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金融保险】保险出单及核保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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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 课程 项目二- 汽车保险 5-投保单的填写和保险单的签发

《汽车金融》 课程   项目二- 汽车保险  5-投保单的填写和保险单的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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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保险合同-----暂保单
暂保单是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的一种临 时保险凭证。暂保单上载明了保险合同的主要内 容,如被保险人姓名、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起讫时间等。 在正式的保险单作成交付之前,暂保单与保险单 具有同等效力;正式保险单签发后,其内容归并 于保险单,暂保单失去效力。如果保险单签发之 前保险事故就已发生,暂保单所未载明的事项, 应以事前由当事人商定的某一保险单的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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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保险合同-----批单
批单又叫背书,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修改和 变更保险单内容的一种单证,也是保险合同变更时 最常用的书面单证。批单实际上数对已签订的保险 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增减内容的批注,一般由保 险人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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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
投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 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的书面要约。
出单点业务外勤 与客户协商后同 意调整的,重新 填写投保单并调 整投保录入信息
平安保险济南分公司核保流程
不合格业务、拒保业务 拒保业务、不合格业务
业务员初审
接收投保单
风险评估调查 (含验车)
超权限业务、特殊业务


上复 报

报 告
签署核保意见
责任人:首席核 保人、总公司
电脑录入
电脑核保
责任人:经办业务员 职责:1、是否可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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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保险合同
5.机动车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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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保险合同
6.机动车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1)文义解释原则 (2)意图解释原则 (3)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4)尊重保险惯例的原则 (5)整体解释原则

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财产保险承保实务流程简介(71P)

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财产保险承保实务流程简介(71P)

一、销售人员展业(说明和告知)
家财险投保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投保单 ➢ 投保标的的名称、种类、保额等详细清单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团单)复印件 ➢ 风险调查问卷(尤其针对农村地区,必要时含查勘照片)等
一、销售人员展业(说明和告知)
工程险类投保资料: ➢ 投保单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承包合同 ➢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工程平面布置图 ➢ 工程进度图等 ➢ 注:道路、铁路、地铁等行业与一般行业的区别是有单独的纯风 险损失率,因此涉及上述业务的险种有专门的费率规章。由于地区 市场费率水平和项目风险情况的不同,实际费率和免赔条件仍然需 要咨询核保人员。
一、销售人员展业(说明和告知)
人身险投保资料: ➢ 本人签字或盖章的投保单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盖章的投保清单(团单) ➢ 工程合同、贷款合同 ➢ 生存调查或团体、个人事项告知书(死亡伤残保额60万以上) ➢ 收入证明(死亡伤残保额100万以上)
1 销售人员展业(说明和告知)
高级核保
缴纳保费
打印保单
个人投保
非标准业务 审核未通过 审核未通过 审核未通过
修改条件
单证清分、归档
1 销售人员展业(说明和告知)
2 风险查勘与评估


3 投保资料的初审与录入


4 核保及内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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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承保及单证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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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变更
一、销售人员展业(说明和告知)
(一)获知客户投保意向、收集客户信息 销售人员获知客户投保意向、通过展业,根据承保标的实际情况收集投保所需
资料,确保投保信息真实有效。
客户投保时,承保机构应就保险 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向投 保人询问,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对重要 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 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 高保险费率的,承保机构有权按照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保险 合同,但合同解除权应在知道有解 除事由之日起30日内行使,否则将 自动消灭。

(金融保险)银行业务投保操作规范

(金融保险)银行业务投保操作规范

第十篇银行业务投保操作规范1. 银行险操作流程及说明内勤职能岗位,用于总、分、中支公司营销本部的承保操作1.1客户填写投保书:1)银行柜面人员向客户明确讲解条款内容及投保需知,特别对公司条款中的除外责任等内容作详细阐述,2)指导客户填写投保书,3)询问客户健康情况及投保经历,确定客户在投保书上亲笔签名。

4)对于保费达到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标准的,应核对客户的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5)6)选择银行转帐缴费的,正确填写客户的银行帐号,并向客户说明有关的银行转账内容。

7)如在银行柜面人员收取现金的,需同时开具暂收据。

1.2内勤初审:1)客户经理将客户的投保书及其他资料于次日(工作日)送交公司收单内勤处。

2)受理人员对投保单进行初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投保书是否填写完整,内容是否正确,投保内容是否与公司的投保规则等相违背,并进行保险费初算,未通过初审的投保单退还客户经理进行修改或补充。

