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考

也较小 , 同样缺乏 资金补偿机制 , 大多数商 业担保机构把高 担保 费作 为资金 用担保机构的关 系等进一步完善 中小企业的信 用担保体 系的措 施。 补偿来源 。 部分担 保机构按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的一半 收取担保 费, 一些 机构 关键词 : 中小企业; 信用扭保 ; 融资 %左右 , 法国 信用担保足一种把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 的中介服 务活 的担保费甚至更高。而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 的担保 费一般为 i . %。 , %左右。 由于』 保机构 缺乏 资金 U 动, 它把银行和企业有机地 联系起来 。信用 担保一 般是 由担保 人对 商业银 为 0 6 我围台湾地 区和香港地 区为 0 5 行 做出承诺 , 为企业提供 担保, 从而达到提高企业资信等级 的 目的。 临在我 补偿讥制 , 使其承保能力减弱 , 发展 困难 , 而一旦 发生代偿 就有财务 亏损 从 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处于圈境的情况下 , 通过进一 步完善我 国 中小 企业 信 或破产 的危险。 用担保体系以顺畅阅接融资渠道九 疑是一种 相 当不错 的选择 。那 么 , 国 我 3 有关信用担保机构 的法 律、 法规不健 全。我 于 19 9 5年 6月 3 0日 O 日开始实 施的< 中华 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 简称 ‘ ( 担保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体 系的发展状 况究 霓如何 呢?它是 否还存 在着 一些 问 颁布并于同年 1 月 1 题?我们 又应该从那些方面进行完善呢?下 文将试作解答。 法> , )但这一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一般事业 法人或 自然人 的非 专业担 保行为 , 并不能完全适合专业性信用 担保机构 , 而且 在实践 中也偏 重于维护 债权人 我 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 系的发展现状 据 20 0 5年 9月份在大连闭幕 的第六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 的利益 , 对担保机构 的保护 力度不够 。而 19 9 9年颁 发< 于建 立 中小 企业 关 也并未具体地指 明信 用担保体系的性质 、 地 人联席会议透露 : 目前 , 全国中小企业信用 担保机构 已达 28 18家 , 共筹 集担 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叶 5 刘 累计担保企业 1 , 保资金总额 6 7 2 元, ,亿 8 8万户 , 担保贷款 3 . 6 6万笔 , 共计 位 、 作用等基本的问题 。2 0 年颁布的‘ 03 中小企业促进法> 却只简单 说明“ 有 33 亿元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的户均注册 资金已达 3 0 27 鼎 0 3万元 , 而且1 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的管理办法 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然该管理 办法现在还 人 , 量民问资金被 激 活投 向担保 行业 , 担保 市场 的 市场 化 明显加 快 。在 目前 来出台。而最近于 2)5年 2月 8日国务 院印发的( ( 0 关于鼓励支 持和引导个 、 28 家担保机构 中, 18 政府完全 出资 40家 , 与出资 4 7家, 6 参 7 公司剐担 保机 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的若干意见 > 中也 只简 单地 提出 l 善信用担 『 完 掏占到总数 的 8 . %。而在担保资金 总额 中, 59 非政府 出资 已经 上升 到 。 . 倪体系的几条简单的措施 。 7 】 一 三、 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 系的措施 7 , % 不少担保机构 中民营企业和社会 自然人出资占 6 %以上。 o 、 一 二 、 国 中小 企 业 信 用 担保 体 系所 面 临的 问 题 我 我 国中小企业 的信用担保 体系还存 在着很 多的不足之 处 , 还需进 一步 我圜中小企业信只 扭保体 系所面I j { 缶的问题是 多方位 、 多层次的 , 总的 完善 下面将分 别从政府 、 但 银行 、 担保机构 三个方面进一步 论述 如何完善我 强 来说 . , 不外乎是政府 、 银行和信用担保 机构 三个方面。下 面将分别从这 三个 国 叶 企 业 的信 用 担 保体 系 。 叫、 f 方 面进 行 论 述 。 ( 准确定位政府职能, 一) 充分发挥政 府在 中小 企业信用担保 体系中的 ( )政府方面。政府行政干 预明显 . 