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试验抽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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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与方案

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与方案

.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二〇一六年十月范文Word.原材料进场抽样检验总则为了有效地指导对各种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以使原材料的各类要求符合规定,确保工程的质量,根据该工程特点,特制定本方案,主要对以下进场原材料材料做详细抽样检验办法。

抽样和检验程序建立1、材料进场时,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共同验收,并提交相关质保资料。

送样员及质检员须先行对水泥、砂石料、钢筋、预拌砼、防水涂料及防水卷材等材料或半成品、成品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报告项目经理予以退货。

2、对进场的合格材料进行产品标识,并做好记录,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

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

督促材料供应方按期向公司项目部提交材料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凭证。

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3、送样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 对进场材料进行有效控制,采取妥善措施,使不合格得到有效地纠正,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以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4、送样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操作,取样时必须通知监理单位现场见证随机抽样,并由监理单位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

5、所取原材料、试件样品,由送样员会同监理见证人送至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对外承接业务许可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6、进行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与送检时,质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检验委托单,并经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签字认可。

7、技术负责人应针对出现不合格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和分析原因,研究更好地有效的控制原材料,以免同样的事情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并就此考虑制订相关措施进行预防。

8、不合格控制程序流程:进场→待检标识→送试验室检验→出现不合格→通知现场→隔离处置→通知厂家人员→清场处理→监督记录处理结果→处理结果的确认。

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检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检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检质量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检的质量管理工作能够规范、科学和有效地进行,确保所采购的材料达到质量要求,保证施工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程的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检过程。

三、材料进场检验1.进场检验的目的是检验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主要包括材料的外观、尺寸、材质、强度等方面的检查。

2.进场检验应由专职的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邀请供应商的质量代表参与。

3.所有进场材料都应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检测仪器和方法。

4.检验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和相关部门。

四、材料抽检1.材料抽检的目的是对进场材料进行全面、系统和科学的抽检,以确保批次材料的质量稳定。

2.抽检时应制定合理的抽样计划和方法,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3.抽检样品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抽检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供应商,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退货、索赔等。

五、质量管理责任1.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

2.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3.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支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工作。

4.如发现材料不合格或有疑问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制度改进1.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针对制度的不足和问题,相应的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提高材料质量管理水平。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是关于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检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通过建立和落实本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材料进场检验和抽检工作,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材料抽样检查制度

工程材料抽样检查制度

工程材料抽样检查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抽样检查制度旨在通过随机或有计划的抽样活动,对进场的工程材料进行质量检验,以评估其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材料供应商、承包商及项目管理团队。

二、组织机构1. 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抽样检查计划。

2. 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包括材料供应方、施工方及第三方检测机构。

3. 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报告体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追溯性。

三、抽样原则1. 抽样应遵循随机性和代表性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整批材料的质量状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材料,应加大抽样比例和频率。

3.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调整抽样策略。

四、抽样程序1. 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数量和方法。

2. 在抽样前,应对材料批次、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

3. 采用标准化工具和方法进行抽样,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 抽取的样品应立即封存,并附上明确的标识信息。

五、样品管理1. 样品应妥善保存,防止污染或损坏。

2.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状态不发生变化。

3. 对于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样品,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处理。

六、检验与判定1. 将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2. 根据检验结果,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质量判定。

3. 如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方,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七、记录与报告1. 详细记录每次抽样的时间、地点、数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2. 定期编制抽样检查报告,总结分析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3. 所有记录和报告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

八、不合格处理1.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隔离标记。

2. 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商提供解决方案,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

3. 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接受返工、退货或其他补救措施。

九、跟踪与改进1. 对抽样检查过程进行定期评审,识别潜在的问题和改进机会。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

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材料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水利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质量抽查。

第三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

第四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应当科学合理、客观公正,保证抽查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材料质量抽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抽查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石、钢材、混凝土、砖瓦、涂料等。

第七条抽查范围应当根据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和质量要求确定,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第八条抽查频率应当根据工程成图、质量计划确定,一般为每批次、每批量、每日、每周等。

第九条抽查比例应当根据抽查对象的重要性、风险程度确定,一般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

第三章抽查方法和流程第十条抽查方法主要有现场抽查、取样送检和检测分析等。

第十一条抽查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抽查小组,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抽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填写抽查记录,保留相关样品和资料。

第十三条抽查结果应当及时通报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对不合格的材料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处理措施第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工整改、责令改正、罚款等。

第十六条对于恶意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事故,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不符合本规范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范解释权归建设主管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范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工程材料质量抽查制度规范》,旨在规范工程材料抽查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希望广大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建设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市场秩序。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操作,损害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质量监督材料抽检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材料抽检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材料抽检计划
一、前言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特制定本材料抽检计划。

本计划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材料的抽检工作。

二、抽检原则
1.抽检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抽检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抽检工作应坚持"谁使用、谁抽检"的原则。

三、抽检内容和频率
1.水泥、钢筋、砂石、混凝土等主要材料抽检频率不得低于每批次10%。

2.门窗、管材、防水材料等次要材料抽检频率不得低于每批次5%。

3.对于新型材料、特殊材料,抽检频率应适当提高。

四、抽检程序
1.制定抽检计划,明确抽检对象、内容、方法和频率。

2.现场抽样,做好抽样记录,并封存样品。

3.送检单位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4.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理。

五、抽检人员
1.抽检工作由专职质量监督人员负责。

2.抽检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3.抽检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杜绝徇私舞弊。

六、奖惩措施
1.对严格执行抽检制度,发现并及时纠正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对违反抽检制度、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整改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经济处罚。

以上为"工程质量监督材料抽检计划"的主要内容,旨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验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验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监理实行细则为保证西门粮库定销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旳材料、构配件不得使用在工程上旳原则,做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监理十分重要,为此编制本监理实行细则。

