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总说明识图讲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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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总说明识图讲解

三、自然条件:

3.1场地的工程地质及地下水条件:

各土层的信息及地下水情况确定合理的基坑支护形式;

2.基坑开挖过程中查看实际的土层是否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各土层的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与基坑支护单位协商是否调整支护形式;

(1)根据水位表信息确定基坑支护形式;

(2)根据水位表信息明确降水方式;

(3)对于在干湿交替条件下,注意设计对混凝土结构是否有特殊要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有建议,设计应考虑。)

四、正负零绝对标高

结构说明给出中±0.000的绝对标高,核对结构图与建筑图相对标高±0.00相对应的绝对标高是否一致。

七、设计采用的荷载标准值

结构说明中给出的设计荷载标准值,作为顶板拆模后楼面堆载的依据。

八、地基基础

8.1 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本工程整体采用天然地基,基底标高在36.00m左右,持力层土质为第四纪冲洪的粉质粘土、粘质粉土3层,局部存在的有机质粘土、有机质重粉质粘土3-2•层在验槽时视钎探情况酌情处理,综合考虑的承载力标准值(ka)为160kPa。

1. 若工程采用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应随时掌握持力最后一步土开挖时基底的土质情况,如果达不到持力层土质要求,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从新确定开挖深度。避免二次开挖。避免施工成本加大及影响施工进度。

2.如果塔吊基础设置在基底标高,可作为地基是否满足塔吊的地基承载力要

求的参考,不满足塔基承载力要求时,需对对地基进行处理,确定处理方法。

8.1.1 天然地基基槽开挖至基底标高以上200mm时,应进行普遍钎探,并通知地质勘测、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槽,确定持力层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提前绘制钎探图,钎探点布置视地基复杂情况间距1.0m-1.5m,钎探深度应符合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要求。

8.2 关于施工降水

8.2.1 本场区施工时,应根据地勘报告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降低地下水位,保证正常施工,防止结构上浮,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降低地下水位对周围建筑物、道路产生不利影响。

1.工程如果需降水,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论证。应考虑是否对建筑物、及道路产生不利影响,如有影响,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勘察报告》应有建议是否需要降水)

2. 防止结构上浮问题设计应考虑。

8.2.2 本工程在完成基础底板且主体结构完成了地上六层或以上时具备停止降水条件。

1.明确了停止降水的条件,如果本工程有沉降后浇带,还需考虑其封闭时间是否影响停止降水时间。

(2)停止降水时间(对应的形象部位)应在降水方案中体现。

8.2.3 如需提前停止降水,须根据周围未降水区域水位标高和已完成结构楼层情况由相关各方(甲方、监理、设计、施工、水位监测等单位)共同商定。

8.2.4当施工组织计划先停止降水后补浇后浇带时,应采取图1-2、图1-3的先停止降水后补浇后浇带的加强措施。

(1)首先确定是否采用先停止降水后补浇后浇带

(2)如果确定采用先降水后浇筑后浇带的方法应采取图1-2、图1-3的先停止降水后补浇后浇带的加强措施。并体现在方案、交底中。

(3)停止降水及后浇带施工明确,并有书面的依据。甲方、监理、设计的认可。(因为图纸不是一种方法)

8.3 本工程基坑较深,开槽时应根据勘查报告提供的参数进行放坡,对基坑

距道路、市政管线及现有建筑物较近处应进行边坡支护,以确保道路、市政管线以及现有建筑物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边坡支护应由有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8.4 开挖基槽时,不应扰动土的原状结构,如有扰动,应挖除扰动部分,经验槽确定处理意见后再回填。混凝土基础底板下设有防水层及100厚素混凝土层,每边宽出基础边一般为100mm,也可以根据导墙厚度确定。

(1)基础底板模板如果采用砖模,宽出基础边可按砖模厚度确定。

(2)按砖模厚度确定,要比100mm多,应与经营协商,是否办理经济洽商。

8.5 地下室底板与隔墙及周边外墙应一次整体浇筑至底板(楼板)面300mm 以上。

(1)人防外墙上返500mm,与设计协商是否能够与其他外墙一样改为300mm,办理洽商。

(2)隔墙不需要上返300mm,在这里去掉隔墙,办理洽商。

有防水要求的各层地下室外墙、水池外围墙体按图5-1所示设置水平施工缝,水平施工缝间混凝土应一次浇注完毕。不得再留任何竖向施工缝(后浇带除外)。

(3)除了以后浇带为界的施工缝,还需要另行划分施工缝的需要办理洽商,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8.6 基坑回填应在地下室顶板浇筑28天后(砼强度达到100%)及时回填。

尽量能够在达到强度后回填,回填安排不容易满足条件,注意回填时不能因回填影响外墙结构,特殊工程另行商议。

基坑回填土及位于设备基础、地面、散水、踏步等基础之下的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压实系数≥0.93。地下室外墙周围基坑宜采用2:8灰土回填,也可以采用素土回填,范围详建施;设备基础应采用2:8灰土回填。

建筑图对回填是如何要求的,如果无要求应办理洽商。方案、交底中要有图纸中针对回填土的相关要求。

8.7 本工程1#办公、2#办公应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和《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沉降观测应从施工开始,整个施工期内和使用期内直至达到沉降变形稳定

标准为止。沉降观测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有第三方监测的应该有第三方监测方案。

九、主要结构材料

9.1 钢筋及钢材:

9.1.1 钢筋采用HPB300级(φ);HRB400级(ψ);

9.1.2 钢板采用Q235-B、Q345-B钢。

查看图中是否明确了两种钢板使用部位。

9.1.3 吊钩、吊环均采用HPB300级钢筋,不得采用冷加工钢筋。

对外加工单钢筋品种不要写一级钢、二级钢,应书写为采用HPB300钢筋。其余同。

9.1.4 抗震设防地区的建筑,其结构用钢材应符合抗震性能要求。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楼梯板筋)纵向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且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1)这里未说明底板是否为抗震构件,若不是抗震构件,办理洽商.

(2)若底板不是抗震构件,不做试验指标,节省资金。

(3)若底板不是抗震构件,试验要明确使用代表部位

(4)工长要进行翻样提量,明确各部位是否抗震构件及相应的用量。

(5)住宅工程明确具体构件。对抗震和不抗震的钢筋现场分开,方便现场管理。明确楼梯是否使用抗震钢筋。

9.2.焊条:HPB300钢筋采用E43xx型,HHRB400钢筋采用E50xx型,钢筋与型钢焊接随钢筋定焊条。

工程实体使用焊条,要求有数据:合格证。

9.3.油漆:凡外露钢铁件必须在除锈后涂防腐漆,面漆两道,并经常注意维护。

(1)首先确定有无外漏钢铁件;

(2)如果有外露钢铁件,需要给加工厂明确涂刷两道防腐漆的要求。

9.4.混凝土:

9.4.1 混凝土强度等级(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混凝土强度等级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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