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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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量化积分实施办法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量化积分实施办法

实验小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量化积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过程,使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评审条件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及武义县教育系统相关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资历与业绩并重的原则;3.向长期坚守在村小(教学点)的教师适度倾斜的原则。

(X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必须具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申报条件1.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分专业),各类学科业绩材料均可作为申报材料。

业绩材料均为任现职以后的材料。

3.申报高级教师年均课时量必须达标。

小学学科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每周12节)以上。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学时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校级领导任一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学时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

4.必须参加水平能力测试(2023年-2023年)取得合格成绩。

申报高级职称时,在湖北省职称申报系统中自动比对。

5.普通话等级必须合格(语文学科、幼教需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

6.继续教育必须完成规定学时,近两年学分不少于144学时。

7.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的视为无效。

三、积分办法1任职资格积分(1)高学历:研究生学历从事高中、初中、小学教学分别积5、7、8分;本科学历从事初中、小学教学分别积5、7分;专科学历从事小学教学积5分。

(2)工龄:在教育部门工作每年积1分,在教育部门外的工龄每年积0.5分,可依次累加。

(3)任职专业年限:符合拟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年限,每超过一年积1分,可依次累加。

(4)农村工作经历:城区教师积极参加支教工作,且能坚守支教工作岗位,一次积2分,可以累加。

湖北省党校教师高、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党校教师高、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湖北省党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00]169号文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党校教研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党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党校教师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讲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1.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2.副教授(高级讲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教授(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l)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职务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

孝感市职称评审标准

孝感市职称评审标准

今年继续沿用去年的评审标准。

标准如下:孝南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为了推进孝南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孝南区教师职务申报、评选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00]196号)和职称改革工作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35分)1、申报参评者须持有相应的计算机合格证(年满50岁及以上免试,以身份证为准)、普通话(1954年1月1日前出生者免试)等级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教师资格证、聘书、任职资格证,缺其任何一项者不能申报参评。

2、学历证书(7分)(1)任教学段起始合格学历计7分(高中本科、初中专科、小学中专为合格学历),职后取得合格学历且到达任职年限计7分。

属学历破格的此项不计分。

3、教龄(18分)现学段(含原高学段)教龄每年计0.6分(含军龄);原低学段教龄每年计0.5分,非教龄的工龄和脱产进修的工龄,每年计0.2分,教龄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止,累计不超过18分。

4、任职年限(10分)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从事现任教师职务满五年者计8分,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从事现任教师职务满四年者计8分。

每超过一年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二、工作能力(25分)1、“四优”竞赛(10分)任现职期间,“优质课、优秀论文、优秀课件、优秀教案”等,荣获国家、省、市、区一等奖,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每降低一个等级相应减少0.2分。

其中“优质课”相应提高0.2分,优秀奖在同级别中折半计算。

同一课题只取最高等次,每一项目不高于6分(如优秀论文奖累计最高6分),各项累计不超过10分。

获奖证书必须是由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颁发的(非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专集,不计分) 。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中小学教师是国家的培养对象,他们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教师的岗位是一个需要不断进步和提高的职业,晋升职称是对教师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那么,中小学教师如何能够晋升职称呢?以下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一览。

一、初级职称1.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后需有5年以上教龄3.取得正式编制二、中级职称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具有初级职称3年以上4.在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的成果和业绩5.取得正式编制三、高级职称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2.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3.学历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果和业绩5.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影响力6.取得正式编制以上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一览,希望广大教师们能够在教育教学的道路上不断努力,获得更高的职称,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未来。

因此,晋升职称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学历、教龄、业绩和影响力。

下面将继续详细介绍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和相关内容。

一、初级职称的条件1. 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是中小学教师的基本要求,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资格。

2.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后需有5年以上教龄。

教师的学历是其专业素养的基础,通过学习和实践积累教育教学经验。

3. 取得正式编制:正式编制是教师身份的一种保障,只有取得了正式编制的教师才能够具备晋升职称的资格。

以上是晋升初级职称的基本条件,教师在获得初级职称后,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更高级别职称的晋升打下基础。

二、中级职称的条件1.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这是中级职称的重要教龄要求,通过多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教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学素养。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5年8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通知》全文如下:人社部发〔2015〕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现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于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2015年8月28日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名称规范与评审资格条件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名称规范与评审资格条件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名称规范与评审资格条件一、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学科+等级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学科名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二、幼儿园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等级,即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幼儿园一级教师、幼儿园二级教师、幼儿园三级教师。

三、教学研究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科+等级。

学科: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学科名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

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从事电化教学的师职称(职务)名称:电化教学+等级四、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学生专门学校)教师。

可以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名称:学段+学科+等级不能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名称:特殊教育+等级。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一、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西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装备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各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五)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正高级教师85%)。

2024年湖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4年湖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4年湖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1、对于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3、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需要注意的是,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三、专业能力要求1、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了解本专业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3、在工作中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一般性的技术问题。

四、业绩成果要求1、参与完成过本单位的技术项目或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2、能够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体现自身在工作中的业绩和贡献。

五、继续教育要求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申报材料要求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内容。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业绩材料,如技术报告、工作总结、项目成果等。

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评审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并签署推荐意见。

3、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

5、公示: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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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快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规定,结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着眼于中小学教师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教书育人的实践性、专业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修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襄阳市、黄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县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事代理机构中,现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注重学习,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四、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正常教学教研工作。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常申报条件(一)正高级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二年以上;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

(三)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二年以上;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四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四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五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二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三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

二、破格申报条件(一)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四项以上,可破格评审正高级教师。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特级教师或国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2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或与他人合著2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2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2次以上。

(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四项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

(三)凡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两次为优秀。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条件一、正高级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述基本学历、资格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1)专业课教师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2)专业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

(3)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2、职业中学(1)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2)专业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3)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4)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3、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1)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2)专业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

(3)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4、教科研机构:(1)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

(2)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校级领导任高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专业课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主任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述基本学历、资格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1)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2)专业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3)培养、指导至少3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4)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

2、职业中学(1)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

(2)专业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3)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

3、初级中学:(1)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

(2)专业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3)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3、小学(幼儿园)(1)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2)专业课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3)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4)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满意度、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4、教科研机构:(1)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

(2)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3)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科研不少于50天,执教县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校级领导任一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专业课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主任3年以上。

三、一级教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都除具备以上述基本学历、资格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1)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2)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3)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学校委员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2、初级中学(1)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2)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3)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3、小学(幼儿园)(1)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2)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满意度、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4、教科研机构:(1)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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