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一般安全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设施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临时用电线路违规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违规使用电焊、切割等设备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5.未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进行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相应证件或证件过期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施工机械设备未经专业人员操作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三、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和污水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混乱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
3.占道施工污染周边环境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四、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违规行为的处罚1.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者,处罚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不到位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规定:罚款5万至10万元,同时停工处理。
五、整改不到位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并停工处理。
停工处理期间,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
六、其他情况对于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以上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的范文,不含分段语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作为一份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个约____字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和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照相关安全规范执行。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方可正式使用。
未经审核和验收的临时用电线路一律禁止使用。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临时用电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用电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临时用电设备第六条:施工现场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临时用电设备,并委托有资质的供电单位进行设备安装和维护。
第七条: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临时用电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设立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和用电线路的安全。
第九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源插座应设置在方便使用和维护的地方,禁止在易受潮湿和高温的地方安装插座。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的接地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临时用电线路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线路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敷设,合理布置线路,避免线路交叉和过长。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标准,禁止蹲坑和趟水布线。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阻燃材料进行保护,避免因火灾等原因造成事故。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的横截面积应根据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选择,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头应牢固可靠,接头处应采用防护措施,防止接触不良和漏电。
第四章临时用电操作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在使用临时用电前,应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设备启动前,应检查设备和线路是否正常,避免故障和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施工人员在操作临时用电时,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严禁乱拉乱拽和过度使用。
施工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科研综合基地总承包项目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规定Q2091-GEDI-C-QS-0008 Rev.01 目的施工用临时水电的正确使用与计量,对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工程竣工决算水电费的计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内所有分包施工单位的临时用水、用电及水电设施的使用、管理、计量。
3 规定的内容3.1分包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分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见表1、表2),工程总承包方指定水电源接驳点,由施工分包单位完成水源及电源接驳,并在水电源位置安装计量用水表及电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缴纳。
3.2施工用电、用水量计量按“一家一表”制,每家施工分包单位进场后,在指定位置安装水电总表各一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实行“一月一抄”制,每月1号由总承包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与各单位指定抄表负责人统一抄表。
3.3各施工单位之间出现水、电需求矛盾时,由工程总承包方进行协调,并优先考虑工程人员生活、安全的需要、及重点工程部位施工的正常进行。
3.4在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撤出工地现场时,工程总承包单位相关人员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对施工用水表的表号、数字、型号及电表的型号、表号、数字、互感器的倍数等参数进行记录并三方签字认可,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5工程总承包单位临时水电负责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的临时水电使用情况,将水表、电表的数字记录三方签字认可后转交财务部门。
3.6各分包施工单位变更水表、电表时及变更使用位置时,应报工程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方能进行。
附表1:《南网基地项目现场用电申请表》注:用电申请表后须附用户供电系统单线图及负荷清单附表2:《南网基地项目现场用水申请表》。
2023年临时用电、用水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临时用电、用水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社会各领域临时用电、用水的安全,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临时用电的定义临时用电是指非固定、非常规用电,包括临时建筑工地、活动场所、施工现场、展览展示等活动场所的用电。
2. 临时用电的审批与规划(1)建设方或活动主办方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临时用电,提交用电计划、设计图纸、用电设备和线路等相关资料。
(2)相关部门应审核临时用电申请,对符合要求的可安排临时用电,并发布批复通知书。
3. 临时用电设备与线路规范(1)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具有相关资质和检测合格证明。
(2)临时用电线路应经过设计、施工、验收合格,合理布置,具备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
4. 临时用电的监管与检查(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监管与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设方、活动主办方应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3)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无效的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停止使用,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 临时用电的防范措施(1)设立专人负责临时用电设备的接地、绝缘、保护等安全措施的执行和检查。
(2)加强对临时用电设备的防雷、防雨、防尘、防火等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3)在活动现场设置明显的用电警示标志,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二、临时用水安全管理规定1. 临时用水的定义临时用水是指非固定、非常规的用水,包括建筑工地、临时住宿设施、游乐园等场所的用水。
2. 临时用水的审批与管理(1)建设方或活动主办方应向相关部门提前申请临时用水许可,并提交用水计划、用水设备及管线图等相关资料。
(2)相关部门应审核临时用水申请,对符合要求的可颁发临时用水许可证,并发布批复通知书。
3. 临时用水设备与管线规范(1)临时用水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具备相关资质和卫生许可证。
临时水电使用规定

