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精)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4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制度,旨在激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传承雷锋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下面将就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一、志愿服务活动的范围和内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的范围广泛,包括社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各种机构和地点。
志愿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帮困、文化传承等方面。
志愿者可以通过组织活动、赠送物资、提供帮助等多种方式来服务社会,发挥自己的专长和特长。
二、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工作,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指导。
志愿者可以通过平台注册,报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组织负责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者、安排志愿活动等工作。
同时,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与相关机构和社区进行对接,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志愿服务的奖励和激励机制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设置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十分重要。
志愿者可以获得荣誉证书、奖章、物质激励等形式的奖励,同时还可以参与各类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技能。
此外,志愿服务还可以作为就业和升学的加分项,为志愿者的个人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志愿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为了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志愿服务组织负责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扬和激励,对表现不佳的志愿者进行纠正和辅导。
此外,社会公众也可以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提供意见和建议,推动志愿服务的改进和发展。
五、志愿服务工作的宣传和推广为了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工作的认识和关注,进行宣传和推广是必要的。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展览展示等方式来展示志愿者的工作成果和社会效益,宣传志愿服务所涵盖的领域和内容。
同时,通过举办相关的培训和讲座等活动,向公众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意义,引导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
六、志愿服务工作的展望和发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的实施,不仅仅是为了传承雷锋精神,更是为了推动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一、服务宗旨二、工作范围1.社区卫生志愿服务:开展义诊、义售、义卖等2.文化教育志愿服务:开设免费辅导班、课外活动等3.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扶贫助困等4.紧急救援志愿服务:响应突发事件,参与救援工作5.临时任务:根据社区需要,临时调配志愿者进行相关工作三、志愿者招募和培训1.招募条件:年满18周岁,无不良记录,具有爱心和服务意识者均可报名参加。
2.招募方式:通过社区公告、宣传栏、网络渠道等方法进行招募,并进行个人志愿者登记。
3.培训内容:新入职志愿者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学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知识、急救知识等。
四、组织架构和管理1.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设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等岗位,明确各职责和权责。
2.站长负责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志愿服务任务。
3.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项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4.志愿者根据自身特长、意愿和时间灵活安排参与的服务项目。
五、工作时间和岗位责任1.志愿服务时间: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每周开放时间为7天,每天至少开放6小时。
2.志愿者工作制度:志愿者可以选择全职、兼职或临时工的工作方式,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与工作。
3.岗位责任:志愿者需根据各自岗位责任书执行相关工作,如不履行责任,可能会影响享受相关权益。
六、志愿服务记录和评价1.志愿者需按时记录服务工作内容、时间和参与人数等。
2.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将定期对志愿者进行服务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对志愿者进行奖励和表彰。
七、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1.保障权益:志愿者有权享受领取餐补、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
2.激励机制: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将根据志愿者的表现进行评定,根据工作量、贡献情况等给予奖励和表彰。
八、离职及违纪处理1.自愿离职:志愿者如有特殊原因需离职,需提前向站长或部门负责人请示,填写离职申请表。
2.违纪处理:志愿者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经核实后将予以相应处理,包括警告、暂停服务、解聘等。
以上就是对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制度的一些建议。
某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某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是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弘扬雷锋精神,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我单位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在单位团委,由团委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事业;(三)具备与所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程序:(一)填写志愿者注册申请表;(二)经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审核;(三)由单位团委统一注册,纳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九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二)接受学雷锋志愿服务培训;(三)要求获得与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信息;(四)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制度;(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任务;(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四)自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not for commercial use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为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文明创建共建共享,社区依托物业公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物业作用、积极有效的开展志愿活动,从而树立物业企业形象,使物业公司成为志愿服务站建设的主要力量。
一、服务站管理制度:1、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学雷锋志愿者。
2、社区志愿服务站严格按照建立标准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服务站每月召开1次例会,例会期间实行电话(或书面)汇报制度。
内容为总结交流上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每月例会不得缺席,有事须提前请假。
二、活动管理制度:1、事前申报:对参加志愿者人数达30人以上的活动,各志愿队伍应在活动开展10日前向社区志愿服务站进行事前活动申报,内容包括具体时间、地点、服务项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2、事中检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社区志愿服务站要抽查志愿服务队伍活动开展情况。
3、事后备案:各志愿服务队伍应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向社区志愿服务站进行活动事后备案程序。
社区志愿服务站及时填写活动登记表,同时按月填写活动统计表,将开展的所有志愿服务活动登记备案。
4、注重实效:各志愿服务队不能以志愿服务活动为名,开展营利性活动,对不能按要求坚持开展活动的志愿服务队伍提出警告,对打着“志愿服务”之名,而无“志愿服务”之实的企事业的行为适时曝光、通报批评或抵制取消,情节严重的,按《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交流分享:各志愿服务队伍要适当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数量和涉及面,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服务活动有效载体的功能,同时要大力加强志愿服务事业的基础工作。
要关注志愿者在活动中的感受和想法,为志愿者提供切实的关怀和帮助。
6、加强宣传:各志愿服务队伍要抓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挖掘活动中涌现的感人事例和典型个案,并积极向上级志愿者组织上报信息简报材料。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八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为使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广大职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意识,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推进事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分局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以困难帮扶、美化家园、绿化公路、敬老服务、无偿献血、文明劝导、公路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空闲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职工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四、服务队员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形象。
五、尊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和隐私。
六、要重视服务活动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七、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向县文明办反馈,进行必要的宣传。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二)公开招募制度:1、招募条件。
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____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学雷锋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社区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和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通过在辖区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应招。
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志愿者相关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在党委的领导下,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制定由党委组织部、团委、志愿者协会负责管理和执行,以提高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雷锋精神。
