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分中心对外收费一览表
国土局收费标准

收费单位名称:溧水县国土资源局 收费项目
行政性规费项目 非农业建设新征(拨、使)用土地的国家 苏政发[1991]148号、苏计经农[1992]275号、苏 、集体、个人(含乡村企业、个体工商户 政办发[1995]62号 和城乡居民建房用地)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 苏政办发[1999]87号、苏政办发[2006]32号 苏政发[1999]8号
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全额预算事业单 位办公用房用地收取建设用地调查勘丈服 务费应按宁价房402号、市价房(2002) 305号、宁价函(2006)4号文件规定的 收费标准执行
宁价房[2000]402号、宁价函[2006]4号
1、建设用地调查勘丈服务费
(1)1:500数字化地籍图
平方米
0.39元
(2)1:1000数字化地籍图
苏价房[1999]134号
宗
18元
苏价房[1999]134号
6、职工购买公房(含非成套住房)
户
20元
宁价房[2002]224号
7、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出售(含产权交换)
户
20元
宁价房[2002]224号
十、土地证书工本费 十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1、城镇国有土地 2、国有荒山、荒滩、荒地 3、城镇以外的其他国有土地(包括划占撤消村组 后剩余国有土地)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国务院令[1990]55号、苏价涉[1995]155号 苏政办发[1998]50号、宁政办发[2002]145号、 宁政发[2006]72号 国务院令[1994]150号、宁政发[2004]85号、宁 价房[2004]94号、宁价房[2006]178号
十三、土地年租金
肇庆市国土源局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肇庆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注:1、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
2、补偿费费率按《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附录所规定的费率征收。
3、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4、基数:端州区、鼎湖区范围内为5元/平方米;各县(市)的县城
(市区)、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范围4元/平方米;各县(市)其他乡
镇范围内为3元/平方米。
5、系数按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的难易程度划分3个档次:砖瓦粘土为1;其他粘土为2;石场为3。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收费项目公示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收费项目公示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收费项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发证机关经办人及办理时间备注一、征地管理费川价费[2001]157号泸市价费[2001]120号(一)一次性征地在100亩以上的按征地费用0.9%(二)一次性征地在50-100亩的按征地费用 1.9%(三)一次性征地在50亩以下的按征地费用 2.5%(四)划拨国有土地不便按百分比计算的川价安费[1991]116号泸市价[1991]非字70号1、江阳区辖区范围元/平方米 1.52、泸县、纳溪、合江、叙永、古蔺辖区范围元/平方米 1二、土地登记费(一)土地权属调查费川价字非[1991]116号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元/宗地80 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最高不超过350元。
2、企业自收自支预算元/宗地50 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元/宗地80 20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最高不超过5千元。
4、城镇私房用于生产及经营者元/宗地20 500平方米及以下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80元。
5、城镇居民住房元/宗地 6.5 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2.6元,最高不超过15元(二)地籍测绘费川价字非[1991]116号(三)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元/幅10 川价字非[1991]116号泸市价[1991]非字70号(四)土地证书费川价函[1999]159号国土籍字[1990]93号1、单位精装本元/证202、城镇精装本元/证103、简装本元/证 54、企业改制变更土地证元/证10三、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元/份 6 泸市价函[2000]53号四、耕地开垦费耕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1-2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五、土地复垦费元/平方米10-20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六、土地闲置费元/平方米10-30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年以上未建设的七、测绘标志使用维护费测绘总额3% 川价费[2002]30号八、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详见文件泸市价费[2002]92号价费字[1992]176号九、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务院150号令(一)开采建筑用矿石、页岩、粘土非金属矿产、铜矿产销售额2%(二)金、铜矿产销售额5%(三)矿泉水销售额4%十、采矿权使用费元/平方公里 年1000 国务院241号令十一、采矿登记费国务院241号令川价字非[1993]63号(一)新建、在建生产矿山1、大型矿山元5002、中型矿山元3003、小型矿山元2004、临时采矿登记元30(二)变更登记元100十三、探矿权使用费国务院240号令(一)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元/平方公里 年100(二)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国土资源局收费标准表

