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及组织参加全区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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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1.27•【字号】鲁人社发[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行业协会、大企业,各高评委办事机构: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继续教育的工作原则、目标任务与管理体制(一)工作原则。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人才资源的重要投资。

开展继续教育,要有利于尊重和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积极性、提升能力素质,有利于增强单位和个人在继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好学、尚学”的继续教育氛围。

(二)目标任务。

以全员培训、终身学习为目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使我省的继续教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管理体制。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省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渝人社办〔2022〕152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持续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现将202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内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绿色环保、职业素质与专业能力、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条例解读等课程开展学习。

二、学习任务和形式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应不少于30学时。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从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科目、选修科目要求选择课程,在2022年12月31日前修完30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2022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网络学习平台登录入口:专业技术人员从市人力社保局官网()首页“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平台”栏目或官微(“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资讯—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两个通道进入,在3个学习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重庆开放大学)中任意选择1个登录(暂不支持跨平台学习),参加课程培训学习,按年度修完规定学时后,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黔江人社发〔2013〕91号 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黔江人社发〔2013〕91号 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黔江区城西街道党政办公室文件处理笺来文单位区人社局文件字号〔2013〕91号份数 1收文日期2013年5月30日处理日期2013年5月30日密级来文标题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办公室意见送请张委员阅示。

黄钰茜2013年5月30日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意见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阅知并遵照执行,森云同志做好统筹服务工作。

张永洲。

2013.5.30承办科室交办日期承办结果备注:请于年月日前处理完毕后退回党政办存档。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公文黔江人社发〔2013〕91号电子公文专用章核收: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技人才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提升,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4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操作流程的通知》(渝人社办〔2013〕9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内容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

二、培训内容2013年公需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分设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根据自身专业类别,选择对应内容学习:(一)教育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心理健康》。

(二)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医改新政》。

(三)其他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

(四)职员从以上三个科目中自选一科学习。

三、培训组织本次培训,由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各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全面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一)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

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

(二)内容和方式1.公需科目。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

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

自治区本级单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各盟市培训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2.专业科目。

自治区本级单位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和方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各盟市专业科目培训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问答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问答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问答一、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法律依据是什么?目前,河南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法律、政策的精神和要求进行的。

二、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吗?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是法律和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

四、哪些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所有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河南省社会自愿性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豫计收费[2003]2304号文件第四条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开展的自愿性质的培训,除实行市场调节价以外的培训,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按照“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

具体收费规定如下:1、报名费,每人不超过10元。

2、培训费:一般业务理论知识培训,每人每课时(45分钟)不超过3元。

3、资(材)料费: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可另外收费。

由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教材,按定价收取;培训单位自编或购买外单位的辅导材料或讲义的,按实际印刷工本费或进价收取。

资(材)料费的具体收取金额,由培训单位据实测算,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根据该文件精神,经申请获得了收费许可(证号为安20130014)。

收费标准是:培训费每人每课时(45分钟) 3元。

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哪些内容?答: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青人社厅函〔2021〕269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20〕7号)、《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三学、三补、两助力”工作方案》(青人社厅发〔2020〕2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范围全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在职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援青人员、中央驻青单位、民办机构、驻军幼儿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公需科目学习内容普及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科学素养、数字技术等综合性基本知识培训,加强党史学习、“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解读、《民法典》解读、知识产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国家安全治理等课程设置。

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着重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推进我省坚持“一优两高”,共同保护好地球“第三级”、培育“四种经济形态”、创建“五个示范省”总体布局,按照“因需施培”的原则,结合各行业不同层次人员、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岗位需求的实际分类设置学习课程,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胜任岗位职责能力,促进精通业务。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做好青岛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组织)处,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我市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教材为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让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重构经济增长新格局”等方面有深入了解和全新认识,经研究确定青岛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简称公需科目)学习教材为:中共中央党校编辑的《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集团2020年4月出版;袁国宝著《新基建》,中国经济出版社2020年5月出版。

两本教材可任选一本。

二、学习形式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今年公需科目学习主要采取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学”的方式,有网络条件的部门(单位)也可采取“线上分散培训”的方式。

三、组织实施公需科目学习由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及市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各区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区市的公需科目学习,市直部门及基地负责组织本系统及本基地的公需科目学习;其他无主管部门的公需科目学习由承担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为做好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的有关通知要求,暂停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下集中培训,待疫情解除后自行有序恢复。

