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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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营造良好的志愿者服务环境。

第二章组织架构1. 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设主任一人,由学校指派。

2. 志愿者分为正式志愿者和临时志愿者两类。

3. 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设办公人员和志愿服务指导员。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1. 招募志愿者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选人用人的原则。

2. 志愿者选拔应当注重个人素质和适应能力,进行面试和背景调查。

3. 志愿者纳入志愿服务系统后,需接受培训和签订服务承诺书。

第四章任务分配与管理1. 主任根据志愿者的兴趣和能力,合理分配志愿服务任务。

2. 志愿者在完成任务后,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工作情况和反馈意见。

3. 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应建立志愿服务数据统计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志愿者工作进行评估和表彰。

第五章权益保障与奖励机制1. 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应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场所和必要的工具设备。

2.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志愿服务证书和奖励。

3.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或遇到困难,有权向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寻求支持和帮助。

第六章纪律管理与处罚1. 志愿者应遵守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和服务纪律。

2. 对违反纪律的志愿者,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七章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其中的制度、政策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对于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处理。

以上为《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旨在营造良好的志愿者服务环境,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和权益。

根据具体情况,学雷锋志愿服务中心有权对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处理未涉及的事项。

某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某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某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是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弘扬雷锋精神,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我单位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在单位团委,由团委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七条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事业;(三)具备与所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程序:(一)填写志愿者注册申请表;(二)经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审核;(三)由单位团委统一注册,纳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九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二)接受学雷锋志愿服务培训;(三)要求获得与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信息;(四)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制度;(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任务;(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四)自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普通中学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管理制度

普通中学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管理制度

普通中学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管理制度普通中学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是一个组织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为了管理好这样一个组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关于普通中学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组织架构1.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由指导教师担任队长,学生担任队员组成。

2.队长负责整个服务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入队条件1.高中生和初中生均可报名加入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

2.报名志愿者需要填写报名表,并获得家长签字同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组织1.活动的确定:志愿者服务队需定期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与人员。

2.活动的传达:队长负责向全体队员传达活动计划和相关信息,确保所有队员能及时了解活动安排。

3.活动的准备:队长和队员共同负责活动所需物资和场地的准备工作。

四、活动实施1.队员行为规范:所有志愿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地与参与对象交流,并遵守服务队的各项纪律规定。

2.志愿服务内容: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清洁、慰问孤寡老人、帮助贫困学生、环保宣传等。

具体内容由队长和队员共同商讨确定。

3.志愿服务时间: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在非课余时间,校外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在周末或假期。

4.志愿服务记录:队长负责记录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服务时间、参与队员、服务对象等,并将记录及时上交学校相关部门。

5.安全保障:组织活动时,必须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在活动中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应对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五、训练和评价1.队员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队员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并加强对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2.队员评价: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能力等,以鼓励优秀志愿者,并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

六、奖惩制度1.奖励机制:根据志愿者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定期评选出优秀志愿者,并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和奖品。

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提高志愿服务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以雷锋精神为指导,以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居民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机构由指挥部、办公室、部门和志愿者组成。

第五条指挥部是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办公室是志愿服务站日常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志愿者登记、培训、组织活动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可以包括活动策划部门、服务项目部门、宣传推广部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的开展。

第八条志愿者是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最基层的工作力量,他们是以居民为服务对象,自愿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九条志愿者的招募应公开、公平、公正,通过社区公告、宣传和口头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招募的志愿者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相关技能,有志于为社区居民服务。

第十一条志愿者的培训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项目的要求进行,包括服务礼仪、业务知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条志愿者培训应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培养志愿者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提高其服务质量和能力。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第十三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志愿服务项目,并定期更新和完善。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环境整治、文化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等方面。

第十五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引导和号召居民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活动应统一组织规划,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工作管理与评估第十七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

学雷锋志愿服务点管理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点管理制度

参考内容学雷锋志愿服务点管理制度第一条**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立由**校长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学雷锋志愿服务点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二条牢记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核心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宗旨,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第三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

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第五条学雷锋志愿者要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第六条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学校个人年度考核项目。

学雷锋志愿服务点服务要求第一条活动主题认真实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精心部署,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者要认真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作为考核和评价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次数、质量的依据。

第三条志愿服务不能以志愿服务活动为名,开展营利性活动,不能打着“志愿服务”之名,而无“志愿服务”之实。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伍要适当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数量和涉及面,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服务活动有效载体的功能,同时要大力加强志愿服务事业的基础工作。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八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八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为使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广大职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意识,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推进事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分局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以困难帮扶、美化家园、绿化公路、敬老服务、无偿献血、文明劝导、公路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空闲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职工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四、服务队员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形象。

五、尊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和隐私。

六、要重视服务活动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七、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向县文明办反馈,进行必要的宣传。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二)公开招募制度:1、招募条件。

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____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学雷锋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社区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和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通过在辖区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应招。

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志愿者相关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在党委的领导下,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制定由党委组织部、团委、志愿者协会负责管理和执行,以提高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雷锋精神。

