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对策初稿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议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前言营造一个舒适、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这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但是目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许多难点、热点问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章建设、占道设摊、生活噪声污染、抛洒滴漏、城市牛皮癣等各种违法情况,反复性强,危害性大,市民反映一直较为强烈,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容貌、秩序,破坏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但同时,城管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者的形象。
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由于城管执法没有特定的法律保障、社会上对城管执法的不理解等原因导致城管执法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
因此,如何整顿城管建设,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是城管执法的重点。
一我国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质量的提高以及城市化范围的扩大,城市管理程度也进一步提高。
但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城管执法行政管理功能模糊不清,管理水平不高。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混淆,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相关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复,执法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另一方面城管的装备和科技手段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发展还不匹配,影响城管的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引入高科技的硬件设施。
㈡暴力执法的现象时有出现,社会对城管执法满意度下降。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①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第一节:城管工作现状分析在当前城市管理体系中,城市管理者承担着重要职责,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然而,城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有效履行其职能。
1.违法成本低下:许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弱,导致对违法者形成了较小的威慑。
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其更加肆无忌惮地从事非法活动。
2.执法手段单一:目前,大部分城市管理者过于依赖传统的执法手段,如警告、罚款等,并没有充分利用到科技手段提高效率。
这种情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执法结果不尽如人意。
3.信息沟通不畅:各部门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相对薄弱。
因此,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往往缺乏全面性、协同性和高效性。
第二节:解决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城管工作并提高效益。
1.加强执法力度:增加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通过严厉的处罚,对违规行为形成威慑,使城市管理环境更加安全和有序。
2.推动科技应用:积极推广使用科技手段来提高城管工作效率。
例如,在监控、识别和记录方面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以便快速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并实现数据共享。
这将有助于全面了解城管问题、制定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灵活调配资源。
4.社会参与与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城管工作并增强文明意识。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规则和法律,并提供渠道让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同时,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通过邻里互助等方式促进法律意识和互助精神的培养。
5.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城管工作中的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队伍素质的培训和考核。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第三节:城管工作展望通过解决问题的对策,可以改进城管工作并提升其效能。
期待未来城市管理者在以下方面取得更好成绩:1.现代化科技手段广泛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城管工作也将借助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等现代化方式,并利用大数据分析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复杂问题。
探析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探析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摘要:城管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当前我国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以及在此基础上如何走出困境进行了探析,对我国的城管执法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城管执法;困境;对策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是城市良好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城管执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层面,与每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着直接且紧密的联系。
作为直接面向老百姓的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其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而现阶段我国城市管理中愈演愈烈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也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驰,使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
一、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1、城市管理需求加快与立法滞后现代社会发展变化较快,城市的扩张也越来越快,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如何有效管理是执政者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城管综合执法也正是在这样背景下开始提出并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同,认为是应对新的城市管理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但自大面积铺开以来,城管执法并没有象当初设计的那样获得较好的效果,反而暴力执法现象却经常见之于媒体和网络。
就其原因而言,立法本身滞后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关于成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主要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国务院的一些文件,但综观这些法律和文件发现,其基本内容只是在鼓励各地尽快完成体制改革,详细规定却很少。
这样就导致各地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供参考和借鉴的具体规定很少,必然导致各地改革时面对集中的范围、管理的体制、人员的来源、执法的范围、执法的程序、执法的手段,部门的协调等方面不知如何下手。
