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呼兰区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
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
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张文富副组长:王浩成员:罗凤张雁鸣陈再禄杨立衡詹永洋刘天贵王乾峰各村(社)总支书记三、重点整治範围和内容(一)整治範围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採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1、生产企业(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準化建设并按期达标;(2)**监控系统运**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溼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装置接地、电气装置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4)是否有******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爆竹用于经营行为;(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準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8)库区範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装置;(9)职工着装是否规範,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2)周边50米範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誌,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
全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全区xxxx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感谢各位同志们辛勤工作的付出。
现在,我宣布,全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正式开始!过去的一年,各级xxxx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xxxx的相关政策,积极开展了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首先,存在一些不法商贩从事非法销售和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其次,一些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存在安全意识不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法燃放等问题,给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民间传统习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安全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根据历史经验,每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损失惨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提醒群众保持警惕,增加自我防范意识。
其次,要严格落实责任制。
要加强各级xxxx委员会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的职责。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要加强执法监管工作。
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和燃放活动的监督力度。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1.21•【字号】黑安监发[2013]57号•【施行日期】2013.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黑安监发〔2013〕57号)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办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取证条件,许可证有效期限、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适时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和宣贯活动,确保各类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办法》的内容和要求。
要将《办法》作为烟花爆竹春节期间零售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办法》纳入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和企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内容中。
二、合理规划,总量控制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全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总量控制和批发经营企业布点规划工作,统一批发许可编号原则,指导、监督全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安全监管局的统一规划和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辖区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零售经营企业布点规划需报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
全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数量以2013年12月1日前在省安全监管局和各市级安全监管局取得合法手续的企业为基数,原则上不再新增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烟花爆竹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发生爆炸、伤亡事故、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烟花爆竹是指民间燃放的烟花(包括礼花弹)、爆竹等。
第三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公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管辖地区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开办企业的条件第四条生产、贮存烟花爆竹的工厂、仓库选址应远离居民聚居的地方和风景名胜区。
厂、库区与周围的水利设施、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油气管线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
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任何人不准进行爆破、明火作业,不准增建任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第五条厂区内应合理布局,划分生产区与生活区,生产区内的危险工序和一般工序不得混合布局。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配有掌握烟花爆竹生产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工人需进行技术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凡外聘烟花爆竹技术人员,应聘人应持有常住地的县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考核的证明。
未经考核的,不能受聘为技术人员。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列入生产人员编制。
第八条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由县、市企业主管部门、公安、劳动部门审查批准,经审查具备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方能开工建设;竣工后,经批准部门和同级劳动、公安部门检验,符合现行有关安全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然后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方准生产。
劳动部门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实行监察。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各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对各工种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篇)

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为认真贯彻省___在全省集中开展___和安全隐患“四项排查”的工作部暑,进一步抓好党的___大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和《___扎实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内容零售点排查重点:一是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二是现场安全条件与零售点相关要求是否符合要求情况,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零售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异地经营、变相进行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五是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和超标准烟花爆竹产品;六是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排查方式和时间安排本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自查自纠为主,区安监局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___月___日前)各安监所、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根据隐患排查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排查方案,明确具体目标。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
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
通过大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零售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后,填写《零售单位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1)报辖区安监所备案。
(二)督查整改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区安监局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抽查不少于辖区内总量的1/3。
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零售单位的检查要实现全覆盖。
市安监局将以明查暗访和重点督办等方式,对烟花爆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2023最新-2024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新7篇)

2024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新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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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店安全的管理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史县实际,特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零售商考核目标1、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2、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2000元的其它各类事故。
3、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定专柜经营,堆放整齐,分类堆放。
4、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合法的批发公司批发进货,决不从不法渠道进货,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及违禁产品。
5、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配备消防器材,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
6、根据《西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商及时缴纳风险抵押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每个零售点缴纳5000元风险抵押金,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奠定资金保障。
二、经营负责人考核目标1、认真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零售经营场所及储存场所的安负责。
2、经营负责人必须组织销售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3、根据烟花爆竹的各个销售时期,特别是“三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抽查。
4、经营负责人全面负责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二二、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步骤1.制订方案: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2.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检查整治: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4.全面看护: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内,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5.工作总结:对本次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执法行动,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
4.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强化应急,及时处置。
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以上是本地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各部门认真执行,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23 管理制度范文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23 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活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在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四条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活动,应当注重安全性、环保性和节能减排,推广绿色、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活动。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烟花爆竹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职工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从事烟花爆竹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销售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进行销售活动。
第十条销售单位应当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销售数量和销售对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第十一条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制度,加强销售场所的安全管理,保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销售单位应当对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储存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进行储存活动。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设施,保持通风良好,严禁使用明火和电器设备。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储存安全。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进行运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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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呼兰区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
全管理工作方案
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欢度喜庆祥和的春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哈尔滨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电视电话会议、市委12届3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努力实现“批发、零售储运安全、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方法、步骤、具体内容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0日)
1.制订工作方案(2018年1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订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在按期购买货品基础上,要从企业基础管理、人员素质、产品堆垛、库房管理等诸环节,强
化自身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台账,确保安全经营。
3.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工作。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无缝隙的安全检查、排查,尤其是强化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关键部位的检查、排查,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有力震慑不法分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检查要逐级逐层落实责任,全面实行检查实名制、常态化,定期报告、汇总检查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动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和非法行为发生。
4.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能,有重点的开展检查、排查,查摆隐患,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二)零售许可、摆摊销售(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2月22日)
1.零售许可(2018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踏查布设工作,做好零售网点的选址、人员培训、许可发放等工作。
许可要依据本地区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哈尔滨市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其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把住准入关。
2.销售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月22日),呼兰区主城区要严格执行上述时间规定,各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否则视为违法,取消今年年度销售资格。
业户可于1月30日进行摆摊布点工作,但不许摆放实货进行销售。
3.禁止销售、燃放的种类、规格。
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销售、燃放擦炮、拉炮、摔炮、纸手榴弹和单体药量超过三十克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