一 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机 幸 市场 化程 特殊作用。从理论上说 , 中小 企业提供信 用担 保可 以作 为一种公共 物品 句 为 日 度不高。现在很多 的信用担保构是 由政府或 者舅 政 出资建 立 的. 中小企 以解决信贷市场失效 的问题 . 府应在整个 的信用 扭保体 系中发挥着 荚键 彳 其 政 业的担保业务也 由政府机卞 直接操 纵。有一 些城 市甚至就是将财政信 托公 的”用 。那 么, 句 : 在这一信用担保体系当 中. 政府 职能究竟该如何定位呢?总 司或者是政府 资金管理机构直接 翻牌为信用担 保机构 , 以政府 的名义提 供 的来说是统一直接管理 而不过度干 预。具 体 的做 法是 : 一方 面制定 明确的 担保 . 且, 并 信用担保机构的负责人往往就是 财政 局长或者是主管企业 的负 运行 管理规则 , 并按照这些 管理 规则约束 政府 的行为 , 规范 政府 、 行和中 银 责人 , 这样其实是变相地 以财政信用代替 信用担保。因此 . 政府 的干 预势必 小企业之间的关系 . 图通过制定规则 ; 试 来防范政府 的过度 干预 ; 一方面 . 另 会导致 担保机构的行为行政化 、 官僚化 、 人情 化、 非市 场化 , 从而严重影 响中 政府 应该统一直接管理信贷担保基金。信 用担保机构 日常的担 保管理要么 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的健康发展 . 并给地方财政带来不 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是由政府 的专门机构直接进行 , 要么是 由 民间 的或政府 的代 理机构进行 . 有 ( )银 行 方 面 二 人认 为: 让政府直接从事担保管理会使 国有银行把 贷款的风险转嫁给政府 . 1 商业银行几乎不承担风险, . 信用担保体系缺乏有效 的风 险分 散机制 。 但是 . 如果让 由代理机构 管理担保基金也会 出现代 理机构 把风险转嫁 给政 在商业担保业务开展时 , 大多数 的商业扭 保机 构对承担 的中小企 业融 资担 府的情况 , 并且 , 按照地 区设立代理 机构还 会 出现 多重 的委 托代理 关系 , 从 保业务要承担全部 的风险 , 而与其台作 的商业银行则不承担任何风 险责任 。 而更可能产生代理人 的道德风险。而且信 贷担 保涉及 的资金量 巨大, 涉及 这种风 险和 收益的不对称性使得 商业性 信用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时谨 小慎 政府 的或有负债也不少 , 以由政府对信贷 担保 资金进行 直接管理 是理所 所 微. 稍有风 险的业务也不敢支持 , 务范 围变狭窄 , 业 从而 使大多 数中小 企业 当然的事 。在基金运作的过程 当中 , 中央政 府应 该统一各 地政府 在信用担 仍 然 得 不 到融 资 支 持 。 保时制定 的各种“ 游戏规则 ” 使各地 的担保机构按 照全 国统一 的规 范开展 . 2 银行与担 保机构合作比较 审慎 , . 合作条件普遍较高 。对银行 而言 . 与 业务 , 同时中央政府应出资, 把其 资金 和各地 方政府 的资金捆绑 起来 。 并 作 担保机构合作最大 的扭心是其履行 担保责任 的能力不 足, 这也 是主要 的合 为各地 的地方信用担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带来履 行担保责任能力下降 的风 险主 方政府还应该在财政预算 中确定担��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分析

分 散 和化 解 机 制 , 完善 中小 企 业信 用担 保 服 务体 系以加 快 我 国 中小 企 业 信 用担 保 体 系建设 。
【 关
键
词 】 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 ;资金补偿 ;风 险防范
结 构 调 整 的 目标 ,达 到 促 进 中小 企 业 发 展 、 提 高社 会 就 业 水 平 的 目的 ,这 是 政 府 合 理 的 、必 要 的 干预 经 济 活 动 的一
种手段 。
小企业 面临资金链断裂的 困境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
保体系是 缓解 中小企 业融 资难 、促 进 我 国经 济健 康 、持
完 善 我 国 中小 企 业 信 用 担 保 体 系 的对 策 分 析
尹 惠斌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00 ) 125
【 摘 要】发展信 用担保是破解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我 国中小企 业信 用担 保发展的 法制环 境不健 全 ,担 保机 构 自身资金 来源与补偿 机制 以及 内部 管理 问题 仍 比较 突 出,需要 通过制定和 完善 中
【 中图分类号】F7. 【 263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 — 18(00 3 05 0 09 44 21 )0 — 02— 3
中 小 企 业 在 国 民 经 济 中有 着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在 创 造
