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矿山相关规范规章制度汇编

矿山相关规范规章制度汇编

矿山相关规范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矿山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矿山生产秩序,保护矿山资源环境,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劳动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矿山生产经营应遵循“科学开采、合理利用、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的原则。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矿业权,并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税。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矿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矿山环境,减少污染排放,推广绿色矿山建设。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矿工的劳动权益,提高矿工的生活水平。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依法纳税,维护国家税收稳定。

第二章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节生产设备安全规定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采购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提高设备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节作业人员安全规定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作业。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培训,提供相关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第一节矿山环境治理规定第二十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环保规定,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制度,减少矿山环境污染。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矿山企业、相关管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涵盖矿山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矿山环境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与管控相结合、依法管理、追究责任”的原则,积极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矿山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矿山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责任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制度和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惩处。

第三章矿山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在矿山建设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采取合理的资源开采方法,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减少矿山废弃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矿山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的治理,确保环境排放达标。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物排放。

第四章矿山环境监测和报告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矿山对环境的影响和效益,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矿山溶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每年提交一次环境保护报告,详细描述矿山运营状况、环境影响情况和环境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规范和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包括开采、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并落实到各层级、各个环节。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完善环境保护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周边环境安全。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管理责任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并将其纳入矿山经营管理目标体系。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开展环境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矿山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环境投诉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和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接受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审查。

矿山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生产、建设、运营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矿山环保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矿山开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优先考虑环境保护,将环保要求纳入矿山各项决策。

(二)综合治理、系统管理:对矿山生产、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管理。

(三)依法治理、责任明确: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明确矿山各级领导和员工的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成立矿山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山环保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矿山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环保工作,包括:(一)组织编制矿山环保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监督指导矿山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三)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四)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矿山各部门、各岗位应设立环保责任人和环保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主要职责第七条矿山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编制矿山环保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监督指导矿山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保要求得到落实;(三)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矿山员工环保意识;(四)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山环境安全。

第八条矿山环保办公室职责:(一)组织编制矿山环保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监督指导矿山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保要求得到落实;(三)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矿山员工环保意识;(四)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山环境安全。

第九条矿山各部门、各岗位环保责任人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保要求得到落实;(二)组织员工参加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三)定期检查本部门、本岗位的环保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发现环保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整改措施。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污染源治理、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应注重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和污染防治。

第五条严禁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植物、动物和水资源。

第六条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规划与评估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应包括环境风险评估、资源优化利用等内容。

第九条矿山环境保护规划应与矿山开发计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互配套。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随时掌握环境保护工作的动态。

第三章矿山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矿山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矿山开发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同开展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矿山环境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矿山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等。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五章矿山环境事件管理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事件管理制度,及时处置矿山环境事件。

第二十条矿山环境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第二十一条矿山企业应组织调查和处理环境事件的责任追究。

第六章矿山环境保护监督和执法第二十二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矿山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到法律保护。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总1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〇一一年元月四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xx煤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矿环境保护坚持全面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发展循环经济、创优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矿山为着力点,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原则。

第三条我矿任何个人均有责任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并有权对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对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对破坏、污染环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相关科室进行惩处。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第五条矿设置环保机构,由综合办公室管辖,具体负责对本矿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环保机构按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编制矿环保规划、年度计划,为矿区的长远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矿区所有单位及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各项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发展计划、目标及其他有关标准。

第八条我矿环境保护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固体污染)和其他公害,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实现矿区的美化、绿亮化,与当地环保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处理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工作。

第三章污染防治范围及内容第一节污染防治原则第九条实行清洁生产和污染的全过程控制,推广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环境保护工作项目设计应因地制宜,采用行之有效的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或抑制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矿山环境,合理开采矿产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矿产资源保护法》、《矿山石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影响评价1.矿山开采计划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包括对矿山开采可能产生的各种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评估。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通过国家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环境保护设施1.矿山开采需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粉尘控制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

