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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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制度(2篇)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2篇)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防止政策外生育。

二、计划生育工作由局长任第一责任人,副局长担任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担任,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统计、信息通报、避孕药具发放、相关的服务以及协助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优待奖励日常具体工作。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党政做好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三、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并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情况。

四、在调入、招考、招聘干部职工(含临时工)时,应检查其计划生育证明,并按“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原则进行办理。

在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与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向其户籍地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移交计生档案。

五、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落实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

六、按规定每年至少二次(间隔半年),____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检查。

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效果进行检查,引导政策外孕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因避孕节育方法发生副反应或并发症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诊治,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保障妇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七、做好对本单位、本系统已婚男干部职工配偶计划生育情况的反馈和监控,计生兼职人员每年至少二次与本单位已婚男性配偶(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的)所属单位联系交流情况,做好计生调查,并由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孕情检查证明或男性配偶所在单位回函。

八、建立健全计生信息、档案。

全体已婚育龄人员的婚姻、生育等情况的档案;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检查登记册;已婚育龄妇女普查普治专用记录表;配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镇)计生部门计生调查回函登记册。

医院公卫科工作职责

医院公卫科工作职责

医院公卫科工作职责医院公卫科工作职责篇一: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一、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科职责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2. 即时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与处理。

3. 每月一次完成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督查工作。

4. 按要求执行医院放射卫生、职业防护及职业暴露管理。

5. 完成哨点医院监测网络直报及不明原因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的监测。

6. 督导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工作的完成。

7. 做好卫生监测工作:死亡、慢性病、肿瘤病例报告,围产儿、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及各种妇幼报表。

8. 健康教育工作:出刊全院健康教育专栏。

9. 计划生育工作。

10. 做好麻醉卡办理工作。

11. 做好《医学出生证明》办理工作。

二、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1. 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日常管理工作。

2.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妇保院沟通协调,做好传染病报卡及慢病报卡的管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

3. 组织新入院员工的传染病法及公共卫生监测报告培训工作。

4. 做好院内职工职业暴露工作。

5. 负责医院健康教育工作。

6. 做好本院职工计划生育、职工请假及医药费报销审批工作。

朝阳三、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科科员职责1. 在公共卫生科科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 负责传染病报卡、死亡医学证明、农药中毒报告卡的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工作。

(1)查看门诊日志,发现传染病漏报及时督促医师补报。

(2)查看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核对后发现漏报及时督促医师补报。

(3)查看检验科传染病检测登记以发现漏报情况。

(4)查看放射科肺结核登记以发现漏报情况。

3. 督导新生儿乙肝疫苗工作的完成,疫苗领用记录完整。

4.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5.负责传染病监测标本上送CDC及结果信息的反馈及登记工作。

6.完成日常传染病专病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1、负责科内各专业组门诊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专业组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执行规章制度。

3、协调疏通各专业组及各科室间工作。

确保门诊工作正常运行。

4、定期检查门诊病历及处方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高病历及处方书写质量。

5、排好各专业组医师门诊班次,搞好专科门诊。

6、完成所部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

围产保健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江苏省围产保健管理办法,掌握姜堰市城区围产保健管理情况。

2、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病人态度和蔼、热情接待。

3、认真执行围产保健操作常规,及时筛查高危妊娠,并进行专案管理。

4、每日对检查的孕妇进行登记预约,每周检查预约卡一次,对失约的孕妇进行追访。

5、及时进行产后访视,将访视内容填写在孕产妇保健卡上,及时将结果填到计算机上并通知其产后42天来所健康检查。

6、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围产保健常规资料收集和管理。

7、保持诊室清洁整齐,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定期统计分析,每月将报表汇总情况报至群体保健科。

9、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围产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

妇女病防治工作制度1、积极开展妇女病预防、诊断、治疗工作。

2、建立、健全门诊病历制度,统一内容方式,按规定粘贴报告单,随时记录病情变化、治疗措施、方法、剂量和治疗效应,每次治疗活动要有经治医生签字,定期抽查、评估。

3、实行首诊负责制。

4、危重、诊断不清、治疗无效时,及时请会诊、转诊。

5、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

6、配合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7、妇查时应及时更换臀垫,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8、保持诊室内整洁卫生,改善就诊环境,保持室内恰当温度和充足光线。

9、宣传妇女保健知识和妇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

10、认真做好报表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11、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更年期保健工作制度1、掌握更年期妇女健康状况,开展适宜保健措施,降低更年期妇女常见病、多发病。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