且 ,信用担保是一种 专业担保 ,相对 于非专业 担保 而言 ,
虑 ,往 往 对 中小 企 业 惜 贷 。尤 其 受 国际 金 融 危 机影 响 ,首
当其 冲的是 出 口导 向型 中小 企业 ,2 ) 年初沿 海开 始 1 9年 X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对策建议

资料来 源: 中国金融统计年鉴 》 中国金融 出版社 ,0 4年 《 , 20
嚣蠡 、 及人供用 保 投 萎 舱业个提信的 公 资 担
【 收稿 日期 】 0 11— 2 2 1-0 1 【 基金项 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 我 国村镇银行 创新 发展研 究”1CY 4 ) “ ( 1J 09 【 作者简介 】肖文静 (94 ) 中国人 民大 学经济学院博 士研 究生 , 究方 向: 18一 , 研 网络经济 ; 慕丽杰( 96 )博士 , 宁大学经济 学院副教 授 , 1 7一 , 辽 研 究方 向: 区域金融、 金融体 系创新 ; 武岩( 9 6 ) 中国银行 国际金融研 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 究人 员, 究方向: 17- , 研 宏观经济。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

( 一) 政 府 发 起 建 立 信 用 担 保 准 备 金
在商业银 行普遍惜贷 的大背 景下 , 中小企业 抱团寻求 互助 融 资担保的模式应运而生 。互助融 资担保 , 就是某 个群体 中的每 个 企业都拿 出一些钱放在某个 协会作为互 助基 金 , 然后协会委 托专
( 四) 发展 民 间 资本 支 持 中小 企 业 融资
政府 、 银行和中小企业 应协 同合作建立起 中小企业信息平 台 ,
2 0 0 8 年次贷危机发生以后 , 美 国债务危 机 以及欧洲 债务 危机 相继袭击全球经济 , 国内银行为 了控制风险 , 对 于中小企业 的贷款 更加谨慎 。另一方面 , 国内大量 中小企 业融资受 阻之后只能寻求 民间高额借贷 , 高 昂的
趋势 。 ( 三) 中小 企 业互 助 融资 担 保 模 式
【 关 键词 】 中小企 业 ; 融资担保 ; 体 系完善
当前 , 中小企 业融 资难 的问题 已经 引发社会各界 的广泛关 注。 为 了帮助 中小企业顺利融通资金 , 国家采取 了一系列重大措施 , 诸
如鼓励银行开展 中小企 业信贷 , 建立场 外市场等 等。作为企业 治 理相对不规范 的中小企业 , 尤其是小微企业 , 间接融 资仍然 是其获 取资金 的主要方式 , 因此 , 完 善 中小企 业融资 担保 体 系 , 对于促 进 银行完善对 中小企业 的融资功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 用。参 照 国外
上, 对行业信息 、 会 员信 用经 营状 况信息 较为对称 , 减 少银行 信贷 的逆 向选择 , 担保公 司在吸纳会员和提供担保过程 中, 优先考 虑市 场竞争力强 、 信用状况好的企业 , 降低 了银行放贷危 险。同时互助
关于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思考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现状及分析摘要:中小企业经历了非常快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它们对经济增长率和就业率是积极的。
然而,由于这些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近年来都面临着一些大问题。
制约这些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资金困难。
本文总结了融资途径,分析了制约因素,给出了天使投资、发展、金融、政府、信用保障体系、创业板等途径。
关键词:企业融资问题_目录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主要融资方式2(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2(二)主要融资方式3二、中小企业融资瓶颈5(1) 中小企业部5(2) 财务结构和财务制度6政策扶持不足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58) 发展天使投资811) 提高中小企业素质812)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913)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1015中小企业融资方式1217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思考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主要融资方式(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取得重要成就,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截至2009年9月末,中国共有工商登记企业1030万户(不含个体工商户3130万户)。
