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意见书
医疗损害鉴定患方意见陈述书

医疗损害鉴定患方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鉴定专家:
我是患方,因为发生了医疗损害事件,特向贵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事发当天,我到医院就诊,希望能够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医疗治疗。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我遭受了医疗方的错误操作,导致了严重的医疗损害。
这其中包括:(详细描述医疗损害事件)。
医疗损害事件的发生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痛苦。
我在受伤后经历了长时间的康复过程,并且还需要继续接受进一步的治疗和康复。
这不仅对我个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重大的负担,还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我对将要进行的鉴定有着极大的期望,希望能够通过鉴定专家的客观和公正的评估,找出医疗损害事件的真相,并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此次鉴定过程中,我希望能够提供充分的医疗记录、证明材料以及专业意见来支持我的申诉。
为此,我恳请贵鉴定专家认真对待我的申请,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工作。
我相信贵鉴定机构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也相信您的专业知识和的判断能力,希望您能够真实客观地评估医疗损害事件,为我伸张正义。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的支持和帮助!
患方:(您的姓名)。
意见陈述书附页

意见陈述书附页
尊敬的审查员:
首先感谢您对审查本申请所付出的辛勤劳动!
申请人认真阅读并研究了审查员的第一次审查意见,对本申请进行了修改,将原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原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同时,删除原权利要求2、3,并对其他权利要求进行重新编号,并对说明书作适应性修改。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体陈述如下:
本申请请求保护的2016,,因此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所解决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两者在工艺上的具体区别如下:
1、本申请请求保护的2016,。
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
基于以上修改,申请人相信本修改文本已克服审查员在一通中所指出的问题,希望审查员能够接受并继续审查程序,如申请文本中还存在缺陷,请再给申请人答复的机会或者电话会知申请人。
陈述人:666666
2014-03-01
1。
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精选3篇)

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精选3篇)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篇1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书尊敬的法鉴定中心鉴定专家:因原告与被告医院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原告申请并由高新区人民法院委托贵中心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方认为,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被告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在对诊疗中存在诸多明显医疗过错,相应过错是导致原告伤残的根本因素,被告理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完全责任。
现原告方根据贵中心的安排,发表如下陈述意见,恳请鉴定人予以采纳:一、诊疗经过及过错20__年3月24日下午4点左右,在上班工作期间,在梯子上站着开线槽的时候,突然梯子歪了从上面掉落下来,摔伤。
之后厂领导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潍坊附属医院120来车接走。
于20__年3月25日11时入潍坊高新尊一骨科医院治疗。
转院过程中遵义医院的医生向我们介绍说,他们这里还有祖传的膏药,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还可以帮助我们尽快的恢复,没有后遗症;医生还告诉我们说你看我们墙上挂着的那些锦旗,那些不都是患者对我们的肯定吗,要是我们技术不过关谁会送我们锦旗啊,叫你你也不送是吧,而且那还只是一部分。
1、【尊一医院未及时为进行必要的检查】住院之后,主治医生崔主任就让护士来给抽血做化验,抽血的时候看到我们胳膊上有过抽血的针眼就问是不是抽过了,我们告诉他我们在附属医院的时候抽过,他说抽过应该用那个也行,我说不知道化验的什么,他说化验都是一样的,让问问医生要是行就不用抽了,之后我问主治医院可不可以用附属医院的抽血结果,他说可以。
之后护士又来给做了个心电图。
主治医生崔主任问我们要了片子看了看,说我们就是脚踝胫骨腓骨粉碎性骨折,没别的问题,放心吧,没事。
我说我们还照过一个CT片子,但是还没到时间没有拿出来就来我们尊一医院了,需要的话我们就去取回来,他说不需要有这一个片子就行,问他还需要别的什么资料吧,比如病例什么的,到时候跟化验血的单子一并取回来,他说不需要,到时在这现弄就行。
书面意见书范本

书面意见书范本
尊敬的先生/女士:
我写此封信是为了表达对某一问题的关切,并希望能够对这个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法。
我希望你能花一些时间阅读我的意见,并认真考虑采纳。
首先,我要提及的问题是……(在这里详细陈述问题的背景和影响)。
这个问题对个人、团体或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我认为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和解决方法:
1. 第一条建议(在这里描述你的第一条建议,并说明为什么这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
2. 第二条建议(在这里描述你的第二条建议,并解释为什么这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
3. 第三条建议(在这里描述你的第三条建议,并解释为什么这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
我相信,如果以上建议能够被采纳和实施,将会对解决这个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
然而,我也理解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因此我建议考虑以下解决方法:
1. 解决方法一(在这里描述你的第一个解决方法)。
2. 解决方法二(在这里描述你的第二个解决方法)。
3. 解决方法三(在这里描述你的第三个解决方法)。
最后,我再次强调我的意见是出于对问题影响的担忧,并且为了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希望你能认真考虑我的建议,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相信,如果我们共同努力,这个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并产生积极的影响。
谢谢您的关注和时间。
我期待您对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回音。
顺祝商祺,
(你的姓名)。
意见陈述书范文

