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和监事含股东会决议工商局版

合集下载

设执行董事和监事—股东会决议范本新

设执行董事和监事—股东会决议范本新

设执行董事和监事—股东会决议范本新1. 引言本决议旨在设立执行董事和监事,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为确保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合规,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特制定此决议。

2.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2.1 设立执行董事和监事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决议设立执行董事和监事。

2.2 执行董事的职责和权限执行董事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和权限: - 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 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 组织并指导公司的运营团队; - 审核和批准公司各类合同、协议; - 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 提出重要决策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3 监事的职责和权限监事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和权限: -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 监督董事会和执行董事是否合法、合规履行职责; - 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 - 提出合理化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 负责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3. 产生效力及执行程序本决议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并立即生效。

董事会应按照本决议的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执行董事和监事能够履行其职责和权限。

4. 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董事和监事在履行职责和权限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并且负有保密义务。

5. 附则本决议的解释权归股东会所有。

如遇特殊情况,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决议可以进行修改。

6. 结束语本决议将有利于公司的规范经营和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设立将有助于加强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希望所有股东共同遵守和支持本决议的执行。

立案人:[股东姓名] 立案日期:[日期]注意: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决议范本供参考使用,具体决议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及监事含股东会决议工商局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及监事含股东会决议工商局版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例的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建立常州春诵夏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拘束力。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例、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册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名册见附表。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益机构,履行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改换非由员工代表担当的履行董事、监事,决定相关监事的酬金事项;(三)审议赞成履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赞成监事的报告;(五)审议赞成公司的年度财务估计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成公司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刊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九)对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清理或许改正公司形式作出决策;(十)改正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赞成的,能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印)。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率履行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如期会讲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通知约定以邮寄方式送到。

股东应该向公司履行董事报备约定送到地址。

股东会会议通知以履行董事向股东约定送到地址发出通知邮件为送到标志。

股东的约定送到地址发生变化的应该实时向履行董事报备改正,否则,公司将仍以原地址为送到地址。

如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履行董事、监事建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该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管理和运营公司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共同组成。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股份比例所分取的利润和资产的所有权。

第十四条股东减少投资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协商、转让或者其他法定方式减少投资。

第十五条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股东有权以投资款等形式增加对公司的投资。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者法定解散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附件一:公司股东资格登记表2. 公司章程附件二:股东会议决议书3. 公司章程附件三:董事会决议书4. 公司章程附件四:监事会决议书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集体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者: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公司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章程 工商局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工商局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工商局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和管理公司的运营和组织结构。

根据工商局的要求,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公司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股东权益、经营范围、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

第六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XXX年。

第七条公司章程的修订本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报工商局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采用董事会制度,并设立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

第九条董事会1.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3人。

2.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

3.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十条总经理1.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 总经理必须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

第十一条监事会1.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

2.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3.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二条股东权益1. 股东的权益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

2.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并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

第十三条股东会1.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 股东会的决议需经过股东出席会议并以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财务报告1. 公司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报送工商局备案。

2. 公司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五条利润分配1.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进行。

一般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章程及股东会决议范本设立

一般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章程及股东会决议范本设立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一般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该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XXX
货币
XX万元
XXXX年XX月XX日前出资X万元;
XXXX年XX月XX日前出资X万元;
XXXX年XX月XX日前出资X万元。
XXX
货币
XX万元
XXXX年XX月XX日前出资X万元;
XXXX年XX月XX日前出资X万元;
XXXX年XX月XX日前出资X万元。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由公司盖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第六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证照号码)
XXX
XXXXXXXXXXXXXX
XXX
XXXXXXXXXXXXXX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出资时间,是否分期出资,分几期出资,均由股东自行协商决定。)
股东姓名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设立的时间和期限: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第七条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第八条公司企业类型:第九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公司营业执照:第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第十四条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第十八条公司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变更:第二十条其他事项:第二章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权益: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第二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议: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东决策程序: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九条公司监事会:第三十条公司经理:第三十一条公司分支机构:第四章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议:第三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决议:第三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执行事项:第三十五条公司监事会主要职责: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第三十六条公司监事会: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责任:第三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报告: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第六章公司股权转让第四十条公司股权转让:第四十一条公司股权转让条件:第四十二条公司股权转让程序:第四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审批:第七章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四十四条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八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九章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审计:第十章公司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公司法律责任:第十一章公司章程的变更第五十条公司章程的变更:第十二章其他事项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第五十二条公司章程的附加条款:第五十三条公司章程的生效和修改日期:附件: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 公司股东名册3.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文件4. 公司董事会决议记录5. 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6. 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手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设执行董事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提供)之欧阳德创编

设执行董事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提供)之欧阳德创编

XX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名称:XX有限公司(二)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二、经营范围:XXX、XXX的销售(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股东:张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约定于公司注册之日起XXX (时间)内缴足。

股东:王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约定于公司注册之日起XXX (时间)内缴足。

五、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一)股东会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⑴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⑵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⑶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⑷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⑸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⑺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⑻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⑽修改公司章程;⑾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股东会议事规则:(1)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每年X月X日为股东会定期会议日期,定期会议应按章程规定召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常州春诵夏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册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名册见附表。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通知约定以邮寄方式送达。

股东应当向公司执行董事报备约定送达地址。

股东会会议通知以执行董事向股东约定送达地址发出通知邮件为送达标志。

股东的约定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执行董事报备变更,否则,公司将仍以原地址为送达地址。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规定的其它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

法定代表人除行使本章程规定的职权以外,还应当行使以下职权:
(一)保管公司的营业执照,保管和使用公司的公章;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二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生符合任职资格的法定代表人:
(一)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
(二)法定代表人丧失执行董事或经理资格的;
(三)因被羁押等原因丧失人身自由,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
(四)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成立后,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评估作价。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二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七条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应当在审计后十五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一式3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年月日
有限公司股东签字页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应到会股东2方,实际到会2方,代表100%股权。

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章程;
二、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
三、选举为公司监事。

年月日(以下无正文,股东签署(盖章)页见下页)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签署(盖章)页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决定聘任为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签名(盖章):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