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培训团赴美国学习培训报告
2024年工行国际化人才培训体会

2024年工行国际化人才培训体会2024年,工商银行(ICBC)正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国际化。
在这个全球化的背景下,工行意识到只有通过培养国际化人才,才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因此,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工行决定对员工进行全面的国际化人才培训。
我有幸参加了这次培训,并且在过程中获得了很多宝贵的体会和经验。
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总结和反思。
首先,国际化人才培训给我提供了一个更加开放和广阔的视野。
在培训期间,我有机会接触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国际金融专家和学者,并与他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通过与这些专家的交流,我不仅了解到了国际金融的最新发展动态,还学习到了他们的国际化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这为我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无限可能性。
其次,这次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国际化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工行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在国内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然而,要保持竞争优势,工行必须要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与国际金融巨头一较高下。
因此,国际化人才培训成为了一个必然选择。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具备国际化的思维和视野,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这次培训让我掌握了一些国际化人才必备的核心能力。
国际化人才需要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全球业务理解能力、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等,这些能力都是通过培训课程和实践活动来提升的。
在培训期间,我学习了如何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与人进行有效沟通,如何理解和把握国际市场的动态,以及如何制定和执行国际业务战略。
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无疑将帮助我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国际化的挑战。
最后,这次培训给我带来了信心和动力。
国际化的人才培训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但是,通过这次培训,我看到了自己的进步和成长,也看到了工行的前景和未来。
这让我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充满信心,并激发了我继续努力学习和进步的动力。
综上所述,2024年的工行国际化人才培训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经历。
赴美考察报告

赴美考察报告篇一:赴美考察报告赴美考察报告王文郁2011年1月31日美国基础教育考察报告济宁学院附小王文郁2011年初,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了“山东省齐鲁名师培训团”赴美考察。
全团共25人,徐曙光同志任团长,王景华、吴建华同志任副团长,负责全团赴美考察工作。
培训团全体成员在济南经过行前培训后,于1月5日赴美国开展了为期21天的考察工作,途径了纽约、华盛顿等地,在康州对美国的基础教育进行了重点考察培训。
培训团圆满地完成了考察培训任务后,于1月25日返回国内。
我参观考察的三所学校分别是Eastlyme school、Salemschool、Lyme school,并主要在Salem school参观学习。
这是一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为一体的乡镇小学。
下面所描述的现象只是我在这三所学校的所见所闻,不能代表美国的整个教育现状,但从中可以感受美国教育的一面。
一、美国的基础教育情况(一)、美国的教育体制1、管理权利分散,不统一。
地方、州政府、联邦政府三级机构各有权利范围。
地方权利即学校董事会,是由地方热爱、关心教育的公民选出来的。
学区总监选聘校长,校长选聘老师,所有聘任人员都由学校董事会通过。
2、管理权利集中在底层而非上层。
教育经费来源地方和州政府。
3、每个孩子不管智商和体质有多大差别,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4、美国强调发展个性。
(中国强调集体。
)(二)、美国的教育方法1、美国强调有助于发展受教育者个性和创造性的教育方法。
2、教师在教室里做哪些事对学生成长有帮助,作为校长评价老师看以下三点:①教育指导是否有有效措施。
②看老师怎样布置教室。
是否能调动所有积极性促进学生。
③老师如何设计课程。
美国对到毕业达到什么水平有规定,但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课程,有的地方或老师自己设定课程。
老师更多考虑:让学生学什么?学生已知什么?怎样把学生已有知识和要学知识联系起来。
美国老师侧重:1让学生认识到所学内容知识与事物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2教学生总结和记录。
艾美国际培训总结

艾美国际培训总结1. 背景介绍艾美国际(AM International)是一家专业的国际培训机构,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服务。
在最近一次的艾美国际培训中,我有幸参与并受益匪浅。
本文将对这次培训进行总结和分析。
2. 培训内容这次艾美国际培训的主题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 - 跨文化交流技巧 - 国际市场开拓策略 - 跨国公司管理经验分享 - 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每个主题都有专业的讲师和实践案例进行讲解和演示,内容丰富、权威性强,让参与者们获益良多。
3. 学习收获在这次培训中,我获得了以下几方面的学习收获:3.1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艾美国际培训的讲师在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方面给予了详尽的介绍和解读。
我学到了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政策和法规差异,了解了国际贸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这对于日后从事跨国贸易业务非常有帮助。
3.2 跨文化交流技巧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文化交流技巧显得尤为重要。
艾美国际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如何在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交流时更加敏感和有效地沟通。
学会尊重和理解不同文化的习俗和价值观,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国际合作关系。
