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内科重症监护室患者转入流程
患者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流程试题[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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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流程试题[共5篇]第一篇:患者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流程试题患者留观、入院、出院、专科、转院流程姓名科室分数一、填空题(100分)1、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的一切准备工作。
2、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
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
3、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病人注意(),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4、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生开出病人()。
5、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6、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小时。
二、简答题1.急诊留观对象包括什么?答案1、抢救;2、脉搏、呼吸、血压、体重;3、保持体位;4、转科医嘱;5、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6、72。
简答题(1)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趋于严重者。
(2)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位且一时不能转出者。
(3)高热、腹痛、高血压、哮喘等经治疗后需暂时观察疗效者。
(4)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第二篇: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及流程大通县人民医院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及流程一、留观制度及流程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留院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一)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二)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三)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四)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
ICU呼吸危重症监护和机械通气

弹性、出汗及有无出血、水肿、浅 表静脉充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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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呕吐物:次数、发生时间、方式、 性状、量、颜色、气味及伴随症状 如腹胀、腹痛。
• 排泄物:包括汗液、痰液、尿、大 便等,注意观察其性状、量、色、 次数、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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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志和精神状态
• 应注意观察意识障碍的程度和意识障碍的 伴随症状及相关变化:瞳孔、对光反射, 肌力及肌张力、病理反射。 • 若意识清醒的患者突然表现为兴奋不安、 思维混乱、情感活动异常、无意识动作增 加、语言表达能力减退或异常等应特别注 意。 • 根据神志变化,注意机械通气模式和参数 调节、应注意复查血气分析和电解质等。
• 时间 Time • 流量 F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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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气道压力的监测
• 峰值压力
–呼吸机送气过程中的最高压力
–容量控制通气时取决于肺顺应性、气道阻力、潮气量、峰
值流速和气流模式 –压力控制通气时,气道峰值压力水平与预设压力水平接近
• 平台压力
–平台压力为吸气末屏气0.5秒(吸气和呼气阀关闭,气流为 零)时的气道压力,与肺泡峰值压力较为接近 –压力控制通气时,如吸气最后0.5秒的气流流速为零,则预 设压力即为平台压力
• 气体在气道内流动时所受到的阻力
• 机械通气过程气道阻力的影响因素
– 气道的长度和直径
– 气道的弹性
– 气管插管及呼吸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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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道阻力
“管道的特性”
R=
D P D F
R=
8 L visc.
p
r4
Pressure difference = Flow Rate x Resistance of the Tube
有高尖科技和贵重的医疗仪器设备,有 熟练掌握这些现代化仪器设备的专门医 疗医师人员队伍。ICU是应用现代化医 学理论,利用高科技现代化医疗设备, 对危重病人脏器功能进行集中的监测, 控制其变化和改善其功能,使患者渡过 危险关。各种先进技术在监测和治疗护 理中汇集,构成ICU一大特色。
ICU收治及转出病人制度

XXX人民医院ICU收治及转出病人制度转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1,I CU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2,诊疗标准参考ICU收治标准参考三方面的内容的综合考虑,包括优先级别,诊断及客观标准。
(1)优先级别优先级别用于区分最需要收入ICU(一级),和收入ICU对预后不能提供帮助的人群(四级)。
1)一级病情危重,不稳定,需要除ICU之外其他地方不能提供的加强治疗及监护,这些治疗包括呼吸机支持,持续的血管活性药物输注等等,如术后或急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支持,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侵入性监测和/或血管活性药物支持,治疗积极程度无限制。
2)二级需要加强监测及立即进行干预,如慢性至病状态发展成急性内科或外科重症,积极治疗程度无限制。
3)三级病情危重不稳定但由于基础疾病本身或急性病的特点康复可能性不大,患者可能需要强化治疗以缓解急性病情加重,但治疗积极程度受限制,如患者本人或家属拒绝最终的气管插管或心肺复苏。
这类患者常包括合并感染,心包填塞或气道阻塞等转移性恶性肿瘤的患者。
4)四级5)通常不适合收住ICU,收治这类患者需根据个别情况并经ICU主任同意,包括如下两类:1,低危,ICU的加强治疗对患者没有太大的意义(疾病过轻,无需监护),如一般性的外周血管手术,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轻度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药物中毒等。
重症监护