二、制度的目的1. 统一规范学校的志愿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组织管理和内部协调。

2.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学雷锋精神。

3. 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乐于奉献、助人为乐的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志愿服务的内容1. 校内志愿服务:指在校园内为学生提供的专业、实用服务,包括图书馆、体育馆、校园安全服务、学生事务服务、心理健康服务等。

2. 校外志愿服务:指在校外开展的志愿服务,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抗灾救灾、扶贫助学、走访老人、照顾儿童等。

四、志愿服务的流程1. 宣传发动:各单位针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发动,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目标等。

2. 报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志愿协会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制定服务计划。

3. 培训指导: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礼仪、心理援助、急救知识、口才技巧等。

4. 开展服务:按计划组织开展服务活动,确保志愿者安全、服务质量。

5. 总结评估: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五、志愿服务的管理1. 组织协调:组织部、团委、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服务计划、保障志愿者权益,并随时关注志愿者的情况。

2. 安全保障: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包括人身安全、物品管理等方面。

3. 管理监督:组织部、团委、志愿者协会成员需要对志愿者组织、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4. 资金保障:服务活动需要相应的费用保障,由各级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六、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志愿者有权利自愿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享受服务带来的收益和荣誉,不受任何歧视和侵犯,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具体执行由组织者负责。

3. 志愿者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并将其精神传播和推广给更多的人。

二、志愿服务内容1.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环境整治、老人陪伴、儿童教育支持、公益活动组织、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

2. 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应积极参与组织者安排的志愿活动,并按时完成任务。

3. 志愿服务时间和地点由组织者提前通知,志愿者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完成指定任务。

三、志愿服务流程1. 志愿者报名:对于志愿者报名,由组织者负责收集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初步筛选。

2. 培训考核:通过初步筛选的志愿者需要参加培训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知识、礼仪和沟通技巧等。

考核合格者才能正式成为志愿者。

3. 目标制定:组织者根据每个志愿者的特长和志愿愿望,合理安排志愿服务目标。

志愿者应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计划和行动方案。

4. 志愿服务执行:志愿者按照计划和行动方案执行志愿服务任务,在服务过程中要保持耐心、细心和热心,并严格遵守服务流程和要求。

5. 服务记录:志愿者需要详细记录志愿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经验和感悟,并及时向组织者提交服务报告。

6. 服务反馈:组织者将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报告进行反馈,对志愿服务中的不足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以提高服务质量。

四、志愿者权益和义务1. 志愿者享有参与志愿服务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培训、提升个人技能、得到社会认可等。

2. 志愿者应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履行志愿服务的责任;3. 志愿者须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泄露志愿者信息。

4. 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需要自行承担个人安全和健康风险,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 志愿者间应相互尊重,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氛围,遵守公约。

五、志愿服务活动评估和奖励1. 组织者将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定期评估,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志愿者的工作表现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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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募原则:
在招募志愿者的过程中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吸引有爱心、有责任感、有素质并有服务意愿的个人或团体,使其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能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志愿者服务。

A级景区志愿服务站的志愿服务队伍主要由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文明单位志愿者、民间志愿者及管理单位自愿者等组成。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的个人。

2、具有志愿精神,有强烈的服务意愿。

3、能认同志愿者的使命及目标,不追求物质报酬或其它任何私利。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富有责任感。

6、愿意与他人合作。

7、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时间。

8、身体健康,具备提供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9、有参与相关服务活动的知识水平与能力。

10、有意关爱和帮助孤残儿童、残障人士和“三无”老人。

(三)招募程序
申请加入志愿者行列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登记填写志愿服务登记表。

经登记填表后由登记单位发给志愿者服务登记卡即为志愿者。

(一)新志愿者培训
1、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经过最基础的培训。

2、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
①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②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③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

④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二)项目专业培训
1、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使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保证按要求做细做好。

3、在项目进行中,如有需要强化培训的,须及时组织好。

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进一步深化,使之跟得上项目的深入发展。

(三)志愿者全员培训
1、全体志愿者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2、学习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组织,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每年培训后要重新确认所参加的项目,确保项目的时效性。

4、对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志愿者要安排补训。

5、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志愿者服务活动记录制度
(一)志愿服务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侵犯志愿者个人隐私。

(二)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志愿服务信息应当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活动(项目)负责人、记录人等。

(四)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结束后,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志愿者所承担工作的完成状况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五)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长期妥善保存。

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志愿服务记录。

(六)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志愿
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记录。

(七)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务记录可以在其加入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之间进行转移和共享。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接收的志愿服务记录进行核实,并妥善保管。

志愿者考核奖励制度
(一)奖惩制度:
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处理。

(二)奖励目的:
为表扬志愿者对社会各界无偿奉献的服务精神,鼓励更多优秀的志愿者投入到志愿者服务行列,特此创建学雷锋志愿者奖励机制。

(三)奖励形式:
(1)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小册子)
(2)颁发证书
(3)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能力给予一定工作职务
(4)每月举行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讲座
优秀志愿者奖,评选条件: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能为集体多做好事。

在青年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乐于助人,关心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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