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类维修企业要求设备人员标准
各类型汽车维修企业人员设备要求及规定范文

各类型汽车维修企业人员设备要求及规定一、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人员岗位要求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质量检验员:至少有3名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
其中1名经过总检验员培训,担任总检验员。
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至少各有1名价格结算和业务接待人员。
技术工人:技术工人应不少于30人,工种设置应包括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等关键岗位,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上述岗位人员应取得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100%持证上岗。
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质量检验员:至少有2名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
其中1名经过总检验员培训,担任总检验员。
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至少各有1名价格结算和业务接待人员。
技术工人:技术工人应不少于15人,工种设置应包括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等关键岗位,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所有岗位人员应取得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100%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应着装统一,并保持仪容整齐,热情服务。
二、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厂房设施要求(一)一类维修企业小型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二类维修企业小型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类维修资质要求

二类维修资质要求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认定需要以下条件:
1. 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应配备维修质量检验员 2 名、机修工 4 名、电工 2 名,钣
金工 2 名,油漆工 2 名。
2. 组织管理条件: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
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
结算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3. 安全生产条件:具有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保护设施、消防
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消防的规定。
4. 环境保护条件: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废轮胎及
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
制度。
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5. 设施条件:具有与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6. 设备条件:企业应配备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举升设备或
地沟、诊断检测设备、车身校正设备、烤漆房、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及检测设备等。
各种设备应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7. 经营场所条件:具有满足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要求的经营场所。
二类维修企业的人员岗位设置地要求表

≥2
≥1
持有气缸镗磨岗位证,持证上岗。(在培训考核体系未完善之前,持汽车维修岗位证代替)
散热器(水箱)维修岗
≥2
≥1
持有散热器岗位证,持证上岗。(在培训考核体系未完善之前,持钣金岗位证代替)
空调维修岗
≥2
≥1
持有空调维修岗位证,持证上岗。
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岗
≥2
≥1
持有汽车装璜岗位证,持证上岗。(在培训考核体系未完善之前,持车身清洁美容岗位证代替)
自动变速器维修岗
≥2
≥2
持有自动变速箱岗位证,持证上岗。(在培训考核体系未完善之前,持汽车维修岗位证代替)
车身清洁维护维修岗
≥2
≥2
持有车身清洁维护岗位证,持证上岗。
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岗
≥2
≥1
持有喷油泵、喷油器维修岗位证,持证上岗。(在培训考核体系未完善之前,持汽车维修岗位证代替)
四轮定位检测调整岗
附件六
一、维修岗位
数量
要求
一类
二类
管理负责人岗
≥1
≥1
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标准。(在培训考核体系未完善之前,暂不持证上岗)
技术负责人岗
≥1
≥1
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技师或工程师职称,为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在培训考核体系未完善之前,暂不持证上岗)
价格结算员岗
≥1
≥1
持有价格结算员证,持证上岗。
电气系统岗
≥2
≥2
持有电气维修岗位证,持证上岗。
钣金岗
≥2
≥2
持有钣金维修岗位证,持证上岗。
涂漆岗
≥2
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8189-2008 )

GB/T 18189-2008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维修业的分类及开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一类、二类摩托车维修企业的经营许可审验。
2分类摩托车维修业按经营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摩托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摩托车维修企业。
3开业条件3.1 人员3.1.1 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要求见表1。
3.1.2 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摩托车维修业务及专业知识,了解相关的行业法规及标准。
3.1.3 检验员应熟悉摩托车维修的相关标准、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3.1.4 维修技术人员应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技术要求。
3.2 组织管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3.2.1 应明示各类证、照、作业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等。
3.2.2 应备有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摩托车维修技术标准及所承修摩托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3.2.3 应制定质量保证、检验、设备及配件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
3.2.4 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示。
安全防护、消防设施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3.2.5 摩托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其收集、存放和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环保规定。
3.3 设施3.3.1 应有与维修作业相适应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地。
生产厂房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2 租赁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3.3.3 生产厂房应整洁、明亮、通风、排水、照明设施良好,地面平整坚实。
3.3.4 摩托车配件应按类别摆放整齐,存放在清洁、干燥处。
3.4 设备应配备与其维修作业相适应的维修工具及设备,其技术状况应完好,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应配备的维修工具及设备见表1。
各类型汽车维修企业人员设备要求及规定(1)

