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铁路通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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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正文:---------------------------------------------------------------------------------------------------------------------------------------------------- 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1994年12月28日铁道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认真做好铁道行业特有工种(以下统称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铁道行业职工队伍素质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劳动工资部门职责(一)铁道中劳动工资司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订铁路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和审核);2、拟定铁路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3、对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管理并监督检查;4、负责组建和管理铁道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5、负责审核铁路职业技能鉴定站,报经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批准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标牌;6、负责铁路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认定和审核,报经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核准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考评员胸卡,并对考评员实行综合管理;7、审批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8、对铁路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检查、评估;9、组织实施和直接管理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工作。

(二)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劳动工资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本管区或本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对本管区或本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2、负责向铁道部劳动工资司申报本管区或本系统需要建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管理本管区或本公司技师资格考评和技术等级鉴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站;4、负责本管区或本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推荐工作;5、承担铁道部劳动工资司安排的或地方铁路部门委托的各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铁路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

铁路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
2.信息保密:严格保密退休人员个人信息,防止泄露;
3.信息共享:在保障退休人员隐私的前提下,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4.信息化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退休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注:本文仅展示全文的五分之三内容。)
十六、退休人员关怀活动
1.节日慰问:在重要节日期间,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传递组织的关怀;
2.旅游优惠:与合作旅行社协商,为退休人员提供旅游优惠政策;
3.旅行安全:确保退休人员旅行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险和紧急救援服务;
4.旅行交流:组织旅行分享会,让退休人员交流旅行心得。
二十三、退休人员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持续关注健康状况;
2.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提高退休人员的健康素养;
4.政策宣传:发挥退休人员的社会影响力,宣传国家政策,传播正能量。
十九、退休人员子女关爱
1.子女就业:协助退休人员子女解决就业问题,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
2.子女教育:关注退休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家庭关系协调:帮助退休人员处理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4.独生子女奖励:按照国家政策,为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发放奖励。
十一、退休人员教育培训
1.继续教育:鼓励退休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提升自身素质,适应社会需求;
2.职业技能培训:为有意向的退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
3.健康知识讲座:定期组织健康知识讲座,提高退休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文化艺术培训:开展文化艺术培训,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3.健康促进:推广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鼓励退休人员参与体育锻炼;
4.疾病预防:提供疾病预防指导,降低退休人员患病风险。

铁路局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铁路局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铁路局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全局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生产中的技术骨干作用,以适应我局铁路运输安全生产需要,根据铁道部•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铁劳卫[2004]129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统一考核,评聘分开的原则。

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路局统一组织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路局下达的技师、高级技师聘任职数内,从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劳动工资部门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实施技师、高级技师的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四条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技术等级设臵达到技师的职业(工种),可以考评、聘任技师;技术等级设臵达到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以考评、聘任技师和高级技师。

在•国家职业标准‣尚未完全颁布之前,技师、高级技师的聘任工种范围暂按路局技师设臵工种范围(附表1)、路局高级技师设臵工种范围(附表2)规定执行。

第五条路局受部委托,代部考核、评审、批准技师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路局考核、初审,呈报铁道部评审、批准。

二、考评组织第六条路局设立工人考核委员会,负责技师职业资格的综合评审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初评工作。

考核委员会主任由路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路局副总经济师、劳卫处处长担任,委员由路局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客运、货运、建设、职教处处长,安监室主任,工会生产部部长等组成。

路局各有关业务处设立专业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组长由处领导担任,成员一般设3~5人。

各基层单位成立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推荐小组,由站(段)长任组长,组员由劳资、职教、业务技术和工会有关人员组成,成员一般设5~7人。

第七条考评技师、高级技师的日常工作,应在工人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铁路行业6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铁路行业6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附件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关于颁发铁路行业货运员等6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1999年4月30日劳社培就司发〔1999〕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部发〔1994〕185号)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铁道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铁路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了货运员等6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业经审定,现颁发施行。

