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征管案例
税务十大经典案例

税务十大经典案例税务案例是指在税务实践中产生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个案,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税法,规避税务风险,提高纳税人的合规管理水平。
以下是税务十大经典案例的相关参考内容:1. "维权女孩"案例这是一起涉及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案件。
个体户主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但个体户主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最终胜诉,被认定为企业所得,减少了纳税额。
这个案例提示纳税人们在遇到纳税纠纷时应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2. "6194亿元逃税门"案例这是一起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等手段进行逃税的案件。
该跨国公司通过虚构海外关联企业的交易,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避免了高税率地区的纳税义务。
该案例提示税务部门应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税务审计和监管,防止相关逃税行为。
3. "增值税发票管理"案例这是一起企业通过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增值税退税行为的案件。
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现场核查,发现了涉案企业的问题,最终确立了相关纳税义务并追缴了相关税款。
该案例提示纳税人们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和索取增值税发票,避免违规行为。
4. "失信纳税人"案例这是一起涉及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案件。
税务部门通过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措施,如限制出入境、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促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该案例提示纳税人们应诚实守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5. "非法退税"案例这是一起企业通过虚假报关、伪造合同等手段进行非法退税的案件。
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对企业退税申报的审核,发现了涉案企业的问题,最终追缴了相关税款。
该案例提示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退税行为的监管,确保退税合规。
6. "跨区域税负优化"案例这是一起企业通过在不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调整资金流动等方式进行税负优化的案件。
案例题1

案例题案例1案情:某税务所2002年6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01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据此,该税务所于2001年6月13日作出责令星星商店必须于2001年5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题: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案例2案情:某税务所2001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题: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3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9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私营企业)自2001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 500元,税务所于6月10日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并处500元罚款。
2、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
问题: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4案情:某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于2001年4月8日领取营业执照。
2001年6月10日该辖区的主管税务所在对其实施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税务所在6月11日做出责令该事业单位6月1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题:该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5案情:如意美容厅(系有证个体户),经税务机关核定实行定期定额税收征收方式核定月均应纳税额500元。
2001年6月6日因店面装修,向税务机关提出6月8日至6月30日申请停业的报告,税务机关经审核后,于6月7日作出同意核准停业的批复,并下达了核准停业通知书,同时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行为和财务账簿等进行检查、核实的一种税收监督手段,是保障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
税务稽查不仅可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税务稽查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具体情况。
案例一,虚开发票案。
某公司在一年的纳税申报中,频繁使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其购买的部分发票为虚假发票,且与实际交易并不相符。
经过调查,该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最终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二,漏报收入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纳税申报中,故意隐瞒了部分收入,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调阅银行流水等资料,发现其漏报了大量收入。
经过调查核实,该个体工商户被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三,偷逃税款案。
某企业在纳税申报中,采取多种手段偷逃税款,如虚报成本、偷漏应纳税所得额等。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调阅财务账簿等资料,发现了其偷逃税款的行为。
经过调查核实,该企业被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
案例四,逃避查账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稽查前,将财务账簿等重要资料销毁或隐匿,以逃避税务机关的查账。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其逃避查账的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以上案例反映了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也提示纳税人要严格遵守税法,如实申报纳税,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加强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可以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实际操作和效果,引起大家对纳税申报的重视,遵纳税法,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税务稽查不仅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监督,更是对税收征管的一种保障,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税收法规的学习,自觉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秀税务稽查案例

优秀税务稽查案例在税务稽查工作中,优秀的案例总是能够给人以启发和借鉴。
下面我们就来分享一些优秀的税务稽查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案例一,某公司虚假报销案。
某公司在税务稽查中被发现存在虚假报销的情况。
该公司在报销中存在大量的虚假发票和虚假报销凭证,严重影响了税收的正常征收。
经过税务稽查人员的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最终对该公司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追缴了大量的税款和罚款。
案例二,个体工商户漏报所得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申报中存在漏报所得的情况。
