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讨论稿]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_公司规章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_公司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委机关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管理,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提升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发展,参照(水利部机关公务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江委机关工作人员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参加国家承认的在职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学习。
第三条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或学位教育,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到委机关工作两年以上(不含见习期或试用期),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2.选择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关的专业,体现学用一致的原则;3.以业余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第四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具体程序如下:1.个人填写(珠江委职工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所报院校招生简章。
2.所在处、室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人事劳动教育处审批。
其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的,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报分管委领导审定;委领导参加学习的,由委主任批准。
第五条经批准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由单位报销60%,个人负担40%;报名费、书杂费、复习辅导费、往返路费和在参加学习中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六条学费(含单位报销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期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凭有关证明和发票到人教处签署意见,并签定毕业后服务年限协议书后核报。
未能在学制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历或学位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过期后不再报销相应学费,延长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费自负:1.未经所在处室领导同意和人教处批准,自行报考参加学习的;2.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警告无效的;学习期间因违章、违纪、违法受各类处分的。
第八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经费纳入干部培训费年度预算,经费预算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根据年度教育培训情况编报,经费由人教处管理。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2.毕业后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等资料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并将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3.审核通过后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学历奖励补贴。
第六条费用管理及奖励
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在职教育,并给予相应的激励。
员工
制度名称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编 号
HR-XX-00x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员工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提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需要,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在职学历教育含义及内容
1.在职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主要指员工根据本人需要,自主参加不脱产的学历教育学习。
2.自主参加脱产学历教育学习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学历(学位)后,参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如员工在补贴发放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剩余未发放完的补,不再发放。
4.员工在任职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对其的学历奖励补贴。
5.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取消对其的学历奖励补贴。
2.在职学历教育为员工自费教育学习,学杂费、教材费等均由员工个人承担。学历获得后公司根据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
3.奖励补贴标准:
学历
奖励标准
发放规定
大专
800元
分2次发放,每次发放400元,每6个月发放一次。
本科
1200元
分3次发放,每次发放400元,每6个月发放一次。
第七条管理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1目的1.1彭励并支持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及专业知识水平,促进个人价值增值。
1.2吸引并保留优秀人才,在公司营造学习型文化氛围,持续优化员工学历层次及专业结构。
1.3规范公司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提升活动的管理。
2范围2.1员工参加在职“本升研”及“硕升博”学历提升教育活动的补贴申办适用于本办法。
2.2公司派送员工参加与员工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提升相关的外部培训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3原则3.1择优支持原则公司择优给予员工学历提升补贴,择优派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活动。
3.2专业对口原则员工享受补贴的学历提升专业原则上应与本职岗位工作对口或强相关,外派参加培训活动应于本职工作所需知识技能提升相关。
3.3就近参与原则为保障岗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工作与学习的平衡,员工进行在职学历提升应就近选择就读学校,公司派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原则上应就近选择培训机构。
4学历提升补贴相关规定4.1补贴条件及名额4.1.1申请学历提升补贴的员工需入职满12个月,且近6个月绩效考评应达到B级及以上级别。
4.1.2公司每年学历提升补贴名额应按择优支持的原则控制在员工总人数的5%以内。
4.1.3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提升进修的,只享受一次补贴。
4.2补贴申请流程4.2.1各部门/中心负责人结合员工个人意愿,推选出初步人选并填写《员工学历提升补贴推选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
(各部门及中心负责人由分管副总进行推选。
)4.2.2人力资源部结合4.1.1的规定对各部门及各业务线推选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选报总裁审批。
4.2.3经总裁审批通过的人选获得当年度学历提升补贴资格。
4.2.4由总裁特批的员工可直接获得当年度学历提升补贴资格。
4.2.5人力资源部将获得学历提升补贴资格的员工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4.3补贴额度及补贴方式4.3.1考取985院校研究生或国内知名商学院MBA/EMBA等项目的员工,一次性补贴学费30000元。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公司员工学历结构,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历教育,系统地提升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与员工成长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历教育是指各类经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国民系列教育。
公司学历教育分为公司选派和员工自学两种形式。
公司选派形式的学历教育指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员工自学形式的学历教育是员工结合本职工作需要,通过个人报考,利用业余时间,以自主学习的方式参加的学历教育。
第三条学历教育管理遵循合理规划、专业对口、学以致用、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用工,社会用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依据《XX分公司社会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公司选派学历教育的管理流程及其费用管理办法第五条选派流程省公司结合公司发展和员工成长需要,制订公司选派学历教育方案,选派计划公布后,市公司根据选派条件要求推荐人选,报省公司审批。
具体管理流程见附件1。
在省公司统一安排的学历教育选派计划基础上,市公司在保证培训的力度和资源投入的前提下,可适当自行选派员工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教育,并将具体选派方案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六条公司选派参加学历教育对象的基本条件1、公司服务年限二年及以上,且工作表现出色;2、公司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工作能力较强。
市公司员工要求职位在8职级及以上、县公司员工要求6职级及以上(上述职级为员工当前所在职级,而非职位标准职级);3、未被公司选派过的(已被选派但当年未被录取的次年不再选派)。
第七条专业和择校原则原则上,公司只选派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学历教育,且就近选择综合或专业领域排名靠前的院校。
第八条公司选派学历教育费用管理1、学费由员工和公司分担,原则上由员工先行垫付,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后,依据相关规定报销。
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员工通过自主学习,积极进修,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学历教育是指员工通过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机构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形式,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学历教育,对取得学历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
第二章学历教育补助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学历教育补助对象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上一年度绩效评估为B级(含)以上,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记录的在职员工。
第六条员工参加学历教育需经过公司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
