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控制权之争与集团公司的股权设计模式(转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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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范本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范本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公司发展壮大,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管理与继承问题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

设计一份合理的股权架构方案,可以保障公司的稳定性、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融资和资本运作。

本篇文档将介绍如何设计和实施一份合理的公司股权架构方案,包括股权结构设计决策、股东权益管理、股权转让方案、股东权益继承等内容,旨在为初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提供参考。

二、股权结构设计决策1.股权结构设计原则公司股权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到股东之间的诸多权益关系,如权益分配、决策授权、信息披露等方面。

因此,在设计股权架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良好的股权分配:股东的权益要合理、公正、透明地进行分配,不应存在不合理的权益优先或削弱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有效的决策机制:公司治理架构应该设计出有效的决策机制和授权制度,包括权益调整、人员变动、战略调整等重要事项的决策。

•充分的信息披露: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经营状况等重要信息,公司应当及时、真实、充分地向股东披露信息。

2.股权结构设计模型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很大程度上要依据公司规模、发展阶段等因素进行决策。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股权结构设计模型:•单一投资者模型:公司只有一个股东,适用于个人创业者独资经营的情况。

•合伙模型:公司由多个股东合伙经营,适用于合作开办企业。

•投资机构模型:公司由多个风投、PE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共同持股,适用于初创企业的融资阶段。

•上市公司模型:公司成功上市后,公司股权结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成,适用于成熟企业阶段。

3.股权结构调整一旦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完成,一些盘根错节的权益关系难以解决,或者公司经营出现严峻挑战,股权结构也有可能需要调整。

在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前,应利用交流商谈等方式达成一致,并注重以下几点:•摸清股权情况:准确摸清公司现有股权分布情况,包括持股比例、股东人数、股权类型等。

•考虑股权转让方案:在股权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股东需要慎重考虑股权转让方案,包括股份过户、增资扩股、资产置换等;•合理处理股东关系:在股权结构调整中,股东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控制权争夺与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

控制权争夺与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

控制权争夺与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作者:马寿宝来源:《经济师》2012年第01期摘要:文章对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控制权争夺与股权结构优化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即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决定公司的治理方式及成效;股权结构的集中程度影响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效率,在股权适度集中时,控制权市场对公司治理效率进行识别和修正,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价值。

以国美电器为研究对象,揭示出民营上市公司在进行控制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由此引发的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问题。

国美案例将成为其他民营企业改革或股权结构优化的标杆。

关键词:控制权争夺公司治理股权结构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100-02民营上市公司和国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所有制性质差异,决定了民营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治理结构、财务决策等方面具有其特殊性。

民营企业通过股票市场上市融资要付出高额的融资成本,并面临控制权争夺等风险。

中国大陆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是中国民营上市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所有问题和矛盾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公司治理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基于此,本文以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为案例,对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控制权争夺与股权结构优化关系进行了分析。

一、控制权、股权结构含义界定1.企业控制权。

Berle和Means认为,控制权是通过行使法定权力或施加影响,对大部分董事有实际的选择权;Harold Demsetz认为,企业控制权是一组排他性使用和处置企业稀缺资源(包括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利束。

我国学者周其仁认为,企业控制权就是排他性利用企业资产,特别是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和市场营运的决策权。

而Harold Demsetz和Armen A.Alchian罗列了监控者(即剩余索取者或所有者)的剩余权力:他可以独立于其他所有者的合同,而与他们进行合同再谈判。

我们认为控制权是指相关主体对企业施以不同程度的影响力,而公司控制权实质决定公司管理资源的权力。

集团的股权分配方案

集团的股权分配方案

集团的股权分配方案集团的股权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由于集团企业的股权分配方案涉及到股东权益的分配和公司治理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个良好的股权分配方案可以实现股东间的利益分配和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提高整个集团企业的竞争力和运营效率。