按照现行中小企业分类标准,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23.1万家,超过企业总数的99%。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纳的税款约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0%,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
1中小企业虽然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多年来也面临不少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融资难。
根据中国国家信息中心和国务院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中小企业短期贷款缺口较大,长期贷款更不安全。
81%的中小企业认为一年期流动资金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需求,60.5%的中小企业没有1-3年的中长期贷款。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客观上阻碍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综合国力的提高2。
(二)主要融资方式1.自筹资金自筹资金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留存利润和贴息)转化为投资基金的基金;所有者(或合伙人、股东)拥有资金;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钱;业务运营融资资金(包括客户预付款、供应商分期付款等);企业间信用贷款;中小企业互助机构贷款;用一些社会基金(如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贷款等。
关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思考

尚未 建 立 对 应 的 法 律 法规 ,担 保 机 构 的 法 律 地 位 得 不 到
一
、
我 国 中小 企 业 融 资担 保 体 系发 展 的瓶颈 分 析
C mmecaAco nig2 1 ・ ・ 5期 o ri c u t 0 9 2 l n 1
( 各 级 政 府 对 中小 企 业 融 资担 保 的积 极 性 有 待进 二)
一
障碍
由于 中小 企 业 普遍 存 在着 规模 较 小 、 营管 理 水平 不 经 高 、 风 险 能 力 薄 弱 等 问 题 , 行 从 资 产 的安 全性 出 发 , 抗 银 经 常会 拒绝 向 中小 企 业贷 款 。即使 同意为 其 提供 贷款 , 设 定 的贷 款条 件 也 比较 苛刻 。由于对 中小 企 业贷 款 , 行 要 银 承 担更 大 的风 险 ,所 以许 多 中小企 业 信 用 担保 机构 和 协
对企业 内部 的全面 了解 和对 风 险 的识 别 能力 ,为 风 险管理 部 门提 供 咨询 和指 导 ,保 证 风 险管理 部 门开展 的企业 风 险
管 理 活动 , 以此有效 地推 动风 险导 向审计 工 作的 开展 。
责任 和保 证体 系 , 实施有 效 、 位的审 计监 督 和超前 防范 。 到
融 资 机 构 的资 金 来 源 不稳 定 ,难 以被 银 行 认 可 ,工 作 难
以开 展 。
任尤 为重要 , 内部 审计人员 要充分 利用 内部审 计特有 的独立 地位 , 从客观 的角 度对企 业的 目标 进行评 估并 分析 内部 控制 环 节重大缺 失和存 在 的高风险 ,及 时报 告给企 业管理 层 , 帮 助他 们在 进行 发展 战 略决 策 、 大人 事任免 、 重 重大 投资 计划 等方 面的识别 和风 险评估 , 并对 已识别 的风 险事项进 行定量 分析 和定性分 析 , 分析事项 发生 的可能 性和后 果 。确保 企业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考

贷款风险 再 根据 经 营 者 的素 质 风 险保 障 能 力 偿 债 纪录 以
,
。
相 当大 的程 度 上 制 约
。
协作 银 行 之 间都 是 共 同 分担 风 险
7 0 % 左 右 的风 险
,
,
比例
般 为 担 保机构 承 担
。
了 中小 企 业 信 用 担 保 机构 长 期 的发展 活 力
2
.
其 余 由协作 的 银 行 来 承 担 但 是 在我 国 信 用
一
信 用 评估 体 系 不 健 全
, ,
周 转 速 度快 周 转 时期 难 以 准确 计 算 而 且 还 存在相 当大 的逾
期 还 款 的可 能 性
,
这样 就 使 中小 企 业 信 用 担 保 结 构对担保对
。
用 担 保 机构 的权 益保 护 规 定 不 明 确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存在 对 专
。
象 的信 用 等级 评 判带来诸 多 困 难
,
。
及 信 用记 录 发 展 前 景 的指标 对担 保对 象 综 合评 判信 用 等 级
,
。
但 需 要 注意 的是
一
,
方 面 现 在 中小 企 业 发 展 本身并 不 规 范
,
,
财 务 制 度 建设 并 不 完 善
1
.