附件:铁路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目录1.货运员2.货运值班员3.货运调度员4.货运计划员5.货运核算员6.货运安全员7.货运检查员8.车站值班员9.助理值班员10.扳道员11.信号员12.车号长13.指导车长14.运转车长15.车站调度员16.调车区长(站调助理)17.驼峰调车长18.铁路客运员19.铁路售票员20.售票值班员21.客运值班员22.客运计划员23.铁路行李员24.行李计划25.行李值班员26.列车员27.列车值班员28.餐车长29.交接员30.蓬布工31.装卸值班员32.装卸工33.铁路货运起重工34.叉车司机35.装载机司机36.装(卸)车机司机37.机车调度员38.机车检查保养员39.洗炉工40.机车整备工41.给油指导42.蒸汽机车锅炉工43.车电员44.发电车乘务员45.轴温检测员46.轮轴装修工47.筑路工48.桥梁装吊工49.铺架机司机50.电力线路工51.铁路报务员52.铁路话务员53.通信工54.信号工55.电源工56.通信组调工57.信号组调工58.电控组调工59.救援起复工60.救援机械司机61.救援机械副司机62.道岔钳工63.舟桥起重工64.舟桥组装工65.轮渡组装工66.栈桥组装工67.机动舟驾驶员68.浸注处理工69.木材防腐整备工。

已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1055个)

已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1055个)

X5-04-01-08 海水水生动物养殖工 X5-04-01-09 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 5-99-02-01 6-26-01-09 6-23-09-02 6-01-01-02 6-01-01-03 6-01-01-04 6-01-01-09 6-01-01-10 6-01-01-99 6-01-01-99 沼气生产工 饲料检验化验员 公路养护工(※) 掘进工(※) 物探工(※) 采样工(※) 磨片工(※) 淘洗工(※) 掘进材料工(※) 钻探材料工(※)
X4-07-07-03 皮革护理员(☆) X6-03-03-08 煤气变压吸附制氢工(☆) X6-03-03-09 余热余压利用系统操作工(☆) X6-05-02-04 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工(☆) X6-99-02-01 混凝土泵工(☆) 5-01-02-01 5-03-04-01 5-03-05-05 农业实验工 实验动物饲养工(※) 水生生物病害防冶员
职业编码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名称
发文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96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89号 人社厅发[2010]77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61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社厅发[2010]39号

铁路通信工程规章制度

铁路通信工程规章制度

铁路通信工程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铁路通信工程建设、改造、扩建、维护和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目的是规范通信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行为,确保铁路通信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2. 铁路通信工程涉及铁路通信设备、通信线路、调度通信系统、联锁系统、信号系统等各个部分,负责设计、施工、维护和运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3. 铁路通信工程建设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循铁路安全规程和通信运营标准,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和许可。

4. 铁路通信工程运营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和隐患。

5. 铁路通信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管理,不断提高通信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

二、通信工程建设规章制度1. 通信工程设计规定:通信工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线路布设、信号设备配置、对外传输方式、设备配套要求等因素,确保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通信工程施工规定:通信工程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 通信工程验收规定:通信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和检测,确保通信设备和系统符合要求,具备使用条件。

4. 通信工程竣工归档:通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做好竣工归档工作,保存施工记录、技术资料和相关证书等文件,备查备用。

三、通信工程运营管理规章制度1. 通信设备日常维护:通信设备的日常维护应当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要求进行,定期巡检、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寿命。

2. 通信系统故障处理:通信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排查故障原因、修复故障设备,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保障通信设备和系统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3. 通信系统安全管理:通信系统安全管理是通信工程运营的重要内容,应当加强对通信系统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物理安全等方面的管理,避免通信系统遭受破坏和攻击。

用“以岗导学、岗学融合”原则构建高职铁道通信技术专业课程体系

用“以岗导学、岗学融合”原则构建高职铁道通信技术专业课程体系
序号 岗位 ( 模块 ) 职业功能
准》 、 《 动车组车载通信设 备维 修 岗标 准》 和《 高速
铁路通信 网管 岗位标准 》 三个 高铁 岗位标 准, 对铁 路通信与信息化维护人员的综合素质 、 专业技术水 平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
岗位定义
表 1 铁 路 通信 职 业 、 岗位设 置
第2 6卷
第l 期
郑州铁路 职业 技术学院学报
J o u na r l o f Z h e n g z h O H R a i l w a y V o c a t i o n a l &T e c h n i c a l C o l l e g e
V 0 1 . 2 6 N o .
铁路、 地方 铁 路 、 工 程公 司等 单 位 , 从 事 铁 路 通 信 设 备 安装 、 调试、 维护 、 工 程施工 与 管理 、 技 术 改造 等 工
作。应具有较强 的铁路通信 网络和设备基本结构、 工作原理等专业技术理论知识以及铁路通信设备安 装、 调试 、 日常维护、 故障处理及检修等实践技能 ; 具
5 3
( 续表 )
二、 根 据铁 路通信职 业 岗位 。 确 定 高职 铁道 通 信
技 术专 业定位
知识 、 能力 和素 质要求 等 ; “ 导” 的 内涵 是 以学 生为 主
体, 以岗位作业内容和标准为分析对象, 导学习内容 、 导学习方法、 导学习平 台, 将 岗位要求和学 习内容融
Ma r . 2 0 1 4
2 0 1 4年 3月
用“ 以 岗导 学 、 岗学 融 合 " 原 则 构建 高职铁道通信技术专业课程体 系
黄 欣 萍
( 柳 州铁 道职 业技 术 学院 , 广西 柳 州 5 4 5 0 0 7 )