二、制度的目的1. 统一规范学校的志愿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组织管理和内部协调。
2.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学雷锋精神。
3. 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乐于奉献、助人为乐的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志愿服务的内容1. 校内志愿服务:指在校园内为学生提供的专业、实用服务,包括图书馆、体育馆、校园安全服务、学生事务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等。
2. 校外志愿服务:指在校外开展的志愿服务,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抗灾救灾、扶贫助学、走访老人、照顾儿童等。
四、志愿服务的流程1. 宣传发动:各单位针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发动,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目标等。
2. 报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志愿协会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制定服务计划。
3. 培训指导: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礼仪、心理援助、急救知识、口才技巧等。
4. 开展服务:按计划组织开展服务活动,确保志愿者安全、服务质量。
5. 总结评估: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五、志愿服务的管理1. 组织协调:组织部、团委、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服务计划、保障志愿者权益,并随时关注志愿者的情况。
2. 安全保障: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包括人身安全、物品管理等方面。
3. 管理监督:组织部、团委、志愿者协会成员需要对志愿者组织、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4. 资金保障:服务活动需要相应的费用保障,由各级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六、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志愿者有权利自愿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享受服务带来的收益和荣誉,不受任何歧视和侵犯,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具体执行由组织者负责。
3. 志愿者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并将其精神传播和推广给更多的人。
二、志愿服务内容1.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环境整治、老人陪伴、儿童教育支持、公益活动组织、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
2. 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应积极参与组织者安排的志愿活动,并按时完成任务。
3. 志愿服务时间和地点由组织者提前通知,志愿者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完成指定任务。
三、志愿服务流程1. 志愿者报名:对于志愿者报名,由组织者负责收集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初步筛选。
2. 培训考核:通过初步筛选的志愿者需要参加培训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知识、礼仪和沟通技巧等。
考核合格者才能正式成为志愿者。
3. 目标制定:组织者根据每个志愿者的特长和志愿愿望,合理安排志愿服务目标。
志愿者应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计划和行动方案。
4. 志愿服务执行:志愿者按照计划和行动方案执行志愿服务任务,在服务过程中要保持耐心、细心和热心,并严格遵守服务流程和要求。
5. 服务记录:志愿者需要详细记录志愿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经验和感悟,并及时向组织者提交服务报告。
6. 服务反馈:组织者将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报告进行反馈,对志愿服务中的不足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以提高服务质量。
四、志愿者权益和义务1. 志愿者享有参与志愿服务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培训、提升个人技能、得到社会认可等。
2. 志愿者应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履行志愿服务的责任;3. 志愿者须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泄露志愿者信息。
4. 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需要自行承担个人安全和健康风险,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 志愿者间应相互尊重,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氛围,遵守公约。
五、志愿服务活动评估和奖励1. 组织者将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定期评估,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志愿者的工作表现等方面。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是为了规范志愿者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1. 志愿者招募和培训:
- 设置志愿者招募标准和程序,包括年龄、学历、能力等要求。
- 开展志愿者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知识、技能培训以及工作流程等。
2. 工作时间和安排:
- 制定志愿者工作时间表,确保志愿服务站的全天候运作。
- 按照工作时间表安排志愿者工作,保证志愿者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3. 工作职责和分工:
- 明确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分工,让志愿者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 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能力,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
4. 工作记录和评估:
- 建立志愿者工作记录和评估制度,记录志愿者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时长、服务对象等。
- 定期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者提出改进意见。
5. 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
- 制定志愿服务站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工作环境的安全、志愿者的身体安全等。
- 制定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安全。
6. 志愿者福利和激励措施:
- 提供志愿者的休息和餐饮设施,确保志愿者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 设立志愿者奖励制度,对工作出色的志愿者给予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7. 志愿者宣传和宣传材料:
- 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进来。
- 制作宣传材料,包括志愿服务站的介绍、活动图片等,宣传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成果。
以上是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工作制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和落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精)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活动内容
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等活动。
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体检、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
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残疾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老、心理健康辅导、经济困难资助、生活照顾、推荐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组织志愿者帮助辅导学业、经予家庭温暖;突出关注困难学子,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助学活动。
组织开展以下岗失业、待业、有意创业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开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再就业、指导创业、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
组织开展以普及科技知识、法律维权知识、劳动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者素质,争做社区义务科普员、辅导员。
组织志愿者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户外锻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争做义务的体育指导员。
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知识,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组织开展爱心奉献精神宣传活动,举办抗灾避险逃生知识培训、演练活动,积极参与险情巡查、协助排险工作。
受灾期间,帮助动员群众安全转移、落实救灾救济工作,指导灾后生产自救。
第八条学雷锋志愿服务者要认真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作为考核和评价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次数、质量的依据。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机关个人年度考核目标奖励项目。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活动内容
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等活动。
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体检、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
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残疾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老、心理健康辅导、经济困难资助、生活照顾、推荐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组织志愿者帮助辅导学业、经予家庭温暖;突出关注困难学子,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助学活动。
组织开展以下岗失业、待业、有意创业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开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再就业、指导创业、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
组织开展以普及科技知识、法律维权知识、劳动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者素质,争做社区义务科普员、辅导员。
组织志愿者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户外锻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争做义务的体育指导员。
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知识,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组织开展爱心奉献精神宣传活动,举办抗灾避险逃生知识培训、演练活动,积极参与险情巡查、协助排险工作。
受灾期间,帮助动员群众安全转移、落实救灾救济工作,指导灾后生产自救。
第八条学雷锋志愿服务者要认真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作为考核和评价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次数、质量的依据。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机关个人年度考核目标奖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