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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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第5.2.8条
6
单罐容积大于5000m3,且设有防液堤的全冷冻式储罐与站外建筑、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9的规定。当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5000m3时,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表5.2.8条中总容积相对应的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规定执行。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第5.2.6条
4
灌瓶间的钢瓶装卸平台前应设置汽车回车场。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第5.2.7条
5
全压力式储罐与站外建筑、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8的规定。半冷冻式储罐与站外建筑、堆场的防火间距可按表5.2.8的规定执行。
c)生产区应布置在充装站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d)生产区应敷设宽数的回车场地。生产区应设有宽度不小于4 m的环形消防车道。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当贮罐总容积小于500m3时可设尽头式消防车道和面积不小于12m×12 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8m×18m。
e)充装站内场地平整,在山区、丘陵地区设站也可分阶梯布置。生产区内严禁设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地下储罐、水泵结合器除外),地下管沟应用干砂填充。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7550-2011)第6.1条
10
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充装站的站址及场地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7550-2011)第6.7条
a)充装站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 m非燃烧体实体围墙。
b)充装站应分区布置,应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
3.全冷冻式储罐与站内道路和围墙的防火间距宜符合表5.2.10的规定。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检查表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和要求检查结论1 证照资质1、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意见书2、有建设部门核发经营资质证书3、有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4、有工商营业执照2 安全机构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 规章制度1、有供应站各级人员安全经营职责规定2、有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防火安全等管理制度3、有事故应急处罝预案,并有演练4、规章制度应张贴上墙或人手一册4 气瓶库1、气瓶库经过审核验收有经营资质手续。

2、瓶库安全管理制度齐全.3、周边环境电气及防火间距符合要求,四周为非燃材料实墙。

总储量小于103m3时,与相临建筑物间距不小于10m,与主干道不小于10m,与次干道不小于5m,与重要公共建筑不小于25m。

5 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必须专菅,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经菅。

2、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

3、经营场所存放有气实瓶限制在5个以内。

6 日常管理1、査禁烟火制度执行情况。

2、超期钢瓶不得流通使用。

3、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好。

7 送气工1、送气工应经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2、送气工应具备液化气安全基本知识。

3、送气到户应执行:检查-换瓶-再检査-试点火-交付用户-填写回单程序。

4、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5、开户时应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向用户提供安全使用手册。

8 记录1、每天应巡回检查,并做好有关情况记录。

2、周边环境对站安全有影响的应记录并制止。

3、做好入户安全检查情况记录登记。

参加检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签章:检查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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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管道穿墙
B
现场检查
穿墙管有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用柔性材料填实,墙壁无震动裂痕
6
装卸设施
6.1停车位
B
现场检查
地面有清晰的槽车停车位标线,槽车在指定位置停放,无槽车库的场站内无槽车长时间停放
6.2防撞设施
B
现场检查
面向装卸管的一侧设有防撞柱
6.3防静电
B
现场检查
有静电接地线,无锈蚀,装卸时与槽车有效连接
液化石油气
序号
检查单元
检查项目
类型
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总图布置
1.1站外防火间距
A
现场测量或参考竣工资料
符合GB50028-2006第8.3.7条(见附录A10)和第8.4.3条的规定(见附录A11)
1.2功能分区
B
现场检查
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有实体围墙隔开(储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50 m3的气化站不适用),且辅助区内无危险物品存放(除发电机组所用的柴油)
6.4压力表
C
现场检查
气相和液相管上有压力表,压力表完好,压力正常,在最高工作压力处有红线标记,工作压力不超过红线标记,且不超过1.6 MPa
6.5软管
A
现场检查
软管完好无损,无裂纹,无泄漏现象,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不小于PN6.4
6.6快装接头
B
现场检查
软管(或鹤管)与快装接头之间有阀门,未使用时接头有封头盖保护
6.11灭火器
B
现场检查
至少配备8 kg手提灭火器2具。灭火器完好有效,有定期检查记录
7
灌装区
7.1充装秤
B
现场检查

液化气站点安全检查表

液化气站点安全检查表
3.软管、阀门、丝扣外观应完好无损,无燃气泄漏迹象
4.储罐钢梯、平台应稳固平整,栏杆完好,无锈蚀现象
5.充装台、储罐站等危险区域用电设施应具备相应防爆性能,电缆引入处应密封无破损
6.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应定期检验,保证完好有效
7.可能产生静电的储罐、设备和管道是否采取静电接地装置
5.生产区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工作,严禁外人随意进出
6.储罐区内地面无破损,防液堤完好,堤内无杂物,水封装置水位应正常;
7.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应安装阻火器
设备设施
1.储罐等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是否有锈蚀、滴漏、破损等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装卸前后,应对槽车、装卸设备及管道进行检查,如有漏气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
7
供应站内实瓶应分开放置,不得随意堆叠
8
不使用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车辆如封闭车厢运输装有液化气的气瓶
9
不擅自停止供气或者迁移燃气供应站点
10
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与瓶装燃气经营企业需签订供气协议,定点充装燃气
11
站内所有电器设施应防爆,禁止使用明火、散火花的物品
12
瓶库应配备燃气浓度警报器,报警器保证二十四小时带电正常使用
3.气瓶车、气瓶组的充装压力应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4.装卸软管应定期检查、无破损、老化、裂痕现象
5.装卸完毕的气瓶车应立即撤出,不得停留在场区内
6.加气机外观完好无损,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加气密封阀应完好,无泄漏
调压装置
1.调压装置应运行正常、无喘息、压力跳动等现象,无燃气泄漏
2.过滤器前后压力正常,定期排污,滤芯定期清洗和更换;
3.仪表和控制系统应运行稳定,累加和记录功能显示正常,报警和联锁系统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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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表表8.1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表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和要求检查情况1 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1-2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制度1、站长、副站长、安全保卫员、瓶库负责人、安全员、员工等职责规定明确。

