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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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的奖惩制度

餐饮业的奖惩制度

餐饮业的奖惩制度餐饮业作为服务行业,其奖惩制度对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能够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同时对于纠正员工不良行为、保护企业利益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对餐饮业的奖惩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奖励制度1. 绩效奖金:通过设立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综合评定,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金激励。

这可以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岗位晋升: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岗位晋升,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待遇。

这样可以激发员工的学习动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3. 学习培训机会:餐饮企业可以设立学习培训计划,并为员工提供学习培训机会。

通过提供专业能力的提升,能够激发员工的创新力和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4. 荣誉表彰:定期评选表彰员工,并在企业内部或行业内进行宣传,给予员工一定的荣誉感和认可。

这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还可以增强员工的自豪感和归属感。

二、惩罚制度1. 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对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考核。

对于工作不达标、出现失误等情况,可以采取适当的纪律处罚,如警告、降薪等。

这能够对员工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员工更加认真、细致地处理工作。

2. 违规处罚:针对员工违规行为,如迟到、旷工、擅离职守等,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扣发部分工资等。

这样可以维护企业的纪律和秩序,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赔偿和承担责任:餐饮行业中,由于工作特殊性,员工在工作中可能会发生服务品质问题、经济损失等。

对于员工可能产生的过失导致的责任,需要明确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这是对员工的责任约束,同时保护企业及消费者的利益。

4. 解雇制度:餐饮企业中,员工如果涉及到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严重失职等情况,可以采取解雇措施。

这起到了源头性的约束和警示作用,使员工明确职业操守和规范,对企业和行业起到积极的健康影响。

餐饮单位绩效制度范本

餐饮单位绩效制度范本

餐饮单位绩效制度范本一、目的为建立有效的餐饮单位薪酬激励机制,实现薪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根据法律规定,结合餐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餐饮单位在职员工。

特聘高管人员、高级名厨、临时聘用人员、实习学生、外派或驻外人员的薪酬及其他待遇,餐饮单位与当事人另行约定。

三、绩效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考核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位员工都有机会获得公正的评价。

(二)结果导向原则。

绩效考核应以员工的工作成果为主要评价标准,注重实际业绩。

(三)激励与发展原则。

绩效考核应注重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关注员工职业发展。

四、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业绩指标:包括销售额、客户满意度、菜品质量等。

(二)工作态度指标:包括出勤率、遵守纪律、团队合作精神等。

(三)工作能力指标:包括业务知识、技能水平、解决问题能力等。

(四)综合素质指标:包括职业道德、学习与成长、社会活动参与等。

五、绩效考核流程(一)绩效计划制定:每年初,各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共同制定绩效计划,明确绩效目标。

(二)绩效考核实施: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根据绩效指标进行评价。

(三)绩效反馈与沟通:每月末,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绩效反馈与沟通,共同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四)绩效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调整、晋升、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六、绩效考核结果处理(一)绩效优秀者:给予奖金奖励、晋升、培训等激励措施,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绩效一般者:给予警告、培训等提醒措施,促使改进工作。

(三)绩效较差者:给予处罚、调岗等处理措施,确保工作质量。

七、绩效管理制度保障(一)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绩效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三)加强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沟通与反馈,确保员工对绩效结果的认同。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 规章制度)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BH-025378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Performance bonus and commission management system of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奖金结构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模范员工奖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礼貌奖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最受欢迎奖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完整版)餐饮企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完整版)餐饮企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完整版)餐饮企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餐饮企业项目提成及奖金的管理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项目工作,提高企业绩效和员工福利。

2. 提成政策2.1 提成计算根据项目业绩和个人贡献,提成计算公式如下:提成金额 = 项目销售额 ×提成比例其中,项目销售额为项目实际销售的金额,提成比例根据员工的职位和绩效进行设定,具体比例由经理与员工协商确认,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2 提成发放时间提成将在项目收款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具体发放时间由财务部门负责确定,并告知相关员工。

3. 奖金政策3.1 奖金设置为了激励员工在项目中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们设立了以下几种奖金:- 项目完成奖金: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估,由经理根据一定的比例设定。

- 团队协作奖金:当团队合作顺利完成项目并且取得好的业绩时,由经理酌情给予奖金。

- 个人突出贡献奖金:对于在项目中表现突出、为项目成功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由经理酌情给予奖金。

3.2 发放条件奖金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员工个人表现进行评估。

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奖金:- 员工在项目中出色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违反公司行为准则;3.3 奖金发放时间奖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具体发放时间由财务部门负责确定,并告知相关员工。

4. 其他规定4.1 税务规定员工获得的提成和奖金将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进行应税处理。

4.2 申诉与纠纷解决对于提成和奖金的申诉和纠纷,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解决问题。

5. 终止本文档的内容将作为餐饮企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保留对文档进行修改的权利。

