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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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一、施工测量组织和管理1.需要设立专门的施工测量组织,负责工程施工测量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施工测量组织应设置专职测量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测量员证书。

3.施工测量组织应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建立紧密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配合。

二、工程测量准备工作1.工程施工前,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测和测量,编制详细的施工测量方案和测量任务分解表。

2.施工测量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应包括具体的测量内容、测量方法、测量精度要求等。

3.针对复杂工程和特殊情况,需进行专门的测量模拟和验证,确保测量方法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三、工程测量实施1.施工测量应按照测量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测量过程中的误差和偏差,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施工测量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测量仪器设备,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校正,确保其准确性。

3.施工测量应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如全站仪测量、GPS测量、激光测距等,确保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4.施工测量应及时记录和处理测量数据,对于测量数据异常需要及时排除故障或重新测量。

四、工程测量验收1.施工测量完成后,应对测量结果进行初步验收,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施工测量结果应与设计测量结果进行比对和评估,发现测量误差需要及时进行修正和补正。

3.施工测量结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和管理,以备后期使用和调查。

五、工程施工测量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测量的管理,确保施工测量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不得有违规操作和错误记录。

2.施工测量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管理,确保施工测量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3.施工测量人员应继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关注最新的测量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测量水平和能力。

六、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控制1.施工测量应设立质量控制岗位,负责对施工测量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

2.施工测量质量控制要求严格,对于测量误差较大的情况需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

工程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工程测量工作,保障工程测量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资料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测量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测量资料是指涉及到工程测量的各类资料,主要包括测量原始数据、计算结果、图纸、报告、档案等。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程测量资料管理体系,包括资料收集、整理、存储、保管、利用等环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工程测量资料进行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工程测量资料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一条工程测量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条工程测量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测量原始数据、计算结果、图纸、报告等。

第三条收集工程测量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收集工程测量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上交给专门负责存档的部门。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工程测量资料分类系统,便于资料的归档和检索。

第六条收集工程测量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三章资料整理第一条收集到的工程测量资料需要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有序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工程测量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

第三条工程测量资料的整理应当保证资料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第四条工程测量资料的整理应当及时,确保资料的及时性。

第五条工程测量资料的整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第四章资料存储第一条工程测量资料存储应当安全可靠,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二条工程测量资料应当分门别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存储。

第三条工程测量资料存储场所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四条工程测量资料存储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条工程测量资料存储应当进行备份,确保在资料丢失的情况下能够快速恢复。

第五章资料保管第一条工程测量资料保管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确保现场定位准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方法、范围、组织、检查和验收进展了标准,并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期间各单位工程的轴线和高程控制、建立所需的永久和临时性征地放线、临建工程的轴线和高程控制、各单位工程的变形观测等。

第二章施工测量第四条施工测量的一般规定:〔一〕工程测量必须符合最新版工程测量技术规程和有关标准。

〔二〕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将原始测量资料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对原始资料认真校核,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的要求后,方可使用。

〔三〕所有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本施工区的方格网标石,防止损坏,当工程建立需要报废或销毁时,应取得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四〕监理单位负责单位工程及施工质量验收、开工后的定位垫层放线、根底放线、各阶段的主线及其高程控制的验收复核工作。

〔五〕施测的技术、精度、误差要求按标准规定执行。

〔六〕各施工单位对于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并报公司、监理单位备案。

无合格证的仪器不得用于工程测量。

从事测量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单位测量人员资质报监理单位备案。

〔七〕控制测量的成果属于设计图纸的构成局部,公司工程档案室应按图纸分发渠道做好登记、分发及竣工后的回收工作。

〔八〕测量记录应随测随记,严禁转抄、伪造,各种外业记录必须保持完整不得任意撕页,中间不得无故留下空页。

原始数据的记录要真实,字迹清晰、整齐。

测量工作完毕后,应做好测量成果、资料及图表的整理和测量报告书编写工作,作为施工测量放线验证时的原始资料。

第五条施工测量是根据公司或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测量成果而展开的一项延伸测量作业,必须根据总平面图和有关图纸及控制测量成果并结合现场条件,确定放线、定位、测设或安装测量的精度、仪器和方法。

第六条安装单位所需的基准点、轴线或中心线等,应由土建单位测量部门给定,安装单位也可自行依据控制测量成果确定。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5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5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为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

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入公司正常管理。

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作纳入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

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附表: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附表4-7工程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特别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保证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工程实际情况,为工程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测量工作程序:规定测量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工程前期测量、施工测量和竣工测量等。

3. 测量工作标准:制定测量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测量方法、仪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测量精度要求等。

4. 测量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和管理测量档案,记录和保存测量数据、测量图件和测量报告等。

5. 工程测量质量控制:制定工程测量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程序,包括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测量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等。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测量活动,确保工程测量质量和进度,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测量活动,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测量活动必须依法、合规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违规操作、作假等行为。

第四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原则,保证测量数据真实有效。

第五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测量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事故。

第六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强化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工程测量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测量方法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带头遵守本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测量人员管理第九条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