员工在参加学历教育期间,应保证正常工作,不得因参加学历教育而影响工作。
第三章学历教育补助标准和程序第七条学历教育补助标准如下:1.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按照实际学费的50%给予补助。
2. 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按照实际学费的100%给予补助。
3. 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期间,如职级发生变动,按照变动后的职级享受相应的学历教育补助。
4. 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期间,如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业,已发放的学历教育补助需予以退还。
第八条员工申请学历教育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1. 学历教育申请表;2. 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3. 学费收据;4.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5. 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员工申请学历教育补助的程序: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学历教育申请表和相关材料;2.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请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按照补助标准发放学费补助;4. 员工在取得学历证书后,需将证书复印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调整。
第十三条本制度颁布后,公司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本制度的内容。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委机关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管理,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提升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发展,参照《水利部机关公务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江委机关工作人员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参加国家承认的在职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学习。
第三条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或学位教育,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到委机关工作两年以上(不含见习期或试用期),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2.选择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关的专业,体现学用一致的原则;3.以业余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第四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具体程序如下:1.个人填写《珠江委职工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所报院校招生简章。
2.所在处、室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人事劳动教育处审批。
其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的,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报分管委领导审定;委领导参加学习的,由委主任批准。
第五条经批准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由单位报销60%,个人负担40%;报名费、书杂费、复习辅导费、往返路费和在参加学习中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六条学费(含单位报销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期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凭有关证明和发票到人教处签署意见,并签定毕业后服务年限协议书后核报。
未能在学制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历或学位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过期后不再报销相应学费,延长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费自负:1.未经所在处室领导同意和人教处批准,自行报考参加学习的;2.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警告无效的;学习期间因违章、违纪、违法受各类处分的。
第八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经费纳入“干部培训费”年度预算,经费预算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根据年度教育培训情况编报,经费由人教处管理。
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公司员工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系统地提升综合素质和整体竞争力, 鼓励骨干员工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职学历教育管理遵循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注重实效、费用分担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和方式第三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是指经公司审批同意的各类国家、省部委行政部门批准的国民系统教育。
公司支持员工参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主要采取不脱产方式进行。
第三章申报在职学历教育的条件第四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第五条具有普通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六条公司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工作能力较强。
要求职位等级在专业高级及以上。
第七条员工需在公司工作年满5年及以上,并且近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A级或“优秀”及以上。
(整建制划转、公司并购、行政性调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视为公司工作年限)第八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所选专业需与目前所从事岗位性质、业务内容相关。
第九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员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十条事业心强、善于合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四章在职学历教育审批流程第十一条由公司依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每年下达年度在职学历教育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分个人申报和组织提名推荐两种,其中组织提名推荐需事先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第十三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均需要填写《员工学历教育申批表》(详见附件1),严格按以下顺序逐级申批。
(一)员工申请;(二)部门经理审核;(三)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四)人力资源部审查;(五)培训中心审批;(六)人力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在职学历教育审批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培训中心归档、财务报销各1份。
第十五条《凯达员工培训协议》纸质文档一式3份,员工本人、培训中心、财务报销各1份。
第十六条学员毕业后,需要向公司培训出示学历教育证书原件。
第十七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讨论稿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讨论稿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版本1/修改1]1 范围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引用标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Q/RS.2.07 3术语和定义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与资格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职责5.1人力资源部职责5.1.1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5.2财务管理部职责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工作程序6.1学历教育计划制定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1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
6.2 申报条件6.2.1基本条件6.2.1.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6.2.1.2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6.2.1.3提出申请时,应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如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须连续工作满二年及以上;6.2.1.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6.2.1.5报考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院校的有关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讨论稿)20XX年XX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员工于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版本1/ 修改1]1 范围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于职员工。
2引用标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Q/RS.2.073术语和定义学历教育:员工于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壹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和资格公司全体员工均应学习,掌握且运用本方法。
5职责5.1人力资源部职责5.1.1负责员工于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且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关联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 5.2 财务管理部职责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关联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和汇总等工作;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于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和考核工作。