3.3 国际市场开拓策略培训中的一个重点是如何进行国际市场的开拓工作。
我们学习了市场调研方法、商业谈判技巧以及如何制定适应不同市场环境的营销策略。
这些知识对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4 跨国公司管理经验分享作为一个跨国公司,艾美国际在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培训中,我们学习了跨国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跨国团队协作等方面的知识。
这让我对跨国公司管理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能够更好地应对日后的挑战。
3.5 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与维护艾美国际培训非常注重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我们学习了合作伙伴的筛选方法、合作协议的签订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这对于日后的企业合作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提高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效率。
4. 总结与展望通过这次艾美国际培训,我不仅在国际贸易实务知识、跨文化交流技巧、国际市场开拓策略、跨国公司管理经验分享以及国际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与维护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而且获得了实用的工作技能。
跨境电商培训总结范文

跨境电商培训总结范文跨境电商培训总结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事们,大家好!我有幸参加了这次跨境电商培训,并受益匪浅。
在此,我将就培训的内容和感悟,以及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展望,进行总结。
这次培训的主题是跨境电商,内容涉及到了电商的发展现状、跨境贸易的相关政策、跨境电商的运营实践等方面。
通过培训,我们深入了解了跨境电商的独特优势和挑战,并学到了一些运营的技巧和经验。
首先,我们了解到跨境电商在近年来的迅猛发展。
随着互联网和物流的不断进步,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了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电商平台,商家可以直接销售商品给海外消费者,而消费者也可以方便地购买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
这种直接供应链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同时也为商家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
然而,我们也看到了跨境电商面临的挑战。
第一是政策环境的复杂性。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跨境电商的政策有着各种各样的规定,这对电商的运营和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第二是物流的难题。
跨境电商的核心是商品的物流运输,跨国物流的成本和时效性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第三是市场的竞争激烈性。
跨境电商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商家需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才能够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在培训中,我们还学到了许多跨境电商的运营实践经验。
首先是市场选址的重要性。
选择合适的市场是电商成功的关键。
我们应该根据产品特点、竞争情况、市场需求等因素,选择一个具有潜力和前景的市场进行进军。
同时,我们还学到了电商平台的选择和运营。
不同的电商平台有着各自的特点和用户群体,我们需要根据产品特点和目标客户群体来选择合适的平台。
在运营过程中,我们还要掌握一些技巧,如搜索引擎优化、社交媒体宣传、客户关系管理等,以提升运营效果和客户满意度。
对我而言,这次培训不仅仅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更是一个思考的过程。
通过培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并且明确了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发展方向。
我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实践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赴美培训考察报告

赴美培训考察报告
姜超峰
【期刊名称】《中国储运》
【年(卷),期】1997(000)001
【摘要】为考察美国物流企业历史和现状,探索中国物资储运系统下一步的改革路子。
1996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中储系统16名人员赴美圣约翰大学进行了为期14天的培训考察。
因为是大陆第一个物流业培训班,校方很重视,环球培训中心主任出席开班仪式,常务副校长波纳迪出席结业典礼并颁发培训证书。
纽约侨声广播电台和《世界时报》记者对此事也很关注,特意采访了培训班成员并在电台、报纸播发了有关消
【总页数】4页(P32-35)
【作者】姜超峰
【作者单位】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59.712
【相关文献】
1.试析21世纪美国基础教育公平政策的新进展——"校长国培计划"成员赴美培训考察报告 [J], 叶小耀
2.纺织上市公司境外高级管理培训班赴美国培训考察报告 [J],
3.学习硅谷先进经验推动园区跨越发展——青岛高新区第二批赴美培训班学习考察报告 [J], 高青
4.湖北省高教财务管理培训团赴美培训考察报告 [J],
5.对美国煤制活性炭的考察与思考:宁夏煤炭深加工培训团赴美培训考察报告 [J], 徐正冠;杨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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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美国农产品质量控制理念服务我国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赴美国农产品HACCP质量控制体系培训班总结

保护机 构( P 等。 E A)
律 义务生产安全食 品和包装 的法定 否有效 实施的基本条件 。19 年 3 97 在 美 国 ,安 全 的食 品是 指人 责任 。联 邦政 府 、各 州 以及 地 方 月 F DA编 写 了 《 e fo S ao dHAC P C
们不会 因物理 、 化学和微 生物危害 政 府在 依 法管理 食 品和 食 品加 工 R g l o riig rga 水 产 品 e ua r an orm( t T n P
、《禽 类 产 品检 查 法 》 、 C P项 目及企业 检 查 法 》 C nrl o t o t i 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 众教育策略 、HA C oP n 、《联 邦 食 认 制 点) 质量控 制体 系培训班 ,一行 对标准体 系的执 行等 , 真学习美 《蛋 类 产 品检 查 法 》 、《 ACC P质量 控制体 系, 品 、 药 物和 化 妆 品 法 》 食 品 2 人 , 0 5 1 月 7日至2 6 于2 0 年 1 7日, 国农 产品 H 公共 卫 生服 务 AC P科学理念 ,思考 质量保 护 法 》和 《 在美 国进行 了培训。培训期 间, 大 悉心体会 H C 家先后拜访 了美 国农业部 的食品安 了我国食 品安全保障和科技推广体 法 》等。这 些 法律 法规覆 盖 了所 并且为食 品安 全检察局 、国际贸易政策办公室 、 系的建设 等问题 ,取得很 大收获 , 有食 品和相关产 品,