第十条工程测量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工程测量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配合,保证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测量人员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虚报、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工程测量人员应保守工程测量相关技术资料和工程测量数据,不得泄露、篡改或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工程测量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私人利益和贿赂。

第三章工程测量项目组织管理第十五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测量任务和工期制定合理的工程测量计划。

第十六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工程测量人员和设备,保证工程测量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测量任务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合理确定工程测量方法和测量设备。

第十八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解决工程测量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九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工程测量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和经验总结,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十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制作工程测量报告,将工程测量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施工单位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确保工程测量质量,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测量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为施工提供真实依据;2. 及时性:及时完成测量任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3. 经济性:合理配置测量资源,降低测量成本;4. 安全性:确保测量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测量管理部门,负责测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测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测量方案,组织实施测量工作;2. 负责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3. 负责测量设备的采购、维护和保养;4. 负责测量成果的审核、验收和归档;5. 负责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第三章测量方案管理第六条测量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编制。

第七条测量方案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规模、地理位置、施工范围等;2. 测量目的:明确测量任务和精度要求;3. 测量方法: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4. 测量进度:制定测量进度计划;5. 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6. 安全措施:保障测量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八条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测量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施工测量管理第九条施工测量工作应按照测量方案进行,确保施工放样、施工过程和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测量质量。

第十条施工测量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确保测量精度;2. 定期检查测量仪器,确保其性能稳定;3.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4. 测量成果应及时进行审核、验收和归档;5. 发现测量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测量成果管理第十一条测量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验收和归档。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

工程测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保证测量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测量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护和拆除各类工程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工程测量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准确性、精确性、可靠性和效率性的原则,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工程测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测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测量资质与测量人员第五条从事工程测量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量资质。

未取得测量资质的单位,不得承揽工程测量业务。

第六条测量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具体资质条件和要求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取得测量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与测量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条件。

第八条从事工程测量活动的测量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量资格证书。

未取得测量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工程测量活动。

第九条测量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测量标准,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章测量计划与测量任务第十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等因素,编制详细的测量计划,并报上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测量计划应包括测量目的、测量范围、测量方法、测量周期、测量费用、成果要求等内容。

第十二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测量计划,合理配置测量资源,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测量任务应按照测量计划和合同约定执行。

测量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准确。

第四章测量成果与资料管理第十四条工程测量成果包括测量数据、图件、报告等,是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承担工程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对测量成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量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工程测量成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存。

工程测量方案管理要求

工程测量方案管理要求

工程测量方案管理要求一、引言工程测量是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对于工程测量方案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旨在对工程测量方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总结和归纳,以期能够提高工程测量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工程测量方案管理的基本要求1. 质量要求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测量方案中所包含的测量方法、仪器设备、测量原理等必须经过有效的验证和检验,以确保其符合工程实际要求。

2. 安全要求在编制工程测量方案时,必须考虑到测量现场的安全问题,合理安排测量工作的时间和地点,避免因测量工作而造成人员和设备的伤害。

同时,必须对测量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3. 进度要求工程测量方案必须合理安排测量工作的进度,保证测量工作与施工进度的协调一致。

必须对测量工作的关键节点和时间节点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确保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4. 费用要求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必须合理控制测量成本,避免因无效的测量工作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在测量方案中必须详细列出测量所需的各项费用,合理安排和调配测量资源,确保测量工作的高效进行。

5. 技术要求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现代测量技术的发展和要求,不断引进新的测量设备和技术,提高测量工作的效率和精度。

同时,必须对测量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6. 管理要求工程测量方案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测量工作的有序进行。