2、有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3、有进出站管理制度,门卫制度,防火安全制度,生产区巡回制度,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汽车罐车装运制度,气瓶充装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

3 气瓶管理l、气瓶使用期未满15年的,每四年检验一次;2、气瓶连续密封处应经常检查是否泄漏4 记录l、门卫车辆进出应登记2、气瓶充装应记录,巡回检查应记录。

3、烃泵等设备、储罐区、消防水泵、备用发电机运行、事故及异常情况应记录。

5 安全教育l、三级安全教育有实施,有记录。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3、日常教育有记录6 检修工作l、检修动火应严格隔离、置换,动火应按规定审批。

2、泄漏点的堵漏技术能适用7 防火l、储水量应保证站内消防用水量连管理续使用6h。

当储罐总量容积≤200M3且单罐容积≤50时为3h。

2、灭火器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落实“三定”措施。

备注参加检查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检查负责人签名:检查日期:年月日。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9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9

液化石油气场站安全检查表
基本规定
1.本章安全检查表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和采用储罐的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均可选用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在进行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安全检查时,气化装置区和热水炉间两个检查单元内容不适用。

在进行液化石油气气化站的安全检查时,灌装区检查单元内容不适用。

3.当液化石油气场站与其他场站合建时,还应选用其他相应场站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9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名):检查时间:。

附表9: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安全检查表1

附表9: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安全检查表1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安全检查表企业名称负责人姓名企业地址联系电话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结论1 站门口1.挂单位标牌,有“易燃易爆、严禁烟火、闲人免进”标志及进站须知。

重要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

2.设有24小时值班门卫,定时巡查。

3.配备两个汽车用阻火器和一个摩托车用阻火罩。

4.设有人员、车辆进出公司管理制度。

2 站围墙1.设有非燃烧实体围墙,墙上有“严禁烟火”等安全警语。

3 生产区1.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非实体围墙。

2.生产区是甲类火灾危险区,应设独立出入口及门卫。

4 储罐区1.储罐要配置喷淋冷却装置,定期使用,防止堵塞。

2.储罐区四周设立高于1米的实体围墙。

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宜设置2个过梯。

3.储罐应装设液化气体泄漏报警器,装在地面处。

4.液位计应标明最高液位警示标志。

5.水封井应保证起到水封作用。

5 灌装区1.灌瓶间与机泵房应采用敝开或半敝开式单层房。

2.储瓶间与瓶库内的钢瓶应按实瓶与空瓶分组布置。

3.压力表、称重衡器等合符标准必须在有效期内。

4.不得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的钢瓶。

5.有气瓶检查区,不合格气瓶区和充装区,可充装、不可充装及实瓶区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6.灌瓶间应采取不发火地面,如采取绝缘材料做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6 电气设施生产区所有电气应采用隔爆型,防爆通风型。

7 其他1.厂区地面应有一定倾斜,不得有地沟、凹槽等。

2.应有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

员工穿戴防静电服装。

3.储罐、安全阀、压力表、衡器等要定期检验、检测。

4.压缩机烃泵间、罐瓶间、瓶库、装卸区、真空区、真空泵处等设可燃气体浓度报警探头。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灵敏可靠。

5.严格禁火制度。

车辆(包括摩托车)没有配上阻火器,不得进入充装禁火区;严禁在充装禁火区内从事产生火花的作业,诸如修理车辆、高度击铁器等。

6.装避雷针,并有定期检测合格的证书。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表格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表格

-/1安全生产条件单元检查剖析序检查备检查项目及内容依照标准检查记录号结果注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应该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公司安全1.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切合生产允许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证明行办制。

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应该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备用品(具)、保2.健品,安全设备、设备,作业切合同上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顿、事故检查办理,安全生产赏罚等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应依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色和原资料、协助3.资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切合同上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切合相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应该经相关业4.务主管部门查核合格,获得特切合同上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应该依5.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切合同上缴纳保险费。

