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电视剧著作权资产评估研究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讲解与应用实务

第三讲《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讲解及应用实务主讲人强《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讲解及应用实务一、《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概述注:《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一)《指导意见》在准则体系中的地位《指导意见》共6章,35条第一章引言:介绍《指导意见》的制订依据、著作权资产的定义和适用围;第二章基本要求:对承担著作权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师做出要求;第三章评估对象:规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的涵、形式及状态;第四章操作要求:对著作权资产评估的方法、程序等做出规;第五章披露要求:规著作权资产评估的披露;第六章附则:《指导意见》开始实施日期。
(三)《指导意见》讲解原则《指导意见》是以《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为上位准则并且与《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并列,因此《指导意见》在体例以及一些基本要求方面《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保持一致,与《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相似;本次讲解主要就著作权资产特性以及著作权资产评估特性方面的容做讲解,并结合实务讲解在实务中如何应用;在《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容就不做重复讲解二、《指导意见》主要容讲解及应用实务(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力概念;(二)著作权资产概念;(三)著作权权力形式与种类(四)著作权归属及著作权资产权属核实(五)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的确定(六)著作权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七)著作权资产评估披露要求(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力概念1.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赋予作品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总和:著作权具有以下特性:(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也不论作品是否发表;(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围发生法律效力;(4)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资产著作权评估

参考文献: 1、《著作权法》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3、《民间艺术作品保护条例》 4、《尼泊尔公约》、《世界版权公约》
第一节 著作权概述
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的内容和特征 影响著作权价值的因素 著作权的评估方法
一、著作权(版权)的概念
文学、艺术作品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其他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对 这些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四、评估方法
(一)成本法
2、成新率: (1)
某音像公司的一项自创音乐录音带著作权,经评估重置 成本为3万元,该录音带已发行4年。该项著作权的使 用年限依法律规定为自发表之日起50年,根据经济预 测分析并比较该公司同类音带的一般经济寿命。 成新率=6/(4+6) ×100%=60% 评估值=3 ×60%=1.8(万元)
2、具体内容: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 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二、著作权的内容和特征 (一)内容
人身性质的权利 财产性质的权利(资产评估的对象)
(二)特征
1、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旦产生便享有版权。 2、形式的局限性:只保护形式 3、独立性:强调创作的独立性 4、权利的多样性
三、影响著作权价值的因素
成本因素 收益因素 市场因素 风险因素
四、评估方法
(一)成本法 基本计算公式:
1、重置成本的计算 (1)财务核算法
评估目的为财务记账和摊销 适合自创著作权的评估
(2)物价指数法
练习题
企业3年前外购一项著作权,帐面原值为60万元。该项著 作权的成本中,活劳动的比重很大,故可选用生活费用 指数作为综合价格指数。若以3年前为基数的现在生活 费用指数为130%, 则该项著作权的重置成本为 60×130%=78(万元)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三章
第 十二条
评估对象
著作 权资 产评估 对象 是指 著作 权 中的
财产 权 益 以及 与著作 权 有关权 利 的财 产权 益 。 第十 三条 著作权资产 的财产 权利形式包 括著作
态 包括著作 权权 利人信 息 .权利人 变更情 况 .著 作权
质押 情况和涉 及诉 讼情 况等 。 第十九 条 注 册资产 评估 师执行 质押 目的著作权
( )著作 权 中财产 权和 与著 作 权有 关 权利 的财 四
产 权益 的组 合 ;
