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科设置和管理规范
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定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根据卫生部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制定我院急诊科设置和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
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
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
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科室规章制度急诊科

科室规章制度急诊科第一章急诊科概述1.1 急诊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主要负责接诊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初步救治和鉴别诊断,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1.2 急诊科主要分为三个区域:急诊留观区、急诊医疗区和急诊手术室。
第二章急诊科工作制度2.1 急诊科全天候24小时值班,每班次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和护士长在岗。
2.2 急诊科医生和护士要遵循医疗纪律,严守职业操守,保护患者隐私。
2.3 急诊科值班医生要定时轮岗,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生自身健康。
第三章急诊科工作流程3.1 患者来院后,由护士初步评估,分诊后转入不同的留观区或医疗区。
3.2 医生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并及时作出诊断和处理方案。
3.3 对于需要手术的病例,要及时安排手术室,并由主治医生负责手术操作。
第四章急诊科设备管理4.1 急诊科要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2 对于易耗品和药品的使用,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领用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五章急诊科安全管理5.1 急诊科要建立安全防护制度,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5.2 对于患者来院后的家属要做好安抚工作,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
5.3 急诊科要加强危机处理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演练。
第六章急诊科学术研究6.1 急诊科要鼓励医生和护士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专业水平。
6.2 急诊科要建立科研档案,定期开展学术讲座和交流会,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七章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7.1 急诊科要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过程和结果的监控和评估。
7.2 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要及时处理和报告,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7.3 对于医疗误工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讨论和反思,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章急诊科队伍建设8.1 急诊科要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8.2 对于医生和护士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急诊科建设标准

急诊科建设标准急诊科是医院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部门,直接关系到医院的急救能力和医疗质量。
因此,急诊科的建设标准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下面就急诊科建设标准进行探讨。
1. 急诊科区域设置急诊科应位于医院主要通道旁,便于急救车辆及时进出。
急诊科应具备独立完整的空间,包括等候区、分诊区、急诊观察室、急诊治疗室、手术室等功能区,各功能区域之间应当合理分布,确保患者能够快速接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
2. 急诊医疗设备急诊科应配备常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吸氧设备等,确保在急诊医疗需求时能够及时救治患者。
此外,还应配备充足的医疗用品,如输液器、导尿管、呼吸道插管等,以备不时之需。
3.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备急诊科应根据医院的级别和规模,合理配置医生和护士人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医疗服务。
医护人员应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和急救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种急救设备,应对各种急诊情况。
4. 急诊科管理规范急诊科应严格按照相关医疗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急救处置标准和程序,确保医疗工作有序进行。
另外,急诊科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急诊科环境卫生急诊科应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检查,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另外,还应保持空气流通和温湿度舒适,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工作和就诊舒适度。
综上所述,急诊科建设标准是医院急救工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院应当注重完善急诊科的建设标准,做好急诊医疗设备的配备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急诊救治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急诊科建立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标准化建立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开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立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效劳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当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效劳,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效劳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视,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立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平安。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
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效劳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阔,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医院急诊工作制度范本

医院急诊工作制度范本一、急诊工作宗旨本医院急诊科以“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为宗旨,始终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为急诊患者提供快速、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急诊科组织架构1. 急诊科设有一个急诊门诊、一个急救病区、一个急诊观察室和一个急诊抢救室。
2. 急诊科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专科门诊。
3. 急诊科设有专门的急诊药房、急诊检验室、急诊放射科等辅助科室。
三、急诊工作流程1. 患者到急诊科后,由分诊护士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指引患者到相应的就诊区域。
2. 急诊科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并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3. 需要进一步检查的患者,由医生开具检查单,患者到相关辅助科室进行检查。
4. 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立即进行抢救,同时通知住院部准备接收患者。
5. 患者抢救结束后,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病区或观察室继续治疗。
6. 急诊科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必要时通知相关科室会诊。
7. 患者治疗结束后,由医生开具出院手续,患者到住院部办理出院手续。
四、急诊科工作制度1. 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2. 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3. 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安全。
4. 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技巧,耐心解答患者疑问。
5. 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6. 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急诊救治能力。
五、急诊科质量管理1. 急诊科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急诊科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急诊科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急诊科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业务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4. 急诊科设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六、急诊科应急预案1. 急诊科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批量伤员。
2. 急诊科医务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急诊科规章制度 齐全

