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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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水电站废旧物资处置方案讨论稿)为加强公司电站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已按规定程序履行报废手续后待处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闲置并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和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进行处置,进一步实现电站精细化管理,挖掘内部的潜力,降低物料的损耗及成本,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及有效规范仓库管理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子公司电站废旧物资的全面管理,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系。

监督执行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一)、公司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资产管理部(XXX);副组长:电站管理公司运行管理部(黄强);电站管理公司技术支持部(XXX);成员:各电站管理子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1、运行办理部:运行办理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收受接管、保管和废旧物资出售的组织办理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电站在废旧物资处置办理过程中的工作,对收受接管后的废旧物资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出入库台帐及废旧物资的实物保管工作,保证废旧物资的完整;在废旧物资处置时,组织成立竞拍工作,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对废旧物品的拍卖、招标等工作。

2、技术支持部:技术支持部是公司废旧物资技术鉴定部门,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并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置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废旧物资报废手续及回收处置工作。

3、财务部:财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废旧物资核算台帐,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督促物资管理部门对所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审批,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上级部门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物资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价款回收、会计核算财务处理等工作。

二、废旧物资回收范围与分类: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设备更新换代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非正常损毁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范本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置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废、回收、出售、捐赠等环节。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置应遵循合理、节约、环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设立废旧物资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处置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分类等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处置的财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三)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评估、回收、出售等工作。

(四)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的环保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收集与分类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对废旧物资进行收集,并按照种类、规格、质量等进行分类。

第七条废旧物资收集要求:(一)及时收集:各部门应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确保及时收集。

(二)分类存放:根据废旧物资的种类,分别存放于指定的场所。

(三)安全标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设置明显标识。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鉴定与评估第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废旧物资的鉴定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使用价值。

第九条鉴定与评估要求:(一)客观公正:鉴定和评估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科学合理:鉴定和评估方法应科学合理,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三)及时高效:鉴定和评估工作应尽快完成,确保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废旧物资的处置第十条废旧物资处置方式包括:(一)出售:对有价值的废旧物资,可进行出售,所得款项归公司所有。

(二)回收:对部分废旧物资,可进行回收,用于公司内部维修或翻新。

(三)捐赠:对部分废旧物资,可进行捐赠,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四)报废:对无价值或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应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处置程序:(一)提出处置申请:各部门将废旧物资处置申请报送物资管理部门。

废旧物资处理及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处理及管理办法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一、废旧物资的范围1、工程施工中产生的边角料,钢筋头,废残料;2、报废的设备及更换的零部件,低值易耗品的残余料;3、不能继续使用,无法维修的周转料,工具,小型机具。

二、废旧物资的处理1、各单位成立废品处理领导小组(评估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小组成员应有物资,技术,生产副经理组成)。

2、处理废旧物资由物资部门牵头,相关人员参加共同处理。

对能过磅的废旧物资要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在过磅单上签字,不能过磅的废旧物资处理,要经过评估小组评估,确保数量准确,单价合理。

3、对废钢筋,钢筋头的处理,要有负责钢筋施工的工长参加,对废旧模板材的处理,要有负责模板施工的工长参加,并在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中项目部鉴定意见中签字认可。

项目部未设立工长的由生产副经理签字认可。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损耗含量的,在处理废钢筋时,必须要有施工队伍的材料人员(或管理人员)参加并签字认可(以便在工程结算时核定施工队伍的钢材用量)。

5、对低值易耗品,报废工具,小型机具处理,要有鉴定意见,并报分公司物资部核销公司台帐。

6、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设备及无法维修的周转料处理,先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请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理。

三,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及资金1、所有废旧物资处理要有详细记录,包括废旧物资申请报告,有关人员的鉴定意见及领导批示;过磅单,评估意见,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和处理结果。

2、废旧物资资金全部上缴财务并报分公司财务。

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得扣留,挪用或存入小金库。

四,各单位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业务部门对此项工作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如发现有项目私自处理,不上缴财务,经核查,落实,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废旧物资处理、变卖、考核办法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废旧物资处理、变卖、考核办法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废旧物品出售工作的管理,使废旧物资残值收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第三条各部门基本职责:(一)各类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分析、确认;(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的报废手续办理,将废旧物资移交总务部;(三)总务部:1、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废旧物资管理的检查、监督;2、负责对移交后的废旧物资的分类处理和变卖。

(四)总经办负责对废旧物资变卖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第四条使用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一)不允许将可利用的物资当废品处理;(二)异常报废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向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说明原因,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物资报废手续;(三)确属报废的物资应与可使用物资分开,归集到指定地点或安排责任人进行管理,必要时建立台账;(四)所有报废后的物资一律由原使用部门移交给总务部,总务部负责进行处理或变卖;总经办、财务部全程监督。