本文将从集团的股权构成、股权分配方案的目标和设计原则、股权分配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旨在为集团企业的股权分配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股权构成1. 股东类型集团企业的股东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控股股东,即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另一类是非控股股东,即非决策层股东。

控股股东通常是集团企业的主要发起者和管理者,非控股股东主要为集团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稳定的股权来源。

2. 股权结构集团企业的股东结构应该保持合理平衡,避免一家股东的股权过大导致控制权过度集中,从而导致公司治理的失衡。

常见的股权结构包括:多股东结构、主要股东结构和单一股东结构。

多股东结构可以使企业得到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主要股东结构可以保持企业决策的高效性和灵活性;单一股东结构可以实现决策的快速和高效,但容易出现利益冲突和公司治理的问题。

三、股权分配方案的目标1. 实现股权的合理分配集团企业的股权分配应该根据每个股东的贡献和风险来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股权的合理分配可以激励股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 促进良好的公司治理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能够促进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行,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和决策失误的问题。

同时,通过股权的分散化和股东的参与,可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护股东的利益,提高集团企业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3. 保护股东权益股权分配方案应该合理保护股东的权益,提供股东参与决策的机会,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投票权和收益权等。

只有股东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才能激励股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四、股权分配方案的设计原则1. 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股权分配方案应该公平、公正和公开,避免偏袒一方或利益集团,保证每个股东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机会。

丽珠集团控制权之争(技术材料)

丽珠集团控制权之争(技术材料)
狭义: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 督与制衡机制,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 内部治理。
广义: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 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股 东、债权人、供应者、雇员、政府、社区)之间 的利益关系。
学习研究
17
二、控制权之争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经营及股东的影响
对于股 东的影 响
学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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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权之争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经营及股东的影响
1、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公司治理结 构内涵
公司法中公
司治理结构 的规定
公司治理结 构的变化
学习研究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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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权之争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经营及股东的影响
1、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1)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董绍志 丁功才 吴艳鹏 郑梁元
黄碧然
陈彤
激励 机制
朱保国、徐孝先、易
振球、郭家学、顾悦
02
悦、王小滨、张郁
年 独立董事:安成信 、
蒋健、高殿和、齐展
袁国流
萧思阳
安宁
董绍志
汪波
刘淑清
王崇信
王武平
学习研究
邱庆丰
①高级管理人员实 行目标年薪制
②对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个人绩效和公 司经营效益目标完 成情况挂钩,浮动
股权争夺12学习研究时间事件1998年11月中国光大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通过受让多家公司股权成为丽珠集团第一大股东持有丽珠集团1272的股份2001年9月珠海力士公司通过一系列受让成为丽珠集团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312002年3月27日太太药业通过收购力士公司持有的丽珠集团的股权并从二级市场购入6837万股丽珠集团流通a股成为丽珠集团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53太太药业及其合资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ab股增持丽珠集团5的股份从而其持有丽珠集团股份上升为1253离第一大股东仅差017的股权2002年3月26日东盛集团两次质押所持有的东盛科技股份获取17亿的巨额贷款资金并于4月11日与中国光大集团达成协议全面托管中国光大集团手中持有的1272的丽珠集团股份使东盛集团成为丽珠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股权结构变动、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以国美电器为例0

股权结构变动、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以国美电器为例0

案例正文:股权结构变动、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以国美电器为例1摘要:股权结构与控制权密切相关,两者对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影响。

随着企业两权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公司的股权结构与控制权的归属对公司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争夺之间存在怎样的相互影响?股权结构变动及其控制权争夺对公司治理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通过国美电器这一发生在中国境内的第一个理性文明的控制权争夺案例展开讨论。

关键词: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0 引言随着现代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现状的出现,公司控制权的归属不断地在股东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变动,这种变动对公司治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涉及到投资者保护、委托代理关系处理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公司控制权问题开始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

过去30年中,中国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多数为家族企业。

在创业初期,家族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迅速聚集人才,团结奋斗,甚至不计报酬,在很短的时期内获得竞争优势,较快地完成原始资本积累。