也容易导致各地改革时面对以上问题很难形成统一的思路,其结果一方面,可能因执法程序不明确、执法手段不规范、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跟不上而导致的执法人员无所适从,有时为了现实的需要或传统执法思维的影响而大量滥用执法程序、执法手段。
浅析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对策修改1

开题报告浅析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对策一、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一)研究背景城管执法雏形出现于1984年,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城管执法机关应运而生。
城管在维护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城管执法在发展过程中产生很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矛盾冲突,甚至是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事件,近几年城管与商贩大打出手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与网络,城管执法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明确提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自从“和谐”一词提出后,一浪高过一浪,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旋律。
城管执法的种种矛盾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尤其是近年来,城管执法冲突在全国各地频发,这几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小贩杀死城管的崔英杰案、因拍摄暴力执法而被城管殴打致死的魏文华案,以及其他充斥耳边的诸多关于城管执法的负面消息不绝于耳。
这些,给积极改革的政府带来诸多的负效应,已逐渐消解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若不及时解决现有的问题,任由民众对城管执法的不满情绪继续蔓延,必将危及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城管执法陷入了多重困境而难以破解。
鉴于此,本文结合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要求以及目前城市管理的现状,深入分析我国城管执法在建设和谐社会中面临的困境和原因,观察发达国家城管执法的情况,并总结其可借鉴的经验,结合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提出解决我国城管执法困境的建议和对策。
浅析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对策

加 首 处 罚法》 关于 相对 集 中行政 处罚权 的规 定 , 把原来 分属 于 公安 、 环 和 地 方分 散立 法相 结合 的策 略 , 快有 关城 管立 法 的步伐 。0 应 为城 管执 法提供 法律 依 保、 环卫 、 规划 、 商等职 能 部 门的行政 处罚权 全部 或部 分集 中起 先 , 由人大 制 定全 国性 城管 执法 规范 ,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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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经 纬
浅析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对策
崔修 滨
摘 要 在 当今努 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 本应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 出重大贡献的城管, 却在其执 法的实践 中出现 了许 多不和谐的 因素: ( 从( 城管执 法操作 实务》 的出版发 行, 到城管队长李志强被喇 身亡事件等, 都折射出当今社会
性 法律 法规 , 管 执 法职 责范 围 、 城 执法 主 体、 执法 方式 、 罚办 法 处
关与原 职能 部 门之 间 的关 系 , 明确 综合行 政执 法机 关与 原有职 在
能部 门之间 关系 的前提 下 , 慎重 进 行城管 综合 执法部 门与 原职能
等 都没 有 明确 的法 律依 据 , 执法 过程 中 经 常处 于名 不正 、 在 言不 部 门之 间职 能的重 新配置 ; 其次 还应科 学划 定城 管执法 的权 限范 顺 的尴 尬境 地 , 成社 会 各界对 城 管执 法 非议不 断 。0 重 背离 造 严 “ 民主法 治 ” 一和谐 社 会 的的基 本 内涵 。 这 二 、 外先 进城 管 执法 模式 的启 示 国 日本 著名 经济 学家 青木 昌彦 曾言 : 只有一 种经 济组织 形 式的 围, 城管 执法职 权范 围 的界定应 该使 执法 范 围的大小和 城市规 模 的大小 、 城市 的个性特 色相 适应 , 使执 法 范围 的划分体 现灵活 性 。 ( ) 学规 范 流动摊 贩 经营 行 为 三 科 建 设和谐 社会 中的城 管执 法 , 必须 针对 城市弱 势群 体街头就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面貌逐渐改观。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管理也遇到了许多挑战和问题。
作为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力量,城管部门在实施工作时面临着一些困扰和矛盾。
本文将探讨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缺乏有效沟通机制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缺乏与社区居民和商家之间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由于信息传递不畅,很多冲突往往因误解而升级,造成双方互不信任的局面。
这导致了城管行动被误解为简单地“罚款”或“摊派任务”,而忽视了其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改善环境。
针对这个问题,可采取以下对策:首先,建立起定期会晤或开放式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实沟通内容。
其次,加强培训与教育,宣传传播城管部门旨在服务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以消除误解。
二、执行力度不足在城管行动中,一些管理者或执法人员常常出现敷衍塞责、怕事避事的现象。
他们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导致城市管理混乱无序。
例如,在占道经营和违建问题上,有些城管人员妥协或漠视问题存在,使得违规行为容易得到纵容。
针对这个问题需加大执行力度。
一方面,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
另一方面,对城管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与工作质量。
三、防范腐败现象由于部分城市管理岗位具有资源配置权和监管权,存在利益输送难题。
某些矛盾纠纷可能通过“灰色关系”解决甚至因此滋生腐败现象。
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往往偏离了公正与公平原则。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机构监察来消除腐败。
首先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倡廉教育并设立投诉渠道;其次是加大反腐力度,对涉嫌贪污受贿的人员严肃追责。
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城管工作需要多样化的技能和知识。
但过去,城管行动主要以“执法”为导向,而忽视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由于缺乏前沿知识和操作指导,城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出现错误判断甚至冲突。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重视培训和学习。
市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设立专项基金来支持相关活动。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浅谈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XX年十七大过后,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不仅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对于如何加强新时期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日益的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有了快速的发展,城市的内涵日益丰富,城市的规模正在日趋的扩大。
对于政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来打造好城市、管理好城市已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一、城管执法的概述(一)城市管理的概念城市管理是公私个人和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事务的许多方法的总和。
它是一个连续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可以使相互冲突或彼此不同的利益都得到考虑,并且可以采取合作行动。