第四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

第五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

第六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五篇)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五篇)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宣传教育、避孕和经常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根据计生管理部门工作安排,定期____未婚和有生育能力的女同志查体,努力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逐级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

四、按照修改后的新《婚姻法》及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未婚、未育青年与单位签订《晚婚晚育协议书》,根据协议要求,晚婚、晚育年龄男方必须年满____周岁,女方必须年满____周岁。

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及时通知单位,并于下月到单位签定《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协议书》,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六、生育必须持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在孕人员须在怀孕后第二个月的____号之前上报孕情。

孩子出生后,必须当月上报,并及时采取节育措施,领取《独生子女证》。

七、配偶不在我公司工作的男职工于每年____月份向单位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和所属计生委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微机管理证明。

八、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凡是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未经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和____部门鉴定并出具妊娠证明而私自终止的,属第一个孩的,三年内不准生育并落实节育措施;持二孩《生育证》的,一律收回生育证,不再批准生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九、对符合规定而未提出生育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是党团员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是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其它未尽事宜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____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____通知本公司各部门:为了完善和健全计划生育____,更有效、有序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公司计生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妇保科各种工作制度

妇保科各种工作制度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一、妇女保健工作制度1. 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妇女保健政策,积极开展妇女保健工作。

2. 负责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3. 开展妇女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妇女保健知识。

4. 定期进行妇女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5. 负责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等工作。

6. 做好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7. 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8. 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女保健服务工作。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1. 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 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3.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培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水平。

4.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登记、统计、分析工作。

5.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

6. 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覆盖率和满意度。

三、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 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儿童保健政策,积极开展儿童保健工作。

2. 负责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3. 开展儿童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儿童保健知识。

4. 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5. 做好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6. 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7. 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儿童保健服务工作。

四、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1. 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 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 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 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卫生院妇女保健岗位职责

卫生院妇女保健岗位职责

卫生院妇女保健岗位职责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二)认真做好辖区内育龄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三)开展心理保健指导,建立心与心交流的平台。

(四)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五)指导社区开展妇女保健业务工作,规范孕产妇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指导社区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

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六)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七)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妇女保健医师岗位职责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全天候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负责早孕登记、建册、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随访以及管理范围内孕妇产前产后的访视。

3.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p 、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6.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p 、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7.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区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规范

--区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规范

**区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规范“三查”“四术”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三为主”和“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方式。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的暂行规定》(鄂人口委〔20XX〕56号)和市人口计生委武人计(20XX)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一、对象范围1、“三查”重点服务对象:指年龄在40岁以下的有小孩没有采取绝育措施或采取绝育措施不满一年;40岁以上有补救史未采取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不包括妊娠终止未满42天、抱养一孩、离婚、丧偶、子宫及附件切除、绝经及不孕症的已婚育龄妇女)。

“三查”重点服务对象以外的其它已婚育龄妇女为非重点“三查”服务对象2、“四术”对象:指已经生育并存活一个及一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中尚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不含离婚、丧偶、子宫及附件切除、绝经)、政策外怀孕应终止妊娠对象、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政策内怀孕对象。

二、服务内容重点“三查”服务对象开展以孕情、环情监测和常规妇科病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其中常住流入人口和长丰乡的农业人口中重点对象每年“三查”不少于三次(含孕检证明);非重点“三查”服务对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对常住流入人口和长丰乡的农业人口中已生育孩子的育龄夫妇开展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指导服务;对政策外怀孕对象应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三、职责分工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工作任务,组织考核评估计划生育“三查”“四术”工作落实情况,按规定提供免费计生技术服务经费。

区计生技术服务站:根据区人口计生委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全区年度“三查”工作的计划安排,落实“三查”技术服务工作,如实填写“三查”工作纪录,做好“三查”工作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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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规范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是指国家通过提供充分有效的计划生育和避孕方法的信息,介绍各种避孕方法的效果\优缺点,使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做出决定,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一、目标
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村要建立起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机制;全县40%以上的村要开展知情选择。

二、条件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村,首先是计划生育合格村,连续三年无计划外、无大月份引产、无违法婚姻。

2、村领导班子坚强,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人口意识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人员报酬落实。

3、计生队伍健全。

村计生主任文化程度达到初中以上,业务熟练、事业心强、工作质量高。

村配有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和技术服务的人员(可由获得乡村医生以上职称的人员兼任)。

4、协会工作活跃,积极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

5、坚持依法管理,全面遵守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各种协
议签订率和履行率均达100%。

