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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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判标准》(2013年版)一、为深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判标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2011年版)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判及有关的组织工作。

三、本标准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不予以考核评判,考核评判采纳百分制,各单位评分为7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90分及以上的,向部申报部级示范。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5+外业(表2)分值x0.5;施工单位外业评判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表2.2;水运工程为表2. 1+表2.3;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判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

注: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直截了当判为不达标。

②施工单位内业得分和外业得分必须分不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达标。

③对显现施工单位不达标情形的,该标段必须赶忙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四、示范级考核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示范工地”仅对施工单位考核,“示范工程”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x0.2+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x0. 2+Σ(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x0.6。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5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由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治理机构)报同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项目考核评判分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期考核评判、交工前考核评判三个时期。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时期得分/项目考核评判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判得分×0.25。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表格样本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表格样本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原则》(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贯彻安全责任,进一步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原则。

2各级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原则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原则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如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级别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用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如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本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本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送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次数)。

3.施工单位基本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标准(试行)-交质监发[2012]679号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标准(试行)-交质监发[2012]679号


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 不达标 达标

合同段
位得分 次数 等级

1

2
3
4
5

施工合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 不达标 达标

同段
合同 基础管理 现场得分 位得分 次数 等级


得分
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2
3
4
5
6
7
8
工程项目得分
达标等

工程项目综合得
达标等


注:水运工程项目不必填写桥隧比例和建设里程。
工作。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每发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日常检查、
现一台扣 2 分;无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记录每发现 1 台扣 1 分;记录不全面,
扣 1-2 分。
1.6 施 工 作 业 手 根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 查文件。
未办理,扣 4 分。
续(4分)
省份:
评价(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6
表 3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内容
需附资料
1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附招标文件安全生产费用标
准(工程量清单)。
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附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复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 核评价评分 90 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 70 分(含)—90 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 70 分以下为不 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 1。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一、总则(一)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确保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在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在不改变相对权重的前提下,可对不带“*”的考核内容适当增减或细化。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标准体例,结合本地区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制定其他技术等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以及自查自评、考核评价。

公路工程中交安、机电、绿化、房建等合同段以及水运工程中的道路、堆场、房建等合同段可参照本标准,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评价程序(一)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平安工地建设,在合同段开工后、交工验收前,每月应当按照本标准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自评结果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开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向监理、建设单位申报。

(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半年应当按照本标准对项目全部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自身安全管理行为进行自我评价。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对审核记录及结论负责,同时将审核结果报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按照本标准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建设单位。

(三)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结合年度安全督查计划,每年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情况,抽查一定比例的施工、监理合同段。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3施工单位得分二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X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X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二》监理单位得分5(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X0.2+X0.2+X0.6监理单位个数5施工单位合同价2・3・5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5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X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X O.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非黑体字考核项目)。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

修订阐明一、修订的重要目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自出台以来,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起到了引领作用,建立了客观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机制,解决了项目安全管理无从下手的问题。

但通过几年的应用,有些方面已经不合用于目前“平安工地”创立工作,或多或少存在某些操作上的不便。

为了更加进一步地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为目的,从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工作思路转变,形成更加清晰的工作逻辑链,为此,对该原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重要原则1、重要内容仍以原则为基本,对该原则中部分反复、琐碎、可操作性不强的内容予以删减,归并、调节。

2、总结近几年的有关经验与成果(如:“平安工地”创立50问),在新原则中有所体现。

3、进一步突出重点,导向性的东西予以明确(如:专项方案图表化等)。

4、进一步体现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5、压缩自由裁量权,细化扣分原则以便实际操作。

三、修订的重要内容1、建设单位:重在筹划、组织、引导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制度责任体系贯彻和平常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点。

2、监理单位: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理解基本上,有重点、有目的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控。

强化了与施工单位有关工作的相应性,如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安全检查评价等方面。

3、施工单位内业:更加强调内业指引外业和内外业互相验证,如:制度建设的五要素、专项方案图表化、大检查的五个方面等进一步突出。

增长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场内机动车辆检查等有关内容。

4、外业:强化通用部分,优化调节专项部分。

结合江苏省实际,对各专项内容的分数权值进项了调节。

通用部分增长了拆除工程;水运工程增长了疏浚工程;隧道工程本次未做修订。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征求意见稿)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进行修订。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年版)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年版)进行修订。