意见陈述书范文【1】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有1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2项。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例如马铃薯薄片”、“例如油炸马铃薯薄片”,从而克服了在一项权利要求中出现两个不同保护范围的缺陷。
增加了技术特征“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处理的步骤”以及“所述离心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12段和13段。
2.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2~12,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10-14段。
3.增加了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3,以保护与独立权利要求1对应的设备权利要求,即“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
该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16段。
4.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14-15,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16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
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所述方法获得的马铃薯薄片,该薄片不仅表面具有较大鼓泡,而且含油量较低,约为13-18%。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与本申请原权利要求4相同的技术方案,使得其不具备新颖性,因此删除该权利要求。
6.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术语“马龄薯”和“马铃薯”统一修改为“马铃薯”。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申请人不同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本申请的说明书第6段中明确记载,本发明所述方法和设备适用于除马铃薯薄片以外的油炸玉米饼薄片、油炸春卷、油炸排叉等油炸食品。
说明书第13段记载了真空离心具有防止破碎、进一步降低含油量的技术效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该技术效果同样适用于除马铃薯之外的其它油炸食品。
专利 陈述意见书

专利陈述意见书尊敬的专利审查员:我们根据专利号XXXX和相关文件提交此专利陈述意见书,就发明的创新性和新颖性提出以下观点。
首先,我们认为这项发明在技术上具有创新性。
通过该专利,我们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法,用于改进现有的方法或技术。
在过去,没有类似的解决方案被提出或应用于相同的领域。
我们的发明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不仅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出现的问题,还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性能。
其次,这项发明是新颖的。
我们的发明并不仅仅是对已有技术的改进,而是引入了新的理念和方法。
通过深入研究相关领域的现有技术,我们发现目前尚未有类似的解决方案。
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的发明是新颖的,并且相比现有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
此外,该发明可以提供显著的商业价值和市场需求。
我们的发明是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可以解决当前市场上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的市场调研,我们相信这项发明将受到广泛关注和接受。
该技术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并且预计将在许多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各种行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
最后,我们坚信该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我们对该发明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并与现有技术进行了比较。
根据我们的评估,我们认为该发明在创新性和新颖性上达到专利法所要求的标准。
我们对该专利的申请非常自信,并希望审查员给予积极的考虑。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发明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能够提供显著的商业价值,并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我们对该发明的潜力和前景充满信心,并期待得到专利局的认可和支持。
谢谢您抽出宝贵时间仔细考虑我们的观点。
我们将非常感激您的支持和积极的回复。
祝好!XXX公司日期:。
行政第三人陈述意见书范文

行政第三人陈述意见书范文
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第三人,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就案件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向法庭陈述如下意见:
一、背景和事实
(简述案件的背景和事实,包括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纠纷点等。
)
二、案件核心问题
根据本案的争议焦点和主要纠纷点,我认为案件的核心问题有三个方面:
1. 法律适用问题:
(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并加以分析和解释,说明我方的理解和主张。
)
2. 事实认定问题:
(就双方对于事实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指出可能存在的事实争议点,并阐述我方的观点和证据。
)
3. 权益保障问题:
(重点强调行政行为对我方合法权益的侵害,以及法院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查义务。
)
三、法律理据及分析
1. 法律理据一: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文件,对我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和解释,说明我方的合法依据和舆论支持。
)
2. 法律理据二:
(继续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文件,对我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和解释,强调我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严重性和合法保护的合理性。
)
四、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观点和分析,我方就本案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撤销被告的行政行为;
2. 要求被告赔偿我方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3. 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五、陈述意见的结束语
希望法庭能充分审理本案,依法公正裁决,维护正义和公正。
同时,我方将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履行好作为第三人的义务和责任。
敬候佳音!
此致
XXX(第三人代表)。
陈述及申辩意见书范本