300元/宗 13元/宗 3000-5000元/
5元/证 10元/证 20元/证 以征地费为基 数计收 1.10% 1.60% 2.10% 2.6-3.1% 见文件
300元/套 500元/套
鄂价费字[1992]130号 鄂价费字[1992]130号 鄂价费字[1992]130号 鄂价房地字[2001]300号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国土资源局收费标准表
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一 矿产资源补偿费▲
(一) 煤
1%
(二) 金、矿泉水
4%
石墨、磷、硫铁矿、硅石、重晶石、石
(三) 灰岩、砂石、页岩、砖瓦用粘土、橄榄 2%
岩、花岗岩、铁矿、铜矿
二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一) 一、二类勘查项目
100元/个
(二) 其他项目
50元/个
三 采矿登记收费▲
鄂价房地字[1995]44号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鄂政发[1995]52号 价费字[1992]251号
(一) 大型矿山
500元/个
(二) 中型矿山
300元/个
(三) 小型矿山
200元/个
(四) 变更登记
100元/个
四 土地复垦费▲
(一) 建设用地
15000元/公顷
(二) 林果用地
17000元/公顷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 种植用地
18750元/公顷
(四) 水产养殖用地
22500元/公顷
五 土地闲置费▲
见文件
六 土地登记费▲
(二) 企业、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100元/宗
鄂价费字[1992]130号
(三) 差额预算管理单位 (四)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 (五) 县级市、县城关镇 七 土地证工本费▲ (一) 普通证
国土资源部门收费项目一览表

(2)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3)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 元) (4)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 (5)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地产交易事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服务价格项目 (6)1亿元以上 2、计时收费 四、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 1、查询费 (1)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2、证明费 出具有关土地权属、登记等书面证明 3、复印费(地籍资料) 五、代办服务费(自愿委托) 1、占用农用地 2、占和非农用地和老宅基地 每小时 每宗次 每宗次 每平方米 每户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0.06‰ 50-500元 收费范围收费对 象 湘价服(2004)155号 批准机关及文号 使用票据种 类 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 每户最多不超过150元 不超过30元 备注
单位:80元个人:40 元 单位200元个人50元
按市场价格双方协商 0.8 30元
地产交易事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服务价格项目 一、地产咨询服务费 1、口头咨询:高级职称最高不超过 中级职称最高不超过 初级职称最高不超过 2、书面咨询(按咨询难易) 二、地产经纪费 1、转让、抵押代理(按成交额) (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2)100万元—500万元以内 (3)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 (4)1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 (5)5000万元以上 三、地价评估费 1、计价收费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每小时 每小时 每小时 每份 按成交价 按地价总额 计算单位 90元 50元 20元 200-500元 5‰,最低收2000元 3‰ 2‰ 1‰ 0.8‰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收费对 使用票据种 批准机关及文号 象 类 湘价房字(1997)72号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 最高不超过咨询标的0.3% 低于1000元按1000元计算 备注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

六、5000万元―1亿元
0.05%
七、1亿元以上
不收费
挂牌 交易 服务
不
1000元
由交易双 方各自负 担一半。
转让 或租 赁服 务
宗
600元
由交易双 方各自负 担一半。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收费
标准
计费方式
和缴费人
文件依据
地用交服费 土使权易务投服 招标务来自一、100万元以下1%
按中标价 分段累加 计算。
由委托方 和受让方 各自负担 一半。
广东省物价局 《关于土地交 易机构收取土 地使用权交易 服务费的通知 (粤价[1999]122号)(粤价[2004]345号)
1、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要求 现场公证的,公 证费按规定另 收,由委托方和 受让方各负担 一半。2、已收 取土地使用权 招投标服务费 或挂牌服务费 的,不再收取转 让服务手续费。
二、100万元一500万元
0.8%
三、500万元一1000万元
0.6%
四、1000万元一3000万元
0.3%
五、3000万元一5000万元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