经过税务稽查人员的查实,发现该个体工商户在多年的经营中存在大量的漏报所得行为,导致了税收的大量流失。
针对该情况,税务稽查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要求该个体工商户补缴了相应的税款和罚款。
案例三,跨境电商偷逃关税案。
某跨境电商企业在进口商品时存在偷逃关税的行为。
经过税务稽查人员的调查,发现该企业在进口商品时存在虚假申报、漏报等行为,严重偷逃了应缴纳的关税。
针对该情况,税务稽查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追缴了该企业应缴纳的关税和罚款。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享,我们可以看到,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发现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够有效地发现和处理各种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
同时,纳税人也应该自觉遵守税法,诚信纳税,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学习先进的稽查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的稽查能力,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国家的税收工作做出贡献,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而言之,优秀的税务稽查案例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多启发和借鉴。
通过学习和总结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稽查能力,为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大家能够在税务稽查工作中不断进步,做出更多的优秀案例,为税收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案情-征管法实例

案情: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3年5月10日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年8月25日,该县国税局在漏征漏管户清理工作中,发现王某未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应纳税款共计5000元)。
该县国税局于是对王某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对未申报纳税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同时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3倍即15000元罚款的决定。
王某对此不服,于是在接到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书后的第二天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问:1、县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2、对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市国税局应该受理吗?考生答案:正确答案:答:1)、该县国税局对王某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罚款是正确的。
《征管法》第60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2)、该县国税局对未申报纳税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同时作出追缴税及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3倍即15000元罚款的决定符合《税收征管法》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64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3)、对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市国税局应分别处理。
对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不能受理。
因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有异议的,应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后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故对王某在未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又未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市地税局不能受理。
对罚款一事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问题:(四)某税务所在2002年11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2002年10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2年11月13日作出责令该商店必须在2002年11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请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考生答案:正确答案:处理决定无效。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税款、税收减免、退税等情况进行审查的一种监督管理活动。
税务稽查案例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而导致税务风险。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税务稽查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某公司涉嫌偷逃税款。
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行为,导致偷逃税款。
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展开了税务稽查,并最终确认了其偷逃税款的事实。
在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依法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查阅了其财务报表、进销项发票、纳税申报等资料,最终查实了其偷逃税款的行为。
公司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二,个体工商户涉嫌逃避税款。
某个体工商户在纳税申报中虚报减免、隐瞒收入等行为,导致逃避税款。
税务机关对该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查阅其银行流水、销售收入、进项发票等资料,最终确认了其逃避税款的事实。
个体工商户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三,跨境电商企业涉嫌偷逃关税。
某跨境电商企业在进口商品时存在虚报价值、漏报商品等行为,导致偷逃关税。
海关对该企业进行了关税稽查,通过查阅其进口清单、商品价格、报关单等资料,最终确认了其偷逃关税的事实。
企业最终被处以罚款,并要求补缴欠缴关税及滞纳金。
以上案例仅为税务稽查中的一部分,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主要依靠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等方式来确认纳税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作为纳税人,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避免因为不当行为而引发税务风险。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当依法公正执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而导致税务风险。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税务法规的学习,提高纳税意识,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
征管法案例
2、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7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此外,在具体认定中,税务机关应听取李某的反映,并认真核实;广泛听取包括个协在内的意见,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该纳税人的销售额。
国税局在派人查看后,发现李某公司银行账上没钱,又没有可以扣押的货物,于2003年3月24日扣押了李某个人的一部价值40多万元的宝马轿车,并于2003年4月28日通过市融新拍卖行将轿车拍卖,价款42.50万元。紧接着,市国税局便将拍卖的车款划缴了11.79万元的税款和9020元的滞纳金,并于2003年4月30日将税票交给了公司会计。
三、(查封财产时的保管责任)
