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中小学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意见
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促进学生社团规范、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是指经过学校批准注册成立、由中小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四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团结和凝聚广大学生,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形成学校特色,不断提高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五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学校的和谐稳定。
第六条社团活动的开展要突出“五育”并举,注重与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安全教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少先队共青团活动、课后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丰富社团活动内容,激发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能力特长,提升社团活动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年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统一领导本校学生社团工作,要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到学校的整体工作中。
学校党组织可委托学校德育处(政教处、教务处、校团委)具体负责社团管理和指导工作。
学校每学年要将本校社团有关情况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社团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及具体管理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成立、年审和注销第十条学生成立社团,须将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成员权利义务、主要活动内容、安全预案、经费管理、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宜)、发起人基本情况、成员名单、指导教师简介、社团成立书面申请及学年社团活动计划等文字材料,报学校社团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生社团系列活动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生社团系列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9.04•【字号】合教秘团〔2018〕487号•【施行日期】201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生社团系列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社团建设,丰富学校校园文化,根据《2018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系列活动总体安排》(合教秘〔2018〕98号),现就本学期中小学生社团系列活动通知如下:一、做好社团年度注册和“招新”新学期伊始,各校要按照《合肥市中小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合教青〔2016〕4号)规定,有计划地做好现有社团的年度考核注册、新社团的审批设立、社团负责人改选以及社团成员的招聘工作。
各中小学要及时上报社团注册情况。
2018年10月15日(周一)前,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将附件1《2018年合肥市中小学学生社团基本信息登记表》上报到局团委。
二、开展优秀社团评选表彰2018年拟遴选表彰合肥市中小学生优秀社团(附件2)。
各校、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本级活动,逐级评比、择优推荐。
各县市区各报6-8个,市管学校各报1-2个(仅高中社团,义务教育阶段由所属区评选推报)。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周一),拟举办本级“嘉年华”等集中展演评比的县市区上报时间适当延迟。
三、指导辩论赛等专项社团活动作为我市有影响力的社团活动,2018年合肥市第七届中学生辩论赛、第八届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和“福猪岁华”生肖邮票设计大赛将于9-11月举办。
各校、各县市区要以之为契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引导和支持相关社团建设,并积极参加参与市级活动。
四、举办社团集中展演活动为集中展示我市中小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引导和强化各中小学社团建设,丰富合肥教育办学内涵,拟于2018年11月遴选一批精品社团开展市级集中展示展演活动。
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和社会的发展,中小学课外活动已经成为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部针对中小学课外活动的重要性,发布了一份关于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
在这份指导意见中,教育部明确了中小学课外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强调了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提出了有效的实施措施,旨在为每个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
首先,教育部强调了中小学课外活动对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
在学校教育的基础上,学生通过参加课外活动可以培养兴趣爱好,展现个人特长,并且锻炼身心健康。
课外活动既可以是学生发展多元智能的机会,也可以是培养学生社交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途径。
因此,学校应该积极组织各种类型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其次,教育部明确了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具体需求和兴趣,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
这些活动既可以是学术类的辅导或竞赛,也可以是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活动。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课外活动的组织管理,确保活动的安全和质量。
家长作为学生的第一任教育者,应该鼓励孩子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并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关注。
社会各界也应该为学校提供资源支持和专业指导,共同促进中小学课外活动的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实施中小学课外活动,教育部提出了以下几点具体措施。
首先,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课外活动组织机构,明确活动的目标和内容,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评估体系。
其次,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组织和指导课外活动的能力。
教师可以通过专业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学生更好地参与和享受课外活动的过程。
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专业机构和社会人士参与课外活动的组织和指导,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外,教育部还强调了中小学课外活动的安全和法制教育。
学校应该加强对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参与活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使他们能够在课外活动中明辨是非,学会自我保护。
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小学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最新发布了关于中小学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课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融合。
本文将对这一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和解读,以期为教育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
1. 课外活动的重要性课外活动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增强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
而且,课外活动还可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潜能,以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