2.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监管要求。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环保设施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矿山废弃物处理1.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2.废弃物收集点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泄漏。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定期清理废弃物,并确保其合理、安全的处理和处置。

五、水资源保护1.矿山开采对水资源的影响必须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2.严禁矿山开采过程中任意挖掘或改变地下水位,防止地下水资源的消耗和干涸。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建设完善的水资源管理系统,确保水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六、大气污染防治1.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尾气等污染物必须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收集。

2.矿山经营单位必须建设完善的排气系统,将废气排放到环境标准要求内。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大气环境监测,记录和报告排气情况,确保达标排放。

七、生态修复和恢复1.矿山经营单位需制定生态修复和恢复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对矿山植被、土地等进行恢复。

2.生态修复过程中必须采取可行的方法和措施,保证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持续改善。

3.矿山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生态环境监测,记录和报告生态修复和恢复情况。

八、环境监督和检查1.矿山经营单位必须接受环保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矿山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矿山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矿山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管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保护矿产资源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汇编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矿山企业。

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汇编,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保护矿产资源和环境。

第三条矿山企业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安全环保的原则,不断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国家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矿山管理的监督工作。

地方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山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和实施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矿山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矿山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矿山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矿山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第九条矿山企业必须加强矿山设备的管理,保证矿山设备的正常运行。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矿山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

第十条矿山企业必须加强矿山环境的管理,保护矿山环境。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三章:矿山资源管理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方可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必须按照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不得超层越界、超量开采。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率、选矿率和综合利用率。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必须对矿产资源进行地质勘查,掌握矿产资源的储量和质量。

第四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必须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确保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矸山环保管理制度 (4)机修车间噪声管理制度 (4)主井皮带噪声管理制度 (5)主扇机房噪声管理制度 (5)除尘风机管理制度 (6)选煤厂洒水除尘系统管理制度 (7)储煤场洒水消尘系统管理制度 (8)选煤厂降噪管理制度 (9)工业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10)脱硫除尘管理制度 (11)袋式除尘器操作规程 (11)煤台洒水泵岗位责任制 (12)生活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程 (13)工业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15)污水处理站岗位责任制 (15)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统一的规定标准。

二、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严防发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及噪声的污染事故。

1、固体废物:主要是矸石、炉渣、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排矸场,煤矸石运至排矸场堆放平整,每3-5米覆盖0.5-1米厚的黄土,防止自燃,炉渣、生活垃圾分别卫生填埋。

2、废水:矿井污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工业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除消防洒水复用后多余的水达标排放。

3、噪声:工业场地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房、筛分车间、主井皮带等场所内,其消声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正常运行。

4、废气:主要来自工业厂区锅炉房内,锅炉运行前必须先开除尘泵,待水循环正常后方可起火,根据煤质情况,每班将定量高效脱硫剂均匀撒入煤中,保证废气的达标排放。

三、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事先向公司环保办申请,由环保办牵头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手续等有关事宜后方可开工。

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工程完工后,要经环保部门验收,办理《环境保护设施工程验收报告》后方可正式使用。

四、凡拥有防治污染设施的单位填报污染设施登记表,并报环保办存档。

已登记运行的防治污染设施一经投运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运、闲置、拆除。

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操作制度》、《检修制度》,如实填写《设施运行记录》,防治污染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检修。

因故停运的使用单位应事先向环保办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停止使用。

设施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停止或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按要求时间复用。

五、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排放污染物,有污染物产生且必须排放的要上报环保办,由环保办牵头办理相关手续,经上级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排放。

六、各单位对在其所辖范围内从事生产、服务的相关单位人员,要严格按国家、地方政府及公司有关环保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对收到有关环保方面的报怨尽快妥善处理,无能力或在短期内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环保办。

七、煤业公司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事件进行劝阻、检举的权力。

任何单位都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调查、监测工作,并如实提供各种环保资料、数据,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各种环保宣传活动。

