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成本的计算公式

合集下载

03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998年09月23日计价格[1998]1810号)

03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998年09月23日计价格[1998]1810号)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价格,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计价格【1998】1810号文印发了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市供水价格是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按城市供水范围,根据用户使用量计量征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供水价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价格分工管理目录执行。

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二章水价分类与构成第六条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

根据使用性质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五类。

各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

成本和费用按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核定。

(一)城市供水成本是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电费、原材料费、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水质检测、监测费以及其他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

(二)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税金是指供水企业应交纳的税金。

(四)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

第八条输水、配水等环节中的水损可合理计入成本。

第九条污水处理成本按管理体制单独核算。

水利工程经济第十二章 水费计算

水利工程经济第十二章 水费计算

9
②成本价格:
即以供水工程全部费用为核定水价标准。 成本价格=供水成本
=折旧费+年运行费+摊销费用+利息净支出
③部分成本水价:
ⅰ.以偿还国家投资为原则核定水价标准, 即只计算基本折旧费和年运行费; ⅱ.根据年运行费核定水价标准,即只计 算年运行费,不计固定资产折旧费。
10
(3)水费计费制(分部水价制): ①单部水价制: 指单一按水量计算水费(即“按量收 费”); ②两部水价制: 即按基本水费与水量水费计算成本水费; ③三部水价制: 即按基本水费、水量水费和收益水费三 部分计算水费标准。 无论哪种水价制,只是核定水价时量值 的内部调整,其成本的理论量值相等。
13
(3)城镇水价改革:
①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全社会保护和合 理利用水资源意识; ②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③做好水价改革规划工作,健全完善各项 配套措施; ④理顺水价结构,完善相关节水措施,建 立节水型社会; ⑤改革城镇供水企业体制,努力引入市场 竞争机制。

14
2
2、供水成本:
(1)供水成本的概念: 即水商品成本,是指供水单位为生 产供水(商品水)所全部费用支出, 由物资消耗支出和劳动耗费支出两 部分组成,包括国家、集体和群众 所投入的资金、技术、物资、占地 及劳务等。
3
(2)供水成本按内容过程分类: ①生产成本(制造成本): 包括供水固定资产年折旧费、供水年 运行费、运行期借款利息等; ②销售费用: 指销售供水产品(商品水) 及提供相关 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运 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及销 售专设机构业务经费和职工工资等。
4
(3)供水成本按经济要素分类: ①直接材料费 ②直接工资 ③其他直接支出 ④制造费用(间接成本费用) ⑤管理费用 ⑥财务费用 ⑦销售费用

供水企业供水电耗计算公式

供水企业供水电耗计算公式

供水企业供水电耗计算公式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供水企业的供水电耗成为一个重要的指标。

供水企业供水电耗的计算公式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和优化能源消耗,提高供水效率,降低成本。

供水企业供水电耗计算公式一般采用如下形式:供水电耗 = 供水量× 供水高度× 供电时长× 电能转化系数其中,各项指标的含义如下:供水量:指供水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供应给用户的水量,通常以立方米为单位。

供水量的计算可以通过对供水管网流量的监测和累加得到。

供水高度:指供水企业为将水输送到用户需要的高度而需克服的重力势能差。

供水高度的计算可以通过供水管网的地形高程差来确定。

供电时长:指供水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供电的时间长度,通常以小时为单位。

供电时长的计算可以通过供电记录和监测得到。

电能转化系数:指供水企业将电能转化为供水能量的效率系数。

电能转化系数的计算可以通过供水设备和供电设备的能效比来确定。

在实际计算中,供水企业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因素,例如水泵的效率、管网的损耗、供水水质等。

这些因素对供水电耗的影响需要在计算公式中进行相应的修正。

为了降低供水电耗,供水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优化供水设备,选择高效节能的水泵和配件,提高供水设备的效率。

其次,加强供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减少管网的泄漏和损耗。

此外,对供水过程中的能耗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降低供水电耗。

除了供水企业自身的努力,政府和用户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鼓励和引导供水企业采取节能措施。

