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常见问题解答2020年第一期(总第六期答疑)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常见问题解答2020年第1期(总第6期)第一部分布点采样方案编制与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相关问题1.基础信息调查阶段为关闭地块,开展初步采样调查时地块部分或全部转变为新在产企业地块,进行布点采样方案编制时对此类地块应如何考虑?答:对此类地块进行布点方案编制时,布点区域和检测指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基础信息调查阶段获取的原关闭地块生产布局及特征污染物,如果新的在产企业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布点时考虑新的在产企业生产布局及相关污染物。
布点时还应充分考虑新的在产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可能对采样工作带来的限制。
2.对于只有人员访谈资料、没有其他资料的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如何编制?答:在确认其他资料收集不到的前提下,布点区域可以参考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等相关资料确定,还可以采用随机方式进行确定,但布点区域数量可按初步采样调查相关技术规定适当增加;特征污染物可以参照同时期、同类型企业的生产工艺确定;其他内容需满足布点采样相关技术规定。
3.地块面积较小的初步采样调查地块,是否可以只选择一个布点区域?布点区域面积较小,例如污水治理区域只有10m2,仅布设一个土壤采样点是否可以?答:应按照初步采样调查技术规定要求执行,原则上每个疑似污染地块应筛选不少于2个布点区域,每个布点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2个土壤采样点位,可根据布点区域大小、污染物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点位数量的适当调整应围绕目的进行。
布点的目的是最大可能捕获污染,若能达到目的可以适当减少布点数量。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T 36600-2018)中未包括的污染物,在布点采样方案中是否可以不列为检测因子?答:按照环办土壤函〔2018〕924号文要求:土壤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T36600-2018)中的必测项目,基础信息调查阶段确定的特征污染物在必测项目外,且有测试方法的,原则上也需要测定。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附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主要污染因子:总石油烃(TPH)、苯系物、多环芳烃、Pb、含油量、Cr6+影响环节:废水:采出水处理和外排(总石油烃、常规离子)、压裂液收集和处理系统(总石油烃、重金属)固废:落地油(总石油烃)、含油污泥油泥砂集中收集和处理系统(总石油烃)、井场油基废弃钻井废弃物处理装置(总石油烃、有机化学药剂、重金属)、联合站底泥和浮渣处理系统(总石油烃)、水基钻井废弃物(有机化学药剂、重金属)、采浆坑事故和泄漏:井喷事故、油罐原油管道破裂或爆炸事故、油罐和管道泄漏、套外漏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铬、钒、锰、钛等)影响环节:固废:废石(渗滤液酸性废水)、尾矿主要污染因子:锰、铬等重金属影响环节:废水:选矿废水(铬、锰等)固废:废石、尾矿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钒、锰等)影响环节:固废:废石、尾矿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铅、汞、镉、铬、类金属砷,铊、镍、锰、锑、铜、锌、银、钒、钴等)影响环节:废水:废石场/排土场淋溶水、尾矿库排水、硫化矿井下涌水(重金属)废气:采矿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废石场/排土场扬尘(颗粒物);尾矿库扬尘(重金属)固废:废石场/排土场、低品位矿石堆场(重金属)同0911铜矿采选,另:废水:高砷矿废水含砷,矿山涉及氰化浸出工序的应考虑含氰废水废气:高砷矿选矿预焙烧烟气含砷固废:氰化提金含氰废渣同0911铜矿采选,另:废水:高砷矿废水含砷废气:高砷矿选矿预焙烧烟气含砷同上,另:废水:离子型稀土矿开采地下浸出液渗漏(溶出迁移重金属、硫酸盐)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铬)、苯胺类、可吸附有机卤素(AOX)、苯系物(苯、二甲苯、苯乙烯)影响环节:废水:染色、印花(铬、苯胺类、AOX)废气:印花(苯系物)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铬、锑)、苯胺类、苯系物(苯、二甲苯、苯乙烯)影响环节:废水:染色、印花(铬、锑、苯胺类、对苯二甲酸)废气:印花(苯系物)固废:废水处理污泥(铬、锑)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铬)、苯胺类、苯系物(苯、二甲苯、苯乙烯)影响环节:废水:染色、印花(铬、苯胺类)废气:印花(苯系物)固废:废水处理污泥(铬)主要污染因子:pH、总铬、六价铬影响环节:废水:浸酸、鞣制工序(pH、总铬、六价铬)固废:废水处理污泥(总铬、六价铬)主要污染因子:pH、总铬、六价铬影响环节:废水:浸酸、鞣制工序(pH、总铬、六价铬)固废:废水处理污泥(总铬、六价铬)主要污染因子: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含二恶英)影响环节:废水:含氯漂白工序(AOX)主要污染因子: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含二恶英)影响环节:废水:含氯漂白工序(AOX)主要污染因子:总石油烃、苯系物、多环芳烃、重金属催化剂影响环节:废气: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非甲烷总烃)、生产装置逸散(VOC)废水:炼化企业含油废水(总石油烃、多环芳烃)、含硫废水(硫化物)、含碱废水、含酚废水(酚类、多环芳烃)固废:碱渣、含油含重金属污泥(总石油烃、铬、镍、钼等)、废金属催化剂(铬、镍、钴、钼等)、废酸、石油精制废白土渣等的储存堆放和处理系统事故和泄漏:装置和油罐及管道爆炸事故、油管和管道泄漏主要污染因子:总石油烃、多环芳烃、重金属催化剂影响环节:废气:生产过程(多环芳烃)废水:含油废水(总石油烃、多环芳烃)、气化废水(氰化物)、冲洗废水(石油类、多环芳烃)、含硫废水(硫化物)、含碱废水、含酚废水(酚类、多环芳烃)固废:废催化剂(NiO、MoO3、ZnO、Pt等)、含油含重金属污泥(总石油烃、铬、钼、镍等)主要污染因子:苯、多环芳烃、酚类化合物、氰化物影响环节:废气:装煤(二恶英类、HCN、苯类、酚类、多环芳烃)、推焦(焦尘及CnHm)、息焦(BaP,,苯及CnHm)、荒焦炉煤气净化和化学产品回收过程(HCN、BaP、苯、萘、(挥发)酚和非甲烷总烃等)废水:焦化废水(酚类化合物(苯酚、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石油类、多环芳烃(苯并[α]芘、蒽、萘)、选煤废水(Cu2+,Mn2+ , Zn2+等和石油类、硫化物、酚)、煤场渗滤水固废:焦油渣、水处理污泥、干法脱硫废液沉渣、酸焦油、煤矸石主要污染因子:铜、镉、锌、铬、铅、汞、砷、氟、硒影响环节:废气:炉气废水:炉气净化工产生的含酸废水、污酸固废:焙烧炉渣、废气净化渣、污酸处理渣、污泥主要污染因子:氟、镉、铬、汞、镍、铅、氰、砷、锑、铜、锌、银、钼、钡、锶、钴等影响环节:废气:粉碎、焙烧等工序的含尘废气等废水:沉淀、结晶浓缩等废水等固废:吸附过滤物及载体、废渣和污泥等主要污染因子:锑、砷、铍、镉、铬、铜、铅、镍、硒、银、铊、锌、汞、氰、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二氯丙烷、三氯乙烯、三氯乙烷、甲苯、二溴氯甲烷、四氯乙烯、四氯乙烷、氯苯、乙苯、二甲苯、溴仿、苯乙烯、三氯丙烷、三甲苯、二氯苯、三氯苯、萘、六氯丁二烯、苯胺、2-氯酚、双(2-氯异丙基)醚、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二氯酚、N-亚硝基二苯胺、六氯苯、联苯胺、菲、蒽、咔唑、二正丁基酞酸酯、荧蒽、芘、3,3-二氯联苯胺、屈、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氯苯胺、2-甲基萘、三氯酚、二硝基甲苯、芴、氯萘、二硝基酚、4,6-二硝基-2-甲酚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工段废气、精馏工序不凝气等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工序、催化剂再生工序废水,反应釜、中间罐排放的污水,精馏、蒸馏等过程高沸残液等固废:废液,废过滤器滤芯,洗涤废液,反应残余物,废催化剂,吸附过滤物及载体,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精(蒸)馏釜底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含重金属的废渣和污泥等亚硝基二苯胺、六氯苯、联苯胺、菲、蒽、咔唑、二正丁基酞酸酯、荧蒽、芘、3,3-二氯联苯胺、屈、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氯苯胺、2-甲基萘、三氯酚、二硝基甲苯、芴、氯萘、二硝基酚、4,6-二硝基-2-甲酚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工段废气、精馏工序不凝气等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工序、催化剂再生工序废水,反应釜、中间罐排放的污水,精馏、蒸馏等过程高沸残液等固废:废液,废过滤器滤芯,洗涤废液,反应残余物,废催化剂,吸附过滤物及载体,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精(蒸)馏釜底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含重金属的废渣和污泥等主要污染因子:砷、镍、锌、氰、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烷、苯、三氯乙烯、三氯乙烷、甲苯、四氯乙烷、氯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丙烷、三甲苯、二氯苯、三氯苯、萘、苯胺、2-氯酚、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二甲基酚、二氯酚、六氯苯、菲、蒽、咔唑、芘、屈、氯苯胺、2-甲基萘、三氯酚、二硝基酚、芴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精馏、蒸馏、投料、干燥等工序废气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废气净化工序废水固废:釜残、废盐渣、污泥等主要污染因子:铬、铜、铅、锌、二氯甲烷、苯、甲苯、氯苯、二甲苯、苯乙烯、三甲苯、二氯苯、萘、苯胺、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N-亚硝基二苯胺、联苯胺、菲、蒽、咔唑、荧蒽、芘、3,3-二氯联苯胺、屈、氯苯胺、二硝基甲苯、二硝基酚、4,6-二硝基-2-甲酚、芴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蒸馏、精馏、产品粉碎工序废气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废气净化工序废水固废:废水处理污泥、有机溶剂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盐渣等甲烷、苯、甲苯、氯苯、二甲苯、苯乙烯、三甲苯、二氯苯、萘、苯胺、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N-亚硝基二苯胺、联苯胺、菲、蒽、咔唑、荧蒽、芘、3,3-二氯联苯胺、屈、氯苯胺、二硝基甲苯、二硝基酚、4,6-二硝基-2-甲酚、芴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蒸馏、精馏、产品粉碎工序废气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废气净化工序废水固废:废水处理污泥、有机溶剂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盐渣等主要污染因子:汞、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烷、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丙烷、三甲苯、六氯丁二烯、苯胺、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N-亚硝基二苯胺、菲、二正丁基酞酸酯、芘、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芴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精馏、蒸馏工序废气等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废气净化工序废水等固废:污泥、有机溶剂废物等主要污染因子:汞、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烷、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丙烷、三甲苯、六氯丁二烯、苯胺、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N-亚硝基二苯胺、菲、二正丁基酞酸酯、芘、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芴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精馏、蒸馏工序废气等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废气净化工序废水等固废:污泥、有机溶剂废物等基酞酸酯、芘、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