它包括正式机构和非正式安排以及市民的社会资本。
(二)城管执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的几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最大、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
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
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致使城市管理过程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等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
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三)城管执法的作用自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在我国城市管理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其地位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
本文首先介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接着分析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管理模式、管理法制以及管理人员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
可以说城市管理水平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准,城市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关键性工作。
当前,我国不少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为此,本文就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做一探讨,以期望对我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起到些许作用。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国际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给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城市管理贯穿于城市发展的全过程。
城市管理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应有之义。
城市管理的好坏,影响城市化的速度和质量,城市化程度的高低彰显城市管理水平状况。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不但要注重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及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给城市化提速,而且要注重强化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提高品位,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质量,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的探讨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对策,在此首先介绍我国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2002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划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这就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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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一、论文名称、课题来源论文名称:浅析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对策课题来源:自拟二、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研究背景:城管执法雏形出现于1984年,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城管执法机关应运而生。
城管在维护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城管执法在发展过程中产生很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矛盾冲突,甚至是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事件,城管执法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明确提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自从“和谐”一词提出后,一浪高过一浪,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旋律。
城管执法的种种矛盾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尤其是近年来,城管执法冲突在全国各地频发,若不及时解决现有的问题,任由民众对城管执法的不满情绪继续蔓延,必将危及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城管执法陷入了多重困境而难以破解。
鉴于此,本文结合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要求以及目前城市管理的现状,深入分析我国城管执法在建设和谐社会中面临的困境和原因,观察发达国家城管执法的情况,并总结其可借鉴的经验,结合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提出解决我国城管执法困境的建议和对策。
选题意义:首先,就研究的理论意义而言,和谐社会的内涵以及构建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谐社会并非能一蹴而就,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可能会触动多方利益主体,只有有效协调和解决,才能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
这就需要明确和谐社会的内涵,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偏差。
城管执法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种种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这需要寻求到理论上的支持。
本文通过分析导致城管执法困境的原因,借鉴发达国家城管执法的经验,以此希望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丰富我国城管执法理论方面的研究,完善我国城管执法理论体系。
其次,就研究的现实意义而言,城管执法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环境与形象建设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面对城市环境治理呈现“治理—复发—再治理—再复发”的恶性循环以及层出不穷的暴力执法与暴力执法事件,本文通过借鉴国外较成熟的管理经验,在分析城管执法陷入困境的深刻原因基础之上,提出了使城管执法走出困境的对策,为和谐社会建设中我国城管执法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相关研究综述及国内外研究情况构建和谐社会自提出后,一直是国内政治生活的热点,对于和谐社会的内涵、特征以及构建的研究层出不穷。
城管执法作为一个具体的行政改革实践,一直都是国内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的关注与研究热点。
通过梳理国内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总结出以下主要研究内容:第一,和谐社会内涵、特征及构建的研究。
王伟认为,“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是行为规范的社会;是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
”这个概括体现出和谐社会应当是以人为本的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应当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自然等都协调发展的社会,这种社会的协调发展正是社会的和谐发展,这是达到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理想境界的动态表现及实现途径。
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诚信友爱的社会、充满活力的社会、安定有序的社会。
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形成全民族的精神支柱,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政府转型,创造“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条件。