急诊科规章制度齐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诊科工作,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急诊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处理急危重症患者,属于医疗救治的前沿阵地。
第三条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抢救急症的能力。
第四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障患者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医务人员的配合,确保急救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立医师、护士、急诊护理人员、急诊检验人员、急诊影像人员等专业岗位。
第七条急诊科医师主要负责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决定患者的治疗方案。
第八条急诊科护士主要负责对患者进行护理和观察,配合医师进行治疗。
第九条急诊科急诊护理人员主要负责对急救患者进行基础护理和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
第十条急诊科急诊检验人员负责对患者进行常规检验和特殊检验,协助医师制订诊疗方案。
第十一条急诊科急诊影像人员主要负责对患者进行X光、CT、MRI等检查,提供影像学资料。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急诊科接诊患者后,首先进行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并及时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
第十三条急诊科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并及时进行治疗。
第十四条急诊科护士应当对患者进行护理和观察,随时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
第十五条急诊科急诊护理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六条急诊科急诊检验人员应当快速准确的完成患者的检验,提供及时的检验结果。
第十七条急诊科急诊影像人员应当及时为患者进行影像检查,提供质量优良的影像资料。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八条急诊科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时刻准备接诊患者。
第十九条急诊科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工作纪律,确保医疗质量。
第二十条急诊科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权利,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十一条急诊科应当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医院急诊科护理单元设置布局与管理要求