芴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精馏、蒸馏工序废气等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废气净化工序废水等固废:污泥、有机溶剂废物等主要污染因子:汞、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烷、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丙烷、三甲苯、六氯丁二烯、苯胺、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N-亚硝基二苯胺、菲、二正丁基酞酸酯、芘、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芴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精馏、蒸馏工序废气等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废气净化工序废水等固废:污泥、有机溶剂废物等主要污染因子:锑、砷、铍、镉、铬、铜、铅、镍、硒、银、铊、锌、汞、氰、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二氯丙烷、三氯乙烯、三氯乙烷、甲苯、二溴氯甲烷、四氯乙烯、四氯乙烷、氯苯、乙苯、二甲苯、溴仿、苯乙烯、三氯丙烷、三甲苯、二氯苯、三氯苯、萘、六氯丁二烯、苯胺、2-氯酚、双(2-氯异丙基)醚、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二氯酚、N-亚硝基二苯胺、六氯苯、联苯胺、菲、蒽、咔唑、二正丁基酞酸酯、荧蒽、芘、3,3-二氯联苯胺、屈、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氯苯胺、2-甲基萘、三氯酚、二硝基甲苯、芴、氯萘、二硝基酚、4,6-二硝基-2-甲酚等影响环节:废气:精馏等工序不凝气等含多种类有机物废水:分离、过滤、结晶、洗涤工序废水含多种有机物及重金属等固废:废液、废过滤器滤芯、洗涤废液、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精(蒸)馏釜底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含重金属的废渣和污泥等主要污染因子:锑、砷、铍、镉、铬、铜、铅、镍、硒、银、铊、锌、汞、氰、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二氯丙烷、三氯乙烯、三氯乙烷、甲苯、二溴氯甲烷、四氯乙烯、四氯乙烷、氯苯、乙苯、二甲苯、溴仿、苯乙烯、三氯丙烷、三甲苯、二氯苯、三氯苯、萘、六氯丁二烯、苯胺、2-氯酚、双(2-氯异丙基)醚、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二氯酚、N-亚硝基二苯胺、六氯苯、联苯胺、菲、蒽、咔唑、二正丁基酞酸酯、荧蒽、芘、3,3-二氯联苯胺、屈、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氯苯胺、2-甲基萘、三氯酚、二硝基甲苯、芴、氯萘、二硝基酚、4,6-二硝基-2-甲酚等影响环节:废气:精馏等工序不凝气等含多种类有机物废水:分离、过滤、结晶、洗涤工序废水含多种有机物及重金属等固废:废液、废过滤器滤芯、洗涤废液、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精(蒸)馏釜底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含重金属的废渣和污泥等主要污染因子:砷、氟、镓、锗、砷、银、氰、二氯乙烯、二氯甲烷、硝基酚、蒽、咔唑、屈、二硝基酚等影响环节:废气:晶片掺杂废气,合成、精馏废气等废水:胶片生产废水,晶片清洗、蚀刻废水及废酸固废:废胶片、废晶片、废液晶基)酞酸酯、氯苯胺、2-甲基萘、三氯酚、二硝基甲苯、芴、氯萘、二硝基酚、4,6-二硝基-2-甲酚等影响环节:废气:精馏等工序不凝气等含多种类有机物废水:分离、过滤、结晶、洗涤工序废水含多种有机物及重金属等固废:废液、废过滤器滤芯、洗涤废液、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精(蒸)馏釜底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含重金属的废渣和污泥等主要污染因子:硝基苯类、硝基苯酚类、黑索金、二氯乙烷、四氯化碳、苯胺类、铅、汞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蒸发等废气,混合、配制等废气废水:水解、分离、沉淀等过程产生废水固废:蒸发、过滤等过程产生有机废液主要污染因子:砷、镍、汞、氰、二氯甲烷、四氯化碳、苯、三氯乙烯、甲苯、四氯乙烯、氯苯、乙苯、二甲苯、溴仿、苯乙烯、二氯苯、苯胺、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二氯酚、荧蒽、氯苯胺、2-甲基萘、三氯酚、芴、二硝基酚等影响环节:废气:合成、精馏、蒸馏、投料、干燥等工序废气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废气净化工序废水固废:釜残、废盐渣、污泥等主要污染因子:pH、AOX影响环节:废水:黑液(碱、AOX)、酸性废水固废:废碱液废水:生产废水(酸碱、锌)固废:废酸碱、废活性炭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锑)影响环节:废水:生产废水(锑、对苯二甲酸)固废:废催化剂(锑)、污泥(锑)主要污染因子:氰化物、锌、丙烯腈影响环节:废水:生产废水(氰化物、锌、丙烯腈)固废:废液(二甲基乙酰胺)主要污染因子:二甲基乙酰胺影响环节:废气:生产废气(二甲基乙酰胺)废水:生产废水(pH、二甲基乙酰胺)固废:釜底液(低聚物、二甲基乙酰胺)主要污染因子:苯并芘(碳纤维)、邻、对苯二胺(芳纶)影响环节:废气:生产废气(苯并芘)废水:生产废水(酸碱、邻、对苯二胺(芳纶))固废:酸碱、低聚物、原料废渣(芳纶:ppda、tpc)、废催化剂、釜残液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镍等)、二恶英影响环节:废气:烧结球团(氟化物、二恶英、重金属涉及铅、砷、镉、铬、汞、镍、锌等)、高炉炼铁(涉及铅、砷、镉、铬、汞、镍等)废水:水冲渣(重金属)、煤气净化水(铅、锌、酚类)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锌等)、二恶英影响环节:废气:转炉(氟化物、铅、锌)、电炉(氟化物、二恶英、重金属涉及铅、砷、铬、锌、镍、汞)废水:煤气洗涤废水(重金属)、连铸废水(石油类)固废:废油(石油类)、钢渣(重金属)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铬、锰、镍、铬)影响环节:废气:铁合金矿热炉及其他冶炼装置(重金属如铅、砷、铬、锰、镍、铬、铊等)废水:渣水淬废水(重金属)、直接冷却水(重金属)固废:冶炼渣(重金属)、水处理污泥(重金属)、矿热炉除尘灰(重金属)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铜等)、二恶英(再生)影响环节:废气:冶炼、环境集烟(重金属如铅、砷、镉、铬、汞、铜等),再生冶炼(重金属、二恶英),湿法不考虑废气废水: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