监测内容和技术
通过观察病情以及利用先进的、精密的仪器设备,对危重病人 进行连续生命体征监测,有效的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循环系统监测(血流动力学监测) 临床观察:①意识表情(反应中枢系统血液灌流情况最直接的指 标)、②皮肤颜色和温度(是观察周围循环是否良好的重要指征) ③尿量(正常常人24小时尿量为1000-2000ml ;>2.5/24h称多尿; <400ml(<17ml/24h)称少尿,见于脱水、慢性肾衰、休克。尿量 <100ml/12h内完全无尿称无尿,见于急性肾衰。)危重病人留 置尿管,记录每小时尿量。 血流动力学监测:是指经体表插入各种导管或监测探头到心脏和/或 血管腔内,利用仪器监测各项生理指标。 适用于各科危重病人,如创伤、休克、呼吸衰竭和心血管疾病。
ICU设置
(二)规模: 1.床位设置:根据医院规模、总床数而确定,一般综合 性医院综合ICU占全院总床数的的1%-2%。一般以812床较为经济合理。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得<20㎡,以 25㎡为宜,以保证各种抢救措施的实施。 2.监护站设置:中心监护站原则上设置在所以病床的中 央区,以便于观察所有病人。监护站内放置监护仪、 电脑等设备。 3.人员编制:对于一般综合ICU医生与床位的比例要求应 达到1.5~2:1;护士于床位比例为3~4:1。否则难以 完成艰巨的抢救任务。
ICU收治对象
ICU收治范围包括临床各科室的危重病人。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的 病人。危重病人大都由于急性病变或慢性病变 急性恶化造成的。 危重病人经过集中强化治疗和护理,度过危险 阶段,有望恢复健康。
具体收治对象
创伤、休克、感染引起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病人。 心肺脑复苏术后需要对其进行长时间监护者。 严重的多发复合伤病人。 理化因素导致的危急病症,如中毒、溺水、触电、蛇 虫咬伤以及中暑的病人。 有严重并发症的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心力 衰竭病人。 各种术后重症病人或者年龄较大,术后有可能发生意 外的高危病人。
急危重症患者收治管理规定

急危重症患者收治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门诊部、急诊科,及所有在我院就诊或转诊至我院的急危重症患者。
第二条重症监护病房(以下简称“重症病房”)包括:重症医学科一区、重症医学科二区、总院急诊科、东湖急诊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外科、心血管内科、新生儿科、儿科的重症监护室。
如医院增设新的重症监护病房,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重症病房患者收治管理本着“应收尽收、应转尽转”的原则,各科室快速响应,缩短急危重症患者转入转出时间。
第二章收治管理第四条转入或收治重症病房的患者,原则上需符合相关专科重症病房的收治标准,经重症病房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
第五条收治范围(一)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二)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三)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伴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四)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不作为重症病房的优先收治范围。
第六条急诊、院内住院患者需转入重症病房的,如病情在专科重症病房收治范围内的,应优先收治专科重症病房。
第七条对门急诊需要重症医学科(即 ICU-1、ICU-2、EICU)收治,但暂无床位的患者,可经医务部值班人员协调临时收入专科重症病房救治,如专科重症病房条件或能力受限,由医务部临时协调各部门借用其他监护病房设备和医务人员加以支持。
经协调后仍无床位收治的,可先在急诊抢救室救治,待协调重症病房转出空床后优先收治。
第八条转入(收治)重症病房患者管理:患者从急诊入院转入重症病房前,先由急诊科首诊医师明确患者责任收治科室后,再转入重症病房,转入前的医疗文书由责任收治科室(外科及内科)完成。
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20年版)

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20年版)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20年版)目录1.基本设置1.1 门诊设置在呼吸学科门诊中,应设置专业的呼吸内科门诊和呼吸功能室。
呼吸内科门诊应配备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包括呼吸内科医生、呼吸内科护士、呼吸内科技师等。
呼吸功能室应具备完备的呼吸功能检查设备,包括肺功能仪、动脉血气分析仪、睡眠呼吸监测仪等。
1.2 床位规模呼吸学科应设有病房,床位数量应根据医院的规模和呼吸疾病的患病率而定。
床位应配备有专业的呼吸内科医生和呼吸内科护士,以及专业的呼吸内科技师。
1.3 呼吸相关功能检查室设置呼吸相关功能检查室应设在呼吸学科内,配备有完备的呼吸功能检查设备,包括肺功能仪、动脉血气分析仪、睡眠呼吸监测仪等。
同时,应有专业的技师和医生进行检查和解读结果。
1.4 呼吸重症监护室呼吸重症监护室应设在呼吸学科内,配备有专业的呼吸内科医生和呼吸内科护士,以及先进的呼吸机等设备。
同时,应有专业的技师和医生进行监护和治疗。
1.5 医疗设备呼吸学科应配备有完备的呼吸相关医疗设备,包括呼吸机、氧疗设备、支气管镜、纤维支气管镜、气管插管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6 人力资源呼吸学科应配备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包括呼吸内科医生、呼吸内科护士、呼吸内科技师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1.7 多学科综合诊疗(MDT)模式呼吸学科应实行多学科综合诊疗(MDT)模式,与其他学科进行协作,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和解决疑难问题。
同时,应定期召开学科会议,提高学科内医护人员的交流和协作能力。
1.开展医联体建设医联体建设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我们在过去一年中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建立联合诊疗、共享医疗资源等方式,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2.工作负荷、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内科护理常规