在上述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家族企业,大多都是以创始人为实际控制人,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其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成为需要突破的重要瓶颈,由此导致的控制权之争也不断上演。

早在2006年,我国国内A股上市的东北高速(600003)就上演了一场控制权之争,由于信息披露的不完全和期间的一些违法行为,使得该企业最终于2010年初走向了分立。

上海宏盛科技(600817)也因2007年开始的新老股东控制权之争而被迫停牌,2010年该公司又重演了控制权的争夺,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了1.本案例由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的史金艳、戴望秀撰写,作者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

2.本案例授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使用,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享有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

3.由于企业保密的要求,在本案例中对有关名称、数据等做了必要的掩饰性处理。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含案例分析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含案例分析

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及实施方案含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股权制度,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公司股权架构的设计和实施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决策、资产配置、经营效率和成长潜力。

因此,在公司建立之初或重组之际,必须制定出一套适合自身情况的股权架构和实施方案。

二、股权架构设计的意义1.优化公司组织架构:股权架构是决定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基础。

通过设计适当的股权结构,可以实现公司的制度化运作,使得公司的各个部门和职务之间的职责和权限更为明确,增加公司的管理效率。

2.提高股东利益:公司的股东是公司股权的直接拥有者,股权架构设计应注重股东的利益,从而吸引更多股东入股,扩大公司的资金来源。

3.保护公司的长期利益:股权架构应以公司长远利益为导向,将股权分配合理化、专业化和多元化,增强公司对外的竞争力和内部的稳定性。

4.支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股权架构实施应基于公司的战略目标,与公司的战略规划相结合,从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落地。

三、股权架构设计方案1.股权架构概念股权架构是指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在股权架构中,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它涉及到公司的股权所有人,包括股东和管理层,其次,它也涉及到股权分配的比例和方式以及股东之间投票权的分配。

2.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的五大原则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应该坚持以下五大原则:2.1 股权的合理分配根据不同股东的资本投入、资源贡献、业绩贡献和市场需求,合理分配公司的股权,确保公司的股权结构科学合理。

2.2 股权的多元化公司股权结构不应过于集中,应多元化和专业化,以防止某一股东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

2.3 投票权的平衡对于公司的投票权,应根据股东的投资额和职务责任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和平衡,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4 公开与透明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应该公开与透明,从而避免出现潜在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透明的问题。

2.5 支持公司战略目标股权架构应该支持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与公司的业务需求和市场环境相适应。

公司股权设计中的股权冲突与解决方案

公司股权设计中的股权冲突与解决方案

公司股权设计中的股权冲突与解决方案在公司股权设计中,股权冲突往往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股东之间的利益和权力分配不一致可能导致冲突的产生,影响公司的发展和稳定。

本文将探讨公司股权设计中的股权冲突与解决方案。

一、股权冲突的原因1.1 股东利益不一致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有不同的利益诉求。

有些股东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而有些股东则更关注长期稳健的发展。

这种利益的不一致可能导致股权冲突的发生。

1.2 股东之间的权力分配不平衡股东之间的权力分配是公司股权设计中的关键问题。

如果某些股东占据了过大的话语权和控制权,可能导致其他股东的利益受损,产生股权冲突。

二、股权冲突的影响2.1 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当股东之间发生冲突时,往往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负面影响。

决策的推迟或无法正常进行,可能导致公司错失市场机会,影响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

2.2 影响公司内部稳定股权冲突可能导致公司内部的不稳定和紧张氛围。

股东之间的争斗、诉讼等行为会对员工的工作情绪和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

三、股权冲突的解决方案3.1 股东协议的签订股东协议是公司股权设计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可以对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减少冲突的发生。

在股东会或其他场合签订股东协议,可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力与责任,解决冲突。

3.2 引入独立第三方当股权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之间的协商解决时,可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来进行调解或仲裁。

这样可以避免股东之间情绪化的争斗,找到一个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3.3 强化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帮助减少股权冲突的发生。