pH、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铜)固废:冶炼渣、白烟尘、铅滤饼、砷滤饼、水处理污泥、废酸、浸出渣、渣选尾矿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锌等)、二恶英(再生)影响环节:废气:冶炼、环境集烟(重金属如铅、砷、镉、铬、汞、锌等),再生冶炼(重金属、二恶英),湿法不考虑废气废水: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pH、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锌、镍、铜)固废:冶炼渣(重金属)、水处理污泥(重金属)、废酸、浸出渣、铜镉渣、钴镍渣、铅银渣(重金属)等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镍等)影响环节:废气:冶炼、环境集烟(重金属如铅、砷、镉、铬、汞、镍等),再生冶炼(重金属、二恶英),湿法不考虑废气废水:生产废水(含初期雨水,pH、重金属)固废:冶炼渣(重金属)、水处理污泥(重金属)、废酸、浸出渣(重金属)(湿法)、渣选尾矿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锡等)影响环节:废气:冶炼、环境集烟(重金属如铅、砷、镉、铬、汞、锡),再生冶炼(重金属、二恶英)废水:(含初期雨水,pH、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铜、锌、锡)固废:冶炼渣(重金属)、水处理污泥(重金属)、废酸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锑等)影响环节:废气:冶炼、环境集烟(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锑等),再生冶炼(重金属、二恶英)废水:(含初期雨水,pH、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铜、锌、锡、锑)固废:冶炼渣(重金属)、水处理污泥(重金属)、废酸主要污染因子:氟化物、苯并[α]芘(铝用碳素)、二恶英(再生)影响环节:废气:铝电解槽烟气(氟化物)、铝用碳素沥青烟(苯并[α]芘)、再生铝(二恶英)废水:生产废水(氟化物);煤气生产废水(氰化物)固废:赤泥(氧化铝,pH),大修渣(电解铝,氟化物)主要污染因子:氯化物、重金属(铅、砷、镉、铬、汞等)影响环节:废气:冶炼废气(氯化物)废水:含重金属废水(铜、铬)固废:冶炼渣、水处理污泥影响环节:废气:冶炼烟气(重金属如铅、砷、镉、铬、汞、锑等)废水:生产废水(pH、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锑)固废:冶炼渣(重金属)、水处理污泥(重金属)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砷、汞)、氰化物影响环节:废气:高砷矿含砷废气、混汞法含汞废气废水:生产废水(pH、重金属汞、镉、铅、锌、铜、砷、氰化物等)固废:浸出渣(重金属、氰化物)(湿法)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等)影响环节:废气:冶炼烟气(重金属如铅、砷等)废水:生产废水(pH、重金属铅、砷、镉、铬、汞)固废:冶炼渣(重金属)、水处理污泥(重金属)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钼等)影响环节:废气:冶炼烟气(重金属如铅、砷、镉、铬、汞、钼等),湿法不考虑废气废水:生产废水(pH、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钼)固废:冶炼渣、水处理污泥、浸出渣(重金属)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砷、镉、铬、汞等)、氟化物影响环节:废气:焙烧烟气(氟化物、稀土氧化物、重金属如铅、砷、镉、铬、汞)废水:浸出、萃取(pH、氟化物、重金属等)固废:酸熔渣(pH、重金属)、除杂渣(重金属)主要污染因子:pH、氰化物、氟化物、重金属(铬、铜、镍、镉、锌、铅、锡、汞)、铬酸雾影响环节:废水:前处理、电镀、后处理工序(pH、氟化物、氰化物、铬、铜、镍、镉、锌、铅、汞)废气:镀铬、氰化电镀工序(铬酸雾、氰化物)固废:废水处理污泥(铬、铜、镍、镉、锌、铅、汞)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钴)影响环节:废水:重金属(钴)固废:重金属(钴)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镍)影响环节:废水:pH、重金属(镍)固废:废电池、污泥/尘渣(镍)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铅、镉)影响环节:废水:电池清洗工序、地面冲洗(pH、铅、镉)废气:极片制成、化成工序(铅、镉)固废:废水处理污泥、熔铅渣、废极板、废电池等(铅、镉)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镍、镉)影响环节:废水:pH、重金属(镍、镉)固废:废电池、污泥/尘渣(镍、镉)主要污染物:pH、重金属(锌、锰、汞)影响环节:废水:pH、重金属(锌、锰、汞)固废:污泥/尘渣(汞、锌、锰)主要污染物:pH、氟化物影响环节:废水:硅片清洗、酸雾吸收塔废水(pH、氟化物)废气:硅片制绒、磷扩散、等离子刻蚀废气(氟化物)主要污染因子:总石油烃、重金属(铅、砷、镉、铬、汞、铜等)影响环节: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总石油烃)、含重金属粉尘(铅、砷、镉、铬、汞、铜等)固废:石油储罐罐底清理废物(总石油烃)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汞、铬、镉、砷)、二恶英影响环节:废气:焚烧废气(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等、二恶英类、飞灰)废水:渗滤液(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等)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铅、汞、铬、镉、砷)、二恶英废气:焚烧废气(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等、二恶英类、飞灰)废水:垃圾渗滤液(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等。
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筛选原则

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筛选原则
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筛选原则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土壤污染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管理土壤污染问题,筛选重点监管单位成为了必要的举措。
本文将介绍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筛选的原则。