维普资讯
农 产 品 安 全
S f t rc t r l r d c a ey Of Ag iul a o u t u P
借鉴美 国农产品质量控制 理念
服务我国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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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 美国农产 品 H C P质量控制体 系培训班总结 A C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国外培训班学习心得

对美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解与启示——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国外培训班学习心得今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总行在美国举办了一期信用风险管理业务的培训班,我行的战略合作投资者高盛公司在信用风险管理趋势、信用风险敞口管理、先进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通过本次的培训使我对美国信用风险管理有了一个崭新的、更深刻的认识,尤其对比美国与国内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差距,更使我认清了当前国内银行业所面对的严峻形势。
一、信用风险管理的最新趋势(一)信用风险管理的演变近十年来,由于国际上商业银行贷款利润持续下降和表外业务风险不断加大,促使国际银行业采用更经济的方法度量和管理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领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演变,主要进展包括:一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增长,产生了一系列的风险转移产品。
如果信用风险可以交易,可以转移,那么将会促进信用风险在不同人群中更有效的分配,从而促进风险的合理分担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于是就诞生了贷款二级市场。
贷款二级市场是通过贷款以及风险的转让,将信贷资产上最主要的风险----信用风险进行转移、分解、对冲的市场。
按照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定义,贷款二级市场也叫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主要包括银团贷款、贷款交易、证券化、信用衍生工具四个子市场。
二是用于度量信用风险的术语及指标更加标准化。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银行不断提高风险计量的精确性和敏感性,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建立并使用内部评级体系,由此准确计算出交易对手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及敞口期限(M)等要素,由此确定风险资产权重和资本充足率。
因此准确计量这些风险指标对商业银行应用内部评级法就显得至关重要。
三是信用风险分析方法得以改善。
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在信用风险识别、衡量、控制和监督等方面作用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级系统本身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分析方法的科学、合理性。
浅析中美两国网络零售交易平台监管义务

浅析中美两国网络零售交易平台监管义务作者:陈慧婷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17期摘要网络零售发展迅速,同时涉及网络零售交易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是层出不穷。
本文拟对中美两国近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两国的司法动向,并就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网络零售交易平台直接侵权许诺销售中图分类号:D923.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6.236全球电子商务自进入本世纪以来一直保持着迅猛的发展态势,从根本上改变着商业活动的开展模式,甚至是人们的生活方式。
传统的零售业正因为电子商务的介入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根据美国知名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调查得出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零售业的总销售额为两万两千四百九十二亿美元,通过互联网完成的交易额为一千三百一十六亿美元,占总销售额的5.9%。
至2015年全球总销售额为两万两千八百二十二亿美元,网络交易达一千六百七十二亿美元,占总额的7.3%,年增幅达27%。
2014年中美两国网络零售额占全球网络零售总额的55%,2015年中国的网络零售额排名全球第一,占全球网络零售额的40%,在这两年间两国的主要网络零售平台迅速发展,用户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同时传统的零售商也纷纷开始设立网上交易平台以增加销售量和扩大客户群。
而在各种网络零售平台迅速发展的同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两国也是层出不穷,给权利人造成损失之余同时还给网络平台带来不良影响。
本文拟对中美两国近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两国的司法动向,并就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一点建议。
一、美国亚马逊被诉侵权案(Milo & Gabby, LLC et al v. , Inc)(一)案件背景亚马逊是美国最早开始在网络上经营电子商务的公司之一,也是目前美国规模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该公司不但在网上销售自营商品,还运营着第三方开放平台(marketplace),并向部分第三方卖家提供外包物流服务(fulfillment by Ama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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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培训团赴美国学习培训报告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7日本文章被浏览82次数[打印] [大中小][关闭]信息技术的革新和网络应用的普及,催生发展了中国的网络市场,使网络商品交易活动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
