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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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的通知(1985年2月28日)根据国务院发[1985]20号文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改进技术进步工作的报告和《关于改进技术进步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近几年来开展优质工程评选奖励活动的经验,我们对原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暂行条例》及其《补充规定》作了修改、补充,并征求了国家经委的意见,制定了《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现印发你们,从1985年起执行。

附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和银质奖,每年评选、审定、颁发一次。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国家级荣誉奖励,获奖工程应具有我国工程建设的先进水平,评选、审定必须坚持条件,严格要求。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在地区(部门)级优质工程奖基础上进行评选。

第二章评选奖励对象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以列入国家或地区(部门)计划,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程项目为评选对象,主要包括:1.新建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大型公共工程,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各项设施配套的住宅区: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3.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对发展国民经济有重大意义的其它工程项目。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不评选奖励以下工程项目:1.各类纪念性建筑物和构筑物;2.国内外使、领馆工程项目;3.由我国承包设计和施工的对外经援项目;4.外国独资项目。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

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

国家优质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获奖项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1.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2.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10万吨/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3. 原煤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以上的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独立申报的洗选能力在300万吨/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4.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以上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5.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6.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7.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18万吨(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尿素工程;8.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场,发电容量1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厂,单机容量1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厂,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9.生产能力5000吨/日(含)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能力500吨熔量/日(含)以上的浮法玻璃生产线。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12.31•【文号】•【施行日期】199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6月29日实施日期:2001年6月29日)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1989年12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与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并组成国家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五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二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五、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独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国家级、省部级优质工程申报流程及要点

国家级、省部级优质工程申报流程及要点


通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建筑工程。
2.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国内外使、领馆工程;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

缺陷的工程;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

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5.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6.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

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上好”、“好”、“较好”三类的评价,并提出“推荐”

或“不推荐”的意见。 评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复查组汇报、观看工程录像、审查申报资料、质询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议,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鲁班
国家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申报流程及要点


奖 施工单
、 位编制
鲁 创优策
班 划,明

申 报
确创优 目标


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 程创建和申报;安全文明 工地创建和申报等
创优过程实施
外观和实体质量控制;专 利、工法、科技创新、QC 活动、四新技术应用等
优秀设计 奖申报、优 质结构奖 申报省部 级或行业 优质工程 奖申报
施工单位 提交国优 申优计划 并准备相 关的资料
经地方协 会或行业 协会推荐
国家级优 质工程奖 申报
复审 和公 示
获奖 工程 表彰





施工单位编
根据相关的
根据相关协会
复审:现场复
复查意见
团 优
制创优策 划,明确创
评审要求, 进行创优过
通知要求及评 审办法,准备
初审
查、查阅项目 档案资料和过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工程设计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四)工程质量可靠,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已通过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或积极应用“四新”技术、专利技术,行业新技术的大项应用率不少于80%;(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八)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奖创建实施方案

国家优质工程奖创建实施方案

国家优质工程奖创建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在国家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推动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激励和表彰优秀工程项目,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良好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优质工程奖”,以表彰和奖励在工程建设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

二、奖项设置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以下几大类奖项:优质工程项目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施工企业奖、优秀工程管理奖、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奖。

每个奖项分为国家级奖和地方级奖,国家级奖设立在国家级工程主管部门,地方级奖设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工程主管部门。

三、评选组织机构1. 设立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建设部牵头,各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级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3. 设立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学者和行业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优质工程奖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和确认。

四、评选流程(一)项目申报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推荐给国家评审委员会。

2. 工程项目申报应当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材料。

(二)初评1. 国家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工程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选候选项目。

2. 通过专家评审、初审委员会评审等方式对初选候选项目进行筛选和评定。

(三)终审1. 国家级评审委员会对初评通过的工程项目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

2. 地方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初评通过的工程项目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地方级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

(四)公布和表彰1. 公布国家级和地方级优质工程奖获奖名单,并组织颁奖仪式。

2. 国家级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进行宣传和推广。

3. 地方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地方级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进行推介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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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实施计划目前,XX工程已基本完成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前期工作(备案、策划等),为寻求工程创优实际情况与国家优质工程标准的差异,明确下一步创优工作的重点,特制定XX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实施计划。

一、编制依据
1、《XX工程创国家优质奖总体规划书》
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最新版)
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最新版)
4、《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1版)
5、《国家优质工程电力工程现场复查要点》(2011版)
二、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小组具体分工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分组:
组长:
成员:
质量与工艺分组
组长:
成员:
调整试验与技术指标分组:
组长:
成员:
项目文件和档案管理分组:
组长:
成员:
工程综合管理分组:组长:
1、申报工程辅助奖项
下一步公司将加强和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其他参建单位共同完成辅助奖项的申报工作。

对辅助奖项的责任划分
创电力优质工程首要一步必须高水平达标投产。

为保证XX工程高水平达标投产,XX电建将在机组投产后半年内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复验规定的八个部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由建筑施工方负责),成立自查、整改小组,进行相关完善工作。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7)。

附件1:达标投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2:达标投产(锅炉机组工程质量)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3:达标投产(汽轮发电机组工程质量)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4:达标投产(电气、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工程质量)自查、整改分工附件5:达标投产(调整试验与技术指标)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6:达标投产(项目文件与档案管理)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7:达标投产(工程综合管理)自查、整改分工
3、申报电力优质工程材料准备
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必须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列为高排序,获得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的推荐。

XX电建将在机组投产后1年内按照《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最新版)》复查规定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由建筑施工方负责),成立自查、整改小组,进行相关完善工作。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8-14)。

附件8: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9: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锅炉安装质量)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10: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汽机安装质量)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11: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电气、热控安装质量)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12: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火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自查、整改分工附件13: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工程综合管理)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14: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工程获奖)自查、整改分工
5、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材料准备
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的电力工程,应是在通过“电力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基础上,优中选优的项目,必须通过国家级优质工程评审机构组织的评审。

为保证XX工程顺利拿到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将在工程获得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优质工程电力工程现场复查要点(2011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由建筑施工方负责),成立自查、整改小组,进行相关完善工作。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5-19)。

附件15: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工程建设的合法性证明文件)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16: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17: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整试验及技术指标)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18: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管理创新的有效性)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19:申报国家优质工程(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及获奖情况)自查、整改分工五、申报国家优质预计发生费用
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需投入较大人力、财力、物力,以下表格为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各阶段预计需要发生的费用。

XX电建年月日
附件1:达标投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2:达标投产(锅炉机组工程质量)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3:达标投产(汽轮发电机组工程质量)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4:达标投产(电气、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工程质量)自查、整改分工
附件5:达标投产(调整试验与技术指标)自查、整改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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