医院急诊科护理单元设置布局与管理要求急诊科是急症救治的重要场所,是医院服务的主要窗口。
要求布局合理,设备设施完善,人力配备充足,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设置与布局】急诊科建筑要求独立或相对独立成区,与住院部、各类辅助检查部门相邻近。
急诊入口通畅,设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设有救护车专用通道和停靠处,有条件的医院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急诊科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包括预检分诊处、各专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清创室、留观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设洗胃室、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药房、收费、心电图、B 超、放射等各类辅助部门,另设转运车、轮椅停放处、公用电话等公共设施。
流程合理,24小时满足急诊服务。
1.预检分诊处设立在急诊科入口醒目位置。
有就诊流程图,配候诊椅、传呼装置、手卫生设施等,备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手电筒、压舌板等医疗检查器械。
2.诊室综合性医院设内、外、妇、儿、眼、口腔、耳鼻咽喉科等专科诊室,配备办公桌、坐椅或坐凳、诊查床、隔帘或屏风、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和干手设施等。
网络信息化医院每间诊室配备电脑及打印机。
专科诊室配备专科检查设备。
妇产科各室安装不透明玻璃与隔帘。
3.治疗(输液)室根据医院条件,可分输液接待区、配药区、注射区、处置区。
配药区和处置区同普通病区。
注射区分设肌肉注射区与静脉注射区,有条件的医院男、女患者分室肌肉注射,另设采血室、输液区,配备输液椅、抢救车、吸痰及输氧装置、空气消毒设备、电插座等。
4.抢救室靠近急诊科入口,与预检分诊处邻近,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位。
抢救床为多功能抢救床,有条件的医院设隔离间。
配氧气及负压吸引装置、抢救车、抢救药品、设备等,张贴抢救流程图(详细要求见《湖南省医院急诊科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1)常用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快速血糖仪、输液泵、注射泵、呼吸机、除颤仪、起搏器、超声雾化仪、洗胃机等,有条件的医院可备动脉血气分析仪。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前言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窗口,承担着救治各类急危重症患者的任务。
加强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提高急诊医疗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二、急诊科建设(一)硬件建设1. 位置与布局:急诊科应位于医院交通便利、易于识别的位置,与医院入口、停车场、影像科、检验科等相关部门保持便捷联系。
急诊科内部布局应合理,分为接待区、诊断区、治疗区、观察区、抢救室等,各区域功能明确、相对独立。
2. 设施与设备:急诊科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机、监护仪、急救药品等。
同时,应具备完善的通讯设备,确保与院内各科室、外部急救系统保持顺畅联系。
3. 信息化建设:急诊科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急诊患者就诊、检查、治疗、收费等信息的实时传输、查询和管理。
同时,加强与院内其他信息系统(如电子病历、PACS、LIS 等)的对接,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效率。
(二)软件建设1. 人员配备:急诊科应根据工作量、患者病种、技术难度等因素,合理配置医护人员。
医护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急诊医疗经验、熟练的急救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培训与考核:急诊科应定期开展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业务水平。
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
3.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急诊科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急诊就诊流程、急诊抢救流程、急诊观察流程、急诊患者转诊流程等,确保急诊医疗服务有序、高效。
三、急诊科管理(一)质量管理1. 医疗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急救措施及时、准确、有效。
加强对急诊患者的病情评估,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减少误诊、漏诊。
2. 护理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护理质量管理,确保护理措施到位、护理安全。
护士应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协助医生进行救治。
3. 药品质量管理:急诊科应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急救药品的供应、储存和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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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
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
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
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第十一条急诊科应根据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留院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
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二条急诊科应设有专门传呼(电话、传呼、对讲机)装置。
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
第三章人员配备
第十三条急诊科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掌握内、外科常见急诊处理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电除颤、呼吸机使用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间期以2年为
宜。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有相对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继续培训,间期以2年为宜。
第十六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护士参加急诊。
第十七条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5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应具有8年以上急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人员担任;三级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并至少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8年以上人员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九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保安和其它人员。
第四章科室管理
第二十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
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一条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制度,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
第二十三条急诊科应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确保急诊救治及时。
第二十四条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建立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症状鉴别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优先。
(一)需要心肺复苏或生命垂危患者:立即复苏和抢救;
(二)急诊危重患者:应在5~10分钟内接受病情评估和急救;
(三)生命体征相对稳定的急诊患者:应在30分钟至1小时内给予急诊处理。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
第二十六条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应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急诊、留观患者的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病历,记录诊疗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优先及时收入病房,相关临床科室不得拒绝推诿。
第二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制度与机制,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急诊科在重大抢救时,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的重大抢救,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条急诊科应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的隔离。
第三十一条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兼职人负责急诊科管理,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出口问题。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诊科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急诊室,参照本规范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标准
一、仪器设备:心电图机、心脏起搏/除颤器、心脏复苏机;呼吸机、便携式超声仪、心电监护仪、吸引器、给氧设备、洗胃机;床旁X线机等。
二、急救器械:一般急救搬动、转运器械,各种基本手术器械。
三、急救药品:中枢神经兴奋剂;升压、降压药、强心药、利尿及脱水药;抗心律失常药;血管扩张药;镇静剂;止痛、解热剂;止血剂;解毒药、止喘药、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类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局部麻醉药、抗菌素类药、激素类药物,各类敷料、包扎固定用材等。
附件2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置表
急诊量(日平均人次)抢救量(日平均人次)观察床位数日观察人次医师(人)护士长(人)护士(人)护工(人)
≤100 4 10 12 12~14 1 25~30 2
101~200 8 15~20 20 18~21 2 40~50 2
201~300 12 21~30 25 24~26 2 50~60 3
301~400 16 31~40 30 27~28 3 60~70 3
401~500 20 31~40 30 29~30 3 70~80 4
≥500 20 31~40 30 31~40 3 80以上4
附件3
急诊科医师和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一、急诊科医师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急腹症、上消化道出血、黄疸、血尿、抽搐、眩晕、头痛等);
2.掌握通过心电图判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
3.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昏迷、各种休克的抢救治疗;
4.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
5.掌握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的初步诊断和处理;
6.对暂时未明确诊断的急危重症给予适当的抢救治疗;
7.能开展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急诊起搏、溶栓术、深静脉置管、动脉穿刺、胸腔穿刺、腹腔穿刺、心包穿刺、腰椎穿刺、胸腔闭式引流、导尿、洗胃和放置食道三腔管等;
8.熟练使用输液泵、呼吸器、多种生理监护仪、血糖仪及分析血气报告等
二、急诊护士应掌握的急救技术和技能
1.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掌握急诊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管理;
7.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