( )在 权利 客体 不 可分 割 或者 不 需要分 割 的情 五 况 下 .著作 权资 产 与其他 无形 资产 的组 合 。 第 十八条 注册 资产评估 师执 行著 作权 资产评 估
业务 ,应 当关注 著作权 的法律 状态 。著作 权的法 律状
警| I
著 作权 资产评 估指导意见
第一 章 引 言
第一 条 为规 范注 册资 产评 估师 执行著 作权 资产 权人 享有 的权 利和 转让 或 者许可 他 人使 用的权 利 。 许 可 使 用形 式 包括 法 定 许 可 和 授 权许 可 ;授 权 许 可形 式包 括 专 有 许 可 、非专 有 许 可 和 其他 形 式 许
务 .应 当在合理 考虑 评估对 象 评估 目的 。市场 条件
等 因素 的基 础 上 ,恰 当选择价 值 类 型 。
第 十条 注 册合 理 确定 评估 假设 以及 限定 条件 。
第十一条 注册 资产 评估 师执行 著作 权资 产评估 业务 ,应 当勤勉 尽责 ,保持 应有 的职业 谨慎 ,避 免 出 现 对评 估结 论具 有重 大 影 响的疏 漏 。
第十 四条 注 册 资产评估 师执 行著作 权资 产评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日期】2010.12.18•【文号】中评协[2010]215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八日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一章引言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著作权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著作权资产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事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一章引言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著作权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著作权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著作权资产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事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经过专门教育或者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著作权资产评估经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合理考虑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恰当选择价值类型。
电影著作权评估

资产评估价值=参照物价值×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是指在某一可比因素上被估资 产价值与参照物价值的比值。主要的修 正因素有:电影作品的题材、成交日期、 导演及演员、拍摄年代等。 电影著作权价值=参照物价值×题材的 修正系数×成交日期的修正系数×导演 及演员的修正系数×拍摄年代的修正系 数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 然后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此来确 定被评估的资产价格的一种常用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评估值=未来各个收益 期的收益值的现值之和
p 表示电影版权带来的未来收益折现值;表示 每期的收益;r 表示折现率;n表现年限。
由于电影收益在实现的过程中存在着诸 多的不确定性,所以收益法也难以准确 的预测电影版权未来能带来的收益,故 折现率r 的计算必须充分的考虑电影版 权在价值实现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 使用与之相匹配的风险补偿。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与被评估资 产相同或相似的著作权作为参照物,将被 评估著作权与参照物进行对比分析来确定 被评估著作权的价值。其方法主要是以参 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考虑参照物与评 估对象在功能、市场条件和交易时间方面 的差异,通过对比分析和量化差异,调整 估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参照物应该选择三个或三个以上,参照物 选择的越多,据以估算的被评估资产的价 值越合理。
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未来有限期收益还原或转换为 现值的比率,其本质是投资报酬率。电 影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其投资报酬率一 般比有形资产高。投资者投资一定的资 产是希望以现在的投资换取未来的现金 流量,只有投资者获得的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大于现实投资额时,投资者才愿 意进行投资。 目前折现率确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运用市场法对电视剧著作权的评估研究

一
.
评估途径
目前 , 评估 电视剧著 作权价值通常采用 的基本评估 方法 是收 益法 。理论上 , 这种 方法是合理 的 , 但是在实 际评 估 中往往 最缺 乏客 观依 据。不同于国外 电视剧的制播方法 , 国 内的 电视剧基本 上是先拍 摄再 播出 , 这样在 电视剧 首播之 前无 法得 到该剧收视率 和观众 满意度 的数据 , 评估 人员若 采用收益法 时就只能很大程度 依靠 主观判断来预测收益。我们要探讨的 , 就是如何减少这种情 况。笔者提 出的建议是引入市场法来评估 电视剧版权。