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检查工作。

三、考核评价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

、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分值外业(表)分值;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和表;水运工程为表和表;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

考核项目标准分为外业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工地。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不达标的,必须予以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示范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建设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分别对每个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估。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Σ(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

工程项目得分分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为省级示范工程:()建设单位的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施工标段考核评价得分不得低于分。

四、每次考核类别扣分上线为该项标准分值。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六、省厅每年组织年度省级“平安工地(程)”示范点考评。

各地区应在每年上半年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范预备候选名单,三季度末向省厅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工程)”示范候选名单,省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工程(标段)进行逐个评估。

七、申报省级示范的施工标段,应当满足以下要求:、施工标段合同额大于万元;、标段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前三季度完成产值占年度计划及以上;、工程尚未交工验收。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1 为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我部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活动等进行定期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根据考核评价体系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对此项目进行扣分,并说明扣分原因。

2我部积极组织人员每三个月对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进行考核评价,最后取得相应的得分。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及评分表

交通部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一、总则(一)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确保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在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在不改变相对权重的前提下,可对不带“*”的考核内容适当增减或细化。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标准体例,结合本地区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制定其他技术等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以及自查自评、考核评价。

公路工程中交安、机电、绿化、房建等合同段以及水运工程中的道路、堆场、房建等合同段可参照本标准,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评价程序(一)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平安工地建设,在合同段开工后、交工验收前,每月应当按照本标准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自评结果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开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向监理、建设单位申报。

(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半年应当按照本标准对项目全部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自身安全管理行为进行自我评价。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对审核记录及结论负责,同时将审核结果报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按照本标准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建设单位。

(三)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结合年度安全督查计划,每年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情况,抽查一定比例的施工、监理合同段。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随着全国政府在提高公共安全水平方面的努力,江苏省作为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2020年颁布《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建设,确保公共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管辖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考核内容,第三部分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在江苏省范围内,所有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均应遵守本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标准,强化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内容定义如下:(1)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秩序;(2)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按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平安工地的安全;(3)现场检查: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4)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划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准;(5)安全记录: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将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检查情况和安全违规情况记录下来,以便今后研究和改进。

第三部分考核办法: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规定,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定义如下:(1)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确定安全责任,建立安全保障机制;(2)安全检查: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平安工地环境安全;(3)安全设备:建设单位应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的要求,合理设置安全设施,保障人身安全;(4)安全教育: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知识;(5)安全违规:建设单位应严厉打击各类安全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处理,维护平安工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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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及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自我考核评价.复核评价均按本标准执行。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85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2 监理单位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4 工程项目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0.6 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P综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 (∑工程项目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6+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35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

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不得调整。

4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 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对考核评价工作开展自评,建设单位审核汇总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查复核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

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达标考核评价小组负责制,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6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应依据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项目全部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建设单位.全部监理合同段和示范施工合同段必须进行考核评价,对拟申报示范工程的,应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6.1 按照表1要求,70%及以上的施工合同段评为“示范”等级.建设单位评为“示范”等级且监理单位全部评为“达标”及以上等级,工程项目方能评为“示范”等级。

6.2 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不得评为示范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不得评为示范等级,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

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全部评为不达标等级。

7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档案,并将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按照表2的格式整理填写,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8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及本地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依据本标准制定细则的省份,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表2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建设里程工程概算桥隧比例批准工期(月)实际开工日期(年月)计划交工日期(年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得分不达标次数达标等级监理单位监理合同段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得分不达标次数达标等级123 施工单位施工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合同价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施工单位现场得分施工单位得分不达标次数达标等级12345678 工程项目得分达标等级工程项目综合得分达标等级注:水运工程项目不必填写桥隧比例和建设里程。

省份:评价(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33 表3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项目名称:序号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内容需附资料是否满足存在问题说明1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附招标文件安全生产费用标准。

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附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复印件。

3 建设和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监理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进场“三类人员”资格.实际岗位与合同文件或变更文件对应。

附“三类人员”花名册,并附证书复印件,提供合同文件及相应管理文件.工作记录。

6 已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与相应工作对应。

附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并附证书复印件。

7 制定主要施工设备进场计划,已进场主要施工设备检验资料证明或者报验计划齐全。

附施工设备进场计划,附已进场主要施工设备检验资料复印件和报验计划。

8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且经监理审批。

附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方案。

9 拟开工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专家论证报告。

附论证记录文件或报告。

10 主要施工风险已辨识评估,并制定预控措施。

附主要施工风险辨识评估及预控措施资料。

11 拟开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附培训记录。

12 监理工程师持证符合要求,安全监理人员按要求进场,并编制安全监理规划。

附安全监理人员名单及安全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附安全监理计划。

建设单位(盖章):核查人:核查日期:注:建设单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时,1~4.8.10项应附附件资料,其余项附建设单位核查汇总清单。

