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养殖场备案表
家庭农场申请备案登记表1

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经管站呈报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县经管局备案批复文号
说明:持土地流转合同到局土地承包管理股办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书》
家庭农场申请备案呈报表
单位:个、亩、万元
家庭农场名称
家庭农场住所
家庭农场主姓名
家庭劳动力个数
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劳动力身份证号
1、配偶
2、子女
聘请工人个数工ຫໍສະໝຸດ 登记时间土地流转面积工商营业执照号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模 式
1、种植 2、养殖 3、种植+养殖
预计年产值
预计年销售总收入
预计年纯收入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申请表 最新 可下载 可修改 优质文档

粪便处理设施
有□无□
污水处理设施
有□无□
人员、车辆、设备出入饲养区
车辆消毒池
有□无□
喷雾消毒设施
有□无□
更衣消毒室
有□无□
动物卫生制度
有□无□
饲养管理制度
有□无□
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
有□无□
饲养其它动物
有□无□
审
批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
日期
备案编号
有效期
养殖代码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申请表
养殖场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电话
e-mail企业性质国营□来自体□个体□合资□独资□养
殖
场
概
况
建场时间
场区面积
设计存栏量
病禽隔离区
有□无□
兽医室
有□无□
现有职工数
饲养人员数量
兽医人数
学历
专业
饲养区与生活区隔离屏障
有□无□
病禽隔离场所
有□无□
死禽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 畜禽养殖代码: 名称 养殖品种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畜禽养殖代码:蜜蜂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畜禽养殖代码:畜禽(蜜蜂)养殖场(小区)备案汇总表注:蜜蜂养殖场(小区)不填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档案单位名称:畜禽养殖代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畜禽种类:(一)畜禽养殖场(小区)平面图(由畜禽养殖场自行绘制)(二)畜禽养殖场(小区)免疫程序(由畜禽养殖场填写)(三)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注:1.栏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
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
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
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五)兽药使用记录(六)消毒记录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的时间。
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设施等场所。
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七)免疫记录栏舍号:动物批号:注:1.动物批号:指日龄相同(近)的同种动物,一般用动物出生日期或调入日期标示。
一张表只能记录同一批动物的免疫情况。
2.栏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3.批号:填写疫苗的批号。
4.数量:填写同批次免疫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5.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的具体方法,如喷雾、饮水、滴鼻点眼、注射部位等方法。
6.免疫次数:指对同个动物用同种疫苗重复免疫的次数。
7.备注: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耳标号。
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用地备案呈批表

(公章)
审核人:年月日
区国地资源部门审核意见
该项目拟备案宗地符合办事养殖用地备案的要求。
(公章)
审核人:年月日
区人民政府审批意见
(公章)
审核人:年月日
注:以上意见栏中必须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两份)
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用地备案呈批表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所在村居
联系电话
项目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投资规模
用地面积
畜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号
村(居)委会意见
(公章)
审核人:年月日
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初审意见
经审查,该项目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
(公章)
审核人:年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
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表(样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畜禽标识代码:不填
名称
××养殖场
法人或负责人
张三
地址
××
建场时间
××
养殖品种
××
养殖规模
××
场区占地面积
××
栏舍建筑面积
××
邮政编码
410××
联系电话
××
畜禽养殖场(小区)有关情况简介
一、生产场所和配套生产设施(主要生产工艺):
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和水平(专业技能):
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四、环保设施及粪污处理方法:
现场验收意见:
验收组长签字:
县(区)畜牧局(盖章)年 源自 日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监制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畜禽养殖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单位名称:畜禽标识代码: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畜禽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一)畜禽养殖场平面图(由畜禽养殖场自行绘制)(二)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由畜禽养殖场填写)(三)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
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
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
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五)消毒记录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的时间。
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设施等场所。
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六)免疫记录注:1、时间:填写实施免疫的时间。
2、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3、批号:填写疫苗的批号。
4、数量:填写同批次免疫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5、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的具体方法,如喷雾、饮水、滴鼻点眼、注射部位等方法。
6、备注: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耳标号。
(七)诊疗记录注:1、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顺序号,按批次统一填写。
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2、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3、诊疗人员:填写做出诊断结果的单位,如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出口加工用肉猪饲养场备案申请表

出口加工用肉猪饲养场备案申请表申请企业:申请日期:备案申请□年度考核□出口加工肉用猪饲养场检验检疫备案条件和要求一、年出栏商品猪1000头以上,实行自繁自养的企业自有猪场或经过当地县级以上畜牧部门推荐并与企业签订了合同的饲养场,并由出口加工企业对其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防疫消毒、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药物、统一供仔、统一屠宰加工。
二、至少有1名经培训和认可的兽医(中专以上学历)负责卫生防疫工作。
三、具有健全的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疫病防治制度、用药管理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包括引进猪苗管理制度、饲料及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生猪出栏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
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四、饲养场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家畜饲养场(同属一个出口加工企业且实行‘五统一’的备案养猪场除外)、医院、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
五、饲养场周围设有围墙。
场区整洁,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生产区内设置的饲料加工及存放区、饲养区、兽医室、病死畜隔离处理区、粪便处理区等合理分区,防止交叉污染。
六、饲养场须设置:(一)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3-5米、深10-15厘米的车辆消毒池,或具备等效防疫消毒作用的其他设施及喷雾消毒设施。
(二)生产区入口有消毒室并设有消毒设施。
(三)出入口人行通道、猪舍门口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
七、兽医室应备有疫情防控、兽药和饲料管理等有关文件、法规或其他挂图资料。
室内药物放置规范,记录详细,配备有必要的诊疗设施。
饲养场无禁用药品和未经国家批准的药品。
八、生产区内运料通道和粪道分布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九、生产区内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
十、具有与生产相配套的粪便处理、污水处理设施。
十一、生产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
十二、场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无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者。
十三、所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含违禁药品,饲料符合《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
畜牧用地备案表

畜禽养殖用地备案表
()第号
申请单位(人):
负责人:
住址:
申请日期:
畜禽养殖用地租用合同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村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大力支持村民发展畜禽养殖业,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土地座落:。
二、土地面积:平方米。
其中耕地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
四、使用土地补偿费:乙方使用土地期间应向甲方缴纳土地补偿费每年每平方米元,共计人民币元
(大写:)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如停止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当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
七、乙方停止使用土地后拒不归还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因国家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项目)建设、村庄规划建设等需要使用乙方土地的,乙方应无偿无条件拆除建筑物,退出土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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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规模养殖场(小区)
建设实地勘查
意
见
书
申请单位:(章)
联 系 人: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单位(法人)
建设地点
申请养殖规模
地类
占地面积
生产设施面积
附属设施面积
村民委员会、
分场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国土资源局意见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2、乡镇、农场和部门审核意见须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在以下范围: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环保局意见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住建局意见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执法局意见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畜牧业局意见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规模养殖场(小区)平面位置图
1、村民委员会、农场审核意见须有经办人和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本表一式六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