第五条销售退货处理:销售退货到达退货办后,经退货办工作人员清点数字、移交总务部报废处理。

报废处理程序参照《退货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机械设备、计量器具报废程序:(一)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送归口管理部门鉴定。

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派人对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可以利用的零部件进行拆卸;(二)属于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应报分管副总裁审批;(三)使用部门负责将已报废的机械设备统一移交总务部处理,凭《待报废设备鉴定记录》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产生的残次品(无法再利用)、下脚料(无法再利用)及废旧低值易耗品等,由各部门移送到总务部处理,对于价值较大的物资须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第四章废旧物资变卖第八条总务部将所有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对于短期不能变卖的物资,要在固定地方堆放整齐。

第九条废旧物资变卖细则:(一)物资变卖时至少要有总经办、总务部两部门人员同时在场;(二)不同物资分类过磅点数,严把数量关,不得将不同种类、不同价格的物资混合变卖;(三)变卖所得的现金,必须在废旧物资出厂前由回收客户直接上缴到财务部;(四)每批物资变卖必须进行市场行情调查或“价比三家”,掌握所变卖物资的价格;(五)变卖物资数字清点或过磅时,由总经办在现场进行监督、核实。

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文件编号:2020年4月废旧物资处置方案版本号: A 修改号: 1 页次: 1.0编制:会签:审核: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水电站废旧物资处置方案(讨论稿)为加强公司电站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已按规定程序履行报废手续后待处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闲置并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和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进行处置,进一步实现电站精细化管理,挖掘内部的潜力,降低物料的损耗及成本,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及有效规范仓库管理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子公司电站废旧物资的全面管理,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系。

监督执行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一)、公司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资产管理部(林飞);副组长:电站管理公司运行管理部(黄强);电站管理公司技术支持部(陈晓健);成员:各电站管理子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1、运行管理部:运行管理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废旧物资出售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电站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对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出入库台帐及废旧物资的实物保管工作,保证废旧物资的完整;在废旧物资处置时,组织成立竞拍工作,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对废旧物品的拍卖、招标等工作。

2、技术支持部:技术支持部是公司废旧物资技术鉴定部门,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并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置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废旧物资报废手续及回收处置工作。

3、财务部:财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废旧物资核算台帐,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督促物资管理部门对所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审批,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上级部门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物资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价款回收、会计核算财务处理等工作。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置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处置范围与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废旧物资包括:1. 因设备更新、淘汰、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具等;2. 因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不再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具等;3. 因仓储、保管等原因损坏、变质、失效的物资;4. 其他经公司认定需处置的废旧物资。

第五条废旧物资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1. 金属类:包括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等;2. 非金属类:包括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橡胶等;3. 废旧设备类: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电器设备、交通工具等;4. 其他废旧物资。

第三章处置程序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置程序如下:1. 报备:各部门发现废旧物资,应及时填写《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表》,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核;2. 审核与评估:物资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评估废旧物资的价值和处置方式;3. 公开招标:对于价值较高的废旧物资,应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4. 审批:招标结束后,物资管理部门将中标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5. 处置:审批通过后,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6. 核销:处置完成后,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章处置方式第七条废旧物资处置方式包括:1. 回收利用: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2. 变卖:对于不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可采取变卖方式处置;3. 拍卖:对于价值较高的废旧物资,可采取拍卖方式处置;4. 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其他方式处置废旧物资。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处置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小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

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范本

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范本

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置行为,提高废旧物资处置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废旧物资的识别、评估、处置、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识别与评估1. 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办公、生活等活动中,因报废、淘汰、更新、维修等原因不再使用的物资。

2. 各部门应当对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识别,并评估其价值、状态和处置方式。

3. 废旧物资的评估应考虑物资的种类、数量、品质、残值等因素,确定处置方案。

第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置1. 废旧物资的处置应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

2. 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回收利用、拍卖、销毁、捐赠等。

3.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的合规性。

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利用1. 鼓励对公司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2. 对无法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置。

第六条监督管理1. 公司设立废旧物资管理小组,负责对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废旧物资管理的规范运行。

3. 公司定期对废旧物资的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奖励与惩罚1. 对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就是一篇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规模,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内容,确保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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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依据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非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卡登记的低值易耗品;废弃材料及零配件;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余料和废料。

废旧物资管理是指经公司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废的物资处理的规范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由生安部、财务部、综合部、政工部等部门组成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批废旧物资的退役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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