,
许 多企 业 的财务报表 不 能真 实 反 映
,
缺 乏 必 要 的法 律 体 系 保 障
担 保 机 构 承 担 的风 险
般 都 在 9 0 % 以上
,
,
有相 当 多的 担 保 机
对 担保 对象 进 行 信 用评 估 是 中小 企 业 信 用 担 保 体 系 建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探讨

要 承 担 l O 的 风 险 。与 其 合 作 的 商 业 银 行 不 承 担 O %
任 何 风 险 商 业 银 行 与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的 风 险 、利 益 不 对 称 ,使 得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与 商 业 银 行 合 作 支 持 的 中小 企 , 3 k项 目 一 旦 形 成 不 良 贷 款 , 由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追 索 债 权 , 现 的 风 险 信 用 由担 保 机 构 承 扣 出
3. 前 的 4 当 - 担 保 体 系 中 中缺 少 专 业 再 担 保 g用
的执 行 依 据 ,没 有 统 一 体 系 的 法 规 约 束 和 监 督
管 理 , 担保 机构 在 市场 准人 和退 出 , 证金 、 使 保 风
业 担 保 机 构 甚 至 开 展 个 人 消 费 贷 款 的担 保 业 务 。
从 当前我 国 商业性 担 保 业 务升 展 情况 来 看 , 商 业 性 信 用 担 保 对 承 担 的 中小 企 业 融 资 担 保 业 务
中 小 企 业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在 业 务 运 作 中 没 有 统
要原 因之一 。 , 商 J k性 担 保 机 构 资 本 实 力 也 较 小 , 同
样缺乏 资金补 偿机 制。
也 有 互 助性 性 担 保 机 构 与商 业性 担 保 机 构 。 中一 其
些 明确 为 中小 企 业 担 保 的 机 构 , 际 上 也 从 事 着 对 实
大企 业 乃 至 于 对 公 用 事业 项 目 的担 保 , 别 中小 企 个
营的担保 机构 。
担 保 的 品 种 与 机 构 的 单 纯 为 企 业 提 供 贷 款 担 保 的 机 构 、 集 投 资 与 担 保 功 能 于 一 身 的 投 资 担 保 公 司 、 功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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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思考任尤为重要,内部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特有的独立地位,从客观的角度对企业的目标进行评估并分析内部控制环节重大缺失和存在的高风险,及时报告给企业管理层,帮助他们在进行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投资计划等方面的识别和风险评估,并对已识别的风险事项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分析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
确保企业重大决策的正确实施,保证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协调好与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关系。
企业风险管理强调从战略上全盘考虑所面临的高风险经营环境,在分析自身内部与外部的环境基础上,制定适合自身的风险管理计划。
风险管理部门在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包括具体的风险分析、风险报告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等管理活动都应融入企业的日常活动,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监督职能部门,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组成部分,从企业实现目标的角度来评价和改善风险。
内部审计人员要利用对企业内部的全面了解和对风险的识别能力,为风险管理部门提供咨询和指导,保证风险管理部门开展的企业风险管理活动,以此有效地推动风险导向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协调好与风险管理实施部门的关系。
在风险管理实施过程中,确保企业风险管理应对方案的实施是一项风险管理的控制活动,它涉及到企业的各个管理层次和各个职能部门,需要根据风险管理计划,设定风险管理的控制目标,通过风险管理使风险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程度。
内部审计人员要对风险管理实施过程的所有步骤进行监控、衡量和分析各部门的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使每个层次的管理者与员工更好地理解自己所做的工作与企业风险责任之间的关系。
审计人员要对不再适合企业的风险管理方法提出改进意见,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新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管。
(四协调好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的关系。
在风险信息沟通活动中,充分、及时、准确的管理信息是有效开展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础。
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各方面的风险信息应有充分的接触权,要善于与财务资产部门、规划发展部门、经济运行部门、人事部门、法律事务部门、数据处理中心和生产部门沟通合作,并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处理好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取得审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同时,应加强与外部客户、供应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权益方的沟通,获得关键的风险信息,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及时跟进审计,以期真正落实“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的责任和保证体系,实施有效、到位的审计监督和超前防范。
(作者单位:中平能化集团监察审计部责任编辑春霞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的瓶颈分析(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虽然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对发展本地经济的重要性,并着手组建了一些担保机构,但是由于我国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尚未建立对应的法律法规,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得不到确立,性质难以明确。
在实践中这一瓶颈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机构的资金来源不稳定,难以被银行认可,工作难以开展。
●彭宏超/文■融资担保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方法。
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能够有效地弥补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信用桥梁作用。
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其发展瓶颈提出了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初步建议,以期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及担保问题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39Commercial Accounting2011·9·25期(二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资金短缺是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之一,仅依靠其自身力量难以解决。
但是由于融资问题是一个市场化的行为,政府如果直接出面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不仅与其非盈利性角色相违背,而且在财力上也难以为继和持久。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政策引导等方面容易倾向于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存在乱收费现象,不仅挤占了其内部留存的发展资金,而且未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控制手段薄弱对融资担保机构而言,对申请担保企业的还贷能力和未来经营情况等信用水平做出正确评估和科学预测,是规避和防范担保风险的重要前提。
但由于处于市场经济中的中小企业的不确定性因素众多,一些担保公司的信息质量和职员素质不高等,严重制约着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评估和预测的准确性。
就中小企业自身而言,往往也存在管理者素质不高、财务数据不健全、信用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此急需建立一套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估体系。
从风险控制的时机来看,由于中小企业不具备易变现的合法资产提供抵押,也没有其他企业为其提供反担保,使得被担保企业事前风险控制很难实现。
