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16项HSE管理制度》
HSE管理原则

健康、安全、环境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追求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在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两书一表""两书一表"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作业指导书》(简称《HSE作业指导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作业计划书》(简称《HSE作业计划书》)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现场检查表》(简称《HSE现场检查表》),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基层组织HSE管理基本模式,是HSE管理体系在基层原文件化表现,是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队伍整体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油集团公司HSE管理九项原则1.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2.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3.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4.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5.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6.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7.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8.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9.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集团公司特制定本《禁令》,具体内容为: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采油厂hse规章制度

采油厂hse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采油厂生产安全、人员健康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采油厂所有生产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采油厂HSE管理层具体负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需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最新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一节生产安全管理第五条所有生产人员必须遵守采油厂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违反安全规定。
第六条生产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确保人员明确作业安全流程。
第七条生产人员必须佩戴相关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发生事故时,生产人员应立即报告,采取紧急措施并配合调查。
第二节设备安全管理第九条采油厂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第十条使用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发现设备故障应停机处理,不得强行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设备保养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三节火灾防控管理第十三条采油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人员,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控制。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人员应急逃生能力。
第十五条火灾报警系统必须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六条火灾风险较高的地方必须加强防范,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第四节突发事件应急第十七条采油厂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责任。
第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迅速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全员应急演练至少进行一次,确保人员熟悉应急流程。
第二十条应急物资储备必须充足,确保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五节安全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采油厂将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二十三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对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惩处。
第三章健康管理第一节作业环境卫生第二十四条采油厂必须定期进行作业环境卫生检查,确保员工健康。
第二十五条作业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必须得到有效控制,不得对员工造成危害。
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关于印发《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等十项HSE管理制度的通知

长油安字〔2010〕7号
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关于印发
《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等十项HSE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和高危作业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等十项HSE管理制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附件2-长庆油田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3-长庆油田分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4-长庆油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
附件5-长庆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6-长庆油田分公司管线打开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7-长庆油田分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8-长庆油田分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附件9-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附件10-长庆油田分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办法
二○一○年十月九日
— 2 —。
2. 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1—2009)等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铝热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锯弓锯金属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不包括人工冷切割方式作业);(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四)生产装置、成品油库装卸作业区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五)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第三条动火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第四条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计划书》(附件1)和《动火作业许可证》(附件2)管理。
《动火作业计划书》在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系统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现场签发,作业申请人和批准人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安全。
第五条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计划书》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动火安全措施、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动火作业内容、动火作业许可证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第六条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作业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措施、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第七条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夜间及异常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动火作业;确需作业的,《动火作业计划书》要升级审批,现场要升级管理.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长庆油田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长庆油田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长庆油田公司所有车辆及其使用者。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经济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车辆使用应按照车辆使用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第五条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六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车辆电源,锁好车门。
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相关事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车辆维护保养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维护保养规定进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条车辆维护保养周期为每行驶一定里程或一定时间,具体周期由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驾驶员应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车辆维护保养过程中,驾驶员应如实反映车辆状况,便于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判断和处理。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车辆安全是车辆管理的核心,驾驶员应时刻关注行车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过程中,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第五章车辆报废与更新第十七条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使用年限时,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八条车辆更新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车辆使用需求,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
第六章车辆档案管理第十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二十条车辆档案应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安全。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对在车辆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HSE法律法规和标准合规性管理规定