6
矿产资源补偿 费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证书工本费 1、 建 设 用 地 批准书 2、 饮 用 天 然 每 7 矿泉水生 证 产审批证 书 3、 一、 二类勘
8元 5元
领证者 领证单 行政 执行 位 性 矿产资
100 元
湖南地产开发 TOP 群 :28973178
查项目勘 查许可证 4、 其 他 地 质 勘查项目 勘查许可 证 5、 换 发 勘 查 许可证 6、 变 更 换 发 采矿许可 证 7、 土 地 证 收 工本费 (1)普通证书 个人 单位 (2)特制证书
城区规划区内:9 城区规划区外:6
8
3
土地违法罚没 元/ 款 ㎡
30 元以下 10 元以上
耕地开垦费 湘 财 综 字 元/ 4 [2001]25 号、 ㎡ 长 政 发 [2003]10 号
水田:18 旱田:12 (按用地面积)
5 采矿登记费
元/ 矿
大型矿山 500 中型矿山 300 小型矿山 200
服务 执行 性
11 土地测量费
服务 执行 性
湖南地产开发 TOP 群 :28973178
12
土地使用权交 易服务费
内 186 176 166 156 146 业 描 62 59 56 53 50 图 转让、抵押:按成交(抵押)额计费:500 万 元以下 3‰;500-1000(含)万元 1‰;1000 万元以上 0.5‰; 租赁:按一个月租金额一次性收取
50 元
源勘查 单位 矿产资 源勘查 单位 矿产资 源勘查 单位 变更换 发证者 领证者
50 元 100 元
5元 10 元 20 元 城镇和 工矿区 非农业 行政 建设征 执行 性 用土地 的单位 和个人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收费项目公示

4%
(三)矿泉水
销售额
4%
十、采矿权使用费
元/平方米·年
1000
国务院241号令
十一、采矿登记费
国务院241号令
川价字非[1993]63号
(一)新建、在建生产矿山
1、大型矿山
元
500
2、中型矿山
元
300
3、小型矿山
元
200
4、临时采矿登记
元
30
(二)变更登记
元
100
十三、探矿权使用费
国务院240号令
元/宗地
20
500平方米及以下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80元。
(二)地籍测绘费
川价字非[1991]116号
(三)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
元/幅
10
川价字非[1991]116号
泸市价[1991]非字70号
(四)土地证书费
川价函[1999]159号
国土籍字[1990]93号
1、单位精装本
元/证
元/宗地
80
2000平方米及以下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最高不超过350元。
2、企业自收自支预算
元/宗地
50
1000平方米及以下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元/宗地
80
2000平方米及以下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3元,最高不超过5千元。
4、城镇私房用于生产及经营者
20
2、城镇精装本
元/证
10
3、简装本
元/证
5
4、企业改制变更土地证
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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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利
用
办理事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协
议
出
让
新建项目
成国土资发[2007]172、436号文件
1、机关团体、学校、博物馆、医院、体育场(馆)公共公益设施用地按相应土地用途土地级别供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金。
2、工业集中发展区内的科研用地按工业用途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金。
2、土地整合增加土地面积,其增加部分按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金。
3、因规划调整增加土地面积,其增加部分按基准地价收取地价款。
4、因规划调整减少土地面积,其减少土地面积按原合同载明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计退土地出让金。
5、因规划调整改变土地用途的,按会审会审查确认的新用途出让土地市场评估价与原用途出让土地市场评估价差额收取土地出让金。
1、市属以下企业:按市国资委、劳动保障、国土部门或区政府批准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核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其中:土地资产100%作价弥补改制成本的,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土地资产部分作价弥补改制成本的,剩余土地资产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不作价弥补改制成本的,按会审会审查确认的出让土地市场评估价与划拨土地权益评估价差额收取土地出让金。
2、中央在川企业、省属企业:按国土资源部或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核定收取土地出让金。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
变更协议
成国土资发[2005]115号、[2007]141、172、338、436、528号文件
1、竣工验收改变容积率的按成国土资发[2007]141号文核定收取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如下:土地出让金=签订变更协议时的基准地价÷供地签订合同时核定的容积率×增加的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地下空间
使用权出让
成国土资发[2006]519号
1、对外出售的地下车库,按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金。
2、对外出售的商场,按商业用地基准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3、为住宅小区配套单独的地下停车场,按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金。
企业改制土地发[2007]172、338、436、528号文件
土地
登记
初始、变更、抵押登记发证
川价费(2002年)93号
证书费每本20元人民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
川蓉A0040005号编号:(2004)046
按基准地价(万元)5000以下(含5000)收0.1%,5000-10000收0.08%,10000以上收0.06%(分段收取)
划拨土地补办出让
成国土资发[2007]172、338、436、528号文件
竣工项目底层商铺补办出让按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金;其余按会审会审查确认的出让土地市场评估价与划拨土地权益评估价差额收取土地出让金。
划拨土地转让补办出让
成国土资发[2007]172、338、436、528号文件
按会审会审查确认的出让土地市场评估价与划拨土地权益评估价差额收取土地出让金(军用土地转让办理协议出让,其土地出让金由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核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