建立合理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制度等,可以降低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提高公司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3.4 公司合并与重组在某些情况下,股权冲突可能是由公司结构和资本组织不合理所导致的。

通过公司合并与重组,可以重新洗牌和重构股东利益关系,解决股权冲突。

四、结论公司股权设计中的股权冲突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和解决的问题。

集团股权结构分配方案完整版

集团股权结构分配方案完整版

集团股权结构分配方案完整版集团股权结构分配方案一、引言在现代企业治理中,股权结构是决定企业所有权、控制权和收益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团公司作为一种管理和控制多个子公司的企业形态,其股权结构的设计和分配方案对于确保集团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集团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原则、权益利益相关方的分配原则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等方面,完整地设计一套集团股权结构分配方案。

二、集团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原则1.确保控制权的集中统一集团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应该确保控制权的集中统一,以便集团公司的决策能够高效、迅速地实施。

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控股公司持有集团公司的绝大部分股权,使其能够有权决定集团公司的战略和经营方向。

此外,控股公司应该设立独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来监督集团公司的运营,确保控制权不被滥用。

2.平衡权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集团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应该平衡各个权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包括股东、员工、管理层和社会公众等。

对于股东来说,应该通过合理的股权比例和分配机制来保障其权益。

对于员工和管理层来说,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使其与股东拥有共同的利益,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集团公司应该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回报社会。

3.合理利用市场化机制集团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应该合理利用市场化机制,以确保股权的流动性和价值的实现。

对于集团公司来说,可以通过上市、发行可转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吸引外部投资者参与,增加融资渠道和降低资金成本。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股权交易市场,使投资者能够自由地买卖股权,提高集团公司的市场价值。

三、权益利益相关方的分配原则1.股东利益分配集团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应该合理分配股东的权益和利益。

一般来说,股东的利益主要通过股息分配和股权增值来实现。

股息分配可以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同时可以设置优先股和普通股等不同类型的股权,以分配不同层次的权益。

股权增值可以通过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经营成果来实现,对于股东来说,可以通过提高股权价值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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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制权之争与公司股权设计模式(转摘)(2017-02-10 14:07:03)转载▼全民热议的万科和汽车之家控制权之争,引起了创始人对控制权问题的高度警觉,创业者们开始发愁到底应该如何保持对公司控制权的问题。

现在,我们结合最新的研究和动态推出这篇文章详细阐述创始人的控制权问题,以供创业者参考。

公司的控制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股权层面的控制权、董事会层面的控制权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控制权。

股权层面的控制权创始人要想牢牢地把握公司的控制权,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把握公司的控股权,因为股权是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利,公司最重大的事项通常是基于股权由股东(会)决定的,如: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任命、融资以及公司分立合并或清算等。

1、股权层面的控制权股权层面的控制权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在绝对控股权情形下创始人持股达到67%,也就是达到三分之二,公司决策权基本可以完全掌握在手中。

绝对控股权情形下创始人至少要持有公司51%的股权;而相对控股权往往需要公司创始股东为持有公司股权最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相比可以保持对公司的相对控制力。

法律依据在于:根据中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股东会的普通表决事项多为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权通过,而少数重大事项(如公司章程修改)还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境外架构的公司道理也基本类似,只要查看公司章程性文件中的股东决议条款就能清楚知道。