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我国铁路交通行业的重要文件,为了全面评估这一标准的深度和广度,我们需要从不同层面对其进行探讨。

在本文中,我将按照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为您呈现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一、概念和定义在深入探讨《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之前,我们需要首先了解它的概念和定义。

轨道交通通信工是指在铁路交通领域从事通信设备维护、故障排除以及通信网络建设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则是对这一职业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素质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文件。

这一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铁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稳定和发展。

二、技能要求《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通信工的技能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设备的安装与调试、通信线路的检修与维护、通信故障的排除与处理等。

这些要求的制定是为了确保通信工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技能,保障铁路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知识结构除了技能要求外,《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还对通信工的知识结构提出了要求,包括对通信原理、通信设备和系统的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了解。

这些知识的掌握不仅可以为通信工的实际工作提供支撑,也能够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个人观点在我看来,《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随着我国铁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通信工作作为保障铁路安全和运行的重要环节,其专业技能和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一标准的出台不仅可以规范通信工作的技能和知识要求,还可以带动整个行业的提升和发展。

总结回顾通过对《轨道交通通信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全面评估,我们不仅对其概念和定义有了清晰的认识,还深入了解了其中对技能要求和知识结构的规定。

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我们也认识到了这一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希望我国铁路交通通信工作能够依据这一标准,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铁路交通的安全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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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电缆开剥工具使用方法及操作工艺 2.光电缆接头防护材料的使用方法
直流电桥的使用方法
三、 通信 设备 安装 配线
(一)设 备安装
(二)设 备配线
1.能安装防震支架、设备底座
1.防震支架、设备底座的安装工具的使用
2.能安装机架
方法及程序
3.能识读设备的施工安装图
2.攀爬工具的使用
4.能进行登杆、登塔敷设缆线等
1.混凝土试样制作方法和送检程序 2.铁塔基础施工的测量方法 3.铁塔防雷的基本知识 4.铁塔电气特性测试方法
(三)光 电缆敷设
1.能进行光电缆径路测量 2.能根据不同土质地形选择埋深 3.能进行光电缆防护 4.能进行光电缆预留
1.光电缆径路技术要求 2.光电缆埋设及防护的技术要求 3.光电缆预留的技术要求
2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履行各项职责。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 (4)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主动配合。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质量。 (6)爱护设备、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等。 (7)重视安全、环保,坚持文明生产。 (8)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 2.2 基础知识 2.2.1 基本知识 (1)电工基础知识。 (2)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 (3)通信网络基本知识。 (4)铁路运输的基本知识。 (5)通信器材的基础知识。 (6)机械制图基础知识。 (7)安全用电常识。 2.2.2 工具使用与保养知识 (1)常规长度、水平度、垂直度测试工具的使用与保养知识。 (2)常用电动工具的使用与保养知识。 (3)简单运输机具的使用与保养知识。 (4)万用表的使用与保养知识。 (5)兆欧表的使用与保养知识。 2.2.3 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6)《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相关知识。 (7)《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 (8)《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 (9)《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 (10)行车安全规章有关规定。 (11)通信工程施工、验收的标准、规范指南等有关规定。 (12)劳动保护知识。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模拟场所或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 器仪表等。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 光电 缆接 续测 试