内科疾病护理常规第一节内科疾病一般护理常规1.病人入院后由接诊护士根据病情安排床位,危重病人应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室,并及时通知医师,协助体检,新入院病人建立护理病历,并做好入院介绍。
2.环境:病室保持清洁、整齐、安静、舒适,室内空气保持新鲜,光线充足,保持室温在18℃-22℃,湿度 50%-60%。
3.危重、特殊检查和治疗的病人应卧床休息,根据病情需要采取卧位,病情轻者可适当活动。
4.新入院病人,应测体温、脉搏、呼吸,每日测量2次,连续三天。
体温超过37。
5°C者每日测量3次,体温超过38.5°C应给予物理降温,每4小时测量次1次,待体温恢复正常3天后每日1次。
5.根据病情及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给予分级护理,定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如呼吸、血压、心率、瞳孔、神志等变化及其他临床表现,注意观察分泌物、排泄物、治疗效果及药物的不良反应等,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6.根据病情指导饮食,并向病人宣传饮食在治疗疾病和康复中的作用.7.新入院病人遵医嘱次日晨留取血、尿、粪常规标本及送检。
8.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书面交班和床头交接。
9.准确、及时执行医嘱,确保各项治疗计划落实。
按病情及护理问题认真实施护理措施,及时评价护理效果。
10.根据内科各专科疾病特点备齐抢救药品和物品,并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及操作方法。
11.了解患者的心理需求,给予心理支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消除顾虑,主动配合治疗.12.每日记录粪便次数1次,大便次数增多者或便秘三天者给以处理;每周测体重1次(危重病人例外),并记录在体温单上。
13.开展健康教育,针对病人及家属需求进行健康指导,如疾病防病、饮食及用药指导、心理护理等.第二节呼吸系统疾病护理常规一、呼吸系统疾病一般护理1.按内科疾病病人一般护理。
2.休息与体位:重症病人应绝对卧床休息,胸痛者取患侧卧位,大咯血者取平卧,头偏向一侧,呼吸困难者取半卧位,并给氧气吸入。
医院重症医学病房工作制度

医院重症医学病房工作制度第一条重症医学医务人员准入:(一)重症医学医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专业知识,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二)重症医学医师必须具备三年以上住院医师经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应是接受高级心肺复苏训练合格,通过资格认证后才能独立管理处理危重患者。
(三)重症医学科应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并通过重症医学专业培训认证方可主持诊疗工作。
(四)轮转医师只能在重症医学病房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患者。
(五)固定的重症医学医师应占病房医师的50%以上。
(六)重症医学护士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熟练掌握重症护理基本理论和技能,经过专科考核合格的,才能独立上岗。
第二条重症医学病房工作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遵守科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仪器的性能,•各种设备、仪器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三)各类抢救药品、物品要配备齐全、放置有序,药品用后及时补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严格执行重症医学诊疗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创操作管理制度。
(五)熟悉患者病情,掌握监测重点,严格观察病情,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管医生,防止贻误病情。
(六)严格执行重症监护病房的转入、转出标准,并详细向家属及相关科室医护人员交代病情。
(七)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消毒,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八)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特殊抢救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并在给药前请大夫核对一遍,抢救后及时补录确认。
(九)收住重症医学病房的患者必须符合重症医学入住准入标准。
(十)患者的诊疗知情同意权必须得到保障。
对于昏迷或其它不能表达意见的患者,须由患者直系亲属签字。
(十一)重症医学病房患者转科前,由重症医学病房医师与相关科室协商,在床位有保证情况下转科,医疗及护理双方面向接诊科室作书面及口头交接,以保证连贯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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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内科重症监护室患者转入流程
1、普通病房患者转入RICU流程:
普通病房主管医生对患者做综合评估,确定可转入者,请RICU医生会诊→RICU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以及RICU的收治范围确认应该收入RICU→通知患者家属,告知患者的病情适宜转入RICU,签署知情同意书→联系RICU,经会诊医生同意后,在有空床的情况下准备收入RICU→RICU护士分配床位,并做好收治患者的准备→病房医生书写转出记录并停止相应医嘱,责任护士整理相应的病历资料、治疗物品→转运患者→与RICU医生、护士完成床旁交接→进入RICU后,立即记录生命体征、组织治疗和抢救。
2、接收急诊或120急危重患者的流程:
急诊医生首先做好初步处理,如有必要做好抢救措施及辅助检查等→及时通知呼吸内科医生急会诊→会诊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转入RICU→如果转入RICU,由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护送转入→按程序1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