规章制度之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之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之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 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 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 亦详加规定之.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 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第三条奖金结构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 包括下列十三项:(一)模范员工奖.(二)礼貌奖.(三)最受欢迎奖.(四)工作绩效奖金.(五)考勤奖金.(六)激励奖金.(七)介绍奖金.(八)全勤奖金.(九)-奖学金.(十)礼金及慰问金.(十一)小费.(十二)年节奖金.(十三)年终奖.第四条模范员工奖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 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 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 以激励员工士气.第五条礼貌奖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 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 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 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 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第六条最受欢迎奖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 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 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 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 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 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第八条考勤奖金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 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 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 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 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 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三)勤务未满半年者, 原则上不予以发放. 但表现优异者, 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 酌量奖励之.第九条激励奖金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 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 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 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经理(副理) 1, 000元礼券一张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 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第十条介绍奖金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 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 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 000元, 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 则不予以发放. 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 与薪资合并发放.第十一条全勤奖金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 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 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 000元以兹鼓励. 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 累计达176小时以上, 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 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 全年度皆为全勤者, 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 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 000元奖金以兹鼓励.(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 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 亦具第3项之资格, 可给予其奖励.第十二条奖学金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 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 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 其规定如下:(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 连续达85分以上者, 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 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 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 予以支付.(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四)奖学金适用范围, 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 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第十三条礼金及慰问金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 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 可按员工服务年资, 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一)结婚礼金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二)住院慰问金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 除其部门主管人员, 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 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 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2, 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 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 另20%则购买慰问品.(三)丧亡慰问金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 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2.本人丧亡者, 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 因公殉职者, 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 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四)生产慰问金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 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 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 另20%则购买慰问品.第十四条小费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 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 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 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 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 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 原则上不予支付.第十五条年节奖金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 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 其支付规定如下:(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 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 则支付半额奖金.(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 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 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 则不予以计算.(四)支付金额, 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 另行制定之.第十六条年终奖金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 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 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 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 则不予以发放.第十七条内部创业制度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 始具内部创业资格, 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 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第十八条修订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 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 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 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 呈报董事会评核之.第十九条施行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奖金结构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模范员工奖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礼貌奖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最受欢迎奖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考勤奖金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

关于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方案实用制度1

关于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方案实用制度1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企业所拟订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责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赐予其评定外,对于职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合用范围凡任职满 14 日以上之正式任用职工皆合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方法,亦可合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奖金构造本规则所拟订之奖金,包含以下十三项:( 一) 典范职工奖。

( 二) 礼貌奖。

( 三) 最受欢迎奖。

( 四) 工作绩效奖金。

( 五) 考勤奖金。

( 六) 激励奖金。

( 七) 介绍奖金。

( 八) 全勤奖金。

( 九)- 奖学金。

( 十) 礼金及慰劳金。

( 十一 ) 小费。

( 十二 ) 年节奖金。

( 十三 ) 年关奖。

第四条典范职工奖每个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查核成绩中,精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秀之从业人员 ( 含兼职人员 ) 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个月月初在例会中夸奖并颁发 500 元礼券一张,以激励职工士气。

第五条礼貌奖为增强顾客对本企业有优秀的印象并培育同仁间之默契,增添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个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精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个月月初在例会中夸奖外,颁发 500 元礼券一张以兹鼓舞。

第六条最受欢迎奖为使同事间可以相处和睦并让顾客感觉到本企业服务和蔼的态度,每个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选举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个月月初例会中夸奖及颁发 500 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宣布栏内宣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愉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 包含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 所进行之查核外,并依据查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考勤奖金企业依照整年度职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以下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 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均匀80 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 二) 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 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为了激励餐饮企业员工乐观自动、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本领和创造力,特订立本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

1. 总则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旨在通过嘉奖绩效,激励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2. 奖金范围和计算方式2.1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依据员工在特定考核期间所取得的绩效表现来计算。

绩效奖金由员工的上级主管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批。

2.2 提成:提成是指员工依据其个人业绩所享有的额外酬劳。

提成金额依据销售额、客户满意度或其他绩效指标来计算,实在计算方式由相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订立。

2.3 奖金发放时间:绩效奖金和提成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的发放时间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2.4 奖金税务处理:奖金发放时,依据国家相关税收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扣除应纳税款项,并及时申报缴纳。

3. 考核标准为了公正、客观地评定员工的绩效,本公司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考核标准:3.1 业绩指标:依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设置相应的业绩指标,并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权重。

3.2 工作态度与团队合作:考核员工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本领以及与同事之间的互动关系。

3.3 职业技能与知识: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本领和专业发展情况。

3.4 自我学习与提升:考核员工对自身工作的思考和提升,是否能够不绝学习和提高工作本领。

4. 管理标准4.1 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实在的考核时间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订立。

4.2 绩效考核程序:绩效考核重要由员工的上级主管进行,包含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

4.3 绩效评定:绩效评定应当公正、客观、准确。

上级主管应向员工明确评定标准,并及时予以员工反馈。

4.4 绩效结果处理: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上级主管确认员工是否符合获得奖金及提成的标准。

绩效奖金和提成发放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4.5 绩效异议处理:员工对其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有权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调审核实,并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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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 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

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第九条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

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 00元以兹鼓励。

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

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第十四条小费
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

(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

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条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

第十九条施行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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