简而言之,掌握了控股权,基本就能够控制股东(会)决策,进而控制公司。

案例一:汽车之家2005年,李想创办汽车之家网站(他在此前的2000年创建了PCPOP);2007年,秦致加入汽车之家;2008年,李想把自己创办的这两家公司卖给了澳洲电信,据媒体报道澳洲电讯用7600万美元拿下汽车之家55%股份,并在之后的几年里多次增持;2009年,秦致开始担任汽车之家CEO;2013年11月,汽车之家向美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申请材料显示澳洲电讯在上市前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71.5 %,而李想和秦致手中的股权则分别被稀释到5.3%和3.2%;2015年6月12日,汽车之家发布公告称,李想不再担任汽车之家总裁一职,但继续担任董事;2016年4月15日,澳洲电讯宣布将汽车之家47.7%股份出售给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信托;2016年4月16日,秦致领头的汽车之家管理层提出要对汽车之家进行私有化;2016年5月14日,媒体报道称澳洲电讯两次拒绝了汽车之家管理层的收购要约;2016年6月25日,澳洲电讯完成了以16亿美元向中国平安出售中国网站汽车之家47%股份的交易,平安取得汽车之家47.4%股份,正式成为汽车之家最大股东;2016年6月27日,秦致正式离开汽车之家CEO的岗位。

评论:在汽车之家的案例中,创始人李想早在2008年就已经转让了公司的控股权,无论是创始人李想还是后来的CEO秦致,如果在持有股权不足5%的情况下,还想把握公司的控制权,谈何容易?2、股权层面的方案设计在现实情况中,随着公司的不断融资壮大,创始人的股权将被不断稀释,很难一直保持公司的绝对控股权。

创始人需要知道的另一个法律知识是股权与投票权是可以分离的。

为了继续维持公司的控制权,可以将其他部分股东股权中的投票权分离出来,交给创始股东行使。

投票权从其他股东的股权中分离出来,主要有以下四种体现行使:•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协议;••有限合伙架构,实现以小博大;••境外架构中的“AB股计划”或“双股权结构”。

•案例二:投票权委托(京东)查看京东上市招股书(2014年4月14日版本)可以发现,虽然刘强东上市前仅仅持有约18.8%的股权比例,但是他通过DST、红杉资本、中东投资人、高瓴资本、腾讯等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方式,取得了京东上市前超过半数(51.2%)的投票权。

评论:“投票权委托”就是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

其实,阿里巴巴也存在投票权委托的安排,马云在上市前所占股比为8.8%,管理层总计14.6%;软银34%;雅虎22%。

马云等与软银和雅虎通过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取得软银(其中超出30%的部分)和雅虎(最多1.2亿股)委托的投票权,从而实现了阿里巴巴上市前,软银和雅虎总计投票权不超过49.9%的最终目的;可能大家担心,并非所有创始人都能像刘强东那样强势,也没有马云的魄力,其实即使机构投资人不愿意委托投票权给创始人,创始人也应该完全有信心要求真正的天使投资人、资源人股东以及股权激励对象等将投票权委托给创始人行使,这在实践中也并不罕见。

其中,代持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而且这也是早期公司的创始人应当优先考虑的投票权委托方案。

案例三:一致行动协议(腾讯等)腾讯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各创始人与MIH在公司上市前分别持有公司50%的股份,双方在2004年股东协议中有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双方向腾讯集团各公司任命等额董事,而且在上市公司主体中双方任命的董事人数总和构成董事会的多数。

从而实现了双方共同对上市公司和下属各公司的共同控制。

评论:“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

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前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来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

一致行动协议内容通常体现为一致行动人同意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其中某方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以巩固该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一致行动协议在境内外上市公司中都很常见,境内上市公司如网宿科技、中元华电、海兰信等也均有涉及,而境外上市公司如腾讯及阿里巴巴也同样存在。

案例四:有限合伙架构(蚂蚁金服等)根据阿里巴巴公示的信息以及蚂蚁金服工商登记的信息,我们发现,马云虽然在蚂蚁金服上市前最终持有的比例不超过8.8%,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情况类似,但是马云通过自己的独资公司以管理合伙人(GP)的身份控制杭州的两家有限合伙企业,这两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分别是阿里员工和阿里巴巴的湖畔合伙人(下文董事会控制部分会介绍),这两家有限合伙企业在蚂蚁金服上市前将持有不少于51%的股份。

也就是说,马云将能够以不超过8.8%的股权比例实现对蚂蚁金服上市前半数以上股权的控制。

评论: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是一种比较新的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俗称管理合伙人或GP)和有限合伙人(LP)。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

