40%,总体上看是一个快速增长的趋势。

我国股权质押业务迅速增长除了股权质押本身拥有的优点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第一,2015年银行进场了,以券商为通道,由银行出资,大大拓宽了股权质押的市场;第二,减持规定的出台导致大股东很难套现:在2015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第18号文,明确规定了大股东半年内不得减持,半年后发布的减持规定(即《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在三个月内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该规定催生了大量的质押需求;第三,证监会于2017年2月对定增政策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基准日只能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以此来抑制以定增方式套现而产生过度融资;第四,随着国内经济上行压力的加大,我国银行放贷利率逐年提升;第五,在国家去杠杆的背景下“非标”融资业务,如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等大幅收缩。

2018股票质押新规

2018股票质押新规

2018股票质押新规
2018年的股票质押新规主要指的是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

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首先,新规对于股票质押的标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只有在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股票质押品种中,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其次,新规对于股票质押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

要求证券公司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时,必须遵循合规、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时,要求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质押物的数量、期限、利率等交易细节。

另外,新规对于风险控制方面也有所要求。

证券公司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时,必须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质押物的市场价值,合理设定质押比例。

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质押物的监控和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此外,新规还对于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进行了明确。

证券公司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时,必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信息,并在网站上公布相关交易数据。

同时,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综上所述,2018年股票质押新规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交易标的范围、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股权质押的风险与控制

股权质押的风险与控制

股权质押的风险与控制股权质押在近年来的金融市场中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特别是在中国。

很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中小企业,常常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

而股权质押正好为他们提供了一条融资的捷径。

然而,这种方式并不是毫无风险的,尤其是在市场波动较大、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股权质押的风险尤为突出。

因此,如何识别和控制股权质押的风险,成为了一个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首先,股权质押的基本概念值得深入探讨。

股权质押实际上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借款。

简而言之,股东用自己的股份作抵押,换取急需的资金。

这种模式虽然能快速获得资金,但在经济形势不佳或企业自身经营不善时,质押股权的风险就显现出来了。

接下来,我们需要理解股权质押的风险来源。

主要有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风险。

当市场发生波动时,股权的价值可能迅速下降,导致质押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

比如说,如果某家公司的股票因为市场环境变化而大幅下跌,股东可能会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这种情况不但让股东失去股份,也可能影响公司的股价和声誉。

第二,信用风险。

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股东的质押风险。

如果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盈利能力下降,那么即使股东愿意还款,企业的现金流也可能难以支持。

这样一来,质押的股权可能就成为了一张空头支票,股东的利益将受到极大损害。

第三,流动性风险。

股权质押往往涉及到的股权数量较大,而市场上可能没有足够的买家来消化这些股份。

这意味着,即使在股东决定出售质押股份以偿还贷款时,也可能面临流动性不足的困境。

尤其是在某些行业,市场相对较小,流动性风险显得更加突出。

在识别了股权质押的风险后,我们需要讨论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首先,企业在进行股权质押前,需要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全面评估。

只有在明确自身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时,才能考虑质押股权。

如果发现经营风险较高,企业可以选择其他融资渠道,比如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者考虑发行债券等方式,以降低对股权质押的依赖。

2018股票质押新规

2018股票质押新规

2018股票质押新规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概述
2.2020 年中国股票质押融资风险降低的情况
3.沪深股票质押日报
正文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概述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出质人将股票质押给质押权人,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回购这些股票的交易。

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修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该办法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准入条件、交易程序、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2020 年中国股票质押融资风险降低的情况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影响,中国金融业总体稳健运行。

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资本充足水平稳中有升,盈利能力基本稳定,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在银行业稳健性评估方面,资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存贷款比例合理,不良贷款率稳定。

与此同时,股票质押融资风险降低,表明我国金融市场在应对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沪深股票质押日报
沪深股票质押日报是沪深大宗交易平台发布的日报,包含了股票质押交易的相关信息。