各类型汽车维修企业人员设备要求及规定一、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人员岗位要求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质量检验员:至少有3名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
其中1名经过总检验员培训,担任总检验员。
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至少各有1名价格结算和业务接待人员。
技术工人:技术工人应不少于30人,工种设置应包括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等关键岗位,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上述岗位人员应取得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100%持证上岗。
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质量检验员:至少有2名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
其中1名经过总检验员培训,担任总检验员。
价格结算员、业务接待员:至少各有1名价格结算和业务接待人员。
技术工人:技术工人应不少于15人,工种设置应包括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等关键岗位,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所有岗位人员应取得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100%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应着装统一,并保持仪容整齐,热情服务。
二、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厂房设施要求(一)一类维修企业小型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二类维修企业小型车维修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答: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开业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条件:企业应配备符合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的设备,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
同时,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具体地,企业应具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等专用设备。
2. 设施条件: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
地面应坚实、平整。
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且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护、小修作业和停车。
3. 人员条件:企业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技术管理人员,15名直接生产工人,2名考取质量检验员证的质量检验人员,以及2名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
此外,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总结来说,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开业条件包括设备、设施和人员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企业的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能够满足汽车维护和修理的需求,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各类维修企业的条件|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
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2、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条件。
3、设备条件应具有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如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
3-1997规定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条件。
3.1 清洗拆装作业设备a)汽车外部清洗设备;b)零件清洗设备;c)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d)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e)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f)举升设备或地沟;g)拆装起重、搬运设备。
3.2 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3.2.1 专用设备a)立式精镗床;b)立式珩磨机;c)磨气门机;d)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e)连杆校正器;f)连杆衬套加工设备;g)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h)机油加注器;j)曲轴磨床。
3.2.2 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a)发动机综合检测仪;b)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c)燃烧室容积测量装置;d)气缸漏气量检测仪;e)曲轴箱窜气测量仪;f)工业纤维内窥镜;g)润滑油质量检测仪;h)润滑油分析仪;i)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j)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k)声级计;l)油耗计(允许外协);m)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公用);n)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o)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p)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q)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3.3 底盘总成修理作业设备3.3.1 专用设备a)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b)制动蹄摩擦片和制动块摩擦块修理设备;c)轮胎轮辋拆装设备;d)离合器摩擦片修理设备;e)润滑油、脂加注器;f)车架校正设备(从事轿车维修车除外);g)前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
二类维修资质条件