3)在核心系统中为通过初审的投保单生成投保单号,并打印出条码粘贴在投保单的指定区域。

4)所有已粘贴投保单号的投保书登记后送至新契约扫描岗。

1.3投保书的录入、复核、核保及资料/保单递送按《承保操作要求》进行。

1.41)2)1.51.61.72. 银行险投保书填写要求2.1一般要求1)投保书填写时一律请用简体字,不得使用繁体字。

2)投保书填写时应字迹清晰、字体工整,不得漏填。

3)投保书需用蓝黑或黑色钢笔填写,不能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填写。

4)投保书要保持整洁,不得折叠、涂改或者玷污,否则需更换投保书重新填写。

5)填写投保书前应提醒客户仔细阅读投保须知。

6)客户填写完毕后,应仔细检查有无漏填项目,对填写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应再次核对,最后在相应签名栏亲笔签名确认。

2.2具体要求2.2.1投保人资料1)投保人限制投保人应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对于非当地居民为当地被保险人投保,续期缴费方便且能保证者方可受理。

2)姓名字体清楚、容易辨认。

保险行业的核保管理制度

保险行业的核保管理制度

保险行业的核保管理制度保险行业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服务行业,为人们的生活和财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在保险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核保管理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定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和保险费率。

本文将从核保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核保流程和核保评估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核保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建立和完善核保管理制度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核保管理制度可以制定明确的审核标准和流程,避免员工主观随意的承保决策,提高核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其次,核保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有效控制风险,避免承保不良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此外,核保管理制度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二、核保流程核保流程是指保险公司从接收投保申请到最终核保结果的整个操作过程。

一般来说,核保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投保申请接收:保险公司接收投保人提交的保险申请书,检查申请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风险评估:根据核保指南和相关规定,对投保人的个人背景、健康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分析潜在的风险。

3. 资料核实:核保人员与投保人进行沟通,核实相关资料,确认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保费计算:根据核保评估结果和保险公司的费率表,计算出保险合同的保费。

5. 批核决策:根据评估结果,核保人员对保险申请进行批准、拒绝或要求修改。

6. 出具承保通知书:在投保人支付保费后,保险公司出具承保通知书,确认保险合同的生效。

三、核保评估内容核保评估内容是指在核保流程中需要考虑和评估的相关内容。

核保评估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标的:核保人员需要评估投保人所申请保险的对象,例如车辆、房屋、人身等。

2. 风险状况:核保人员需要评估投保人的风险状况,包括年龄、职业、健康状况、驾驶记录等。

3. 投保金额:核保人员需要评估投保人的投保金额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投保审核与核保流程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投保审核与核保流程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投保审核与核保流程保险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一环,负责为客户提供各种保险服务。

而保险的核心环节之一就是投保审核和核保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投保审核和核保流程中的职责和步骤。

一、投保审核1. 负责资料审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客户的投保申请后,首先需要对申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他们会仔细核对投保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财产状况和所需要的保险产品等,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风险评估:投保审核的重要环节是风险评估。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客户的个人情况和所需保险的特性来评估潜在风险。

他们会参考客户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以确定保险承保的可行性和保险金额。

3. 制定保险方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为客户制定合适的保险方案。

他们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推荐适当的保险产品,并提供详细的保险条款和费用说明。

二、核保流程1. 核对申请表格:在投保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对客户填写的申请表格进行核对。

他们会核实表格上的信息与之前提交的资料是否一致,并检查是否有填写错误或遗漏的情况。

2. 风险分析:核保流程中的核心环节是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根据客户的个人情况、所需保险的类型和保险金额等因素,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他们会考虑可能的赔付风险和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以确定是否接受保险申请。

3. 制定保单:经过风险分析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制定保单。

他们会根据客户的申请和核保结果,编制保单的具体条款和保险费用,并在保单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客户通知和签署:最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将保单发给客户,并通知客户核保结果。

如果审核通过,客户需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保单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以正式生效保险合同。

总结: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投保审核和核保流程中,他们需要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适的保险方案和保单。

保险行业工作的保单核保和保单续保流程

保险行业工作的保单核保和保单续保流程

保险行业工作的保单核保和保单续保流程保险行业是一个重要的金融领域,它为人们的生活和财产提供了保障。

在保险行业中,保单核保和保单续保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险行业工作中的保单核保和保单续保流程。

