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调试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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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检修规章制度

火电厂检修规章制度

火电厂检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火电厂的检修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火电厂的检修工作,包括设备维护、保养、检修、修理等工作。

第三条火电厂检修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四条所有从事火电厂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五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检修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修计划的制定和检查评审,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火电厂检修工作应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运行状态和生产计划等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

第七条检修工作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工作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检修计划或者越权进行检修工作。

第八条检修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检修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和原理,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并熟练掌握检修操作规程。

第二章检修管理第十条火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的检修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检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检修计划应当根据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运行状态等因素确定,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检修计划应当包括设备检修内容、时间安排、责任人以及预算等内容,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检修工作应当有专门的组织协调人员,负责计划的制定、监督检修过程、协调各部门合作等工作。

第十四条检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检修方案或者忽视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检修结束后,应当进行设备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状态。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六条火电厂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检修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服装,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作业规程。

第十八条检修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检修现场应当保持清洁、整齐,杜绝火源和易燃物品,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机组启动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机组启动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机组启动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机组调试试运期间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由于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订此规定。

2、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从单体调试开始到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和168小时满负荷试运结束为止的全过程。

二、所有参加启动试运人员应特别注意:1、参加启动调试试运的所有人员应认真学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

2、在调试试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票三制。

3、在汽机油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锅炉燃油系统、风烟系统、变压器周围、蓄电池室、酸碱系统等附近工作时,除办理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必要的话)外,应有详尽的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

措施应以防火、防爆、防有害气体中毒为主要内容,并设专人监护。

在升压站、开关室进行检修工作时,除办理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外,检修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为监护。

4、在容器、槽箱内进行检修的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决定人数。

一般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在外面监护。

如可能发生气体中毒、窒息时,除采取应有的防护措施外,检修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5、所有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人或工具留在机械内部后,方可关闭孔、门。

6、试运时,对运行设备的旋转部分不得进行清扫、擦拭或润滑。

擦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得把棉纱、抹布缠在手上。

7、不得在栏杆、防护罩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坐立或行走。

8、试运前必须确认炉膛、空气预热器、烟道、风道、除尘器以及其他容器内的人员已全部撤出。

9、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和阀门、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危险的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止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0、进入调试试运阶段、试运区域(除指定地点外)禁止吸烟。

11、无关人员不得操作试运范围内的设备。

三、安全要求与管理1、机组从安装到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各项性能试验、完成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每个阶段性工作之间应有明显的分界点,每个阶段都应办理验收签证和移交手续,各阶段不能遗留问题,以防责任不清。

机组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机组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切实搞好机组启动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机组启动调试期间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各参建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机组从分部试运开始到168小时整体启动试运结束为止的全过程。

二.安全要求1.机组从安装到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启动调试试运、各项性能试验、完成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每个阶段性工作之间都应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各阶段不遗留设备安全隐患,遗留问题要有记录,以防责任不清。

2.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证。

不得将安装缺陷带到调试阶段。

单体调试试用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动方向等临时性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

3.分系统试运后设备的消缺、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中要求的设备、阀门的停送电,必须经过就地检查核实符合停送电要求,并无交叉作业后,方可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口头联系停送电。

4.调试试运阶段按“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

5.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已带电的警示或标识,要作好施工设备与带电的安全隔离。

6.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或危险性较大的操作或试验,工作前应有完善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由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7.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消防设施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部消防设施应投入使用。

8.对于调试期间的重要操作以及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系统缺陷等要做好事故预想和制定反事故措施。

三.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现场整洁无杂物、无妨碍调试的临时施工措施。

2.现场照明充足并符合要求。

3.现场无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

4.现场安全设施规范,符合要求,无遗留的沟、坑、孔、洞,活动型盖板有防止错位措施并加以固定。

5.现场安全标识规范齐全并符合要求。

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规范可靠,并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

6.所有电缆孔洞、盘台孔洞必须严密封堵,并符合防火要求。

电厂检修工规章制度范本

电厂检修工规章制度范本

电厂检修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检修工人员。

第三条检修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服从检修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第四条检修工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修改设备。

第五条检修工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强安全意识,做到人人参与、安全责任到人。

第六条检修工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电厂检修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的原则,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电厂负责人负责解释,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修订。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九条电厂检修工作由检修主管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条检修主管应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工人员的任务。

第十一条检修工人员在接到任务后,应认真核对工作内容和相关安全事项,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检修工人员在检修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停机状态和安全可操作。