用户可以加强节水意识,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对供水企业的需求,从而降低供水企业的供水电耗。

供水企业供水电耗计算公式是一个重要的工具,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和优化能源消耗。

通过合理计算和控制供水电耗,供水企业可以提高供水效率,降低成本,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供水服务。

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促进城市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通知》(发改价格[2010]2613号)和《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是指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审核和测算经营者供水成本和核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是指经营者服务范围内的社会平均供水成本。

第五条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监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

第六条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供水生产经营过程直接或间接相关。

(三)合理性原则。

影响定价成本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供水服务质量、物耗指标、能耗指标、产销差率和职工薪酬等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

凡属当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定价成本;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当期定价成本。

第七条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等资料为基础,对经营者成本进行合理归集、分析、审核,核定定价成本。

尚未正式营业的,应当以经审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批准文件及施工合同等资料为基础,参考周边地区经营者的合理费用(支出)核定定价成本。

第八条在同一行政区域范围内有两个以上经营者的,应当根据城市供水经营者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在核定每一个经营者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评价供水服务质量,合理确定经营者的平均成本。

供水绩效指标计算方法

供水绩效指标计算方法

供水绩效指标计算方法一、供水可靠性指标:1. 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s):MTBF是指系统连续无故障运行的平均时长。

计算公式为MTBF = T / N,其中T为供水系统的总运行时长,N为故障次数。

2. 平均修复时间(MTTR,Mean Time To Repair):MTTR是指系统在故障后平均修复所需的时间。

计算公式为MTTR = T / M,其中T为修复时间总和,M为故障次数。

二、供水保障指标:1. 平均供水时间(MAT,Mean Available Time):MAT是指供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平均时间。

计算公式为MAT = T / N,其中T为供水系统的总运行时长,N为非计划停水时间。

2. 平均停水时间(MWT,Mean Water Outage Time):MWT是指供水系统停水的平均时间。

计算公式为MWT = T / M,其中T为停水总时长,M为停水次数。

三、供水质量指标:1.供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供水断面水质达标率是指供水断面水质检测结果达到相关水质标准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供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标水质断面数/总供水断面数×100%。

2.水压合格率:水压合格率是指供水系统中符合国家相关水压标准的用户所占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水压合格率=合格用户数/总用户数×100%。

四、水资源利用指标:1.耗水量指标:耗水量指标是评估供水系统用水效率的重要指标。

常用的耗水量指标包括单位GDP用水量和人均用水量。

-单位GDP用水量(水资源利用强度)=年度用水量(立方米)/GDP(万元)-人均用水量=年度用水量(立方米)/人口数五、财务指标:1.每户供水费用:每户供水费用是指供水系统提供给每户用户的平均服务费用。

计算公式为每户供水费用=年度供水收入/总用户数。

2.供水收入率:供水收入率是指供水系统年度收入占总成本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供水收入率=年度供水收入/总成本×1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价格核算办法》(暂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价格核算办法》(暂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价格核算办法》(暂行)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健全水利工程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用水矛盾,规范水价核算行为,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决策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依据,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水利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新政发〔2002〕11号)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等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核算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核算。

第三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当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依法计税、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以成本核算为基础,结合国家经济政策和当地水资源状况,统筹规划,同时兼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

推行以流域或较大支流为核算单位,逐步实现流域内同一供水经营单位同类用水同价。

第四条自治区倡导用经济手段促进节约用水,超过用水计划或定额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二章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构成第五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由供水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合理利润和税金构成。

第六条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是指年度正常供水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供水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的总和,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费、其它直接支出和应摊销的制造费用。

第七条期间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而发生的应列入当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第八条利润是指供水经营者从事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合理收益,其收益水平由自治区价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税金是指供水经营者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该缴纳、并可计入水价的税金。