公需科目考试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青岛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专技人员完成学习后,参加各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

高校教师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评审)

高校教师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评审)

高校教师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评审)我于20**年*月进入***职业学院担任教师以来,一直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饱满,勤恳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全心全意搞好教学,积极参与科研与教改工作。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积极参加政治研究,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事,注重政治理论的研究。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深知肩负的历史寄托和责任,清楚要成为优秀的新世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工作者,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政治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

在教学与教改方面,我注重实践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积极探索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我也积极参与教改工作,参加各种教学研讨会,不断更学理念,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学成果方面在教学成果方面,我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通过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我也积极参加教学比赛,多次获得教学比赛奖项,得到了同事和学生的认可和好评。

三)科研方面在科研方面,我积极参加各种科研活动,多次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编写教材等科研成果。

我也积极参加各种教学研讨会,不断更学理念,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高职高专讲师,我将继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断探索教学方法,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从担任教师以来,我一直致力于教学改革工作。

我不断研究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吸收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积极探索基于工作过程的工学结合教学模式,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我大力推行和采用项目教学法,应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制作多媒体课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专业教学注入新的活力。

我注重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把社会中各种相关工作岗位的能力需求与专业课内容紧密结合起来,向学生介绍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发展方向和热点问题,激发了学生的研究兴趣、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

我积极改革课堂教学结构,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了学生的广泛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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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组织管理
市人事局负责市区(含四城区、柳东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考试的组织实施。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考试的组织工作。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区、考点设置:全区以各市和区直为单位设置考区。柳州考区在市区设置若干个考点,六县各为一个考点。考区及各考点须设正、副主考2至3名,每个考场须设监考人员2名,严格监督参考人员独立完成答卷。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开卷笔试、独立完成的方式进行。试题由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统一命制。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分五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次数
考试日期
星期
时间
备注
领取准考证时间
第一次
5月24日

上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5月19—22日
第二次
下午
第三次
6月14日
一、培训、考试对象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都应参加学习,学习结束后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次继续教育活动将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以自学为主。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培训班、讲座、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
培训内容是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培训考试教材统一使用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教材征订由各单位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征订单见附件2)。

上午
第四次
下午
第五次
8月2日

上午
为补考时间
7月28—30日
注:市区各单位请于规定的时间派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六县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各县人事局定。
(四)报考时间及办法
1、第一至四次考试报名:市区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由单位统一于4月21—25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广雅路23号)办理报名考试、征订教材及缴费手续(中心设置有POS机刷卡收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7〕577号)核准,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35元。
附件1:
2008年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考试报名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称
职务
身份证号
考试时间(√)
备注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小 计
合 计 总 人 数
注:1、在参加考试对应次数栏后打“√”,第一次、第二次:5月24日 第三次、第四次:6月14日 单位联系邮箱:
(五)六县报送教材征订单及试卷预定单时间
六县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县自行决定,但必须于4月29日前报送教材征订单,5月12日前报送前四次考试试卷预订单。报送方式:订单盖章后传真至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原件随后送上。传真号:2831856。
(六)参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若身份证遗失,可凭驾驶证或柳州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成绩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考试成绩档案,故报名表统一用EXCEL制作,报表时(报名表需单位盖章)须附送报名数据,数据可用U盘报送。
档案在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于上述时间直接到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2、补考报名:各单位可于7月1—9日登录柳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本单位前4次考试人员成绩,6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请按附件3填表,并于7月14—16日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补考报名手续,同时附送数据。
2、此表请用电子表格制作,于4月21日至25日报送,同时用U盘报送数据。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本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任务完成。
联系电话:2820343 2828697
附件:1、年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考试报名表
2、广西柳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教材征订单
3、2008年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补考报名表
柳州市人事局 柳州市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五、颁发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发统一印制的《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合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学习,增强和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抵制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杜绝盗版行为,做好此次活动的教材征订工作。
(二)本次继续教育活动的内容列入2008年度公需科目的学习安排。培训的时间可掌握在国家规定的每年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的三分之一左右,即4天或24学时。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及组织参加全区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人 事 局
知识产权局
柳政人〔2008〕14号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及组织参加全区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和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9号)精神,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决定在我区面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桂人发〔2007〕94号)、《关于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办发〔2007〕292号)精神,现就本次活动有关培训、考试等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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