筛选重点监管单位应基于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
严重污染的土地应被优先考虑,因为这些地区的土壤污染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更大的风险。
重点监管单位应该集中在这些地区,以确保有效的治理和修复工作。
筛选重点监管单位还应考虑土壤污染的来源和类型。
不同来源和类型的污染物可能需要不同的治理方法和技术。
因此,筛选重点监管单位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的来源和类型,以确保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另外,筛选重点监管单位还应考虑土壤污染的影响范围和潜在风险。
一些污染可能会扩散到周边地区,对更广泛的环境和人群造成威胁。
在筛选重点监管单位时,应优先考虑这些具有较大影响范围和潜在风险的地区,以确保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污染扩散。
筛选重点监管单位还应考虑土壤污染治理的可行性和效益。
有限的资源应优先用于那些可以获得较好治理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地区。
在筛选重点监管单位时,应综合考虑治理成本、技术可行性和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综上所述,筛选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应基于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污染来源和类型、影响范围和潜在风险,以及治理的可行性和效益。
通过科学合理的筛选原则,可以确保重点监管单位的有效治理和修复工作,进一步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环办土壤函〔2018〕884号附件

附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为指导地方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组织实施工作,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信息采集技术规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质控技术规定》)等文件,在总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下简称“企业用地调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手册。
一、工作内容信息采集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信息整理与填报、地块信息档案建立。
二、组织方式信息采集工作建议由省级或地市级环保部门组织实施,通过直接委托或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场地调查评估经验,或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清洁生产审核等相关背景的专业机构从事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应结合本地企业用地调查组织实施特点,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以下简称“质控”)工作机制,确定信息采集的质控单位。
基层环保部门负责协调工信、工商、国土、住建、税务、安监等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行政支持和相关资料,负责动员本地被调查企业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专业机构负责实施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信息整理填报、地块信息档案建立等工作,对调查表填报质量负责;被调查企业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现场勘查工作,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确定调查对象(一)调查对象确定的原则重点行业企业的调查对象名单应由地方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021号)中的“附件1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以下简称“筛选原则”),对当地环保、工信、工商、国土、住建、税务、安监等部门掌握的企业清单整合,对整合后的清单内企业逐一甄别筛选确定。
除此之外,符合下列情况的重点行业企业也应纳入调查名单:1.尚未开发利用的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2.各地明确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中对重金属排放提出许可排放量要求的排污单位;3.地方环保部门认为其他对厂区土壤或地下水环境影响突出的企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2.23•【文号】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施行日期】2016.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实施。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详查任务,严格详查工作质量管理,环境保护部将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组织对参与详查工作的实验室进行统一筛选。
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牵头,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厅(局)配合,共同做好实验室筛选的相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详查实验室分类及组成详查实验室包括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主要负责详查样品(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制备和分析测试工作,应主要由各地省市两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中技术能力强、专业水平高、仪器设备齐全、管理严格规范的分析测试实验室组成,必要时可以选择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实验室。
质量控制实验室全面负责本省(区、市)详查工作质量管理,由各省(区、市)在省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所属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中选定。