八、煤业公司环保办负责对各个单位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凡违犯上述规定对环境造成危害,给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酌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并予以考核处罚。

矸山环保管理制度根据我煤业公司矸山治理的要求,由物资供应车队担任排矸任务, 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排矸车辆装卸矸石,必须围衫蓬布,严禁随地抛洒。

二、排矸车辆过往马路必须用水清洗车身,轮胎严禁将泥和煤渣带入规划区域。

三、配备洒水车,对矸山和马路进行每日两次的降尘工作。

四、倾倒矸石要有详细的规程,并动用推土机,装载机,每日对矸山进行平整。

五、矸石倾倒每3-5m厚必须覆盖0.5-1m厚的一层黄土,防止自燃,杜绝有害气体的产生。

六、矸山平均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大面积的覆盖。

七、指定专人监控矸山情况,严防矸石自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煤业公司调度。

八、覆盖矸山切实做到不留死角,确保矸山平整和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机修车间噪声管理制度为了降低作业场所环境噪声,改善工作环境。

特制定检修队检修车间噪声管理制度。

一、机床分区布置,分班分散作业,尽量避免所有机床集中启动开机工作。

二、板材平整时要移放到检修车间外进行作业,作业尽量选在工作地点人员流动稀少时进行。

三、切割机在使用时要放到检修车间外进行作业,作业尽量选在工作地点人员流动稀少时进行。

四、使用电机车机头牵引矿车作业时,电机车速度在场区内要控制到慢速档操作。

五、户外行车作业时,要尽量避免选在中午或夜间进行操作。

六、场区内运输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有关标准执行。

主井皮带噪声管理制度为了降低作业场所环境噪声,改善工作环境。

特制定主井皮带噪声管理制度。

一、皮带机头卸煤滚与溜煤筒连接部位采用钢板全密封以降低噪声,必须加强维护,不允许随意拆除。

二、皮带机房内部顶棚采用阻燃材料吊顶以吸收噪音,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维修。

三、皮带机传动部位采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软传动系统后,应按时维护,每班应检查偶合器的油位,保证偶合器的正常运行。

四、皮带操作室与皮带机头采用隔离设施,保证操作人员在操作室工作时,降低皮带运行时噪音的影响,如损坏隔离设施,按设施的原值进行赔偿,并及时更换。

主扇机房噪声管理制度为了降低作业场所环境噪声,改善工作环境。

特制定主扇机房噪声管理制度。

一、扩散器内消声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汇报机电调度并组织检修,如不及时反映,对当班值班人员及班长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主扇电机与联轴器采用挠性联接装置以降低传动噪声,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损坏,及时汇报机电调度并组织更换,如不及时反映,对当班值班人员及班长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风叶选用高强度铝质风叶,每次倒机后应对风叶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风叶有破损、开裂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四、电动机碳刷和导电环要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声音有异常时,及时通知机电调度联系时间倒机更换。

在正常倒机后,应对碳刷和导电环进行测量,如发现磨损超限后,组织更换。

五、电动机的轴承座应每班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注油,如发现有振动、噪音增大,应及时联系机电调度,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六、防爆门要每班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漏风应及时处理。

除尘风机管理制度一、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开、停车。

二、设备运行中要随时注意观察设备的电动机运转情况,电机、风机轴承部位温度不得超过65 C,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

三、随时检查除尘风机设备运转是否正常,风室、风管、除尘器有无堵塞现象,发现堵塞现象,及时清理,保证通畅。

四、停车后要及时清理风管、排渣口、除尘器的卸料器所集煤渣、煤尘。

五、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作好交接班工作。

选煤厂洒水除尘系统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我厂洒水除尘系统正常发挥作用,达到降低空气中煤尘浓度、改善岗位操作环境、维护职工身体健康与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厂洒水除尘系统水源取自高山污水池,通过不同口径的管道输送至厂内各储水箱和各洒水点,系统采用静压给水。