第十三条检修工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按照检修流程进行。

第十四条检修工人员在检修结束后,应做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检修工人员在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检修主管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检修工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七条电厂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主管应对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电厂检修工作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必须得到充分重视。

第十九条检修工人员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事故预防。

第二十条检修工人员应认真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不得违章操作或擅自更改设备。

第二十一条检修工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安全。

第二十二条检修工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提高安全素养。

电厂调试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电厂调试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电厂调试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1.1 本汇编旨在规范电厂调试工作,确保调试过程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发电设备运行性能,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1.2 本汇编适用于我国各类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核电厂及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的调试工作。

1.3 电厂调试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本汇编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2.1 电厂调试工作应成立调试组织机构,明确调试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职责。

2.2 调试组织机构应制定调试计划、调试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 调试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调试工作责任制,确保调试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

2.4 调试组织机构应加强调试队伍培训,提高调试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调试准备3.1 调试前应完成设备检查、试验及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2 调试前应组织对运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运行人员熟悉调试流程、掌握安全措施。

3.3 调试前应与电网调度部门沟通,确保调试期间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3.4 调试前应准备好调试所需的仪器、工具、备品备件及防护用品。

第四章:调试过程4.1 调试工作应按照调试方案有序进行,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2 调试过程中应做好数据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调试负责人。

4.3 调试过程中应定期与运行人员、电网调度部门沟通,确保调试工作与实际运行需求相符。

4.4 调试过程中应加强设备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5 调试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价,对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五章:安全管理5.1 调试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2 调试工作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电网安全。

5.3 调试工作应加强现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调试现场,确保现场秩序井然。

5.4 调试工作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意外伤害。

电厂调度规程

电厂调度规程

第一章总则1.1 值长是发电厂运行工作的调度员,集控、机、电、炉、燃、化、灰水等各专业运行值班人员均应在值长统一指挥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1.2 值长在行政上、业务上受生产厂长、副总工及本部门负责人领导,在操作指挥上受电网值班调度员的领导,执行当值调度员的指令。

对厂内主辅设备的开停除执行副总工、运行部主任的指令外,值长有权决定全厂发电设备的开停和运行方式。

1.3 值长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遵守调度纪律,做好安全生产和经济调度工作。

1.4 值长、集控机组长、机、电、炉、燃、化、灰水各专业运行班长及单独值班的岗位正值必须熟知本规程有关部分并认真执行,生产系统的各部门领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及厂有关领导也应熟悉贯彻本规程有关部分。

第二章值长的岗位职责2.1 值长的职责范围值长是全厂安全生产、运行操作、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具体指挥和当值人员的生产领导者,全面指挥集控、机、电、炉、燃、化、灰水等运行值班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和经济调度工作。

在值班期间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考虑全厂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坚守工作岗位。

2.2 值长的责任2.2.1 正确执行生产厂长、副总工或运行部主任批准的运行方式和调度安排的运行方式。

2.2.2 根据调度下达的出力计划,严格按负荷曲线进行有功、无功、电压及频率的调整。

2.2.3 根据调度指令和本厂情况及时正确地指挥机、炉的启停及设备停、送电工作。

2.2.4 加强化学监督和存水、储氢管理,注意燃料的及时运入和库存情况。

2.2.5 审查批准热机、电气主要操作票和设备检修工作票。

2.2.6 正确受理主、辅机设备的检修申请,做到符合规定,及时无误。

2.2.7 指挥运行各专业进行事故处理,参加事故分析会及时准确的提供分析资料和个人意见。

2.2.8 将各岗位发现的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汇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联系消除。

2.2.9 及时分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正确组织指导小指标竞赛。

调试、试运行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调试、试运行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调试、试运行期间安全管理制度目的:本文旨在确保在调试期间安全生产和机组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和意外事件发生。

范围:本文适用于___标段机组调试、试运行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职责:1.项目部经理负责建立调试组织和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部分管调试的副经理负责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

3.项目部分管施工的副经理负责为调试创建良好的环境。

4.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调试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组织有关调试安全规章的研究考试,批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5.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调试期间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以及各部门、各专业间的安全协调工作。

6.项目部安全监察科负责调试期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保卫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检查维护工作。

7.各专业(公司)负责建立专业调试安全规章、岗位责任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调试规章的研究与考试,负责专业调试的组织管理,设置安全标志。