6、所在乡镇有较好的宣传服务基础工作,婚育学校和计生服务设施建设达到要求标准;宣传教育到户到人;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实用;在各项工作中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有计划地对育龄夫妇开展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面对面咨询指导服务;坚持妊娠试剂或B超“季查”制度,月入户访视率达100%,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在95%以上。

7、经济条件好、基础稳固。

社会制约与利益导向机制健全、得力;育龄妇女对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认识深刻,态度积极,了解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自我保健知识,学会五种以上避孕方法,并掌握了适应症、禁忌症和副作用的处理,应知应会率达90%以上。

8、流动人口管理规范,建档率100%,办证率、验证率95%以上,流出育龄妇女环孕检证明回寄率100%,档案、卡册管理规范,使用准确。

三、程序
(一)报批程序
凡申报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村,必须具备知情选择村的条件,由村委会写出申请,报乡(镇)政府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报县人口委验收、批准。

(二)工作程序
县人口委验收、批准后,乡镇与被批准的村签订工作责任书,村上首先要召开符合知情选择条件的育龄夫妇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并
进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培训。

在其取得知情选择资格后,由个人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在乡服务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本人自愿选择一种适应自己生理特点的避孕节育方法。

对取得知情选择资格的育龄夫妇,由本人填写知情选择申请书,交村委会讨论通过,最后由乡(镇)政府与本人签订知情选择合同书。

四、宣传教育
(一)乡(镇)服务所举办新婚、孕、产期对象培训班时,应讲授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内容,使她们掌握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避孕原理、方法、适应症、禁忌症和副作用以及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了解优生优育、孕产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

(二)乡镇服务所在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服务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识咨询。

(三)村要充分利用计生服务室等宣传阵地,定期对育龄群众进行知情选择教育,开展集中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知情选择的认识,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她们的自觉行动。

五、管理与服务
(一)知情选择的管理内容:
1、对实行知情选择的对象,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检(B超)检查。

2、村委会和自管小组长每月组织本组育龄妇女学习一次,交流思想,提高认识,相互监督,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3、知情选择对象外出流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到乡镇服务所进
行孕情检查,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季度寄回一次孕检证明。

(二)对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对象必须做好下列服务:
1、对选择结扎的对象,由乡镇服务所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联系手术时间,并预先通知村,再由村通知本人;术后按要求(术后1个月内、6个月)做好随访服务。

2、对选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对象,由本人到乡镇服务所放置宫内节育器,并于放置后1个月内、3个月、6个月随访服务三次,发现不良反应时,应给予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另选其它避孕节育措施。

3、对选择使用药具的对象,由村药管员每月一次送药具到人,对在使用药具中出现的副反应应及时处理;对避孕失败造成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奖励与处罚
凡开展知情选择的村出现大月份违法怀孕、违法生育时,全村应停止知情选择,进行教育和整顿,这期间生育子女的育龄妇女均按省《条例》规定落实相应节育措施。

整顿结束后,符合条件的,重新上报审批。

七、领导责任:
(一)乡镇、村都要坚持做到“四严格”、“三不准”。

“四严格”即严格审批条件,严格审批手续,严格管理措施,严格责任考核。

“三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乱开口子,不准松懈管理,不准搭车收费和乱收费。

(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应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经常研究和解决在知情选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

(三)乡(镇)党委、政府与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村“两委”签订《知情选择工作责任书》,并实行跟踪考核,凡出现违法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村及主要领导均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村“两委”与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签订知情选择责任书,乡(镇)政府与知情选择的夫妇签订知情选择合同书,使这项工作落实到户、到人。

八、乡(镇)知情选择的文件和档案资料
(一)文件:
《关于对电尕镇恰告村等11个村申请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村的批复》,乡(镇)上报县人口委的有关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申请(村名单)、乡(镇)转发的批复通知,乡镇关于开展知情选择的实施细则等。

(二)资料
1、乡(镇)与村签订的知情选择目标责任书。

2、村上报的知情选择报告。

3、组织开展知情选择的培训活动记录、剪影。

4、知情选择的科普宣传版面。

5、考核、验收的资料(含群众答卷、测试卷)及群众需求意见
汇总情况。

十、村级知情选择的文件和档案资料
(一)文件
村上报乡(镇)政府进行知情选择的申请,乡(镇)转发县人口委同意其开展知情选择的批复文件,乡开展知情选择的实施细则及验收方法。

(二)资料
乡(镇)与村签订的知情选择目标责任书,村与群众签订的同意书,开展知情选择的活动记录、剪影,建立的知情选择人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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