6 工作程序6.1学历教育计划制定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且于每年11 月初制定本部门下壹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6.1.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 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6.1.3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于员工总数的5%以内。
6.2 申报条件6.2.1 基本条件6.2.1.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6.2.1.2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和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6.2.1.3提出申请时,应于公司连续工作壹年及之上;如攻读本科及之上学历,须连续工作满二年及之上; 6.2.1.4 身体健康,年龄于40 周岁及以下;6.2.1.5 报考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关联院校的有关规定 6.2.2 岗位条件6.2.2.1申报大专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壹线班组长或主管级(含)之上员工。
6.2.2.2申报本科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 科长级(含)之上员工。
6.2.2.3申报硕士学历者,原则上要求为主任/ 科长级(含)之上员工,或研究院设计师(含)之上员工。
6.2.3 其他情况6.2.3.1公司核心岗位或未来发展方向员工,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上年度的工作业绩和胜任能力考核于本部门排名前五的;或上年度获得公司级优秀员工、年度优秀团队或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参加市级之上技能比武获得前三名的。
6.2.3.2 公司鼓励申请进修或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 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6.3 申报程序6.3.1、申请人向所于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详见附录1)且附相应材料文件。
6.3.2所于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6.3.3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且结合公司实际需求予以办理审批手续,且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6.3.4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且参加相应的考试。
6.3.5申请人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详见附录2),根据《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明确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6.4管理和考核641各部门应有计划的安排员工学历教育培养,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该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合理分配时间,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接受公司的考核。
如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且停止费用资助。
6.4.2员工参加各类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应遵守教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于部门、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6.4.4员工完成学历、学位培养的学历教育学习,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等关联材料原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验证、入档。
员工完成各类访学、进修、专修、研讨、短期进修班形式的学历教育学习应向公司及所于部门提交个人学习小结。
6.5、费用管理6.5.1于费用承担上,公司和员工各承担比例如下:6.5.2凡属学历学位学历教育的考试报名费、考前辅导费由报考员工自行承担6.5.3于付款方式上,公司不采用暂借付款的方式交纳培养费用。
所需学费等全部费用由本人于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交齐,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将关联费用报销凭证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然后到财务管理部报销《培养协议书》所约定的公司应支付的费用。
6.5.4员工应于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须个人说明原因且提出申请,经所于部门长签署意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
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6.6 员工于学历教育期间享受的待遇6.6.1员工于学历教育期间,按照公司于职于岗人员享受工资待遇。
6.6.2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于学历教育期间,采用无须脱产的攻读方式,确因学校要求(需学校提供证明)须于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缺勤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但壹年不得超过5 天。
6.6.3员工于学历教育位期间,其工龄连续计算。
6.7 违约处理6.7.1员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司不予报销学习期间的任何费用,且扣回学习期间所发放的全部公假工资。
6.7.2员工于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如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
6.7.3员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回公司工作,履行规定的服务期。
员工若于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均须按照《培养协议书》承担违约金6.8 其他要求未经批准报考或未和公司签订《培养协议书》的员工不享受本规定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对其所获得的学位不予承认。
员工因攻读学位擅自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且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7 其他7.1 凡公司员工培训时间超过半年的均参照此办法执行;7.2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协调、修改、补充、完善;7.3本办法如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壹致时,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 流程图见图壹9 附录9.1 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见附录1)9.2培养协议书(见附录2)图壹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流程员工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财务管理部开始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相关考试是否录用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人力资源部按协议履行职责结束核实申请内容部门长批准否上报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实际需求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否审核无误后与员工签订培养协议书-审核证书真伪,并存按照协议书约定履行报销手续附录1:员工学历教育培养申请表附录2:附录2:培养协议书甲方(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岗位需要,为提高乙方岗位技能,甲方决定派乙方接受专项培养。
为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壹条培养内容和费用1.1培养内容1.1.1培养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培养时间: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 月—日,为期_______ (年、月、天);1.1.3培养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4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5培养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6培养形式:□不脱产□脱产1.1.7培养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培养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出资费用范围内全部费用,即培养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_ +公假工资。
具体项目如下:离开工作岗位的,经批准后,其离岗时间按照正常出勤计算支付公假工资。
1.3培养费用支付的条件及支付方式:1.3.1乙方通过学校考试符合录用条件(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先行垫付培养费用。
1.3.2乙方于达到培养目标,取得相应证书后,将本次培养所产生的于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关联费用的报销凭证交予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报销。
第二条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于乙方学历教育培养期间,甲方应做好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2.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的培养,于培养期间应刻苦学习,努力掌握关联知识和技能。
乙方未能达到培养目标的,所有培养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员工应于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关联证书,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2.3乙方应严格遵守培养机构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养,不得缺勤;除甲方不予批准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外,乙方无故不参加培养的,按照旷工处理,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2.4于乙方参加专业技术培养期间,如培养机构于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培养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2.5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养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关联岗位工作,且有义务按照公司要求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养和辅导指导工作。
2.6乙方承诺于甲方安排的关联岗位上连续服务____________ (年、月、日),乙方的服务期从专业培养开始之日起计算。
2.7乙方的服务期超出双方原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的,除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