表4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序号类别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方法扣分标准得分备注1 安全生产条件(24分)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4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查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扣4分。

1.2*从业人员资格条件(4分)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并与对应岗位人员身份相符。

施工现场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的比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与相应工作对应。

查“三类人员”证件。

查台帐,同时对现场在岗人员对应检查。

每发现一例未持有效证书或证书与对应岗位人员身份不相符,扣1分。

未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一个扣1分。

每发现一例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书,扣1分。

证书类别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持证人在岗情况不明,扣1分。

1.3*从业人员保险(4分)全员劳动用工登记。

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查花名册及保单发票。

未建立人员台账扣4分,台账不完善扣2分。

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4分。

意外伤害保险未覆盖全员或不连续,扣1-3分。

1.4安全组织机构(4分)建立专职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悬挂明显位置。

项目.各部门及作业层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人明确。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查施工单位文件及签订的责任书。

未建立专职安全组织机构,扣4分。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未悬挂,扣1分。

安全岗位职责和责任人不明确,扣1-2分。

未逐级签订责任书,扣2分。

责任书签订不规范,扣1-2分。

1.5*机械设备管理(4分)建立机械设备分类管理台帐。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一机一档。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

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非标设备,应组织专家论证和验收工作。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查台帐,现场核对。

未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扣2分,台帐不全扣1-2分。

特种设备档案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安装拆除由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扣1分。

未经论证和验收,发现一台扣2分。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每发现一台扣2分;无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每发现1台扣1分;记录不全面,每发现一处扣0.5分。

1.6水上水下作业手续(4分)根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制及水上水下作业的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查文件。

未办理,扣4分。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4分)2.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4分)明确安全生产例会的时间.频次.参会主要人员。

会议记录清晰.全面。

会议要求落实到位并有痕迹记录。

查制度文件.会议记录及签字等。

未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扣4分。

未按时召开例会,记录不完整,签字不全,扣1-2分。

会议要求落实无痕迹资料,扣1-2分。

2.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分)制定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

明确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转岗.新进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内容.方法等要求,并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记录清晰。

查制度文件.教育培训计划.记录及签字等。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扣4分。

教育培训计划不合理,扣1-2分。

未按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到位,扣2-4分。

2.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分)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批准计划落实到位。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

查制度文件.台帐.费用明细.使用凭证。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使用计划,扣4分。

计划落实不到位,扣3-4分。

台账不清晰.费用明细不清晰.记录不全面,扣1-2分。

使用凭证不属安全生产费用范围,扣1-2分。

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扣2-4分。

2.4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4分)制定危险品管理办法。

危险品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并持证上岗。

危险物品进出库台帐清晰,管理措施.使用记录等符合有关要求。

*爆破工程施工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按规定编制爆破设计书及施工组织设计。

查制度文件.证书及台帐等。

未建立危险品管理办法,扣4分。

人员未持证上岗,发现一人扣1分。

未按制度落实危险品管理措施,扣3-4分。

火工品进出库台帐不全.不连续,扣2-4分,不严格执行退库程序,发现一起扣4分。

爆破作业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不全,扣4分。

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文件未规定编制,扣4分。

2.5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分)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消防责任区域.责任人.消防器具配置及维护要求。

建立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台账。

查制度.台账.现场。

未制定消防责任制度扣4分,未绘制消防设施布设图,扣1分。

消防职责或责任人不明确扣1-2分。

管理台账不全,扣1-2分。

2.6*安全检查制度(6分)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排查时间.频率,对发现隐患进行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隐患治理措施。

明确定期.日常.防汛防台等专项安全检查的时间.频率.责任人.检查内容.实施要求。

检查记录清晰,资料齐全.闭合管理。

查制度文件,台帐,现场核对。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6分。

未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扣3-4分,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开展隐患排查,扣2分,未对隐患进行分析,扣1分,定期.日常.防汛防台等专项安全检查时间.频率.责任人.检查内容.实施要求不明确,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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