HSE通用流程手册HSE法律法规和标准合规性管理规定CNPCI Corp HSE –4.15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目录1. 目的、范围及应用 (3)1.1 目的 (3)1.2 范围 (3)1.3 应用 (3)2. 相关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4)5. 管理要求 (4)5.1 基本要求 (4)5.2 合规评价 (4)5.3 合规行动 (5)5.4 更新维护 (7)6. 审核、更新、偏离、培训和沟通 (7)6.1 审核 (7)6.2 更新 (7)6.3 偏离 (7)6.4 培训和沟通 (7)7 附录 (8)附录A HSE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9)附录B HSE法律法规和标准合规评价流程图 (10)1. 目的、范围及应用1.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规范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简称“公司”)机关、海外地区公司和公司所属单位(简称各单位)的HSE法律法规和标准合规性管理,以确保满足公司HSE管理要求。
1.2 范围本规定明确了HSE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规评价、合规作业及更新的要求以及相关审核、更新、偏离、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1.3 应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海外地区公司和公司所属单位。
享有作业控制权的单位应执行本规定,或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HSE法律法规和标准合规性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严格执行。
联合作业或无作业权的单位应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但应确保本规定涉及的所有HSE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规评价、合规作业及更新的要求得到体现和执行。
如所在国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本规定存在差异,合资各方可协商制定相关管理程序。
2. 相关文件2.1 海外勘探开发公司HSE管理体系HSE – 2.0 HSE管理体系手册2.2 其他文件OHSAS18001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012年)ISO14001 - 环境管理体系(2015年)SSKOC - HSE - PR09.1- Regulation Compliance, 1.0 HSE Management System3. 术语和定义3.1 HSE法律法规指所在国的HSE法律法规、地方的HSE法规。
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保障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油田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最大化保障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安全。
所有油田动火作业及其相关工作方案都应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二、动火作业的定义指在不安装和拆卸管道的情况下,在工业设备内进行保养、维修、涂漆、清除垃圾等工作,使用明火或略沾火源及热工具的作业。
其中,明火指可引起爆炸和火灾的明显火焰,包括焊接、割切、熔化金属、气体切割、火烧等。
略沾火源指易燃易爆物质与外界热源相接触而形成火点的某些情况,包括热风、火花、电通、电火花、高温表面及静电火花等。
三、油田动火管理的职责1.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管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油田动火专管员油田动火专管员是油田动火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管理油田动火安全和生产事宜,替公司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3.动火人员动火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操作能力,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证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4.作业单位作业单位是指参与油田动火作业的企业、个人、或队伍。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作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动火工作方案,并提交给油田动火专管员审核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2)动火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证书。
(3)在动火作业前,动火人员需详细了解场地情况,确定安全标志的范围。
(4)动火前应对场地进行清理和稳定作业物,降低事故风险。
2.动火期间的安全措施(1)动火过程中,工作现场应随时保持清洁。
若在实际动火中发现脏物、杂物等,需要及时清理。
(2)移动式气瓶应固定好,放在防火罩内,在明火操作前要关闭。
(3)对于大型油罐或塔罐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建议有效的通风输送设施。
(4)动火时必须设置专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幕,消防水带、灭火器等。
3.动火后的管理动火后,需对动火现场进行全面清理与检查,彻底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11-长庆油田分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分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公司HSE培训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规范》(Q/SY1234-2009)和《HSE培训管理办法》(人事〔2009〕35号)等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加强员工HSE培训工作的要求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HSE培训须立足岗位、满足需求、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HSE培训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各级负责人是HSE培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培训资源,建立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培训实施计划,确保HSE培训有效实施.第五条人事(劳资)部门作为HSE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HSE培训计划,协调培训资源,并会同HSE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
第六条HSE主管部门协助不同岗位HSE培训需求识别,编制HSE培训大纲,对HSE培训的实施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更新、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评价与跟踪。
第八条员工接受岗位HSE培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需求分析第九条HSE培训首先要做好需求分析,其需求分析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岗位基本技能要求;—岗位风险;—HSE管理规范、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工艺和设备变更;—HSE审核结果;—业绩考核结果;—岗位能力评估的结果;—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教训;—应急演练与应急响应的总结;—HSE业绩表现分析与改进机会;—公司HSE方针、目标、指标;- 再培训等等.第十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维护,应就培训需求与员工进行沟通,使其清楚地了解岗位要求的HSE能力及自己的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岗位风险和任职要求,分层次编制岗位HSE培训需求矩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庆油田分公司16项HSE管理制度》
序号培训内容备注
1 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2 长庆油田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3 长庆油田分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4 长庆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5 长庆油田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办法
6 长庆油田分公司管线打开安全管理办法
7 长庆油田分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8 长庆油田分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9 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10 长庆油田分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办法
11 长庆油田分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
12 长庆油田分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13 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
14 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办法
15 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作循环分析管理办法
16 长庆油田分公司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