二、洒水除尘系统所属的管路、阀门、喷头等零配件由所属区域岗位工负责使用看管,岗位工交接班时要清点清楚,凡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能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岗位工和班长负责赔偿。

三、洒水系统的启闭由岗位工通过洒水点喷头处的阀门控制,开启后以出水形成雾状为准,关闭阀门时要关紧,以不滴水为准。

发现阀门失灵或关不严等情况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或更换。

四、岗位工要根据来煤的干湿及本岗位的煤尘浓度大小情况适时开启关闭洒水除尘系统,煤的湿度适宜,空气中煤尘不明显时不必开洒水,煤的湿度较大,用手握成团松手不散开时,不得开洒水。

班长每班巡回检查不少于三次,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洒水的情况必须立即纠正。

皮带空载时,应及时关闭洒水阀门。

跟班队干走动管理中,要对洒水除尘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在冬季来临之前,必须对洒水系统管路进行防冻保温处理,岗位人员要保护好防冻设施,不得破坏。

储煤场洒水消尘系统管理制度一、洒水消尘系统的使用1、晴天有风的天气,扬煤皮带落煤比较干的情况下,开启洒水消尘系统。

2、在下雨、下雪、晴天无风的天气,扬煤皮带落煤比较湿的情况下,关闭洒水消尘系统。

二、操作规程1、开车前的准备(1)检查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紧固,管路、管件、闸阀、喷头等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2)检查各润滑点润滑情况,油量充足且油质清洁。

(3)泵前后各阀门应处于停车时位置,并灵活好用、严密。

(4)盘根应严密,法兰压盖应牢固无偏斜。

(5)确认设备无问题后即可准备启动。

2、正常开车打开喷水装置阀门;打开泵来水阀门,开动电机;缓慢打开泵排水阀门直至正常上量,观察仪表指针变化是否正常。

3、正常停车关闭泵排水阀门,关闭电机;关闭喷水装置阀门;关闭泵来水阀门。

4、运转中的检查检查喷头喷水是否均匀,压力表、给排量大小,电机温度、声音, 轴承部位温度、泵体内的油位、盘根松紧等。

操作中的注意事项(1)发现喷水装置喷头不喷水时应停车检查喷头是否堵塞,管路是否堵塞;发现排水量不足时应停车检查叶轮是否堵塞反转或过度磨损,盘根漏水,发现上述问题要求停电后进行处理。

(2)发现噪音和异常声音要停车处理。

(3)泵在运行时不得在无水情况下运行,不得在闸门闭死情况下运行三分钟以上。

(4)巡回检查或处理问题时,不停电严禁触及传动和转动部位。

(5)保持岗位卫生,要做到“四无、五不漏”并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6)班中严禁串岗、脱岗、睡觉、干私活。

(7)认真填写班中日志,做好各种记录。

三、洒水消尘系统的维护1、定期清理喷头、管路、泵体堵塞杂物,保证各部位畅通。

2、及时更换损坏喷头、闸门、仪表等部件。

3、定期对水泵进行检修。

选煤厂降噪管理制度为了降低选煤厂噪声污染,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改善操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煤厂在进行技术改造与革新时,要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以便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二、对于现有的设备和设施,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降低噪声的技术措施进行改进。

三、对于重点噪声设备,可设置密闭防护罩或砌挡墙等办法隔离噪声,对于煤炭转载点,可采取铺缓冲皮、设置滴煤坑等办法降噪。

四、岗位工要定时对所属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紧固件松动、焊缝开焊、零部件损坏、脱落等造成噪声增大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五、设备的外壳、防护罩在检修完毕后必须扣好、上紧螺丝,不得在无外壳、防护罩的情况下运行。

六、为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在条件许可时,可在重点噪声部位安装设置隔音岗位房。

工业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一、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了解整个系统在各种工作状况时管路阀门的正确起阀状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