(一)光 电缆接 续、引入
(二)光 电缆测试
1.能按交叉图进行电缆接续与防护 2.能进行漏泄同轴电缆接续与防护 3.能熔接、盘留光纤 4.能安装光缆接头盒 5.能制作光电缆绝缘节 6.能制作光电缆成端 1.能测试单盘光缆的长度、衰减 2.能测试光缆接头损耗、长度和平均衰减 3.能测试光缆中继段长度、平均衰减、接 头位置、接头插入损耗、全程衰耗 4.能测试电缆线路直流电阻、绝缘介电强 度
一、 通信 线路 建筑
(二)无 线通信线 路建筑
1.能制作混凝土试样 2.能测量铁塔基础深度、高程及塔靴安装 位置 3.能测量铁塔基础顶面水平平整度、塔靴 与基础顶面的紧密贴合度 4.能测量塔靴的高度、塔靴之间中心间距 5.能安装铁塔接地、防雷装置、接地引下 线 6.能测量铁塔塔体的接地电阻、塔体金属 构件间的电气连通
3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职业 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有 线通信线 路建筑
1.能识别通信管材的型号、规格 2.能挖掘光电缆沟、人(手)孔坑 3.能试通通信管道 4.能进行管孔封堵
1.常用材料的规格、性能、用途和使用方 法 2.管道的埋深与防护要求 3.各种管道的试通清理方法 4.各种管孔的封堵要求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600 标准学时; 中级不少于 5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10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1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一、 通信 线路 建筑
(二)无 线通信线 路建筑
1.能识别铁塔施工材料的规格 2.能绑扎铁塔基础钢筋 3.能预埋塔靴螺栓 4.能浇注铁塔基础
1.铁塔各种施工材料的技术要求 2.钢筋绑扎的技术要求 3.铁塔基础施工的工艺流程
二、 光电 缆接 续测 试
(三)光 电缆敷设
(一)光 电缆接 续、引入
(二)光 电缆测试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120 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需要和考核项目确定,原则上不少于 60 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45 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职业技能鉴定基地、模拟场所或作业现场进行。场 地条件及设备、工具、量具、仪器仪表等应满足实际操作需要。技能操作考核时可酌情配设辅助操作人 员。
5
3.3 高级
职业 功能
பைடு நூலகம்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 一 ) 有 1.能复测管道径路 线 通 信 线 2.能复测杆路径路 路建筑 3.能编制杆路作业方案
1.管道径路的设计要求 2.杆路径路的设计要求 3.杆路作业的施工规范
一、 通信 线路 建筑
(二)无 线通信线 路建筑
1.能检测天线加挂支柱高度及方位、平台 位置及尺寸 2.能安装天线 3.能检查塔身各横截面应成相似多边形 4.能测量同一横截面上的对角线或边的 长度、偏差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
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
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
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
1.铁塔施工的规定任务 2.铁塔施工验收标准
(三)光 电缆敷设
1.能根据单盘测试结果配盘 2.能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支架 3.能吊挂和预留漏泄同轴电缆
1.光电缆配盘原则 2.漏泄同轴电缆安装固定、吊挂、预留的 工艺规范
二、 光电 缆接 续测

(一)光 电缆接 续、引入
1.能接续电缆加感头、分歧头 2.能接续光缆分歧头 3.能割接光电缆 4.能制作电缆气闭头
1.常用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 2.通信传输的基本概念 3.设备的电气与机械防护知识 4.通信设备安装相关知识
(二)设 备配线
1.能识读施工设计系统图 2.能对布放的配线电缆进行直流特性测 试 3.能编绑和成端 64 对芯线以下电缆 4.能完成同轴电缆的成端
1.缆线测试仪表的使用方法 2.配线电缆直流特性指标 3.电缆编绑、成端工艺
3.机架水平度、垂直度的测试方法及技术
5.能测量设备及机架水平度和垂直度
要求
1.能识读设备的施工布线图
2.能识别各种通信配线电缆的规格、型号 及电缆线序 3.能按设计要求布放各种缆线
常用通信配线电缆规格、型号、分类 卡接、焊接、绕接、压接的工艺知识
4.能进行缆线的连接(卡接、焊接、绕接、
压接)
4
3.2 中级
1.光电缆接续操作工艺 2.漏泄同轴电缆接续操作工艺 3.光电缆绝缘节制作工艺 4.光电缆成端制作工艺
1.光缆单盘测试项目、技术指标及测试仪 表的使用方法 2.光缆接头及中继段技术指标的测试方 法 3.电缆线路直流特性的测试方法
三、 通信 设备 安装 配线
(一)设 备安装
1.能识别各种通信设备的规格、型号 2.能识读施工设计平面及机架面板图,并 安装通信设备
作或模拟现场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 员与考生配比为 1:5,且不少于 3 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 5 人。 1.8.5 鉴定时间
1
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
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
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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