网络商品交易活动的发展,使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成为未来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与此同时,由于网络市场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跨地域性特点,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出现不少新的问题,影响了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亟待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规范与监管。
2008年7月国务院新“三定”方案中,将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能赋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有效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
美国是电子商务发展最早也最为发达的国家,已形成较为成熟和完善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
为深入了解美国的网络市场监管体制,学习其先进经验,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了网络商品交易培训团,于2009年11月28日至12月18日赴美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学习培训。
培训团共计25名成员,分别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和18个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李文章副司长任培训团团长,国家工商总局人事司刘士国司长任培训团临时党支部书记。
在美培训期间,培训团采取集中听取专家授课的形式,系统地学习了美国网络商品交易的主要规范内容与法律体系,较为全面地了解了美国电子商务的现状、特点、发展趋势、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培训团还访问了美国国会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商务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网络犯罪调查中心、互联网行业协会、直销协会等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谷歌公司(Google)、亿贝公司(eBay)、美富律师事务所等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
培训团与这些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代表围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措施、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查处、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相关典型案例介绍,并就彼此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在学习访问过程中,培训团也向美方介绍了中国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和监管概况,增进了双方的相互了解。
一、美国电子商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互联网的出现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全球经济在网络时代逐渐走向一体化。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机制蓬勃发展起来。
电子商务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因此被普遍认为是21世纪全球经济的最大增长点之一。
美国是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源地,在互联网发展及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领域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引领着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潮流。
电子商务从其交易双方的身份区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企业对企业(B2B, 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对个人(B2C, Business to Consumer)、个人对个人(C2C,Consumer to Consumer)以及企业对政府(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等。
美国的电子商务活动中,B2B模式位于主导地位,占据了80%的交易量,而B2C、C2C等电子商务模式发展也很迅速,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
电子商务产生的初衷就是企业对企业的应用。
美国的B2B电子商务市场起步较早,在全球范围内发展也最为迅速。
企业的积极参与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保证,美国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球领先的位置,为其占据电子商务的优势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美国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美国制造者协会的一项调查就发现,80%的美国制造商已经拥有自己的网站,其对电子商务交易的使用率为32%,采购商的电子商务利用率为38%,而在尚未使用电子交易的企业中,35%的企业计划在一年内使用,54%的企业考虑在未来三年使用,仅有11%的企业表示没有考虑使用互联网进行采购。
最近几年美国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始终占据全球B2B电子商务市场份额的50%以上。
据著名的网络经济研究机构艾瑞咨询公司预计,到2010年美国B2B电子商务交易量将会达到13.5万亿美元。
除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主要依靠电子商务进行运营外,大量传统行业的企业也相继转向电子商务,试图通过互联网简化商业流程,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
美国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进入了比较高级的阶段:60%的小企业、80%的中型企业、90%以上的大企业已经借助互联网广泛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有专家预计,在今后五年内,美国国内企业对企业的商业交易将100%使用电子商务。
美国的零售业电子商务(企业对个人,B2C)在世界各国中起步最早,近几年交易额一直保持增长,但增速在不断放缓,表明美国的零售业电子商务进入了一个相对成熟的平稳发展阶段。
美国零售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与美国良好的网络状况、大量的高学历网民、完善的法律制度、便捷的电子支付手段、成熟的社会信用体制等社会环境、基础条件关联密切。
2008年,著名市场研究机构尼尔森公司(Nielson)进行了一项网络购物调查,接受调查的美国网民中有94%的人表示曾经使用过网络购物。
根据美国统计局的数据,从2000年到2007年,美国零售业电子商务交易额翻了两番,从277.2亿美元增长到1266.97亿美元,净增长357%,而同期的零售业销售总额8年中仅增长了33.7%。