二、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筛选的相关工作实验室筛选工作要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

5.1.2 地下水布点位置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应设置地下水采样点: (1)疑似污染地块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补给区等地下水 敏感区域内及距离上述敏感区域 1 km 范围内; (2)疑似污染地块存在易迁移的污染物(六价铬、氯代烃、 石油烃、苯系物等),且土层渗透性较好或地下水埋深较浅; (3)根据其他情况判断可能存在地下水污染; (4)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应开展调查的地块。 疑似污染地块地下水采样点应设置在疑似污染源所在位置 (如生产设施、罐槽、污染泄露点等)以及污染物迁移的下游方 向。应优先选择污染源所在位置的土壤钻孔作为地下水采样点。 5.2 布点数量 5.2.1 土壤采样点数量 每个布点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 2 个土壤采样点,可根据布点 区域大小、污染物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2.2 地下水采样点数量 每个布点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 1 个地下水采样点,可根据布 点区域大小、污染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地块内设置三 个以上地下水采样点的,应避免在同一直线上。 若疑似污染地块集中或连片分布时(例如工业园区、化工园 区等),应将多个疑似污染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设置地下水采样点, 原则上应至少设置 5 个地下水采样点,可根据调查区域大小、生 产布局、水文地质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地块使用权人有责任配合布点工作的开展,为现场踏勘和布 点等工作提供条件。
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协助专业机构开展布点工 作。
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收集
识别疑似污染区域
筛选布点区域
制定布点计划
采样点现场确定
编制布点方案
开展现场采样
图 1 疑似污染地块布点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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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人员要求 应指定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小组 组长应具有 2 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经验;小组成员应具有环境、 土壤或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至少 1 人应参加过全国土壤污 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专项培训。 3 识别疑似污染区域 基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开展 必要的踏勘工作,综合考虑污染源分布、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迁 移途径等,识别疑似污染区域,并拍照记录。 原则上可参考下列次序识别疑似污染区域及其疑似污染程 度,也可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根据已有资料或前期调查表明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 (2)曾发生泄露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区域; (3)各类地下罐槽、管线、集水井、检查井等所在的区域; (4)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的区域; (5)原辅材料、产品、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废物 等生产、贮存、装卸、使用和处置的区域; (6)其他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或存在异味的区域。 对于在产企业,还应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布局等, 重点关注污染物排放点及污染防治设施区域,包括生产废水排放 点、废液收集和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放区域等。 按照“附录 1 疑似污染地块布点信息记录表”记录疑似污染 区域信息。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见表A.1。
表A.1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
表A.1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续)
表A.1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续)
表A.1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续)
对于表A.1中未列明的应结合实际情况,将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补充纳入土壤污染重点行业:
a)新型煤化工等对土壤产生污染但行业小类不明确的新兴产业;
b)行业整体对土壤影响较小,但个别工艺会造成严重土壤污染的,如涉及金属表面处理工序的 C33金属制品业(332、334、335、338、339)、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6汽车制造业、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4电池制造除外)、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6、397)、C40仪器仪表制造业、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
c)除上述行业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存在土壤污染的其他行业。
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