第三章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第十条水利工程单位供水成本核算的基本公式:C=(V+D)/W式中:C—单位供水成本V—水利工程年供水生产成本D—水利工程年供水期间费用W—年平均供水量年平均供水量是影响单位供水成本的重要因素,由于自然环境、工程配套和水情的变化等方面的影响,使得年际间的供水量差别较大,为了使其具有代表性,可选用近期不低于连续十年的多年平均供水量,不能取得十年及以上供水资料的水利工程可按本办法第十四条合理确定供水量。

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3篇)

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的定义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消防等用水需求,向供水单位支付的水费。

临时用水水费主要包括施工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二、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的计算方法1. 施工用水: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用水量计算。

施工用水量通常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冷却、混凝土搅拌、砂浆制备等用水。

计算公式为:施工用水水费 = 施工用水量× 单价2. 生活用水:按照施工现场人数、用水标准等因素计算。

计算公式为:生活用水水费 = 生活用水量× 单价3. 消防用水:根据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消防用水量等因素计算。

计算公式为:消防用水水费 = 消防用水量× 单价三、影响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的因素1. 施工用水量:施工用水量受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工艺、施工进度等因素影响。

2. 用水标准:生活用水标准通常根据施工现场人数、地区差异等因素确定;消防用水标准则根据消防设施配置、施工现场特点等因素确定。

3. 水源距离:水源距离较远时,可能需要增加抽水、输送等环节,从而影响水费。

4. 用水时间:施工用水时间较长时,水费相对较高。

5. 水价政策:不同地区的水价政策不同,直接影响临时用水水费。

四、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临时用水,避免浪费。

2. 施工单位应定期与供水单位核对用水量,确保用水数据的准确性。

3. 施工单位应加强用水管理,制定节水措施,降低临时用水水费。

4. 施工单位应关注水价政策变化,合理调整临时用水水费预算。

5.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供水单位的沟通,确保供水质量,降低因水质问题导致的水费增加。

总之,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

施工单位应合理计算、科学管理,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第2篇一、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的定义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水费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满足施工现场人员、设备、材料等需求,临时使用的自来水和非自来水(如地下水、河水等)所产生的水费。

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发布单位】水利部【发布文号】水财[1995]226号【发布日期】1995-06-16【生效日期】1995-06-1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1995年6月16日水利部水财[1995]226号通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水利工程供水生产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地归集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在各供水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及时核算供水生产成本、费用。

第三条水管单位必须对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实行全员全过程管理,制定和不断修订各种成本、费用消耗定额,科学合理编制供水生产成本、费用计划,有效控制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支出,认真考核、监督和分析消耗定额和成本、费用计划的完成情况。

第四条水管单位必须加强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成本费用核算制度,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确定供水计量点,落实各供水对象的供水量,建立健全成本费用责任制第二章核算对象第五条水利工程供水应当按不同用户分为农业、工业、生活、水力发电、自来水厂及其他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对象。

第六条水管单位实行统一核算但内部又分环节(或级次)管理的水利工程供水,可按管理环节(或级次)确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对象。

第三章项目设置及核算内容第七条为了归集和分配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准确核算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水管单位应在设置的“供水生产”、“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四个科目中进行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

(一)“供水生产”直接归集以下项目:1.直接工资,指直接从事供水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直接材料费,包括原水费、燃料动力费等,原水费,指水管单位购水支付的水费;燃料动力费,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动力费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水成本的计算公式
供水成本的计算公式可以有多种,下面是一种常见的计算公式:供水成本 = 水费 + 管理费 + 运维费 + 投资费用
其中,各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水费:根据单位用水量和水价计算得出,可以根据当地水费政策来确定。

水费 = 用水量 ×水价
2. 管理费:用于供水系统的管理和运营成本,包括人员薪资、管理费用等。

管理费 = 管理人员工资 + 管理费用
3. 运维费:用于供水设施的运维、维修、保养等费用。

运维费 = 运维人员工资 + 运维费用
4. 投资费用:用于供水设备的购置、更新、扩建等费用。

投资费用 = 设备购置费 + 设备维护费 + 设备更新费 + 设备
扩建费
以上是一种简单的供水成本的计算公式,实际情况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