陈述及申辩意见书范本
提交人(个人/单位名称):\[提交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提交人的地址\]
联系人:\[提交人联系人\]
收件人(受理机构名称):\[受理机构名称\]
收件人地址:\[受理机构地址\]
提交日期:\[提交日期\]年\[月\]月\[日\]日
---
案件概要:
\[记述案件概要\](例:本人因误解,受到某行政处分。
我认为该处分基于对事实的误认以及法律的适用错误,有申报的余地。
)
陈述及申报理由:
1.误认事实:
-\[描述具体的事实误认之处\](例如:该处分基于对本人所执行行为的误解,实际上并未执行该行为。
)
2.法律适用错误:
-\[描述具体的法律适用错误\](例如,该处置基于误解或滥用适用的法律条款的结果,实际上该条款应该不适用。
)
3.证据不足:
-\[描述证据不足之处\](例如:该处分基于不足的证据,实际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行为。
)
4.其他:
-\[描述其他申报理由\](仅适用)
请求事项:
\[陈述请求事项\](例如:本人请求撤销该行政处分或实施复审。
)
提交材料:
1.\[描述提交材料列表\](例如,该行为的证明、相关文件等)
2.\[描述每项资料\](如果适用)
签名:
\[提交人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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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意见书
海南省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收到了贵委送达的被申请人的代理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现针对被申请人的意见及证据材料,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陈述意见如下:关于本案的处理程序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人事仲裁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不能书面审理,被申请人在其意见中称本案书面审理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请求贵委依法开庭审理本案。
被申请人决定自2011年5月起停止申请人的工作及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完全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纯属违法乱纪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决定对申请人停工停薪并等待处理只是口头通知,并没有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年9月7日被申请人又以申请人财务工作严重失职,并且连续三年度考核不称职为由对申请人作出限期离岗处理决定(下称《决定》),要求申请人须于2012年9月日前离开被申请人工作岗位(离岗前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另谋职业;2012年9月7日起,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人收到该《决定》后多次口头和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和被申请人提出申诉,但均无济于事,故此向贵委提出仲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自2011年5月对申请人停工停薪没有充足的事实根据。
首
先,关于申请人是否达到财务工作严重失职的问题,申请人自1996年全面接手原会计吴坤逢的工作,2006年9月后被申请人增加冯秀一名会计,包括两名出纳在内,被申请人共四名财务人员,四名财务人员没有明确的分工及业务授权,也没有具体的财务室领导,仅由后勤处副处长协调具体财务工作,管理混乱,就如同《关于对符培同志任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中所称领导监管不到位,当然申请人因未能按时导入GPMIS财务系统,完成初始化录入工作也有一定责任,但经过整改后已经录入,完成初始化和会计报表的录入工作。
新的财务系统的运用,作为会计要有个学习和培训的过程,特别是主管领导要重视,申请人没有按时导入该系统和会计报表,客观上虽然是未能完成工作任务,但绝非完全属申请人的全部责任,不排除其他原因,不能认定为严重失职。
退一步讲,如果说因申请人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而在2008-2009学年度被考核为不合格有事实根据的话,那么2009-2010学年度以及2010-2011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事实根据是什么呢?显然,没有。
三次考核中,2008-2009学年度考核结果并没有发给申请人,2010-2011学年度的考核申请人并没有参加,结果也不发给申请人。
三次年度考核申请人均不合格的结果,被申请人更没有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故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三次年度考核结果均系无效的。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合格的标准是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
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申请人仅因新的财务系统的导入迟缓问题并不属于上述范围。
关于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在第十四条中规定,首先是被考核人总结、述职,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据此规定,要是参加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话,被申请人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按照第十六的规定告知申请人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但被申请人并没有通知。
相反,在申请人没有参加考核的情况下仍然作出考核结果,明显系伪造,也不符合规定。
而在2009-2010年度即2010年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安排下作了大量工作,其中1-4月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和积极配合省厅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5-6月参与核对符院长任职期间的基建工程的付款情况;7-8月份,假期不休息,不计报酬与档案工作人员办理财务档案的移交存档;9-10月又整理2007年前购买的费税缴款书和填相关数据,上报核销材料;11-12月份,配合清查教师拖欠公款的工作。
在这个工作年度中,申请人始终按照被申请人的安排与要求完成工作,不存在不完成工作或失职的情况,因此申请人被考核为不合格没有事实根据。
为进一步说明申请人三个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问题,被申请人依法应承担考核记录、底稿等举证责任,向贵委提交考核的相关资料予以证明,否则视为没有事实根据。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通知》及《决定》处理程序不合法。
申请人属事业在编人员,被申请人的《通知》并未送达申请人,只是口头告知,9月作出的《决定》未报省教育厅及省人事劳动部门批准,
只是被申请人内部的党委讨论决定,因此程序上不符合规定。
申请人得知该《决定》后就不断申诉,要求被申请人纠正。
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五条,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被申请人并没有按上述程序处理,而是简单开党组会就决定,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在被申请人作出《决定》之前仍然存在,应该说到现在还没有依法解除。
在被申请人作出该《决定》之前只是停工停薪,听候处理。
停工停薪不等于劳动关系解除,停工停薪,下一步的处理有多种多样,包括重新调整工作岗位,调资,或者进一步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等等。
因此,被申请人称停工停薪之日起与申请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依法不能成立。
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是否属于仲裁受理范围问题。
申请人认为,虽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下称该《条例》)规定由社会保险法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但效力高于《条例》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公积金发生的争议虽不在明列适用范围,但也不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明列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因此应属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严重失职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为
由于2011年5月起对申请人停工停薪处理以及同年9月以严重失职并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为由决定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完全没有事实根据,处理程序及实体上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对申请人这样作为事业编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了十多年仅因一个年度里发生因新的财务系统更换运用过程中产生的滞后问题,在没有因此产生严重损失的情况下,也没有给申请人任何工作改过机会,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显然是不公平的。
被申请人在没有与申请人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就停工停薪的行为,对申请人的劳动权益构成了损害。
故依法请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请,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蔡国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