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应急(2018)19号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3.05.19•【字号】皖应急函〔2023〕550号•【施行日期】202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为落实《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修订完善了硝酸铵、硝化、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9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并组织制定了液氯(氯气)、氯乙烯、过氧化、液化烃储罐区等4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一、常态化开展企业自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要督促辖区内涉及高危细分领域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有关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常态化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三个清单”,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闭环。
企业全面排查原则上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三个清单”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查。
要将上述要求纳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
二、定期开展全覆盖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高危细分领域企业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将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开展自查自改、隐患问题整改闭环情况等纳入执法检查范围。
对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各市应急管理局至少每年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将适时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隐患整改以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市及企业予以通报。
2024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跟新至11月份

2011-02-14
பைடு நூலகம்2011-02-14
各部门
63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
安委〔2011〕4号
2011-05-03
2011-05-03
各部门
64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监总局
安监总管四〔2011〕82号
各部门
16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654号
2014-10-1
财务部
1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352号
2002-05-12
2002-05-12
生产部
1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493号
2007-04-09
2007-06-01
生产部
1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17-03-06
2017-03-06
各部门
34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总局令第44号公布,第63号、第80号修正
2015-05-29
2015-07-01
各部门
3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号修正
2015-05-27
2015-07-01
各部门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安部第87号公布
2006-08-22
2006-10-01
各部门
42
工伤认定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完整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5分)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
环境
周边环境
(10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未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公示制度的,扣5分。
8.应急
管理
应急配备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9.安全管理绩效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评估报告--

X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评估报告X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2019年07月18日目次1.编制目的2.编制依据3.企业概况4.作业活动分析5.作业单元及安全风险点6.潜在事故类别及后果7.安全风险等级分析评估暨改正/建议管控措施8.评估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表9.保密承诺1编制目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评估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法律法规义务,是国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规定动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明确提出“强化企业预防措施。
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同时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2019)(沪应急行规〔2019〕2号)《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上海市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19】37号),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政策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对于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时间进度,上海市也提出了明确的实施时间节点。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7〕28 号)提出:“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
”“建立分级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最近,上海市安监局发出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推进 2018 年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明确“对未到达《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2019)(沪应急行规〔2019〕2号)《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上海市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19】37号要求的初评和期满复评企业,待其整改完毕后再提出评审申请”。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1目的为辨识公司范围内影响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确定一般和重大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建设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
3频次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管控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4职责4.1公司总经理组织本公司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工作,负责重大风险治理所需费用的支付,确保专款专用。
4.2安环部经理负责专业领域危害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重大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制定;对重大危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3各部门负责组织自己的评价小组进行危险源辨识和更新,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4.4各班组负责组织自己的评价小组进行危险源辨识。
5工作内容5.1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对一定范围(即风险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出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及它们的组合,包括能量、危害物质和能量、危害物质失去控制两个方面的危害因素。
5.1.1划分与确定风险点(1)风险点划分方式与原则划分风险点(即划分风险辨识的范围)采取空间位置划分和系统划分两种基本方式。
按照空间位置(区域、场所、设施、部位)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按照系统(如:动力系统、提升运输、生产工艺流程等)划分应涵盖系统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
(2)风险点的确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管理人员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集体讨论,根据划分方式与原则,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合理确定风险点。
一般宜从大到小层层确定风险点,最小风险点为岗位(设备、作业)。
规模较大、系统较为复杂的企业,应以空间位置划分为主、系统划分为辅方式确定各级风险点;规模较小或者系统简单的企业,一般宜采取以空间位置划分方式确定风险点。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18年7月目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3)1 目的 (3)2 范围 (3)3 频次 (3)4 依据 (3)5 原则 (3)6 工作程序 (4)7 风险管控方法 (4)8 风险管控准则 (8)9 风险的控制 (10)10 风险分级管控 (11)11 风险告知 (12)12 文件管理 (12)13 风险信息的更新和持续改进 (12)14 相关文件 (13)15 相关记录资料 (13)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4)1目的 (14)2适用范围 (14)3依据 (14)4定义 (14)5职责 (15)6基本要求 (15)7事故隐患排查方式、频次 (16)8 事故隐患排查内容 (17)9隐患建档 (17)10隐患治理与上报 (17)11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9)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20)考核奖惩制度 (20)1目的 (20)2适用范围 (20)3考核奖惩标准 (20)4实施细则 (20)4.1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20)4。