一、保单核保流程保单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交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的过程。

它的目的是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并为投保人提供适当的保险保障。

下面是保单核保的流程。

1. 收集投保人信息保险公司需要收集投保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

这些信息对于核保员来说非常重要,它们能够帮助核保员评估风险和确定保险费率。

2. 风险评估核保员会根据投保人的个人信息对其风险进行评估。

例如,如果投保人的职业风险较高,核保员可能会提高保险费率或拒绝承保。

这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能够获得可持续的利润。

3. 决策与通知核保员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做出最终决策,并将结果通知给投保人。

如果核保员拒绝承保,他们需要解释拒绝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建议。

二、保单续保流程保单续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期满后继续为投保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过程。

它的目的是确保投保人能够持续受益于保险计划,并为投保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下面是保单续保的流程。

1. 提醒续保在保险期满前,保险公司会提前提醒投保人续保事宜。

提醒方式可以是电话、短信或邮件等。

这是为了确保投保人不会忘记续保,避免因此造成的保险空白期。

2. 收集信息为了确定是否需要调整保险条款或费率,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人提供一些更新的个人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续保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

3. 评估与决策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的信息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保。

如果投保人的风险情况发生了变化,保险公司可能会相应地调整保险条款或费率。

4. 续保通知与确认保险公司将续保决定通知给投保人,并与投保人确认续保细节,包括续保费用和保险期限等。

投保人需要及时支付续保费用以确保保险的连续性。

总结:保险行业工作中的保单核保和保单续保流程是保险公司为保障投保人权益和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重要环节。

金融保险管理机动车保险理赔实务规范

金融保险管理机动车保险理赔实务规范

机动车保险理赔实务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一、制定目的为贯彻落实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型升级战略,在理赔事业部垂直管理模式下,持续强化成本管控、细化理赔服务、优化理赔运营,确保车险理赔操作与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范。

二、车险理赔工作的基本要求(一)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型升级坚持忠实兑现保险合同、全力创造客户满意的核心理念;全面强化客户接触点管理,提升客户理赔服务体验;支持公司业务有效益发展。

(二)深入落实理赔事业部垂直管理模式根据“垂直管理、集中管控、统一标准、就近服务”的理赔工作方针,持续加强理赔专业能力建设,优化理赔管理模式,全面加强理赔成本控制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垂直管控、纵向考核、专业领先、服务一流。

(三)坚持标准化操作、差异化服务根据客户差异化分类,通过标准化基础上的差异化理赔流程,对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和风险管控:为 VIP 客户和绿色客户(优质客户)提供快速便捷、专业周到的理赔服务;对高风险和负价值客户严格理赔流程,控制理赔漏损和欺诈;对于普通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

(四)坚持成本管控与服务提升并重进一步统筹好、平衡好、解决好服务和成本之间的关系,找到化解成本和服务这对矛盾的方法:将用于成本控制的主要行为和动作从客户身上剥离,将大多数客户从公司现行风控流程中解脱出来,将成本控制的重点转移到提升理赔定价能力、抓大案、管住修理厂、强化反欺诈和重视追偿工作上来。

坚持“小案比服务,大案控成本”,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对外服务于客户,对内有效控制风险。

持续推进理赔风险管理理念的五个转变:从“管客户”到“服务客户、管修理厂和公估人”的转变;从“靠票据控制风险”到“靠专业和技术控制风险”的转变;从“对全部客户单一流程管理”到“对不同风险等级客户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的转变;从“单纯追求提速”到“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的提速”的转变;从“重内部考核指标” 到“重外部客户感受”的转变。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讲义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讲义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讲义
1. 保险基本概念
保险是指一种经济活动,通过合同方式,保险人承担风险,被保险人支付保费,以达到共担风险和分散损失的目的。

2. 保险合同要素
保险合同由以下要素组成:
- 投保人:即购买保险的一方。

- 被保险人:即享受保险保障的一方。

- 保险人:即提供保险保障的一方。

- 保险标的:即保险合同约定的具体财产或利益。

- 保险费:即购买保险所支付的费用。

- 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 保险责任:即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和金额。

3. 保险分类
按照风险分散方式,保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人身保险:主要涉及人的生死、健康等风险。