( 一) 根据 我国电视剧的特点 , A电视剧综合评 价体 系中类似作 品参照物的选取主要从可质 化指标( B1 ) 和可量化指标( B 2 ) 两个方 面 出发 。如可质化指标是衡量该 电视剧 的制作 和内容质 量 , 主要 包括4 个指标 : 题材能体现时代主流 , 符合大众 口味( C 1 ) ; 剧情突 出, 演员编排合宜 , 音画制作精 良( C 2 ) ; 拍摄手法新颖 , 运用了新技术 ( C 3 )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与品牌号召力( C 4 ) 。可量化指标则以电 台及制片商提供 的3 个客观指标为基 础, 对该剧进行相关评价 , 即: 电台预计收视率( c 5 ) ; 该 电视剧的整体投入成 本( C 6 ) ; 类似 电视剧 版权的平均交易价格( C 7 ) 。 ( -) 在 选取市 场类似 参 照物时还 要具体 考确 定各 指标的权 重 。可 以采取 专家调查法 与市场模拟相结合建立权重矩 阵, 分 为 以下几个步骤 : 1 . 确定B1 、B 2 重要性 , 建立判断矩阵A- B 。2 . 确定 C 1 C 4 相对 重要性建立判断矩阵BI -C, 计算出4 这个指标的权重 。 3 . 确定C 5 C 6 相对重要性建立判断矩阵B 2 一 C, 计算出这3 个指标的 权重 。4 . 最后计算各指标的复合权数 。得到最终结果后在市场法 中选取类似参照物 和修正参数是就 可以选择 以权重大 的指标进行 操作 。一般来说量 化指标 因为有客观数据 的支持应该 占 据较大权 重, 质化指标酌情而定。 四,结论 根据 以上分析 , 可得 出评估对象 的价值=∑( 可 比参照对象 的 三 、影 响因素对应 的具 体修正 方法 价值 修正系数 1 修正系数2 } 修正系数3 修正系数4 修正系数s ) / ( 一) 评估基准 日。运用市场法评估 时, 需要选取可 以参 照的已 n o 评估的 电视剧著作权 的价值 , 由于可 比参照对象和评估对象 的评 电视剧著作权是一个 总体 , 其内部组成较为多样 及复杂 , 评估 估基准 日不同, 需要修正交易 I t 期。用公式表示修正即为 : 修正系 时要注意避免纠纷 。另外 , 运用市场法进 行电视剧 著作权的评估 数1 = 评估基准 日的价格指数/ 可比交易实例交易时的价格指数 还处于完善阶段 , 有些问题还有待解决 , 需要更多的实践才能合理 ( 二) 整体投入成本。近年来我国 电视剧市场茁壮成长, 电视剧 准 确地评 估电 视剧 著作权的 价值。 田 的生产创作表 现出极 旺的生命力。例 如 , 浙江华谊兄弟 天意 影视 有 限公司出品的电视剧 ( ( 我的团长我的团 , 制 片方对 外公布的 参考 文献 制作 成本高达4 1 0 0 万元。可见 电视剧市场呈现快速增 长的态势 , [ 1 】 刘伍 堂 , 电视 剧著作权 资产评估研 究 . 国有资产管理 , 2 O 1 0 ( 8 ) 影视公司对于 电视剧的投入比例也在增加。 【 2 】 传播 学论文 集合 . 电视剧 评价体 系设立 . h t t p : / / w e n k u . b a i d u 电视剧的投入成本可 以分为两 大类 : 制作费 用和宣传费用 。 c o m /v i e w /S a 1 0 5 8 0 4 e f f 9 a e f 8 9 4 1 e 0 6 2 c . h t ml 由于受到经济的影响 , 近两年 电视剧的制作费用不断增高 。随着 现代媒 体传播的 发展 , 电视 剧的宣传 手段在增 加 , 宣 传规模在升
电视节目作品版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实践反思

电视节目作品版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实践反思作者:王丽云来源:《经济视野》2015年第04期【摘要】在相关的电影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规定中要求将电影企业所拍摄完成的影视节目作为存货类型执行核算,并要求电视节目作品也依据其方法执行核算,其划分方式上不符合电视节目作品的现实本质,导致会计资料难以客观真实地描述部分资产状况。
基于此,从电视节目作品本质、法律保护、无形资产核算特征及存在问题进行反思。
【关键词】电视节目作品版权无形资产核算一、电视节目作品的现实本质为节目版权的认知将电视节目作品版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首先需要明确无形资产的内涵。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企业长期应用而没有实体形态的资产,电视节目作品版权则属于著作权,即出版或创作的艺术品的专属权利,未经过作者本人或出版商共同授权,著作及艺术品不能私自复制与翻印。
按照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存货的规定,存货指的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环节所准备出售的商品或产成品,或是在产品或为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物料、材料等。
存货存在着实物形态,而无形资产则不具备实物形态,由此可以看出,电视节目作品版权具备无形资产属性。
二、电视节目作品版权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及保护范围电视节目作品在本质上属于一种专属权利,其专属权利的取得与行使需要满足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并受其保护。
合法性属于无形资产取得与创立的首要原则,在我国电视节目及影视节目作品需要获得行业主管当局的立项审批与拍摄许可等手续方可获得相应的合法身份。
在确定影视作品无形资产环节,需要以是否具备拍摄许可文件作为必备条件。
电视节目作品其受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一切未经过作品所有人授权,电视节目作品不得进行私自翻印、复制与对外播放等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同一个电视节目作品主体具备多方拥有所有权的现象,即所有权人一起拥有电视节目作品的现实所有权,在必要操作时需要对电视节目作品的权益归属进行确定与划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第13期)编号:3200922014-1电视剧著作权资产评估研究1刘伍堂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内容摘要】本文首先研究了电视著作权的法律属性,包括电视著作权的权属,著作权的交易,明确了著作权的受益对象。
在确定了著作权的受益对象后,本文研究了影响著作权价值的因素,其中包括经济因素、法律因素以及其他相关要素。