第二,城管执法合法性的研究。
由于城管执法雏形早在1984年就已出现,但直到1996年《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的出现,城管执法才有了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和谐社会,城管执法行为必须有法可依。
朱晓明、于国强认为《行政处罚法》第16条是以法律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款,为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陈中伟也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对集中处罚权是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也有部分学者质疑城管执法的合法性。
侯宇认为,“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明显违宪,依据一个违宪的法律规定和据国务院做出的行政解释而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显然是违宪之举。
第二,对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研究。
应松年、袁曙宏在《走向法治政府》一书中,就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写了一份调查报告。
在报告中对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背景做了介绍,对城管执法改革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几种探索予以介绍,一种是联合执法,即抽调数个行政执法部门的部分人员组成一个执法队伍,对城市管理中的某个问题,采取统一行动,集中查处;第二种是巡警体制,将公安、公安交通、工商、园林、市政、交通、环保、等部门的27项行政处罚权集中授权给公安机关成立的巡警组织。
第三种是内设综合执法体制,由一个内设机构履行原由数个内设的机构分别履行的行政处罚职权及行政审批权。
这三种尝试一开始对城市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必须进行执法体制改革。
北京市在改革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行政主体的权利来源问题,以及如何将职权进行相对集中。
对此何题,应松年和袁曙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比如严格按照目标进行改革,按照实际行政能力确定权力的集中,幅度不宜太大,效率原则,整体划转职权等等。
第三,城管执法冲突困境及相关对策的研究。
赵娟认为,城管执法为经济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顺利转型做出了卓越贡献。
但是城管执法的领域在扩展,城管执法的权限在扩张,城管执法的严苛性在增强,因此带来大量的矛盾冲突,使城管执法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城管执法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很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矛盾冲突,“创新”出许多违法执法的方式方法,典型的有暴力执法、钓鱼式执法、无边界执法、游击式执法。
城管执法具有无边界执法之内生性扩张机制,包括不受约束的权力本身内生性扩张机制、利益驱动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内生性扩张机制、没有外力抵抗的权力张力向外无限延伸机制和没有内外制约的心理扭曲机制。
金南顺则在《城市公共服务理论与实践》提出,要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就要正确认识城市公共服务官民关系,就需要考察问题提出的时代背景和随着时代变化而发展起来的三个公共管理理论,即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新公共服务理论,同时还首次提出“广义市民”的理念,前瞻性地解决城市公共服务的覆盖群体问题。
第四,对城管执法理念的研究。
连玉明教授在《城市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认为,城市管理要解决好“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要建立城市治理新模式,建立城市管理中的服务型政府。
金南顺在《城市公共服务理论与实践》提出,要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就要正确认识城市公共服务官民关系,就需要考察问题提出的时代背景和随着时代变化而发展起来的三个公共管理理论,即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新公共服务理论,同时还首次提出“广义市民”的理念,前瞻性地解决城市公共服务的覆盖群体问题。
车克欣的《城管行政综合执法的问题与前景研究》提出了现代城市管理中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需要创新理念,现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本应高举和执行“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之理念。
莫于川提出城管执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新形势下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民主法治观,具体而言包括尊重人权、行政权限、行政民主、行政服务、行政公开、政府诚信、程序法治、接受监督、责任政府权利救济等现代行政法治观念,这是改善城管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车克欣认为,城市管理的现代化不能仅仅是硬件设施和管理技术的现代化,更应该是管理理念的现代化,现代城市管理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城市管理既要体现对强者的肯定,又要对弱者进行有效的照顾和关怀,既要满足城市管理秩序的要求,也要满足城市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国外对对于城管执法研究相关的文献研究较少,一般主要着眼于城市宏观管理方面,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教授戴维·R·摩根在《美国视角》中主要谈了美国城市的治理结构、政策过程、冲突管理、内部管理及未来发展在法国,没有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之部门;而依法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是其城市管理之核心理念;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城市秩序之维持。
泰国城市管理的人性化十分突出和明显;由于城市管理中公共服务的人性化,最大程度地保护流动摊贩的基本生存和经营权利。
韩国的城市管理者更具具体的差异化情况,把市区划为“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诱导区域”;根据不同类型的城市区域对营业时间和经营范围进行引导、限制。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研究思路:本文的研究分为五个部分。
首先,在绪论中探讨本研究的背景和选题意义,综述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提出研究方法;然后,阐释和谐社会建设的内涵意义,以及城管执法冲突产生的重要理论:社会冲突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再追述城管执法产生的历史,罗列我国城管执法冲突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紧接着对城管执法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化解冲突的对策。
本文研究方法主要有:比较研究法.本文通过横向的国内和国外对城管执法的研究比较,以及纵向的不同历史时期城管执法的范围、方式方法以及对策研究,分析总结出建设和谐社会城管执法所面临困境的对策。
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在我国城管执法困境与对策研究过程中,既需要通过规范分析,做出理性的判断,又需要对其进行实证分析,从而使得研究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本文以相关知识体系为理论基础,通过实地调查,以成都市某区某城管执法队队长及队员为实证研究对象,进行了一系列的访谈,了解了某区城管执法工作所获得的成绩以及执法人员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的知识理论,对我国城管执法的困境及对策进行研究。
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文献资料和研究成果,其中包括相关学者专著、论文、期刊、学报等,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
五、论文写作进度安排2014.XX.XX——2014.XX.XX完成论文开题2014.XX.XX——2014.XX.XX对成都市某区城管执法大队的调研访谈2014.XX.XX——2014.XX.XX结合实际案例、文献对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面临的困境进行总结和分析2014.XX.XX——2014.XX.XX对和谐社会建设中城管面临的困境提出对策2014.XX.XX——2014.XX.XX完成论文写作、修改定稿,准备答辩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