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应该设6.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装备专切合同上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主要负7.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切合同上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该经查核合格8.一定有切合生产或许储藏需切合同上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的厂房、9.作业场所和安全设备、设备、切合同上工艺应能否切合国家和省、自-/序检查项目及内容号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在设区的市规划的特意用于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藏的地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藏危险化学品数目构成重要危险源的储藏设备,与居民11.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车站的距离一定切合相关法律、法例、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纳和使用国家明令淘12.汰、严禁使用的工艺、设备;生产、储藏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库房不得与职工宿舍在同13.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职工宿舍保持切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的安全14.投入应该切合安全生产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藏设备的周边防备距离切合有15.关法律、法例、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工厂、库房的周边防备距离必16.须切合国家标准或许国家相关规定;检查备依照标准检查记录结果注切合同上切合同上切合同上切合同上切合同上切合同上切合同上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需17.经公安消防机构查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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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储罐与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6、储罐与围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9
5.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总平面必须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
生产区宜布置在站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灌瓶间的气瓶装卸平台前应有较宽敞的汽车回车场地。
1、储罐区按储罐台数,每台设置8kg不应少于2具。
2、汽车槽车装卸台柱(装卸口) 8kg不应少于2具
3、灌瓶间及附属瓶库、压缩机室、烃泵房、汽车槽车库等爆炸危险性建筑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置8kg、1具,且每个房间不应少于2具。
4、其他建筑(变配电室、仪表间等) 按建筑面积,每80m2设置8kg、1具,且每个房间不应少于2具
1、与明火散发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2、与办公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3、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不应小于20m
4、与压缩机间、仪表室、值班室不应小于12m
5、与变配电室不应小于15m
6、与汽车库间距不应小于25m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26
11.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与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m。当邻向装卸台柱一侧的汽车槽车库山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间距不限。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7
4.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全压力式储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储罐与办公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2、储罐与灌瓶间、瓶库、压缩机室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3、储罐与汽车槽车库、汽车槽车装卸柱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4、储罐与铁路槽车装卸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检查
结果
依据标准
检查记录


1
储罐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储罐区和设置在储罐室内的小型储罐应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10.2
2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气化站和混气站的消防给水系统应包括:消防水池(罐或其他水源)、消防水泵房、给水管网、地上式消火栓和储罐固定喷水冷却装置等。
4 排污管应设置两道阀门,其间应采用短管连接。并应采取防冻措施。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8.11
9.
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选用弹簧封闭全启式。其开启压力不应大于储罐设计压力。安全阀的最小排气截面积的计算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2)容积为1OOm3或1OOm3以上的储罐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3 )安全阀应设置放散管.其管径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出口管径;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10.9
5
消防水池(罐)容量的确镇燃气设计规范》8.10.4
6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内消防水泵和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二级负荷”的规定。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11.1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8.15
11.
液化石油气气液分离器和容积式气化器等应设置直观式液位计和压力表。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8.16
12.
液化石油气泵、压缩机、气化、混气和调压、计量装置的进、出口应设置压力表。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8.17
5消防及公、辅工程评价单元检查分析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地上储罐安全阀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m以上,且应高出地面5m以上;地下储罐安全阀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
4 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应装设阀门,且阀口应全开。并应铅封或锁定。注:当储罐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时。其中1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其余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储罐设计压力的1.05倍。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33
12.
站内室外液化石油气管道宜采用单排低支架敷设,其管底与地面的净距宜为0.3m。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8.6
13.
具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门、窗应向外开;
3 封闭式建筑应采取泄压措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8.12
10.
液化石油气储罐仪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压力表;
2 就地指示液位计宜采用能直接观测储罐全液位的液位计;
3 容积大于1OOm3的储罐,应设置远传显示的液位计和压力表,且应设置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4 宜设置温度计。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上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出口应设置阀门;
2 进口应设置过滤器;
3 出口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
4 进、出口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及旁通阀。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31
6.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室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压缩机机组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
2 机组操作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2.Om;其余各侧与内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2m;
1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2组内储罐宜采用单排布置;
3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l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4储罐与防护墙的净距:球形储罐不宜小于其半径,卧式储罐不宜小于其直径,操作侧不宜小于3.0m;
5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时。至少应设置2个过梯。且应分开布置。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19
符合
8.9.1
3生产工艺及设施评价单元检查分析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
结果
依据标准
检查记录


1.
液态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段上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进、出口管应设置操作阀和放气阀;
2 泵进口管应设置过滤器;
3 泵出口管应设置止回阀,并宜设置液相安全回流阀。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24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11
6.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辅助区可设置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12
7.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13
8.
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应少于2台。其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6
3.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全压力式储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储罐与居民区、学校、体育馆等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0m。
2、储罐与工业企业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
3、储罐与明火散发点和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4、储罐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5m。
符合
同上
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符合
同上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符合
同上
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8.8
见附件
液化石油气储罐接管上安全阀件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置安全阀和检修用的放散管;
2 液相进口管必须设置止回阀;
3 储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时,其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必须设置紧急切断阀;储罐容积大于20m3,但小于50m3时,宜设置紧急切断阀;
9.
灌瓶间和瓶库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2、与民用建筑或明火散发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3、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4、与厂内铁路线中心线不应小于30m
符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3.25
10.
灌瓶间和瓶库与站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
同上
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符合
同上
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符合
同上
8.
必须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符合
同上
9.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
13.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符合
同上
1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符合
同上
15.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符合
同上
16.
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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