2. 课外活动的指导原则教育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强调以下原则:(1)学生为主导: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参与的课外活动,激发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多样性和广泛性: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供学生选择,包括但不限于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领域,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3)安全第一:确保课外活动的安全性,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培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有序管理:建立健全的课外活动管理机制,明确组织责任与权限,确保课外活动的有序进行,有效利用学校资源。
3. 课外活动的实施路径教育部指导意见明确了课外活动的实施路径,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学校管理:学校要制定课外活动管理细则,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课外活动的有效组织与管理。
(2)社会资源:鼓励学校与社会资源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各类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3)师资培养:提供教师培训,加强教师的课外活动组织与指导能力,引导学生参与有意义的活动。
(4)家庭参与:鼓励家长参与学生的课外活动,与学校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 课外活动的评价与监督为确保课外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教育部指导意见强调对课外活动的评价与监督。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课外活动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评估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表现与成长。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0.09.15•【文号】教基〔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现就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推动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国情教情,遵循教育规律,育人为本、提高质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04.18•【字号】洪教办字[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洪教办字〔2016〕6号各县区(新区、开发区)教体局(办),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2016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南昌市教育局2016年4月18日附件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教基一〔2011〕2号)等文件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的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要求、实现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对解决当前一些中小学校教育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重校内教育轻校外教育等问题,提升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增强创新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现将《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深圳市教育局2015年6月25日关于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切实担当起国家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试点城市的责任和使命,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结合深圳实际,对系统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一)深化课程改革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全球化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社会变革加快,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多元化的价值观、思想文化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学生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当前深圳正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对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优质教育需求日益强烈,这些变化和需求对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深化课程改革,是深圳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行动和必然要求。
(二)深化课程改革是切实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迫切需要。
提升学生八大素养,是立德树人的具体表达,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落脚点。
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深化课程改革,构建以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为主要任务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育人机制,是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高育人效果,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意义。
(三)深化课程改革是建设国家课程改革试点城市的内在要求。
2001年以来特别是承担国家课程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行先试,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对社团的建议和意见

对社团的建议和意见1. 增加社团活动的多样性:社团应该多样化其活动内容,以满足不同成员的兴趣和需求。
可以组织一些户外运动、文化交流、志愿服务等活动,以丰富社团的内涵。
2. 增强社团活动的参与度:社团应该积极鼓励成员参与活动,并提供吸引人的奖励机制,如积分制度、荣誉称号等,以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3. 加强社团内部的沟通与合作:社团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包括定期开展会员大会、成员座谈会等,以便成员之间及时交流意见和建议。
此外,社团可以促进成员间的合作,组织团队建设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4. 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机会:社团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或校外机构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帮助成员提升自身能力,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长空间。
5. 建立社团资源库:社团可以建立一个资源库,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学习资料、经验分享和案例分析等,方便成员学习和参考。
此外,社团还可以与其他社团或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资源,提高社团的影响力和实力。
6. 加强社团的宣传推广:社团应该积极利用校园媒体和社交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可以制作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社团。
7. 增加社团的社会实践活动:社团应该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参观企业、社区服务、社会调研等,以拓宽学生的眼界,增强社会责任感。
8. 加强社团与校方的联系与合作:社团应该与学校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争取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可以定期与校方举行座谈会,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和需求,争取校方的关注和支持。
9. 定期评估和改善社团运作:社团应该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改善社团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机制。
可以邀请校外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指导,提供更好的发展建议。
10. 建立社团活动档案:社团应该建立活动档案,记录社团的发展历程、活动成果和学生参与情况等。
这有助于社团建立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也方便社团成员回顾和总结经验。
通过以上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对社团的发展和运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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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中小学学生
社团活动的指导意见
开展中小学生社团活动是主体多元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多元发展的重要途径。