在明确了影响著作权价值的因素的基础上,本文研究了电视剧著作权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
【关键词】电视剧著作权资产评估一、电视剧著作权的法律属性(一)电视剧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电视剧作品的创作会涉及到制片者、导演、编剧、演员、其他工种等各种主体的创作和劳动活动。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事其著作权。
”可见,电视剧领域有关权利的归属问题,有三种情况:第一,整部电视剧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第二,参与创作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权;第三,电视剧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而制片者对此不得干涉。
《著作权法》将整个电视剧的整体著作权的享有人规定为制片者。
与“制片者”相关联的,在实践当中,还有一些具有类似称呼的其他主题,如制片人、出品人、执行制1本文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9年度课题“著作权资产评估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片人、制片主任等。
出品人通常是指影视拍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如在广电总局曾经发布的《电视剧出品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中规定:本规定所称“出品人”系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经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因此,出品人就是电视作品著作权的享有者制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制片人在不同的场合,所指会有很大不同,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1.投资者。
这类“制片人”是投资电视剧制作的人。
实际上,就是著作权法上的制片者。
2.摄制制片人。
这类人员是指在一个剧组中,对于剧组拍摄剧目的经费使用负责、对电视剧的制作质量负责的角色。
这种制片人相当于过去的计划经济时候的制片主任。
3.执行制片人。
这类人员是对一个剧目全面负责决策的角色。
包括前期剧本的选择、资金筹集、作品的设置和发行,从艺术质量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对投资者负责。
这一职务就相当于公司总经理。
(四)电视剧著作权的使用与交易在整个电视领域,制播分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即使是播放机构电视台所属的电视剧制作机制,也和播出频道之间相互独立。
电视剧的制作者,作为电视剧的著作权人要获得自己享有的电视剧的著作权而应有的财产利益,最低限度也要由他人播放自己的电视剧才能达到目的。
因此,电视剧的著作权使用往往不是著作权人自己亲自行使。
这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制作人没有资格行使,如播放、制作音像制品、通过网络传播等等;或者是制作者没有可能自己行使,如国外发行等等。
这就涉及到《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制度,也就是电视剧的著作权人只有许可他人行使一定的著作权,或者将著作权的一部分或整体转让给别人,制作者的财产利益才能很好地实现。
1.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对其著作财产权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转移给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的情形。
著作权转让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两种。
如制片者将电视剧除人身权以外的所有财产权利转让给受让人,这就是全部转让;而只有将首映权或出版权转让给受让人就是部分转让。
转让的法律后果是,约定的权利一经让出,原著作权人便在约定的范围内永久丧失该权利。
著作权的转让并不意味着著作权的全部内容都一次性出让。
因此,关于转让的权利的种类、地域条款所设计的内容就是一个关键性问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的价格;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
其特点是,在这种情形下,被许可人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的期限、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约定的期间届满,被许可人就丧失了使用的资格,著作权仍属于许可人。
如权利人可以许可被许可人在北京市和安徽省内的两年的电视剧播放权,但两年后这两个地区的电视剧播放权就仍然回归许可人。
它与转让不同就在于,转让时著作权主体的变更,著作权中的某些权利由某一主体转让到另一主体。
许可使用则是权利的主体没有变更,权利还在著作权人手上,许可使用如果是非专有使用权,著作权人还可以把这项权利给第三者使用,从中获得报酬。
二、电视剧著作权资产评估(一)影响著作权价值的因素分析1.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是电视剧市场大的运营环境,影响着整个电视剧行业的发展。
简单地说,在宏观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能电视剧的消费受到的影响不大,人们看电视剧的需求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但是会影响到电视剧著作权的交易,同样制作,同类型的电视据在经济不景气时候可能不能获得正常的交易价格,说白了就是可能会卖的比较便宜,因为经济不景气会造成电视剧行业投资的减少,进而带来交易价格的下降。