2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 (21)5 附则 (22)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奖励办法 (22)1指导思想 (22)2目标任务 (22)3组织领导 (22)4具体办法 (23)5奖励标准 (23)6排查处理程序 (24)7评审办法 (24)8相关要求 (24)9奖励办法 (25)10工作要求 (25)珠海市嘉丽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1 目的为辨识公司范围内影响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确定一般和重大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3 频次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管控的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64 —引言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本手册。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相关风险评估方法及风险分级管控标准,进行系统的科学的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分级,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清单;企业在风险分级管控基础上,针对风险管控清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形成隐患排查内容标准,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实现闭环管理。
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是提高隐患治理科学性、针对性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隐患排查治理,是以风险管控措施为重点,对其有效性进行经常性核实确认和不断完善,是控制、降低风险的保障手段。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双重防线。
本手册的目的是规范、指导全省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识别风险、控制风险,通过隐患排查及时查找出风险管控措施的缺失、漏洞和失效环节,并治理消除,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65 —目录1适用范围 (70)2标准和依据 (70)3基本概念 (71)3.1危险 (71)3.2危险源 (71)3.3风险 (71)3.4风险点 (72)3.5风险辨识 (72)3.6风险评价 (72)3.7风险分级 (72)3.8重大风险 (72)3.9风险管控措施 (73)3.10风险分级管控 (73)3.11事故隐患 (73)3.12隐患排查 (74)3.13一般隐患 (74)3.14重大隐患 (74)3.15隐患治理 (74)4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目标 (74)4.1“一图” (75)4.2“一表” (75)—66 —4.3“一账” (75)4.4“一平台” (75)5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准备 (76)5.1流程图 (76)5.2前期准备 (76)5.2.1成立工作机构 (76)5.2.2建立或完善工作制度 (77)5.2.3全面培训 (77)5.2.4收集建设相关信息 (78)6风险分级管控 (79)6.1风险点确定 (79)6.1.1风险点划分原则 (79)6.1.2风险点排查 (79)6.1.3风险点范围 (79)6.2危险源辨识 (80)6.2.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80)6.2.2危险源辨识方法 (83)6.2.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83)6.3风险评价 (84)6.3.1风险评价方法及准则 (84)6.3.2确定风险等级 (85)6.3.3重大风险判定 (85)6.3.4风险控制措施 (85)—67 —6.4编制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清单) (87)6.5 风险管控要求信息告知 (87)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88)7.1编制隐患排查清单 (88)7.2事故隐患排查 (89)7.2.1排查方式 (89)7.2.2排查级别及频次 (89)7.2.3隐患排查内容 (91)7.3隐患判定、分级 (91)7.4隐患治理 (93)7.4.1治理要求 (93)7.4.2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范围及内容 (93)7.4.3 重大隐患治理 (94)7.4.4 二级、三级事故隐患治理 (94)7.4.5 验收 (95)8机制运行 (95)8.1运行要求 (95)8.2档案管理 (96)8.3动态管理 (96)9其它 (97)附表1:设备、设施清单 (98)附表2:作业活动清单 (99)附表3: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 (100)—68 —附表4:安全检查分析表(SCL) (101)附表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清单) (102)附表6:较大以上等级的风险清单 (103)附表7: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104)附表8:隐患治理信息清单 (105)附录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106)附录B:安全检查表法(SCL) (108)附录C: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LEC) (110)附录D: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 (112)附录E:风险矩阵法(LS) (125)—69 —1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全省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DB41∕T 1646-2018 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DB41/T 1646—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剑统、张胜利、周东洋、司恭、宋晓琳、刘黎明、王雪丽。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周朝晖、苏齐松、舒建峰、许亮、隋振华、张灿、李阳、胡永奎、程海鹏、姬 文慧、昝秀荣、王占平、陈彦霞、魏萌萌、刘显、许科。
5 风险评估
5.1 评估工程流程
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一般包括计划与准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分级四个阶段(见附 录A)。
5.2 计划与准备
5.2.1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风险评估领导机构,组建由分 管负责人、车间与班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消防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门 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过程控制要求,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在风险 评估过程中的工作职责。 5.2.2 在开展风险评估前,企业应制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明确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编制相应的工 作表单,并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内部全员培训和专题培训、技术指导。 5.2.3 企业可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经验介绍、讨论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收集、整理企业安全现 状信息和必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事故案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和(或)环境的破坏的根源、状态或行为, 或其组合。包括第一、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如人员高处作业、吊装物、煤气等。 第二类危险源:导致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 事故的必要条件。如人的失误、物的故障、环境不良、管理缺陷等。 3.2 风险 发生危险事件和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 重性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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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
指南(试行)的通知
应急〔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提高监管针对性,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部署,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近年来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考虑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固有危险性,兼顾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安全风险管控的现实情况,我
部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认真学习宣传《指南》,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指南》,并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评估诊断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估诊断结果按照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对存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四种情形的企业可直接判定为红色;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的企业必须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诊断;要按照分级结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
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分级情况,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要求,对诊断为红、橙、黄、蓝不同等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要突出强化对红色及橙色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依法严格处罚发现的事故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要督促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在2018年9月底前组织完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分级情况于2018年10月底前报送应急管理部。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附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企业名称:山东汇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18年8月16日
填表人:李小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