- 财产保险:主要涉及财产受损、丢失等风险。

- 责任保险:主要涉及个人或企业因责任导致的损失风险。

- 信用保险:主要涉及债务违约等风险。

- 养老保险:主要涉及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4. 保险核保与理赔
核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的过程,目的是评估风险并决定是否接受投保。

理赔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提供其他相应服务的过程。

5. 保险监管
保险业属于金融行业,需要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和管理。

在中国,保险业监管机构为中国银保监会,负责制定保险业的相关政策和规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的简要讲义。

希望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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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保险出单及核保实务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第一节填写投保单确定保险方案后,业务人员(含代理人员)应协助投保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

(一)工作流程1.为了确保投保单的内容真实、可靠,在填写投保单前,业务人员应查验投保人所带证件。

2.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新保业务需要携带投保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新保业务需要提供的单证:投保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

4.约定驾驶人员时,需要提供约定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5.对于个别未上牌照的特种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要求投保人提供购车发票或固定资产入帐凭证。

6.被保险人地址要尽量详细,对于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投保人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二)投保单可采取以下方式填写1.投保人亲自填写。

2.投保人口述,由我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人员填写后由投保人签字。

3.在未来公司将设立网上投保系统、触摸屏等投保工具,投保人利用此类工具,自助录入,打印后由投保人签字。

4.投保单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如有更改,投保人应在更正处签章。

5.投保人为“自然人”,不是由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时,或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由投保人出具“办理投保委托书”,载明“授权委托xxx 以本投保人名义办理xxx车辆的所有投保事宜”。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投保人为“自然人”时,由投保人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投保的经办人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投保委托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自然人时)及办理投保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均要附贴在投保单背面。

“办理投保委托书”也可以直接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栏中注明代办人姓名的形式落实。

(三)填写投保单1.投保人信息填写要求1.1投保人(名称/姓名):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全称(与公章名称一致);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个人姓名(与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一致)。

投保人名称一律填写全称,必须完整、准确,不得使用简称。

1.2联系电话(投保人):填写投保经办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或者手机号码;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填写其常用联系电话。

2.被保险人信息填写标准2.1被保险人(名称/姓名):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被保险人是单位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被保险人是个人时为“自然人”。

2.2被保险人为法人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3有些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但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也要如实、准确地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

2.4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此项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姓名(与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一致)。

被保险人名称一律填写全称,必须完整、准确。

2.5行驶证车主:指投保车辆的车辆行驶证上标注的车主名称,通常情况下被保险人名称与车辆行驶证车主名称一致。

对于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的情况,应提供由行驶证车主出具的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约。

2.6被保险人地址: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自然人”时填写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2.7联系电话(被保险人):填写被保险人常用的固定电话号码,或者手机号码。

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被保险人指定联系人的手机号码;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填写被保险人手机号码,严禁用代理人电话号码代替。

3.投保车辆信息填写标准3.1号牌号码:填写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号牌号码,按照投保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录入。

除字母和数字外,一律不添加点、横杠、空格等符号。

如:陕ACl234,WJ011234,使001234,号牌中所含的字母一律大写。

3.2发动机号: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之一,是生产厂在汽车发动机缸体上打印的号码。

此栏可根据投保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完整填写。

3.3车架号: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之一,是生产厂在车架上打印的号码。

此栏可根据投保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填写。

3.4厂牌型号:投保车辆的厂牌名称和车辆型号,应与其《机动车行驶证》一致,《机动车行驶证》上的厂牌型号不详细的,应在厂牌型号后注明具体型号。

进口车按商品检验单、国产车按合格证填写,应尽量写出具体配置说明,特别是同一型号多种配置;如:华晨金杯SY6480A1B-(Q),金龙XMQ6118C1B,一汽大众宝来1.8T尊贵型。

3.5VIN码:即车辆识别代号。

VIN码是表明车辆身份的代码。

VIN码由17位字符(包括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俗称十七位码。

有VIN码的车辆必须填写VIN码,无VIN码的车辆必须填写车架号。

3.6初次登记日期:填写投保车辆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初次登记的日期,可参照《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日期”填写。

如果行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与初次登记日期不相符时,此栏要追溯到真正的初次登记日期填写,如果确实无法提供初次登记日期,则按“已使用年限”的起期填写。