同样,如果宏观经济蓬勃发展,那么电视剧著作权的交易价格就可能节节攀升,近几年来电视剧著作权交易的实际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就宏观经济环境而言,其深深影响着电视剧著作权的价值。
2.行业前景电视剧行业前景直接影响着电视剧著作权价值的实现,如果电视剧行业能够不断发展壮大,那么电视剧的价值就能够不断上升,电视剧著作权的价值也会随之得到提升,相反,如果电视行业前景黯淡,那么电视剧的价值就会贬值,电视剧著作权的价值也会随之下降。
所以,电视据行业发展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视剧著作权的价值。
3.电视剧题材综观整个电视剧行业,题材与市场一直是互相影响,密切联系。
某一题材的一部电视剧作品在市场上得到成功,很可能会促进该类题材的大规模上马。
丰富的电视剧题材使得电视剧市场交易活跃,而良好的市场反应也会促进该类题材电视剧更加积极地创作。
电视剧题材的发展趋势对于电视剧市场的发展发向具有一定的导向性。
4.法律状态著作权作为一种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获得的途径是依法自动产生的,也就是说,自作品创作完成的那一瞬间开始,作者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即可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5.观众关注度电视剧受观众的关注度越大,其价值就越高。
在我国电视产业现有的盈利模式下,电视台最主要的现金流入源来自广告投放,而电视台依赖节目播出所汇聚起来的观众关注度资源则是其赢得广告投放的交换条件。
因而一般情况下,电视剧受关注程度越大,电视台将播放的次数越多,播放的区域越广。
6. 经济寿命我国电视市场正处于不断成熟和多元的发展过程中,观众媒体消费习惯的变化和消费选择的增多使其对单一节目的选择度和耐受度降低,电视节目的生命周期正在逐步缩短,任何节目都不可能在一成不变中常居强势。
7.发行网络对委估对象评估的影响分析发行网络是否畅通决定电视剧的发行量及发行成本。
发行网络的争夺是电视剧竞争的主战场,发行网络对电视剧的宣传对客户的采用决策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发行网络的建立与维护是电视剧生存的命脉,同时创造优秀的电视剧对发行网络的建立与维护影响非常大,它是有效巩固发行网络的重要途径。
8. 营销模式对委估对象评估的影响分析一种好的有价值的营销模式是可以重复的,并能够不断经受市场的严峻考验的,推动电视剧的有效发行。
这两年国内电影营销开展的如火如荼,从《英雄》到《十面埋伏》,再到《无极》,在市场推广和营销方面都很出色。
与电影营销相比,国内的电视剧营销模式却还较为单一,大部分电视剧只是在播之前由电视台做些预告,播完之后就悄无声息了。
而这种传统营销模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目前正在向整合营销模式转变,从单向式营销到捆绑式营销、从单一的著作权销售到产业延伸。
9.经营企业的素质一部优秀的电视电视剧,往往是由良好的企业中优秀的创作团队所完成。
良好的企业经营素质可为企业带来优秀的管理、良好的电视电视剧和优良的企业信誉等。
企业的经营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电视剧著作权的价值。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一般而言,电视剧的创作成本,往往与著作权价值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电视剧著作权价值评估不宜采用成本法。
另外,国内影视类著作权的交易频繁,但每部影视作品文化创意差异较大,可比性较差,市场法也不适用。
因此,评估电视剧著作权适宜采用收益法,即从电视剧产生的收益入手,计算未来可能取得的收益,确定电视剧能够为产权持有者带来的利益,再通过一定的分成率,即电视剧著作权在未来收益中应占的份额,得出电视剧著作权在一定的发行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1.评估参数的选取(1)电视剧收益的特点及预测如上所述,电视剧著作权资产评估适宜使用收益法,但是由于电视剧著作权收益不同于其他无形资产的收益,所以需要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如专利权等的收益在其权益期内都是比较稳定的,这里的稳定是指在权利期限内没有出现太大的收益波动,但是电视剧著作权由于保护期限较长,市场情况也不同于一般的产品市场,所以具有收益多阶段的特点。
我国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直至2003年,电视剧的制作权都是归属于电视台的,电视剧的发行也主要是自产自销或不同电视台之间的转让。
2003年以后,电视剧的制作权开始向社会资本开放,许多影视公司得以发展,打破了电视剧的制作、发行由电视台垄断的局面,这些影视公司通过制作、发行电视剧获得利润,其营销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途径:①向各级电视台出售电视剧播映权向电视台出售电视剧播映权是各种营销模式中最重要的途径,同时也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这种模式主要包括二次发行,其中以第一次发行为市场主体,主要是向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区卫星电视台供片。
第二次发行则是向省级台、省会台以及下游城市电视台供片,将其已购买的播映权进行收益最大化。
这种两轮发行方式使得电视剧的收益呈现出三阶段的特点:第一阶段,发行对象为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区卫星电视台,由于这些电视台资金实力雄厚,所以电视剧播映权转让的收益很高,这也是电视剧播映权转让的主要收益来源。
第二阶段,发行对象为省级台、省会台以及下游城市电视台,由于发行对象相比第一阶段的发行对象较弱,所以电视剧播映权转让的收益一般不如第一阶段。
在上述两个阶段之后,电视剧收益权的转让已经基本进入了尾声,但是由于电视剧市场需求特点,许多电视在两阶段之后仍然具有市场,所以也会被继续采购,获得播映权的转让收益,这是这部分的收益相对第一和第二阶段就已经相差较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