某酒店因长期拖欠税款,且数额较大,当地税务局经多次催缴无效,又确认酒店无其它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后,遂对酒店设施进行整体查封。为了确保查封财产的安全,税务机关要求酒店派员对查封财产进行看管,但酒店拒绝。税务机关决定聘请专业保安公司看管。后来酒店缴纳了有关税款,税务机关解除了查封。税务机关要求酒店支付保安公司的费用16000元,酒店不同意支付。
3、当国税局委托拍卖行对轿车进行拍卖并抵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后,应当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将剩余款项在3日内退还。国税局却以“正在研究如何罚款”为由迟迟不肯退还剩余款项,显然是违法的。
征管法案例
26、根据工作计划,2001年5月,A县地税局开展了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5月10日,县稽查局按规定向兴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达了稽查通知书,并取得送达回证,定于5月14日派人对其实施检查,5月14日稽查员发现其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已逃避,后经几次联系,该单位总以各种借口拒绝检查。
问: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上行为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70条规定,对以逃避、拒绝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其改正,同时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27、某个体餐馆老板张某欠缴2001年5月份营业税15000元,县地税局责令其6月18日前缴纳,但张某在未缴纳的情况下,于6月16日将餐馆转让,财产转移,致使县地税局无法追缴其欠缴的税款,问:税务机关对该案如何处理?张某的行为是否已构成犯罪,法院应如何量刑处罚?答: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5条规定,税务机关应追缴其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并对逃避追缴行为处50%以是5倍以下的罚款。
2、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刑法》第203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到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可见,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法院应对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8、申江公司是一家集体企业,2001年3-5月,企业均为零申报,县地税局经过调查,初步了解到其货款通过东方公司帐户结算,为掌握确凿证据,2001年5月15日稽查局两名工作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东方公司的存款帐户进行了检查核对,掌握了申江公司利用东方公司帐号偷税10000元的违法事实,5月20日,县地税局依照法定程序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责令申江公司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并处30000元罚款。
关于税收的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个体工商户,经营一家小型餐饮店。
2020年,张某的餐饮店收入稳定,利润丰厚。
然而,在2021年3月,税务局对张某的餐饮店进行了税务检查,发现其存在偷税行为,即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张某不服,认为自己并未故意偷税,而是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导致申报错误。
他向税务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税务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焦点:1. 张某是否构成偷税?2. 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3. 人民法院是否应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一、张某是否构成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
在本案中,税务局检查发现张某的餐饮店存在以下问题:1. 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仅保留简单的收入记录;2. 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存在虚假申报行为;3. 部分收入未纳入申报范围。
根据以上事实,张某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偷税行为。
二、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发现纳税人有偷税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三、人民法院是否应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1. 张某在诉讼中提出,自己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导致申报错误,并非故意偷税。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偷税行为的认定不以纳税人主观故意为前提。
因此,张某的主张不能成立。
2. 张某在诉讼中提出,税务局在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税收征管案例5则
税收征管案例5则案例1:某税务局工作人员李某到A公司进行税务检查,A公司为一家高科技企业。
李某调阅了该公司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一些核心技术资料。
李某发现,这些核心资料恰好是其朋友的公司急需的,于是将其复印并交给了朋友。
为此,A公司受到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经过调查,A公司发现了李某的作为,认为他的行为侵害了本公司的利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请思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拥有哪些检查权限?对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哪些要求?李某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案例2:某县地税局稽查局2002年12月14日在对税务登记纳税户进行比对检查时,发现经销服装的个体工商户吴理(定期定额征收业户)未办理11月份的纳税申报和交纳税款,就对其进行了税务检查,检查发现,由于吴理准备在12月底歇业回外地老家,为了逃避交纳2002年11月、12月的税款(10月及其以前的税款已经按照规定交纳),就没有进行有关纳税申报。
稽查局于12月15日书面要求吴理于15日交纳11月份、12月份的2400元税款(每月1200元),按照《税收征管法》第64条,并按照“不进行纳税申报”处理,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并对其处罚一倍共计2400元罚款。
纳税人不服,12月20日,稽查局一检查员偶然发现纳税人吴理已经联系了搬迁用的货车,准备提前停业,将其所剩余货物和有关物品运走,于是立即上前阻拦,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55条,当场填写了盖有税务稽查局公章的扣押证,将吴理准备运走的一批服装连同吴理租用的卡车扣押。
2002年12月24日,吴理交纳了应纳税款2400元,但是拒绝交纳罚款,并要求税务机关返还扣押服装和货车,12月26日,税务机关报请县税务局长批准,变卖了部分服装,以扣抵2400元罚款。
其余服装予以返还,由于保管员吴义(协税员)盗卖了部分服装(800元),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缺少的服装将在向吴义追回后及时归还。
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税务机关对扣押纳税人服装的行为在程序上是否完备?为什么?3、税务机关在返还时的有关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案例3:2001年6月20日,某区地税局交通运输管理税务所为防止税款流失,在通往某铁矿的公路上进行税收检查,查堵逃税车辆,个体营运车主王某驾车路经此处,税务检查人员将其拦住,两名身着税服人员向王某出示检查证,并讲明实施检查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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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市个体工商业户数量庞大,区域分布广,经营分散,交易灵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建账,致使个税征收管理难度大、执法风险和征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各种矛盾突出。
个体工商
业户建账难原因何在?如何进一步强化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征管?