临时水电使用规定临时水电使用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及暂时性建筑物的临时水电使用。
二、临时用水(一)临时用水主要指为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暂时性建筑物供应用水。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暂时性建筑物的临时用水应从正规的城市自来水公司或水资源局或应急储备水源中取水。
(三)为保证施工现场和暂时性建筑物水质安全,应采取过滤、杀菌、消毒、净化等方式,确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和暂时性建筑物周围的河流、湖泊、池塘等水源取水,以免污染水源。
(五)施工现场和暂时性建筑物的用水应按照供需平衡原则,制定合理用水方案。
对不合理浪费、乱用水的情况,应加强管理和改善。
三、临时用电(一)临时用电是指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暂时性建筑物供应电能。
(二)临时用电应按照国家电力标准安装电源,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三)临时用电必须采用标准电线电缆,电压等级不得低于220V,不得出现拼接、绕路等违规行为,确保安全可靠。
(四)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电器安全使用。
(五)临时用电设施应经常检查、保养、维护,维修记录必须详细、真实。
四、管理要求(一)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加强对临时水电使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落实水电使用责任制,规范使用管理,降低浪费和安全事故风险。
(三)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场地设施、器材、设备的管理,并成立专门组织统一管理。
(四)施工人员应当经过安全技能培训,按照标准操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汇报,确保施工场地、设施、器材、设备的安全。
五、违规处理对不符合本规定规定的水电使用行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1(1)

XX 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的管理,节约生产、生活用水,减少施工用电的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时保障用水、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
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 改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参与单位及个人。
3.职责3.1扩建指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3.1.1负责用水用电设施的规划和技术管理工作,审批各用水用电单位的接入方案。
3.1.2负责与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协议的谈判,对计量表进行编号、登记。
3.1.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用水用电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对各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量进行统筹安排,并根据负荷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3.1.4监督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现象进行考核。
3.1.5负责统计、管理各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量,经使用单位签字认可后将用水用电量报表提交规划财务部。
3.1.6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结算,落实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的各项考核。
3.2监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3.2.1主持召开协调会。
3.2.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用电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
3.2.3监督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现象进行考核。
3.2.4配合扩建指挥部进行用水用电设施的规划和技术管理工作。
3.3各施工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负责其施工队用水用电设施的装表计量和抄表,表计需经计量检测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每月25 日将抄表情况报扩建指挥部,项目完工之后办理停水停电手续并核算完水电费之后计量装置方可拆除。
4.施工现场用水管理措施4.1施工现场饮用水管理措施4.1.1各施工现场负责人要指定专人实施施工现场用水管理,若施工现场提供饮水场所,必须设专人供水,并有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茶炉和饮水处应有明显标牌,并注明责任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满足施工需要而临时搭设的电力设施。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详细介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现场勘察与设计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需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设计,确定电力负荷和用电设备的类型。
勘察和设计应充分考虑用电负荷的合理分布、电缆敷设和接地等因素,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2.临时用电系统的供电设备应选择合格的电缆、开关箱和配电箱,并严格按照电力供应企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安装。
三、电缆敷设1.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电缆,并确保电缆的规格和材料符合安全要求。
电缆敷设时应避免与其他施工设备发生冲突,按规定缠绕保护套管,以保护电缆免受机械损伤。
2.电缆的敷设应考虑使用环境、敷设方式和敷设高度等因素,确保电缆的安全敷设和可靠使用。
四、接地保护1.临时用电系统应进行接地保护,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设备的安全使用。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设备和线路进行接地检测,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同时,施工现场临时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规定值。
2.如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存在接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使用。
五、设备用电安全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临时用电设备的开关和插座应可靠,不得出现漏电和短路等现象。
施工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用电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私拉乱接电缆或乱接电源。
六、防雷措施1.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周围设置合适的避雷设施,降低雷电对设备的影响。
2.施工单位应制定合适的防雷措施,应对雷电天气做好预防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七、应急处理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熟悉紧急停电和断电操作流程,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施工安全用电处罚规定

施工安全用电处罚规定
是为了保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电器设备和用电方式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中国法律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施工安全用电违规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
1.罚款:根据违规程度和造成的后果,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不同违规行为有所不同,一般是根据施工单位的注册资金或者违规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
2.责令停工整改:当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有关部门可以责令立即停工,并要求整改违规行为后才能继续施工。
3.吊销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吊销其资质证书,禁止其从事相关施工工作。
4.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施工单位造成严重事故或者人员伤亡,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可能会面临刑罚和赔偿等法律后果。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用电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施工安全用电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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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临时用水用电处罚条例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施工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处罚规定:
1、一级柜、二级箱、塔吊箱和电梯箱所在分包队伍应对箱柜进行管理,如管理不当造成箱柜损坏,罚款500元并对破坏设备进行照价赔偿。
2、总、分配电箱保护接零或接地,未用端子排或压线螺栓(扭接),发现一处罚款30元。
3、一级柜、二级箱、塔吊箱和电梯箱一闸多机发现一处罚款50元;乱接乱挂者罚款50元。
4、一级柜、二级箱、塔吊箱和电梯箱锁具被破坏,私自乱接线罚款100元并对破坏设备进行照价赔偿。
5、机具、设备未从三级箱进行连接,直接连接二级箱以上的罚款100元。
6、未经允许,私自擅用消火栓罚款100元。
7、破坏消火栓和消火栓内设备罚款200元并对破坏设备进行照价赔偿。
8、对于监理或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内容,拒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兴隆新城红石郡项目部所有。
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兴隆新城红石郡项目部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