所以,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把股东都放在一个有限合伙里面,让这个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权,这样股东就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同时,让创始人或其名下公司担任GP,控制整个有限合伙,然后通过这个有限合伙持有和控制公司的部分股权。

除创始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只享有经济收益而不参与有限合伙日常管理决策,也就不能通过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有人专门研究发现,绿地集团采用层叠的有限合伙安排,以一个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公司控制约190亿元资产的绿地集团。

案例五:美国上市的“AB股计划”或“双股权结构”(京东等)如果公司使用境外架构,在美国上市时还可以考虑“AB股计划”或“双股权结构”,实际上就是“同股不同权”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Class A stock)与B序列普通股(Class B common stock);A序列普通股通common常由机构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序列普通股通常由创业团队持有;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设定不同的投票权。

京东在美国上市后,公司股票分为A类和B类普通股,刘强东控制的股份为B类普通股,其他股东的股份为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拥有A类普通股20倍的投票权,因此刘强东控制着超过83%的股东投票权。

评论:美国上市的公司通常采用这种结构来维持公司创始团队的控制权,比如,Facebook、Google与百度等企业都将其A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个投票权,B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0个投票权。

近些年,在美国上市的京东、聚美优品、陌陌等大部分中国概念股都是采取的这种AB股制度。

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的控制权熟悉境内外上市公司治理的人士可能明白,董事(会)与股东(会)是相对独立的,公司股东(会)往往无权直接干预董事(会)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日常经营决策的权力。

所以,公司的控股权和公司运营的控制权并无必然联系,尤其是在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中,公司的控制权往往在于公司的董事会。

对于未上市的境内初创公司来说,股东往往与董事一致,所以很少面临这样的冲突,但是随着公司的不断融资,投资人往往会要求向公司委派董事,董事会的构成会发生变化,此时就需要创始人注意控制公司的董事会、法定代表人等,以掌握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主要由公司董事(会)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公司很少需要开股东会,所以也很少通过股东会的控制权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只是在重大事件(如:修改章程、进行融资)的时候才召集一次股东会,或者要求股东签署决议等文件。

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核心创始人可以占有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

如果创始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的比较厉害,创始股东持股比例比较少的情况下(比如10%以下),通过股权层面的设计和安排通常可能很难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此时,控制董事会可能就是继续把握公司控制权的一个重要利器。

案例六:董事会的控制(阿里巴巴“湖畔合伙人”等)马云在1999年创办了阿里巴巴,他和其他阿里巴巴高管等组成了一个强大的团体,那就是“阿里巴巴合伙人”(或湖畔合伙人),合伙人人数不固定,每年都可能有新的合伙人加入,当前有34名成员,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26人,蚂蚁金服管理层7人,菜鸟网络管理层1人。

阿里巴巴的招股书显示,阿里巴巴合伙人在集团上市后将拥有独家提名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利,但董事提名候选人,必须在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上获得大部分票数的支持,方可成为董事成员。

根据马云、蔡崇信、软银和雅虎达成的一致行动协议,在未来的股东会上,软银和雅虎要支持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以及软银委派的一名董事。

阿里巴巴上市后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的这三方持股接近60%,保证了湖畔合伙人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

此外,湖畔合伙人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还会永久存续,哪怕是公司发生了控制权的变更(例如被恶意收购),除非股东大会以95%的股东投票支持才能修改章程,这样的修改限制基本意味着湖畔合伙人在总计持有5%股权的情况下,就能轻松阻止他人对公司的恶意收购和控制。

京东的招股书(2014年4月14日版本)显示,根据公司上市前获得腾讯战略投资后签署的股东协议,公司(上市前)最多设立11名董事,其中A、B、C轮及上市前的领投人(即今日资本、雄牛资本、高瓴资本和老虎基金)在持股数不低于各自相应约定的持股下限的情况下,分别有权任命一位董事,腾讯有权委派一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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