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出让方名称] 乙方:[承受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1.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乙方的各项权益、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规范土地使用的行为。
2.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乙方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在划拨土地上依法进行合法用途的建设、经营等活动。
第二条土地具体信息1.土地位置:[土地位置]2.土地面积:[土地面积]3.土地用途:[土地用途]4.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期限1.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使用年限]年,自[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2.若乙方在划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或申请续期手续,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双方达成续期协议,乙方应在到期前[提前期限]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可以续期使用该土地。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费用1.乙方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抵押1.乙方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或抵押。
2.甲方有权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行使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有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的保障与监督1.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应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用途进行合法建设和经营,保障土地使用权的有效利用。
2.甲方有权对划拨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情况的报告和资料。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Everyone has inertia and negative emotions. Successful people know how to manage their own emotions and overcome their inertia, and illuminate and inspire those around them like the su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转让是否有偿的区别: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
2.土地给付者不一样:前者是国家划拨给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
后者是个人、单位或者集体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单位或者集体。
我国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其中有个细节问题,基本上在土地使用证当中都标注的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无非就是出让和划拨这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形式获得的话,很多方面都受到限制。
而且不少普通公民都并不了解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土地使用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优售只是划拨的一种特殊情况。
划拔是国家给的,没有具体的年限的,也就是说可以随便的使用,而出让是要交土地出让金的,按交的土地出让金的年限使用,一般住宅七十年,商业五十年。
针对第一次买卖的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584-7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
受让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房产(或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平方米。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让给使用者,使用者支付出让金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合同。
以下是一份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供您参考: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使用,乙方支付出让金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1.1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号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出让给乙方使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1.2 甲方出让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第二条出让金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2.2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3 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当按照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付款金额×日利率(日利率为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3.1 乙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有权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者抵押给第三方,但应当事先书面征求甲方的同意。
3.2 乙方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书面通知甲方。
划拨合同模板

划拨合同模板一、甲方:(出让方名称)证件号码:乙方:(受让方名称)证件号码:鉴于甲方是(出让方所属单位)的合法代表人,乙方是(受让方所属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名下位于(出让方所在地)的土地划拨给乙方使用,达成如下协议:1、划拨土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位于(出让方所在地)的土地划拨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为(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为(划拨土地用途),土地权属证号为(土地权属证号),具体位置为(土地具体位置)。
2、划拨土地的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土地划拨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为(使用期限),自划拨之日起生效,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划拨土地的使用方式。
乙方同意按照土地用途规划,合理利用划拨土地,不得违反土地用途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划拨土地。
4、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甲方同意将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划拨给乙方,乙方有权使用划拨土地,并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等合法活动。
5、划拨土地的费用。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划拨土地的使用费用,具体金额为(使用费用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支付时间)。
6、划拨土地的保护和管理。
双方同意共同保护和管理划拨土地,乙方应当依法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不得擅自破坏土地资源。
7、划拨土地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
8、划拨土地的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
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变更或解除协议。
10、合同的生效和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协议。
划拨方(盖章):受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出让手续

划拨⼟地使⽤权转让协议出让⼿续划拨⼟地使⽤权在满⾜⼀定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转让的,那么,您知道划拨⼟地使⽤权转让的法定依据是什么吗?划拨⼟地使⽤权转让协议出让⼿续和程序都是怎样的呢?详情请阅读本⽂了解。
⼀、划拨⼟地使⽤权转让法定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对划拨⼟地使⽤权转让作了两款规定。
1.以划拨⽅式取得⼟地使⽤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办理⼟地使⽤权出让⼿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地使⽤权出让⾦。
2.以划拨⽅式取得⼟地使⽤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地使⽤权出让⼿续的,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国务院28号⽂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严格⼟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7条规定,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地使⽤权的,应当在⼟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地出让⾦;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应当⾏使优先购买权。
(三)对划拨⼟地使⽤权转让的理解依据上述法律和⽂件规定,划拨⼟地使⽤权转让分为政府批准和不予批准两种情况。
政府批准转让的,由受让⽅办理出⼿续。
政府实施出让有两种⽅式:⼀种是协议出让,⼀种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因此,划拨⼟地使⽤权转让的实质是:政府收回原划拨⼟地使⽤权⼈的划拨⼟地使⽤权,再出让给新的受让⼈,重新设⽴出让建设⽤地使⽤权。
⼆、划拨⼟地使⽤权转让中办理出让的基本原则鉴于划拨⼟地使⽤权转让办理出让中,涉及到市、县国⼟资源管理部门(⼟地所有权⼈代表)、原划拨⼟地使⽤权⼈和新的出让⼟地使⽤权⼈,并且同时涉及到⼟地使⽤权转让和⼟地使⽤权出让,经济法律关系⽐较复杂。
为规范管理,市、县国⼟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划拨⼟地使⽤权转让⼿续时,应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进⾏审批许可划拨⼟地使⽤权转让,应当报有批准权的⼈民政府批准。
浅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

浅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发布时间:2023-04-19T08:43:13.337Z 来源:《新型城镇化》2023年6期作者:段普复[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颁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后,部分地方法院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协议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或者在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经常引导国土部门通过行政征缴的方式向土地使用权人主张下欠的土地出让金。
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鄂尔多斯 017000摘要: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颁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后,部分地方法院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协议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或者在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经常引导国土部门通过行政征缴的方式向土地使用权人主张下欠的土地出让金。
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底属于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各地法院认识存在分歧。
下面本人从法律角度和实践角度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问题。
关键词: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①梅夏英、高圣平:《物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46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而民事协议一般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属于民事行为,有人认为属于行政行为。
第一种观点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行政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出让方代表:,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顶效开发区开发大道旁,顶开国用(xx)第01号土地,面积260㎡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条款: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260㎡,每平方米单价为4230.00元,合计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
二、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在过户中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等等过户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支付。
三、甲方保证卖给乙方的土地产权真实、合法、有效。
四、四至界线:四至线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五、乙方交清本宗土地总价款后,甲方方能将本宗土地使用证原件及过户所需证件交给乙方。
六、付款方式:签定时,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尚未支付的土地价款壹佰万元(¥1000000.00元)限期在xx年6月29日前付清,超期定金不退。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假设有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支付对方本合同价款50%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符礼洪乙方:甲方代表:xx年5月28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xx-01-10 15:56出让方: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立局(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鄂州市鹏缘气体(以下简称乙方)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区建材综合厂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位置、性质、面积及现状该宗土地位于新庙镇村,系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面积6622㎡(以实际测量为准)。
该宗土地于1994年10月征用,1996年3月抵押给鄂城区农行,后此债权转移长城资产公司,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函[xx]25号批复市国土资源局鄂州土资文[xx]85号文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xx年5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xx)鄂州法民初字第27号裁定,鄂州市鄂城建材综合厂支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欠款本息547892元,诉讼费21456元,鄂城区建立局(现住建局)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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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平方米。
____或:____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平方米,为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年,自____起算。
第五条____ 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
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
或:乙方抵押____房产后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
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
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
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账户号____.
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请续期,须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发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
如____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以下( )项解决: (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