资源需求: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等。

工作流程:1.建立组织与制度。

项目经理负责建立调试和试运转期间的组织体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在作业场所或值班室进行公布,并把信息通报给项目部所属部门、专业公司及相关单位,以保障调试和试运转期间工作的有序进行。

2.组织研究与考试,掌握相关规定。

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工作开展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各专业的相关管理、作业人员进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T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和DL/T5294—2013《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相关内容以及监理、工程公。

5.6 在进入电气各开关室、控制室等以及受电设备和临近带电体作业时,负责施工的专业(公司)需要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提出书面工作申请。

经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到电气专业(公司)按照“二票三制”规定办理工作票。

调试阶段安全管理制度

调试阶段安全管理制度

业务指导书调试阶段安全管理制度制度编号:DWWHHSE028 页码:1/9版次:1.0 密级:无制度名称调试阶段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分层业务指导书责任编写人周礼仙编写日期2021年8月18日制度分级部门级责任修订人修订日期制度分类安全管理类审核人李欣原审核日期2021年8月20日风控索引审定人王怀志审定日期2021年08月22日批准人:王德权批准日期:2021年8月24日1 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调试阶段安全管理,确保机组调试安全、有序进行,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策划适用于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3 术语及定义3.1分部调试分单机调试和分系统调试两部分,从高压厂用母线受电开始至整套启动试运开始为止。

3.2单机调试是指单台辅机试运,在条件、工况符合设备性能的情况下单台设备单独调试。

3.3整套启动试运是指从炉、机、电等第一次整套启动时锅炉点火开始到完成满负荷试运移交试生产为止的调试。

3.1.1工作票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用来检修设备或安装设备的必备手续。

是说明所需要检修或安装的设备和地点、时间,必需做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和参加作业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的书面文件。

3.1.2工作票三种人指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许可人。

4 引用文件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最新修订)4.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4.3《火电机组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4.4《电力建设安全施工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4.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164.1-20124.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4.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5 职责5.1建设单位5.1.1负责组织编制调试安全管理制度,组建调试指挥部,参加审查调试大纲及整套启动调试安全技术措施;5.1.2组织调试定期工作会议,组织、监督、落实各单位调试过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调试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5.1.3监督参加调试各单位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和调试安全技术措施,纠正违章行为;5.1.4组织对工作票三种人的考核与考试工作5.1.5编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安全规程并派专人进行管理;5.1.6参加调试各阶段的安全工作检查、交接和竣工过程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验收等工作;5.1.7协调解决调试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外部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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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调试规章制度
1. 引言
电厂调试是保证电厂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和高效的必要过程。

为了
确保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可靠性,制
定本规章制度。

2. 调试人员资质要求
•调试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力设备调试知识和经验,且经过正规
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调试人员必须熟悉电厂各种设备的工作原理、调试流程和操作规程。

3. 调试前准备工作
•调试前应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包括调试流程、测试方法和目标。

•调试前必须检查电厂设备的安全状况,确保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危险。

•调试前必须与电厂管理部门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明确
调试工作的内容和计划。

4. 调试工作流程
4.1 设备准备
•调试人员应按照调试方案,准备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调试人员应检查设备的完整性和状态,并做好记录。

4.2 调试操作
•调试人员应按照调试方案,逐步进行设备的调试操作。

•调试人员应按要求记录调试过程中的数据和观察结果。

•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上报,并协调解决。

4.3 调试验证
•调试完成后,需对调试结果进行验证。

•调试人员应经过充分测试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操作正常、性能符合要求。

4.4 调试记录和报告
•调试工作完成后,调试人员应及时填写调试记录和报告。

•调试记录和报告应包括调试方案、操作过程、测试结果和问题解决情况等详细信息。

5. 安全措施
•调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厂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要求。

•调试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在涉及到高压设备的调试工作中,必须按照电厂的高压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足够的安全隔离措施。

6. 质量保证
•调试工作完后,需进行质量评估,确保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调试人员应留存所有调试相关的文件和数据,便于日后的追溯和分析。

7. 后续维护
•调试人员完成工作后,应向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交接,说明调试结果和注意事项。

•调试人员还应向电厂管理部门提交调试报告,以供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维护和改进工作。

8. 附则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厂管理部门所有,如有任何纠纷,以管理部门最终解释为准。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

•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变更须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以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的遵守。

以上便是电厂调试规章制度的内容。

希望本规章制度能够确保电厂调试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以提高电厂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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