按照行业污染物产排特点及 参考行业专家意见纳入
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铅、汞、镉、
铬、类金属砷,铊、镍、锰、锑、铜、锌、
银、钒、钴等) 影响环节: 废水:废石场/排土场淋溶水、尾矿 库排水、硫化矿井下涌水(重金属) 废气:采矿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废
“土十条”重点行业;国家 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 替代品目录涉及行业;砷污 染防治技术政策行业。
开 采 15 年 以 上 的 矿 山 ( ≤
同上,废水中重金属包括钼
2000 年)+15 年内开采规模 3
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同上,另: 废水:离子型稀土矿开采地下浸出液
开 采 15 年 以 上 的 矿 山 ( ≤ 2000 年)+15 年内开采规模 6
渗漏(溶出迁移重金属、硫酸盐)
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选
产生的尾矿土壤污染。
0919 其他常 同 0911 铜矿采选
用有色金属
行业确定依据
重点企业筛选原则
年限依据:《环境风险评估技 术指南—粗铅冶炼企业环境 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试行)》 (环发[2013]39 号):生产 时间划分四个等级:30 年以 上、15-30 年、5-15 年、5 年 以内。 开 采 15 年 以 上 的 矿 山 ( ≤ 2000 年)+15 年内开采规模 3 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开 采 15 年 以 上 的 矿 山 ( ≤ 2000 年)+15 年内开采规模 3 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开 采 15 年 以 上 的 矿 山 ( ≤ 2000 年)+15 年内开采规模 3 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开 采 15 年 以 上 的 矿 山 ( ≤ 2000 年)+15 年内开采规模 1 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开 采 15 年 以 上 的 矿 山 ( ≤ 2000 年)+15 年内开采规模 6 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采选中的 所有汞矿采选企业均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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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纸浆制造
2211木竹浆制造
主要污染因子: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含二噁英)
影响环节:
废水:含氯漂白工序(AOX)
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POPs公约涉及行业;
5年以内且规模10万吨以上企业+5~15年规模5万吨以上企业+15年以上全部企业
2212非木竹浆制造
事故和泄漏:装置和油罐及管道爆炸事故、油管和管道泄漏
“土十条”重点行业
5年以内大型企业(环统经济规模1型)+5~15年以内的中型及以上企业(规模按环统的1+2+3,污普1+2型企业)+15年以上的所有企业
2512人造原油制造
主要污染因子:总石油烃、多环芳烃、重金属催化剂
影响环节:
废气:生产过程(多环芳烃)
固废:焦油渣、水处理污泥、干法脱硫废液沉渣、酸焦油、煤矸石
“土十条”重点行业
5年内的大型企业(1型)+5~10年中型及以上企业(1+2型)+10~20年小型及以上企业+20年以上有所企业
时间依据: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2008年焦化产业政策发布,2012年焦化排放标准进行修改。以此为依据,按5年,10年和20年进行划分。
1、以硫铁矿为原料生产硫酸的企业;
2、以磷矿和黄磷为原料生产磷酸的企业;
3、氢氟酸生产企业;
4、原料或产品涉及《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中重金属污染因子的其他企业。
2613无机盐制造
主要污染因子:氟、镉、铬、汞、镍、铅、氰、砷、锑、铜、锌、银、钼、钡、锶、钴等
影响环节:
废气:粉碎、焙烧等工序的含尘废气等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91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0911铜矿采选
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铅、汞、镉、铬、类金属砷,铊、镍、锰、锑、铜、锌、银、钒、钴等)
影响环节:
废水:废石场/排土场淋溶水、尾矿库排水、硫化矿井下涌水(重金属)
废气:采矿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废石场/排土场扬尘(颗粒物);尾矿库扬尘(重金属)
固废:废石场/排土场、低品位矿石堆场(重金属)
“土十条”重点行业;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涉及行业;砷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行业。
开采15年以上的矿山(≤2000年)+15年内开采规模3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规模依据:《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 208号),其中铜矿最小规模不得低于3万吨矿石。
15年以上企业+15年以内年产20万标X以上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5~20万标X/年)
193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1毛皮鞣制加工
主要污染因子:pH、总铬、六价铬
影响环节:
废水:浸酸、鞣制工序(pH、总铬、六价铬)
固废:废水处理污泥(总铬、六价铬)
15年以上企业+15年内≥10万标X企业(《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修订)》10万标X/年)
C制造业
17纺织业
171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3棉印染精加工
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铬)、苯胺类、可吸附有机卤素(AOX)、苯系物(苯、二甲苯、苯乙烯)
影响环节:
废水:染色、印花(铬、苯胺类、AOX)
废气:印花(苯系物)
固废:废水处理污泥(铬)、定型机空气净化冷凝物(油剂)
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涉及行业
年限依据:企业数量少,不再对年限进行划分