必须建立和完善测量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测量工作进行细致的跟踪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工程测量方案管理的具体要求1. 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1)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测量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2)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测量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3)要求测量方案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其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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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de)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de)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de)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de)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de)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de)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de)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de)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de)控测资料进行复核.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de)与分部项目有关(de)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de)布网控测工作.○2负责本分部(de)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de)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de)测定.○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de)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de)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de)埋设.○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架子队○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de)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de)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de)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de)施工放样测量.○4对构造物施工中(de)标高、结构尺寸进行放样及测量控制.○5负责施工中变更设计所需资料(de)测绘工作.2、工作职责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分部技术主管对本级测量工作必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并给予高度重视,对所属人员定期进行考评.专业测量工程师:○1组织测量工作(de)实施.○2制定测量工作计划,组织测量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3制定科学(de)测量方法,掌握先进(de)测量手段,使测量工作速度快、精度高.○4对各架子队(de)各种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de)不规范(de)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存在(de)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5负责本管段内测量人员及仪器(de)组织协调、统一调配使用,并决定测量工作(de)有关事宜.测量人员:○1按测量规范要求实施测量作业,不得使用违反测量技术规程(de)方法,有权制止未按测量放样结果施工作业(de)行为.○2有权建议未经换手和复核、无法确定测量成果准确性(de)下道工序或部位暂缓施工.○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第四条工程测量管理制度○1原始测量资料管理各级测量单位在外业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标准.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de)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de)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字完善.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记录,根据测量规范(de)要求进行测量并现场记录,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de)数据“回读”以资核对.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2内业资料管理测量(de)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完成测量工作(de)单位指定专人保管.○3测量标志保护加密点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易被破坏(de)基岩或稳定地层上.CPI、CPⅡ和二等水准基点,各分部要严格保护好,对个别点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de)具体体现,各分部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每个职工都应有保护测量标志(de)意识.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严禁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篷,堆放材料或者进行其它有可能损毁或影响测量标志正常使用(de)活动.施工单位难以保管看护(de)测量标志,由项目部治安人员,协助项目部测量工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管理条例(de)有关规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理委托保管,签定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de)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de)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测设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de)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凡发现人为损毁各种测量标志(de),应进行规劝、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五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各分部及架子队测量队接桩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应采用两种不同(de)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de)方法进行.测量时要特别注意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de)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de)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个别桩橛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向有关设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自用桩橛(de)相对位置是否正确.松动(de)控制桩橛不能作为准用桩橛.不允许使用未经复测(de)桩橛.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2、测量资料复核各级测量单位负责(de)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对最终成果进行换算、检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3、施工过程测量(de)复核对建筑物(de)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de)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防止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de)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管理要求由专人统一保管.测量班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如模板定位放样测量)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确认无误,由测量班班长在测量日志上签认以后,方可正式施工.对正在施工(de)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de)环节进行抽查并实行测量过程监控,抽查(de)部位、时间、采用(de)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并进行技术交底.4、对已完工程(de)检查在验工计价前,专业测量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de)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本级技术负责人.第六条测量成果交接1、桩橛交接○1交接桩应从管界外第一个交点桩或转点桩开始或终止.交接时需要按图表直接逐号或置镜实测点交,并做好详细记录.○2交接手续要完备,交接纪要上必须注明交接日期、地点、桩点编号、数量、现场桩点闭合误差、稳固性及缺失等情况,并对交接中发现(de)问题写明处理意见,最后交接双方负责人需签名、盖章.2、交接桩范围○1导线控制桩、曲线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de)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桩.○2水准基点及增设(de)临时水准基点桩.○3大型或复杂地段(de)构筑物平面控制桩及设计单位应提供(de)测表和精度评定资料.3、资料交接○1各级测量单位完成(de)各种测量资料,向下级测量单位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时,应填写测量成果交接书,接方应核实交接内容.集团公司、分部测量单位提出(de)测量成果书还应加盖测量资料专用章.○2各单位接到上级下发(de)测量成果书后,必须对成果资料和现场桩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逐级向下移交,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测量主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第七条总结和报告制度1、总结制度○1各级测量单位在工作进行一个阶段或完成疑点、难点测量项目后,都应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de)技术创新、技术特点、组织、操作(de)经验等写出总结报告.对工程(测量)事故,必须写出专题报告.○2各种测量总结应视为测量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测量主管部门呈报.2、报告制度○1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和上级有关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de)办法和措施.○2出现测量事故时,应及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第八条施工过程测量注意问题施工测量中过程特别注意事项:1、曲线桥墩(de)横向预偏心;2、不等跨桥墩(de)纵向预偏心;3、隧道曲线地段内侧加宽;4、长、短链;以上问题,项目部施工技术主管、各分部(de)专业测量工程师、总工程师都要亲自过问,实施后书面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第九条桥梁施工测量控制1、每一座桥原则上采用一个水准基点,有困难时,采用(de)水准点要经过多次闭合,使之闭合差控制得越小越好.2、桥梁基础完成后、墩台身施工前,要进行一次控制网、水准基点复核,桥跨、墩台中心及线路中心线(de)复核,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样施工墩台身.对于特大桥,控制网复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3、墩台(de)支承垫石施工前,对控制网、水准基点、线路中心线、桥跨、墩中心线进行复核,贯通测量复核确认无误后再施工.4、工程完成后,及时对桥梁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第十条隧道施工测量原则1、隧道进洞后,及时将施工控制点引入洞内,随着掘进(de)进行,结合曲线要素、施工长度埋设永久性(de)施工控制桩,为以后隧道贯通测量、竣工测量提供依据.2、隧道洞口段(de)二次模注砼衬砌前,必须对进(出)口水准基点、控制网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3、洞内开挖直线地段,优先采用激光导向仪控制、其它测量仪器复核相结合(de)方式,以利减少日常测量时间,加快开挖进度.激光导向仪每两天必须进行修正.第十一条水准基点及控制网定期复核各水准基点要定期复核确认.施工过程中,两级项目部对控制网进行定期复核,发现某一桩橛与原移交资料不符,原因查明后应及时向原移交单位报告,不得自行更正.第十二条测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各级必须配备满足成渝客专精度要求(de)全站仪、水准仪和相应(de)测量工具及软件.所有测量仪器都必须定期送国家认证(de)有资质(de)计量单位进行检定、校检,严禁超期使用.2、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保养.第十三条奖惩制度测量工作(de)有关奖惩根据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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