二类维修资质条件
二类维修资质是指进行建筑物、设备、机械等维修维护服务的资质。
具体的条件包括:
1. 具备相关的技术人员:企业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的维修人员,能够胜任维修维护工作。
2. 具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企业必须具备维修维护所需要的设备、工具和设施,能够完成维修维护任务。
3. 具备经营场所: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的经营场所,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等要求。
4. 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维修维护工作经验,能够按照规范进行维修维护工作。
5. 具备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必须建立并有效实施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维修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6. 注册资金和财务状况: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7. 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如劳动法、安全法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二类维修资质的条件,具体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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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停车场地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合同中应体现租赁面积),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九、汽车维修企业设备配备条件
序
号
名 称
数量
型 号
出厂日期
检定日期
自备
外协
审核情况
备 注
一
仪表工具
1
数字式万用表
必备
2
气缸压力表
必备
3
燃油压力表
必备
4
真空表
必备
5
轮胎气压表
必备
6
4.安全、消防设施的设置地点应明示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5.具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
6.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熟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汽车维修安全生产作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已培训且符合要求
□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
环
境
保
护
1.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水(以下简称“四废”)、废蓄电池、废轮胎、含石棉废料及有害垃圾等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经培训,熟悉汽车燃气供给系统专业技术。
□已培训且符合要求
□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条件
项目
基本要求
企业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安
全
生
产
1.建立并实施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
2.制定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
3.使用与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有明显的警示、禁令标志。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有密封性检查、卸压操作的专用场地,可以设在室外。应远离火源,应明示防明火、防静电的标志。
停
车
场
应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并保证车辆行驶通畅。一类乘用车类、小型客车类和小型货车类专业维修企业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0㎡,其他一类企业停车场面积不小于300㎡。二类企业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50㎡。不得占用公共用地。
——
电 器
维修人员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各≥1人,不能兼职。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经培训,熟悉所从事汽车电器维修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已培训且符合要求
□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
钣金(车身修复)人员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各≥1人,不能兼职。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经培训,熟悉所从事汽车钣金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必备
7
轮胎螺母拆装机
客车类、货车类必备
8
车轮动平衡机
必备
9
四轮定位仪
一类乘用车类必备,二类乘用车允许外协
10
转向轮定位仪或四轮定位仪
一类客车、货车类必备,二类客车、货车类允许外协
11
制动鼓和制动盘
维修设备
客车类、货车类必备
12
空调冷媒鉴别设备
客车类、乘用车类必备,货车类允许外协
13
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价 格
结算员
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两岗,可由允许兼职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
机修人员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5人,不能兼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3人,不能兼职。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经培训,熟悉所从事汽车机修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已培训且符合要求
□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18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必备
19
蓄电池检查、充电设备
必备
20
无损探伤设备
客车类必备
21
车身清洗设备
必备
22
打磨抛光设备
客车类、乘用车类必备
23
除尘除垢设备
客车类、乘用车类必备
24
车身整形设备
必备
25
车身校正设备
一类乘用车类必备,二类乘用车类允许外协
26
车身尺寸测量设备
一类乘用车类必备,二类乘用车类允许外协
34
氮气置换装置
客车类、乘用车类必备(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
35
气瓶支架强度校验装置
客车类、乘用车类允许外协(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
三
检测设备
1
汽车尾气排放检验设备
必备,配备与承修车型相适应的汽车尾气分析仪或不透光烟度计
2
汽车前照灯检测仪
必备
3
侧滑试验台
1.客车类和小型货车类维修企业可配备单转向桥双板联动式侧滑检验台;
一二类维修企业要求设备人员标准
五、人员条件
岗位
基 本 要 求
企业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总体要求
应具有维修企业管理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维修业务接待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
企 业
管理负责人
一类企业应至少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两岗,可由允许兼职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
□已培训且符合要求
□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
涂漆(车身涂装)人员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各≥1人,不能兼职。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经培训,熟悉所从事汽车涂漆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已培训且符合要求
□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
燃气汽车
专修人员
燃气汽车维修企业应配备燃气汽车燃气供给系统维修作业及检验人员不少于1人。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经培训,熟悉汽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已培训且符合要求
□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
业 务
接待员
一类企业应至少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两岗,可由允许兼职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
客车类、乘用车类必备,货车类允许外协
14
空调专用检测设备(具备空调高低端压力和电器检测功能)
客车类、乘用车类必备,货车类允许外协
15
空调冷媒检漏设备
客车类、乘用车类必备,货车类允许外协
16
总成吊装设备或变速箱等总成顶举设备
必备
17
汽车举升机或具有安全逃生通道的地沟
必备,一类不少于5台(个),二类不少于2台(个)
2.按生产工艺配置处理“四废”及采光、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涂漆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并应设有通风设备。
4.调试车间或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八、设施条件
项目
基本要求
企 业
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设有接待室。一类企业的接待室面积不小于80㎡,二类企业的接待室面积不小于20㎡。
轮胎花纹深度尺
必备
7
外径千分尺
必备
8
内径千分尺
必备
9
量缸表
必备
10
游标卡尺必备11来自扭力扳手必备12
气体压力及流量检测仪
燃气汽车维修企业必备
13
便携式气体检漏仪
燃气汽车维修企业必备
二
专用设备
1
废油收集设备
必备
2
齿轮油加注设备
必备
3
液压油加注设备
必备
4
制动液更换加注器
必备
5
脂类加注器
必备
6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技 术
负责人
一类企业应至少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两岗,可由允许兼职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
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
经培训,熟悉汽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已培训且符合要求
□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
——
质 量
检验人员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3人,不能兼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2人,不能兼职。
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生
产
厂
房
及
场
地
生产厂房地面应平整坚实。生产厂房面积应能满足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一类企业的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800㎡。二类乘用车类、小型客车类和小型货车类专业维修企业的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300㎡,其他二类企业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400㎡。
2.货车类维修企业应配备具有单、双转向桥检验功能的双板联动式侧滑检验台;
3.乘用车类视情选配
4
制动性能检验设备
必备,可选用汽车轮重仪和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或滚筒反力式轮重制动复合检验台)、平板式制动检验台、便携式制动性能检测仪或非接触式速度计四种检验设备之一
5
转向盘转向力/角测量仪
客车类、货车类必备,乘用车类视情选配
生产厂房内应设有总成维修间。一类企业总成维修间面积不小于30㎡,二类企业总成维修间面积不小于20㎡,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
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
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合同中应体现租赁面积),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应有专用维修厂房,厂房应为永久性建筑,不得使用易燃建筑材料,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厂房内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厂房周围5m内不得有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