3.7核定载客:按投保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人数填写。

3.8核定载货质量:按投保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货质量填写,单位:千克(Kg),l吨(T)=1000干克(Kg)。

3.9排量/功率:排量是指发动机各个气缸活塞从上止点移至下止点之间的工作容积总和。

排量的单位为升(L)或毫升(ML或CC),在投保单上统一换算为升(L)填写,换算公式为:1000ML=lL,1000CC=lL。

如摩托车排为125CC的应填写0.125L。

拖拉机填写功率,功率的单位一般为千瓦(KW)或马力(HP),投保单上统一换算为千瓦(KW)填写,换算公式为lHP=0.75KW。

3.10车辆安全装置:按投保时车辆安全配置实际情况选择,只可以选择一项。

卫星定位系统GPS 归入防盗装置。

3.11车辆类型(A、B类):3.11.1A类车辆指:整车进口的一切机动车辆。

主要零配件由国外进口、国内组装的套牌车辆。

合资企业生产的16座以上(含16座)的客车。

外资、合资企业生产的摩托车。

3.11.2B类车辆指:除A类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

3.11.3对于难以明确A类、B类车辆,承保时选择A类。

3.12车辆种类3.12.1客车:主要用来运送人员,运客能力主要以座位数来衡量的机动车辆。

客车的座位(包括驾驶员座位)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座位为准,不足标准座位的客车按同型号客车的标准座位计算。

3.12.2货车:包括各种载货汽车、自卸车等。

3.12.3农用运输车:是指以柴油机为动力装置、中小吨位、中低速度,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辆,此类车辆行驶证由交警部门颁发,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等,但不包括轮式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车组,对于由农机部门颁发行驶证的此类车辆按照变形拖拉机承保。

3.12.4特种车:又称专用车,是一种不同于上述任何汽车类型并具有特种结构,主要用于特殊用途的汽车,需根据车辆的具体用途选择特种车的种类。

具体分为四类: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轮式专用车辆;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的各种轮式专用车辆;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12.5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和收割机以及变形拖拉机。

3.12.6摩托车: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3.12.7挂车:指没有机动性能,需用机动车拖带的载重车、平板车、专用机械设备车、超长悬挂车等。

3.13新车购置价:指保险合同签订时,合同签订地购置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无法确定车辆在合同签订时新车购置价的,以车辆购车发票票面金额的110%确定。

3.14行驶区域:保险车辆的最大使用区域,可以选全国、省内和约定行驶区间。

3.15车辆使用性质:根据车辆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如果兼有两种使用性质的车辆,按照费率高的性质选择。

3.15.1家庭自用车:指家庭或个人所有且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使用的机动车。

3.15.2机关自用车:包括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公安、司法系统、卫生事业、体育事业、社会事业、教育事业、文化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业等单位使用的机动车。

3.15.3企业自用车:指除机关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使用的机动车。

3.15.4营运车:指专门从事乘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包括出租客运、公交客运、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租赁车辆、营业性货运车。

a.出租客运:指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将乘客运载至指定地点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出租车。

b.公交客运:指城市内专门从事公共交通客运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

c.公路客运:指专门从事公路旅客运输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

d.租赁:指专门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以租用时间或租用里程计费、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

e.营业货运:指专门从事货物运输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

f.旅游客运:指专门运载游客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

3.16投保方式:3.16.1上门直接投保:投保人直接到本公司柜台投保。

3.16.2网上投保:通过本公司网站投保的业务。

3.16.3电话投保:投保人通过电话提出投保申请,保险人核保,并完成保单递送和保费结算而承揽的业务。

3.16.4兼业代理:受本公司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代办业务的单位承揽的业务。

3.16.5专业代理:通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代理公司承揽的业务。

3.16.6共保: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指多个保险人共同承保一个标的;第二种是指多个保险人形成共保联盟,轮流承保一段时期内的车险业务,但每个保险标的只由一个保险人承保。

3.16.7直接展业:本公司业务员直接承揽的业务。

3.16.8招标:根据投保人发出的招标信息,公司制作投标计划,参与竞标时使用的一个系数,此处投保人招标包括招标、议标以及投保人为了节约保险成本而向多个保险人同时发出投保申请进行价格比较的一切行为。

3.17续保情况:根据投保车辆连续投保情况选择。

3.18赔款记录:根据投保车辆上年度发生赔案的次数如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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