2008年尽管遭遇经济危机,美国零售业电子商务的销售总额仍达到4.6%的增长率,总额约为1337亿美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3%。
经济危机对于电子商务方面的影响要明显小于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2009年前三季度零售业电子商务交易额保持平稳略有上升,第三季度交易额达到340亿美元。
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如亚马逊(Amazon)、雅虎(Yahoo)、亿贝(eBay)等盈利都在逐年增长,而传统行业企业如沃尔玛超市、戴尔电脑等也都在自己的在线购物网站上收获了丰厚的利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近几年美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
一是社交网站与电子商务的结合。
社交网站的互动性和交流性,使得消费者能在相当关键的产品销售初期与其他用户交流购物心得,而社交网站拥有的用户数量非常之庞大,使得它对营销活动的影响力与日俱增。
目前美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Facebook、Twitter等著名社交平台上注册帐号,用以宣传公司产品和接收用户反馈,社交网站已经成为企业电子商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美国手机用户参与移动电子商务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可以预见,未来移动通讯将对电子商务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美国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支持电子商务的实质是将传统的交易活动转移到互联网这一平台上进行,这不仅是一个技术应用问题,同时也带来了如何在网络交易中建立与传统交易的法律法规价值相近的法律体系的问题。
美国目前已形成相对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其中一部分是传统法律法规在网络上的自然延伸,另一部分是针对电子商务专门出台的法规。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的交易模式,其实质仍然是商业交易,所以现实中针对商业交易的法律法规应当也同样适用于网络交易。
美国政府根据现有法律(比如《美国统一商法典》、《消费者保护法》等)的相关条款,结合当前网络交易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引申确立关于电子商务的新的条款和法案,从而保证了规范传统交易和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的连续性,推动了电子商务的稳步发展。
为了使电子商务在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下健康发展,美国早在9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准备工作。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州两级均有立法权。
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实际上是以各州的立法为先导的。
犹他州于1995年颁布了《数字签名法》,这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规范的法律文件。
到1999年,美国已经有44个州制定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
美国联邦一级针对电子商务的立法,涉及面非常广泛,囊括了网络消费者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税收、隐私保护、反垄断等诸多问题。
其中主要法规包括:1.《互联网免税法案》(Internet Tax Freedom Act,简称ITFA)该法案于1998年通过,初始有效期三年,后于2001、2004、2007年三次延长有效期。
其主要内容是避免对互联网课征新税,避免对电子商务重复征税或加以税收歧视,不增加网络交易成本。
2.《统一电子交易法案》(Uniform Electronic Transaction Act,简称UETA)该法案于1999年7月通过,其主要内容是承认电子签名和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并阐明合同法和商法的规定在电子商务中同样适用。
3.《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案》(Uniform Computer InformationTransaction Act,简称UCITA)该法案于1999年7月通过,它主要用于计算机信息交易行为规范,是目前世界上有关电子合同规范最完备的法律,也是电子商务法领域最重要的法律之一。
4.《国际与国内贸易中的电子签名法》(Electronic Signatures in Globaland National Commerce Act,简称E-SIGN)该法案于2000年10月通过,其主要内容是重申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采取技术中立原则,不指定使用某一特定技术,大力推动电子签名的使用。
面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美国国会也在积极推进新法案的立法程序,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据美国国会众议院的专家介绍,目前他们的立法重心放在网络安全问题上,正考虑制定保护数据库信息安全和加强网络个人隐私保护的法案。
美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与美国政府的大力扶持政策也是密不可分的。
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美国政府就敏锐地认识到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大力扶持和培育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并积极制定政策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1996年下半年,美国财政部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白皮书。
1996年底,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倡导成立了跨部门的电子商务管理协调机构——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工作组,专门负责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特别是1997年7月1日,美国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成为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的纲领性文件,对于美国乃至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这一框架中,美国政府提出了发展电子商务的五项原则,包括:1.企业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互联网发展应该以市场为驱动。
2.政府应避免对电子商务的不当限制,尽可能减少干预,简化政府办事程序,避免征收新税。
3.政府应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适合的法律环境,确保公平竞争、鼓励诚信守约、保护知识产权和私有权利、打击假冒产品、增强透明度、发展商业贸易、促进争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