学生社团工作经过一年半的运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学生自主性不强、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此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围绕“学生为本、多元发展”的主体多元教育思想,紧密结合我区政治文明三大举措,将社团活动作为我区依靠群众参与的重要形式,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主体多元课题实验活动系列的抓手,规范社团活动形式,丰富社团活动内涵,培育社团活动特色,为每一个学生展示优势潜能提供舞台,塑造学生阳光心态和健全人格,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基。
二、总体目标
建立起学生自愿组织参与、学校主动服务、社会积极参与、教体局宏观指导的社团活动体系,广泛开展活动,用1-2年的时间,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生社团,形成校校有特色、学生人人参与、人人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方法措施
(一)自主组织,成立社团
坚持以学生为本,相信学生,解放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十大员”的主动性,让学生自主参与社团的组织和管理,自主运作社团。
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人意识,提高学生自主管理能力。
1、筹备发动阶段。
学生社团筹备工作由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负责。
团长、干事竟聘及社团会员招募前,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相关委员通过升旗仪式、红领巾广播台、橱窗板报、班队会等渠道向学生进行宣传,让学生自主申报、竟聘自己感兴趣的社团团长、干事或自己感兴趣的社团。
2、自主成立组织。
发挥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组织社团团长、干事竟聘会,为竟聘上的团长、干事颁发聘书,发挥他们工作的主动性。
3、自主申报社团。
团长、干事负责招募会员,成立学生社团。
学生根据自身特长,自主申报自己感兴趣的社团。
班级也可以申报成立特色班级社团。
4、自主管理社团。
社团活动一定要尊重学生的选择和意愿,避免行政化倾向。
发挥社团全体成员的主体性,集体讨论,确定自己社团的社团名称、活动制度、章程等。
社团管理实行学生自主管理,根据学生的申请可以聘为社团纪律员、宣传员、组织员、协调员、策划员等“十大员”,并赋予“十大员”的六大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发言权、建议权,由学生社团“十大员”自主管理社团。
(二)拓宽渠道、整合资源
各校要依靠群众、充分整合资源,聘请本校教师、有特长的学生、外校教师、社会热心人士担任社团辅导教师“四大员”,即:辅导员、小辅导员、客座辅导员、志愿辅导员。
为每个社团配备1-2名辅导教
师,保证学生社团活动的有效开展。
1、本校教师。
在社团活动开展中,各校要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工作的积极性,为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的老师颁发学生社团辅导员聘书。
2、特长学生。
学生不仅是社团的组织者、参与者,有特长的学生还可以担任社团辅导教师,学校要鼓励有特长的学生参与学生社团辅导工作,聘请他们为学生社团的小辅导员。
3、校际交流。
校际联手合作,交流专业教师担任社团辅导教师。
各校要加强校际联系,相互交流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的专业教师,聘请他们为学生社团的客坐辅导员。
4、社会资源。
充分利用当地人才资源,积极与区书法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等群众组织合作,聘请他们中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的专业人士担任学生社团的志愿辅导员,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建言献策,推动学生社团工作健康长效发展。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学校要争取有特长的家长和社会热心人士支持,聘请他们为志愿辅导员,担任社团辅导教师。
通过整合辅导教师资源,满足学生社团活动对师资的要求,确保学生社团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搭建平台,推动发展
为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教体局和学校每学期都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展示交流活动。
1、活动节。
各校要积极创新社团活动展示载体,开展读书节、艺术节、合唱节、科技节、体育节等社团活动节,通过活动节扩大社团活动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搭建展示平台,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社
团活动的积极性。
2、社团展演。
每学期末,各校要进行社团展演活动,邀请学校工作“十大员”代表参与评比学校优秀社团,激励教师参与社团辅导工作的热情。
3、校际交流。
在各校相同社团中,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加强横向交流。
4、全区规划。
针对学生社团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规划,每年的五月份定为社团活动月,教体局有计划的开展社团交流、展示、评比等活动,扩大社团活动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注入活力。
(四)加强研究,提升效果
辅导教师要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设计活动内容、选择活动形式。
社团活动要有计划、有目标、分层进行,切记活动内容、形式重复单一。
1、社团活动与培养创新能力相结合。
社团活动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
绘画、泥塑等社团活动,教师从技法上引领,但不要让学生模仿创作,教师要给学生创作空间,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
2、社团活动与探究性学习相结合。
适合小组探究学习的航模等社团,社团成员共同研究确定活动内容,准备活动资料自己动手探究,辅导教师适时引领,培养学生探究性学习的能力。
3、社团活动与课题研究相结合。
适合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科技等社团,可以提前给学生探究小课题,学生课下在志愿辅导员的带
领下开展调查、收集资料等实践活动,社团活动时,相互交流,互相质疑,通过研究,共同完成小课题,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
4、社团活动与社会活动相结合。
小学中高年级、中学成立“爱心社团”及志愿者队伍到社区参加社会实践,走进特殊学校、敬老院、军烈属家开展送温暖活动等。
科技、环保等社团走进社会,结合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开展活动,收集、调研的信息可向上级相关部门建言献策。
通过认知、体验,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五)建立机制,尊重自愿。
社团组织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集体,随着社团活动的开展,一部分兴趣转移或不能适应社团发展的成员自然地离开原来社团集体,进入另一个更适合于自己兴趣领域的社团集体,学校应该允许社团成员合理流动,建立自由流动机制,增强社团组织的活力。
(六)交流培训,共同提高
学校要定期组织社团辅导教师“四大员”、团长、学生“十大员”代表交流会,交流社团工作,反馈学校、班级管理中的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指导社团管理和社团活动的设计,帮助团长们提高工作能力。
加强校际联系,组织召开同类型社团辅导教师交流、培训活动,加强区域内学习,提升辅导教师开展活动能力。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教体局成立以分管局长、团工委成员、辅导教师“四大员”代表组成的殷都区学生社团管理组织。
各校要成立校长、分管校长、大队辅导员、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委员、学生社团团长代表、学生“十大员”
代表、社团辅导教师“四大员”代表组成的学生社团管理组织。
加强对学生社团工作指导和对学生社团工作的监督管理。
2、深化社团管理。
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定期走进校园调研社团工作,组织开展社团座谈、交流、展示活动,年终考核和评比表彰活动等。
各校要制定《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加大对学生社团活动扶持力度,纳入学校课程课时规划,加强社团档案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原则上各社团每周至少安排1次活动。
每个社团至少有一名能驾驭辅导社团活动的辅导教师。
加强对教师辅导和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的情况实施检查和指导,并将教师承担辅导任务纳入教师的工作考核中。
3、加大培训力度。
要加大社团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培育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以满足学生社团活动对师资的要求。
4、保障经费投入。
各校要从公用经费中支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添置设备、设施、器材,满足学生社团活动的需要。
5、研究社团课题。
各校要开展中小学社团活动研究,以课题研究引领社团科学发展。
发掘校本资源、编写校本教材、打造精品社团。
6、提供活动平台。
农村学校学生离城市较远,他们参加社会培训受局限,学校要提供场地,配备师资,建立乡村少年宫,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满足学生需求。
7、及时评比表彰:教育系统“十佳青年标兵”、“十佳教师”评比考核与师生社团工作结合;教体局每年评选表彰“学生社团工作先进校”、“十佳社团”、“优秀社团”、“优秀团长”、“优秀辅导教师”。
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工作,及时反思,总结经验。
通过社团工作评估和各类评比活动,促进学生社团工作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