日报主要包括股票质押交易总量、质押股票的种类、质押比例、质押权人、出质人等信息。

通过阅读沪深股票质押日报,投资者可以了解股票质押市场的实时动态,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规范,降低了 2020 年中国股票质押融资风险,而沪深股票质押日报则为投资者提供了实时的市场信息。

大股东对中小商业银行股权质押风险案例分析

大股东对中小商业银行股权质押风险案例分析
大股东对中小商业银行股权质押风险案例分析
王静娅
股权质押是一种特殊的担保物 权,是股权持有人通过将股权标的物 质押给金融机构,从而获得贷款融资 的债务行为,它具有杠杆效应。在我 国金融市场上,股权质押以其操作简 单、易变现等特点,成为股东财务融 资的重要策略之,另一方面,由于非 上市中小商业银行的持股企业存在股 权难转让、难变现及特殊股权机制, 这些原因致使股权质押在我国非上市 中小商业银行中形成重要的市场现 象。对非上市中小商业银行高比例频 繁股权质押融资相伴而来的是银行信 贷风险的显露,所出现的债务违约等 多重因素开始显现,亦诱发了股权质 押风险的暴露,从而导致中小商业银 行等质权人出现流动性问题、声誉问 题或遭受损失,影响到中小商业银行 的公司治理和稳健经营,这一现象引 发监管层、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共同关 注。就目前国内学者研究来看,主要 从控制权转移代理成本,信号传递等 角度探究了股权质押风险、经济后果 和对审计师决策的影响。
CASE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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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由此引发的相关风险。为防范道德 风险,应严禁在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 过程中引入“黑名单”企业及其最终 受益人受限的主体投资入股。
4.非上市中小商业银行应重视公 司治理,加强股东股权管理,增强自 身的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众 多研究发现,大股东组成结构与持股 比例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和信 息质量有着较大的影响。不同的公司 治理维度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财务 风险的影响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独 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内部制衡 度越高,管理层倾向于监督,董事持 股比例、高管持股比例、高管薪酬越 高,管理层越倾向于合谋。非上市中 小银行应重视和完善股权结构,合理 确定股权占比,重视股东多元化,严 格规范银行股权事务管理。大股东发 生股权质押行为,往往是发生了财务 约束,并伴随着融资能力较差的信 号。股权质押贷款的违约可能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对公 司既定战略的实施、后续的经营和公 司治理结构产生负面影响,使得中小 商业银行未来经营面临较大的不确定 性,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的可持 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大股东股权质 押一旦发生控制权转移,对中小商业 银行的经营管理团队、董事会决策、 业务发展方向都将发生较大程度的调 整,股东的收益难以得到保障,银行 财务风险上升。一些学者认为较高的 董事持股比例会强化董事与公司的利 益一致性,从而会弱化董事对控股股 东的监督,股权质押对商业银行风险 的激化作用,在独立董事比例较高时 会受到约束。因此,商业银行应通过 自身调查,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 及其最终受益人受限主体各方作为自 身的关联方,建立关联名单,实施动 态管理,对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 承诺情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向监管

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

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

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2018年,中国股权质押政策出台,对于促进股权流动、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市场活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影响三个方面来讨论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

一、政策背景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票作为借款的抵押物,以获取融资或其他经济利益。

在中国,股权质押一直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在2018年之前,股权质押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股权质押是一种隐性融资,导致了市场不透明,投资者难以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其次,由于监管缺失,一些企业滥用股权质押,导致了风险的积累。

因此,为了规范股权质押行为,降低风险,中国政府于2018年出台了一系列股权质押政策。

二、政策内容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资金杠杆比例限制:政策规定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资金杠杆比例,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0%。

2.股权质押风险分级:政策要求券商对股权质押进行风险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限制质押风险的规模。