1. 监理根据1.1设计单位提供旳设计文献。

1.2国家现行有关材料原则、规范及检查措施原则。

1.3施工单位编制旳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质量旳承诺。

1.4昆山市质监站质监交底。

2. 监理工作程序2.1进入施工现场旳多种材料及构配件必须按种类、规格、批号放置整洁,并设置明显检查状态标识牌,以区别“已检查合格,可以使用”和“未经检查,不得使用”。

2.2工程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汇报,施工前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抄件(抄件要签字并盖章,原件寄存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以备查。

提供旳合格证上应注明实际收到旳时间及数量,并签字。

2.3所有原材料抽样及两块试块检查,均采用监理现场见证抽取试样,试件送样由监理、施工单位、业主或市检测中心派专人到工地负责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3. 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旳值3.1本工程管桩采用:PHC -500(100 AB -C80-(12, 11, 11; 13, 12, 12开口桩尖, PHC -500(100 AB -C80-(10, 11闭口桩尖,及 PHC -500(100 AB -C80 -10抗拔桩。

本工程预应力砼管桩必须进行现场随机抽样,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做构造性能检查,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旳管桩抽检数量为每 300节或不满 300节抽一节,如检测不合格,需加倍检测。

预应力砼管桩进场后,对管桩旳外观尺寸进行检查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质量原则:(1外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裂缝;(2外形尺寸:桩径:±5mm ;管壁厚度:±5mm ;桩尖中心线偏差 <2mm;顶面平整度:<10mm;桩体弯曲:1/1000 L(L 为桩长。

(3检查措施:外观检查,外形尺寸测量。

试验细则

试验细则

试验监理细则1.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试验检测任务,完善试验检测流程,细化试验检测内容,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依据本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办法》、《技术规范》《监理规划》和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相关规范、规程,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有关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能本项目驻地办试验室负责对各承包人试验室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复核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并且独立完成监理抽检试验任务,承包人试验室负责完成本施工标段内试验检测工作任务。

3. 材料试验3.1 原材料进场试验1)普通钢筋(1)技术要求带肋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光圆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的规定,盘条应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的规定。

钢筋的主要技术要求见表1钢筋的主要力学性能表1(2)取样及试验各合同段在采购前应通知驻地办试验工程师到生产厂家对其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运距,生产许可等进行检查,并在厂家仓库(按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为一批)同时截取原材样品4根和焊接样品3根,进行拉伸、冷弯和可焊性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决定采购和配送。

钢筋进场后各合同段应提供厂家的质保资料和自检试验报告,承包人按同牌号、同厂家、同规格、同批号和供应数量组成检验批次,60t以下按一个批次,60t以上按2个或2个以上批次。

每个批次任选2根钢筋,截取原材样品4根,其中2根用于拉伸试验(屈服强度、拉伸强度和延伸率);2根用于冷弯试验;如果有1件样品试验失败或不符合表1要求,另取4个样品再做试验。

如果再有1件样品试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钢筋判为不合格。

试验方法执行《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金属材料冷弯试验方法》(GB/T232-1999)、《钢筋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标准》(GB/T2651-2008)。

建筑材料试验抽检批及抽样方法一般规定

建筑材料试验抽检批及抽样方法一般规定

1 建筑材料试验抽检批及抽样方法一般规定1.1钢筋:应由同牌号、同规格、同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批。

冷拉钢筋以同一级别、同直径,重量不大于20t为一批。

1.1.1取样方法:每一验收批从两根钢筋中截取各2根为一组(两根拉力,两根冷弯试件),低碳热轧盘条取拉力一根,冷弯两根,截取试样时在距钢筋端头不小于50cm处截取。

1.1.2必检项目:拉伸(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弯曲、伸长率。

1.2 水泥:应由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为一验收批,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1.2.1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等量取样,总量至少12kg。

1.2.2必检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

1.3砂:以同产地,同规格,不大于600 t或400 m3为一验收批。

1.3.1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子8份组成一组试样,总量不少于30kg.。

1.3.2 必检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1.3.3其它项目: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吸水率、云母含量。

1.4 碎石:以同产地,同规格,不大于600 t或400m3为一验收批。

1.4.1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试样,总量不少于80 kg.。

1.4.2 必检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

1.4.3其它项目: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吸水率、压碎指标。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1.5 烧结普通砖(多孔砖、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466规定。

以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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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试验抽检实施细则
一、工程特点
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量大、检测内容涉及范围广,包括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等各种原材料检测和路基压实度、桩基动测、地基承载力等各种工程检测。

二、监理依据
1.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现行的规范规程标准;
4.本工程《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市政工程)》;
5.重庆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通知》
重建办[2002]29号;
三、监理试验控制方法
本工程试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4.6条规定,并征求质监站、甲方负责人同意,采用见证方式(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试验)对本工
程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质量和工程试验进行控制
四、见证频率及内容
现场试样由承包人试验工程师,按规范规定频率方法进行取样送检或现场试验检测,由监理工程师百分之百全过程见证。

见证内容:用于重庆经开区B17线道路及排水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工程试验。

五、检测机构
所取试样按规定送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送样前或现场工程检测前对检测部门资质进行审核后才进行相应的检测工作。

按规定抽检试件(或试样)
送经开区质监站试验室。

六、材料试验监理程序(见下页)
七、检测内容和试验的方法
(一)砼
普通水泥砼
1.检验项目
常规检验项目: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现场坍落度
2.取样方法及频率
(1)交货检验的砼试验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砼试样的采取和坍落度的
测定应在砼运送到交货地点按规定在20分钟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

取样频率及组批:
A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B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砼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的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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