由于担保机构无法对中小企业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管,无法掌握其日常资金往来状况,因此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事中控制也非常薄弱。
此外,由于缺少立法保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一旦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发生违约,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责任人的追偿也很难,其事后风险控制也很薄弱。
(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担保收费方面存在技术障碍按照《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收费标准经同级政府物价部门审批。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具体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贷款担保时,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
各地担保机构的收费情况从零收费到每月3‰不等,担保放大倍数的选择一般控制在10倍以内。
担保费用过低将影响担保公司的积极性,过高则会增加中小企业的负担,有悖于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初衷。
因此,保费的制定过程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担保机构应努力寻求担保费的定价规律,有效地促进中小企业及自身的良性发展。
(五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协作方面存在障碍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抗风险能力薄弱等问题,银行从资产的安全性出发,经常会拒绝向中小企业贷款。
即使同意为其提供贷款,设定的贷款条件也比较苛刻。
由于对中小企业贷款,银行要承担更大的风险,所以许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之间的配合存在着障碍,在担保放大倍数、风险分担比例以及共同对贷款项目的监管等问题上的分歧较大。
例如,有的商业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本金、利息和费用进行全额担保,从而使银行自身不承担任何风险。
又如,对于贷款项目的共同监管,银行只对担保机构设定义务,而不对自身设定风险方面的约束。
这种不对称性的风险承担模式明显增加了担保机构的风险,严重制约着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无法真正发挥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作用。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一规范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担保机构的介入在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降低了二者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使信息的流动更加畅通,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由于担保机构在决定是否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前,已对其信息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而银行若想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只需对担保机构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即可。
因此,融资信用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运用得当,将能以少量的担保资金带动较多的银行贷款,从而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有力的支持。
目前,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建立和运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中遇到的担保问题,同时由于银行的贷款风险有所降低,使得中小企业获得了更为宽松的贷款环境。
但是,要想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必须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特殊作用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预算,并逐年增加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投入,逐步形成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预算制度。
同时,应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种机制的作用和优势。
政府在政策上对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在具体运作上则应采取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的灵活机制和资源配置优势。
(三建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40Commercial Accounting2011·9·25期完善的资金补偿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良性发展的关键环节。
为支持高科技行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的资金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补偿金。
同时应从技改贷款贴息、科技发展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高科技行业的风险补偿。
(四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中介机构的参与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市场化操作中的重要环节,中介机构在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则下若想取得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及中小企业的信任,赢取市场份额,就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而我国在大力发展咨询、信用调查、征集、评价、担保等社会信用服务业的同时,也应建立、完善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导中介机构诚信服务,对于破坏诚信规则的中介机构给予惩治。
同时,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扶持和监管,辅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和民间资本,从而壮大担保公司资金实力。
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应在现有的担保体系中建立和规范协作银行制度,明确协作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关系及责任。
由于在实践中商业银行的义务相对弱化,因此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规章,强化商业银行考察、评估中小企业贷款的义务以及贷款银行追索不良贷款的责任。
(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科学、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因此,应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总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以彻底改变现有的立法现状和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在完善《担保法》等法律的同时,制定、出台更全面及实用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条例》、《信用担保协作银行制度》、《国家信用保证制度》等,对信用担保业务的规范及运作方式、信用担保资金的构成与运作、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信用担保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等问题进行明确。
(六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在我国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首先,应成立一个具有普遍威信力的领导机构,该机构全权负责制定政策标准、信用记录及公布制度指标体系、诚信业务发展模式及业务管理方法等。
其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掌握的中小企业数据库为基础平台,建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充分发挥工商登记数据库、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中小企业登记年检系统等现有系统的作用,然后再整合技监、法院、税务、银行、海关、公安、保险等单位相关的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并逐步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记录、评价、监督、披露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