252炼焦
2520炼焦
主要污染因子:苯、多环芳烃、酚类化合物、氰化物
影响环节:
废气:装煤(二噁英类、H、苯类、酚类、多环芳烃)、推焦(焦尘及Hm)、息焦(BaP,,苯及Hm)、荒焦炉煤气净化和化学产品回收过程(H、BaP、苯、萘、(挥发)酚和非甲烷总烃等)
废水:焦化废水(酚类化合物(苯酚、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石油类、多环芳烃(苯并[α]芘、蒽、萘)、选煤废水(Cu2+,Mn2+, Zn2+等和石油类、硫化物、酚)、煤场渗滤水
(因环统污普中未提供规模,本次筛选按照经济规模划分)
089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0890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钒矿)
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钒、锰等)
影响环节:
固废:废石、尾矿
按照行业污染物产排特点及参考行业专家意见纳入
开采5年以内且规模大于5万吨矿石(中型)+开采5年以上的所有企业。
(环统污普中仅6家,本次筛选全部纳入)
主要污染因子: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含二噁英)
影响环节:
废水:含氯漂白工序(AOX)
5年以内且规模5万吨以上企业+5~15年规模3.4万吨以上企业+15年以上全部企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25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1原料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主要污染因子:总石油烃、苯系物、多环芳烃、重金属催化剂
1、电石法制乙炔企业;
2、原料或产品涉及《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中污染因子的企业。
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主要污染因子:锑、砷、铍、镉、铬、铜、铅、镍、硒、银、铊、锌、汞、氰、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二氯丙烷、三氯乙烯、三氯乙烷、甲苯、二溴氯甲烷、四氯乙烯、四氯乙烷、氯苯、乙苯、二甲苯、溴仿、苯乙烯、三氯丙烷、三甲苯、二氯苯、三氯苯、萘、六氯丁二烯、苯胺、2-氯酚、双(2-氯异丙基)醚、六氯乙烷、4-甲基酚、硝基苯、硝基酚、二甲基酚、二氯酚、N-亚硝基二苯胺、六氯苯、联苯胺、菲、蒽、咔唑、二正丁基酞酸酯、荧蒽、芘、3,3-二氯联苯胺、屈、双(2-乙基己基)酞酸酯、氯苯胺、2-甲基萘、三氯酚、二硝基甲苯、芴、氯萘、二硝基酚、4,6-二硝基-2-甲酚等
影响环节:
废气:合成工段废气、精馏工序不凝气等
废水:分离、过滤洗涤工序、催化剂再生工序废水,反应釜、中间罐排放的污水,精馏、蒸馏等过程高沸残液等
固废:废液,废过滤器滤芯,洗涤废液,反应残余物,废催化剂,吸附过滤物及载体,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精(蒸)馏釜底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含重金属的废渣和污泥等
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1无机酸制造
主要污染因子:铜、镉、锌、铬、铅、汞、砷、氟、硒
影响环节:
废气:炉气
废水:炉气净化工产生的含酸废水、污酸
固废:焙烧炉渣、废气净化渣、污酸处理渣、污泥
“土十条”重点监管行业;重金属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行业;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涉及行业
影响环节:
废气: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非甲烷总烃)、生产装置逸散(VOC)
废水:炼化企业含油废水(总石油烃、多环芳烃)、含硫废水(硫化物)、含碱废水、含酚废水(酚类、多环芳烃)
固废:碱渣、含油含重金属污泥(总石油烃、铬、镍、钼等)、废金属催化剂(铬、镍、钴、钼等)、废酸、石油精制废白土渣等的储存堆放和处理系统
5年内大型企业+15年内的大型、中型企业+15年上的所有企业(本次筛选按企业经济规模划分)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81铁矿采选
0810铁矿采选
主要污染因子:pH、重金属(铬、钒、锰、钛等)
影响环节:
固废:废石(渗滤液酸性废水)、尾矿
按照行业污染物产排特点及参考行业专家意见纳入
硫铁矿均纳入;除硫铁矿外,开采5年以内规模大于地下100万/露天200万吨矿石(大型)+开采5~15年且规模大于地下30万/露天60万吨矿石(中型)+开采15年以上的所有企业。
(因环统污普中未提供规模,本次筛选按照经济规模划分)
082锰矿、铬矿采选
0820锰矿、铬矿采选
主要污染因子:锰、铬等重金属
影响环节:
废水:选矿废水(铬、锰等)
固废:废石、尾矿
按照行业污染物产排特点及参考行业专家意见纳入
开采5年以内规模大于10万吨矿石(大型)+开采5~15年且规模大于5万吨矿石(中型)+开采15年以上的所有企业。
附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主要污染因子及影响途径
行业确定依据
重点企业筛选原则
B采矿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71石油开采
0710石油开采
主要污染因子:总石油烃(TPH)、苯系物、多环芳烃、Pb、含油量、Cr6+
影响环节:
废水:采出水处理和外排(总石油烃、常规离子)、压裂液收集和处理系统(总石油烃、重金属)
093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0931钨钼矿采选
同上,废水中重金属包括钼
开采15年以上的矿山(≤2000年)+15年内开采规模3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0932稀土金属矿采选
同上,另:
废水:离子型稀土矿开采地下浸出液渗漏(溶出迁移重金属、硫酸盐)
开采15年以上的矿山(≤2000年)+15年内开采规模6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铬、锑)、苯胺类、苯系物(苯、二甲苯、苯乙烯)
影响环节:
废水:染色、印花(铬、锑、苯胺类、对苯二甲酸)
废气:印花(苯系物)
固废:废水处理污泥(铬、锑)
176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62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
主要污染因子:重金属(铬)、苯胺类、苯系物(苯、二甲苯、苯乙烯)
0916铝矿采选
同0911铜矿采选,重点考虑铝土矿选矿产生的尾矿土壤污染。
开采15年以上的矿山(≤2000年)+15年内开采规模6万吨/年以上的矿山
09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采选(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