评级高的股权质押会受到更多的限制,降低了风险。

3.质押信息公开:政策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股权质押的相关信息,增加了信息透明度,提高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4.股权质押业务监管:政策将股权质押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了对股权质押业务的监管力度,减少违规操作。

5.解除质押后的股份注销:政策要求券商在质押股权解除之后及时注销股份,以避免质权人继续处置注销后的股份。

三、政策影响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股权流动、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市场活力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股权质押政策的实施提高了股权质押的透明度,降低了投资风险。

通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权质押的相关信息,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在投资决策上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其次,股权质押政策的实施规范了股权质押行为,减少了潜在的风险。

通过限制股权质押的杠杆比例和风险分级,政策对于滥用股权质押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约束,降低了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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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10月
目录
一、发展现状:前期规模快速增长,解押面临高峰 (4)
二、外部环境:监管环境趋严,市场风险仍是重点 (8)
1、市场:股市低迷,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8)
2、政策:规范业务发展,防范市场风险 (9)
三、风险测算:冲击在所难免,风险基本可控 (12)
1、业务风险情况:多重风险并存,冲击券商自有资金 (12)
2、业务风险测算:券商整体风险可控,个股有所分化 (15)
股票质押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目前分为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

自2013年5月以来,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开始驶向快车道。

历经高速发展,目前场内股票质押规模比重更高,以近三年(2015/09/14-2018/09/14)新增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规模数据为例,其中场内股票质押股数占总数量的60%,相应参考市值占总市值的64%。

而以13个月质押期为例,由于2016-2017年新增股票质押规模处于高位,所以2018年四季度仍将面临股票质押到期高峰。

就目前环境来看,市场方面股市持续下挫、金融去杠杆下流动性收紧、股票质押业务政策趋于严格规范、经济压力下行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均存在,这也是股票质押业务不断爆雷的原因所在。

监管政策方面,减持新规、资管新规以及股票质押新规对券商股票质押业务的资金来源、业务开展、后续处置等多方面均有所影响。

但整体来看,新规出台更多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股票质押业务发展。

而股市持续下行加剧股票质押业务恶性循环,所以市场风险是股票质押业务关注重点。

对于券商信用业务部门而言,券商利用自有资金作为融出资金,股票质押业务相当于类抵押贷款业务。

当相应风险发生时,券商净资产水平将受到冲击。

基于Wind数据和一定假设前提,我们统计得到了截至2018/09/14各家券商股票质押业务的整体履约保障比例、风险暴露情况和时点风险损失情况。

根据所获数据,从履约保障比例和风险暴露总量/质押股票市值比值这两个角度分析,华泰证券、申万宏源、中信证券以及
西南证券风险较低。

而太平洋、第一创业、中信建投的时点风险损失对自身净资产水平和利润水平的冲击较大。

而对比券商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额与测算所得的时点风险损失额,可以粗略地看出目前国泰君安、中信证券、东方证券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减值准备计提较为谨慎。

我们对后续股价进行乐观(股价+15%)和悲观(股价-15%)情景假设分析。

悲观情况下,除去太平洋外其他券商的风险损失对自身净资产的冲击仍然有限,整体处于可控范围。

而如若股市能够上行,券商风险损失将会得到显著改善。

虽然不同券商之间业务风险有所分化,相应估值也会有所差异。

但整体来看,券商股票质押业务最终损失可控,悲观预期下冲击普遍小于2%。

从这个角度来看,券商板块整体PB不应该低于0.98左右。

一、发展现状:前期规模快速增长,解押面临高峰
股票质押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目前分为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

场内质押即股票质押式回购,质押方主要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管计划或定向资管客户、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管计划或定向资管客户,以及专项资管计划。

其特点是主要在交易所内完成股票质押交收,当融资方发生违约时,可直接由证券公司向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系统提交违约处置申报,并可直接在场内卖出质押股票处置变现。

而场外质押交易的质押方主要是银行、信托、保险公司、基金子公司等。

不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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