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18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点
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为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点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xxxx等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三、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权益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整,分为xx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xx元。
公司的股东应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享有公司的盈余以及权益。
四、公司组织结构
1.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核心管理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3. 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五、公司财务管理
1. 公司财务报表应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制作并由董事会审批。
2. 公司应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六、公司业绩分配
1. 公司的净利润分配应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公司可以根据业绩情况和经营需要进行业绩激励或分红。
七、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八、公司解散与清算
1. 公司解散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依法办理公司清算手续。
2. 公司清算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确保债权债务清晰明了。
以上为本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若发生变动,需经过相应程序的修改和更新。
公司全体股东应共同遵守并执行本章程所有条款。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第五条公司住所:第六条公司类型: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条登记机构: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也可总经理]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第十一条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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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4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 )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本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旨在通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份本公司注册资本为股本总额万元。
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见附件。
公司对入股份统一发行股权证,加盖本公司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生效。
入股的股份在一年内不能退股。
一年后在公司内部经董事会批准方可转让、赠予、继承和抵押,或者由公司出资收购,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下不能退股。
公司董事和正、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准退股。
本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证的绝对所有人,杜绝一切有关股权事项的争议。
如发生争议,股东必须自行处理,如不能处理,则必须提出退股。
由公司出资按原出资额收购。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本公司共有个股东。
股东享有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查阅公司有关会计报表、股东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按其股份获取股利、公司终止后,有权按股份比例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等权利。
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三分之一股额股东的联名要求,董事会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进行审计,如审计后未发现问题,其审计费用由联合提名的股东承担。
股东有权联名起诉侵犯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董事或管理人员,要求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三分之一股额股东的联名要求。
股东需遵守公司章程、对公司债务和亏损承担责任、服从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维护本公司利益和股东团结、积极参与本公司经营管理。
公司设立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有选举或罢免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利,需由代表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出席并由出席股东股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订立以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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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限公司章程篇一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呢?大家知道要如何写呢?下面来看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章程。
本公司为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保证在中国境内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焦作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焦作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内,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添、削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期限万元人民币 % 年月日第六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情形和财务情形;(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股利并转让;(4)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定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方(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____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_____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一: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签章:股东二: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签章:股东三: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签章:(依据实际情况按情况添加股东信息)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风险提示: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彻底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分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 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殊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由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 (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固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提案权;(九)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范本

1.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的报告;
2. 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八条)阐述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会的构成和职权,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合法性。
3. 第三章(第九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以及董事和监事的任期,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有序进行。
4. 第四章(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5. 第五章(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涉及公司利润分配、股东出资转让、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内容,保障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6. 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讲述了公司章程的修改、生效、解释权等事宜,为公司的长期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法披露有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的编号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应当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公司应当及时修改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并应当经过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通用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业务的经营;需要前置经营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不属于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者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份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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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保障股东及法人合法权利,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一:姓名:身份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比例:股东二:姓名:身份证: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比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提案权;(九)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但委托书中应载明被委托人的权限。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不设立)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
董事任期年,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若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2:1。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后满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六)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下列顺序执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工会第三十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一条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四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七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全体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全体股东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