带着这些问题,××市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对我市的个体工商业
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结合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实际,
谈一谈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纳税意识淡薄。
部分个体业主没有依法纳税的观念,开门就营业,不愿也不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利用法律、税收法
制的不完善千方百计少缴税,更有部分业主主观地偷税、逃税。
2.征管力量薄弱。
××市×户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管理员×人,
人均管理×多户。
且个体工商业户点多面广,经营状况变动频繁,既
增加了管理难度,又弱化了税收征管力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综合治理力度不够。
对个体税收的稽查,往往只限于群众监督,很少从堵塞税收漏洞,整顿税收秩序,公平税收负担的角度去主动查
处个体户的偷逃税行为。
由于未建账,对有违法行为的个体工商户无
法掌握有力违法证据,因而处理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和规
范作用。
同时,市场管理、地税等相关部门间配合不够密切,不能及
时获取相关信息,形成管理盲区,削弱了有效的管理强度。
4.建账难以推行。
除上述问题外,个体工商业户之所以难管,其
关键就是个体工商户不愿意主动规范建账,即使建立简单账务,也是
杂乱无章,没有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有关文件执行,致使税务干部查
账难,征管难度大,效率低。
一是个体户自身不愿建账,由于税务机关核定定额与个体业户实
际生产经营状况相差甚远,不建账可以带来“利润空间”,个体业户
对实行建账按实计征,既怕加重税赋,又怕定期接受税务部门的稽查,故愿意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定了事”,永无后患。
二是不少个体户由于文化和职业素质的限制,多数纳税人对财务
税收知识了解极少,就其本身能力而言无法准确建账,而且大多数个
体户规模相对较小,无力承担专职财务人员工资费用,想聘请财务人
员代账,但由于工资较低、怕负责任等原因,大多数财会人员不愿代账;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建账,中介机构又不能依法实施会计监督,
建账准确性不高,造成“为建账而建账”的不正常现象。
三是政策因素的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体
户建账建制的推行,起征点提高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
符合优惠政策享受税收减免的个体工商业户零申报缴纳税款,对这部
分业户的建账也就无从谈起,且直接影响到其他个体业户的建账积极性。
四是征管模式的影响。
目前税务机关对个体业户不开票销售额部分普遍采取定期定额征
税的“双定”方式,其定额的真实性差。
实际操作中,“双定”难度
越来越大,且所定额远远低于实际经营额,这也是造成个体工商业户
不愿建账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措施及对策
1.重新认识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重要性。
要把个体税收征管放到
依法纳税的大局上来看,而不能仅仅为完成税收任务而抓税收管理。
要大力宣传建账的作用、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个体业户建账经营是
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依法治税的需要,也是个体经济自身发展的
需要,努力在个体业户中形成依法建账的良好氛围。
同时,要通过纳
税人学校、微信平台、电视广播、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个体业户
进行财务知识、税法知识的培训辅导,提高个体户的建账能力,促进
业户合法经营、平等竞争和健康发展。
2.分类推行建账,促进有序建账。
税务机关应明确凡是领取营业
执照有固定场所的个体户,都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实记载经济业务,正确核算盈亏。
修订后《个体
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
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
所以对经营规模大的个体户建立复式账,其他业户建立简易账,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可暂不建账,但必须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按规定使用税
控收款机。
3.多管齐下,全面加强个体户税收管理。
从规范日常征管、推进
精细化管理两方面着手,多管齐下,内外发力,强化征管措施,提高
征管质效。
规范日常征管。
一是对未达起征点必须进行严格核实,严格审批,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定额核定管理,规范定额核定程序。
定额核
定中要控制起征点以下户占全部个体定额户的比例,对处于城区主要
街道、大型市场内个体商户原则上其定额核定应在起征点以上。
三是
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工作,做到要清理一批、管理一批、规范一批,并纳入长效管理。
四是建立委托代征协管机制,解决零散税收“疏于
管理”的问题,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的原则,全
面组建代征协管工作机构,消除农村、社区税收管理空白,从而实行
税源管理社区化。
2.推进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片组税收管理员的考核,结合年度
目标绩效考核,建立起税收管理员的关键绩效考核指标。
对个体税收
管理员的考核指标,应主要考核税务登记准确率、巡查面、纳税评估
准确率、征税面、双定调整面、非正常认定率等指标。
二是实行岗位
轮换。
对个体税收管理员按片组定期进行轮换。
三是实施个税税收分
类管理。
对个体纳税人按税源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采取不同的
征管查办法分级、分类管理。
在发票控管、征收方式、税源监控、税
管办法、纳税检查、纳税服务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
以此集中精力解
决重点工作、突破难点问题,提高对重点税源、重点纳税户的税源监
控力度,提升个税征收管查水平,促进个体户依法诚信纳税。
四是完
善个体户纳税评估制度。
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规模进行信息综合,
合理设定行业税控指标和个性税控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个体税收
纳税评估模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
可以引入民主评议程序,提高办
事透明度,逐步形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纳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相互
监督机制。
要严格监控个体纳税人税负异常户,对零申报及不缴不报
的异常户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征收管理。
4.强化对个体税收的检查力度。
充分发挥稽查的震慑作用,对巡
查发现的偷税户、群众举报户,稽查部门要及时介入,严格进行检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做到查处一个,影响一批,稳定一片,并对检
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总结和分析,为制定征管措施提供依据。
一是制定个体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日常检查
了解的情况,对个体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及时进行
分析和评估,动态掌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提供涉
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二是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和检查,积极开展发票打假专项活动。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都开票,都要票”的良好护
税环境,真正发挥以票控税效能,提高征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