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资源价格定价机制趋势论文
浅析城市水价机制的完善

浅析城市水价机制的完善【摘要】当前城市水价机制存在着定价不合理、价格补贴过多、成本分摊不均等问题,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建立市场化水价机制能够激发供求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完善城市水价机制的路径包括市场调节、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等多方面。
提高用水效率可以通过技术进步、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等途径实现。
加强水资源管理需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完善城市水价机制,可有效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水价机制、完善、问题、市场化、重要性、路径、用水效率、水资源管理、结论1. 引言1.1 引言城市水价机制是指在城市居民及生产单位使用水资源时所需支付的价格制度。
当前,我国很多城市的水价机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价格偏低、补贴过多、收费不合理等,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用水效率低下。
完善城市水价机制势在必行。
建立市场化水价机制是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
通过市场机制,让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来决定,提高用水单位的经济成本,激励其节约用水,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而完善城市水价机制的路径包括制定合理定价规则、建立差别水价政策、完善资费体系等方面。
加强用水单位管理,提高用水效率,也是完善水价机制的重要一环。
我们还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监控和调控体系,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完善城市水价机制是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关键,市场化水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助于提高用水效率、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 正文2.1 当前城市水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当前城市水价设置不合理,存在着价格偏低的情况。
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稳定社会稳定,会将水价设置偏低,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
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水资源的宝贵性,随意浪费用水,长期下来对水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城市水价机制缺乏市场化机制,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传统的政府定价让市场无法起到调节供需关系的作用,造成了供需矛盾严重,部分地区出现了供水不足的情况。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定价研究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定价研究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定价研究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的紧缺问题日益突出。
水是人类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而水资源的定价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定价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的价格机制,引导公众和企业更加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水资源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其价值应当由供需关系决定。
合理的水资源定价机制可以实现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保障人们的基本用水需求,保障人民的生活需求;二是通过提高水价格,引导公众和企业节约用水,推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定价需要考虑到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多重因素。
首先,社会公平是水资源定价的重要原则之一。
不同地区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对于水资源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因此在水资源定价中应当考虑到公平性,确保各个层面的人们都能够获得足够的水资源。
其次,环境保护也是水资源定价的重要考虑因素。
水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过量的取水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因此水资源定价应当考虑到环境的可持续性,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最后,经济效益是水资源定价的重要目标之一。
通过提高水价,可以激发公众和企业的节约用水意识,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在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定价中,政府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水资源定价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优惠措施,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水资源需求。
政府还应当加大水资源的节约宣传和宣导力度,增强公众的节约用水意识。
另外,还可以建立水资源交易市场,引入市场机制,通过价格的供需调节来实现水资源的有效配置。
除了政府的作用,水资源定价还需要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
企业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强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用水的管理。
浅析城市水价机制的完善

浅析城市水价机制的完善【摘要】城市水价机制的完善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城市水价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价格偏低、浪费严重等。
必须完善城市水价机制,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监管和政策执行。
建议深入研究城市水价机制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城市水资源管理的监督和改进,以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
这样才能推动城市水价机制的完善,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关键词: 城市水价机制, 完善, 必要性, 水价体系, 合理利用, 监管, 政策执行, 可持续发展, 研究, 改进, 城市水资源管理.1. 引言1.1 城市水价机制的重要性城市水价机制是城市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水价机制可以引导市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适当调整水价可以帮助平衡供需关系,防止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通过建立健全的水价体系,可以实现供水系统的持续发展,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城市水价机制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其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影响。
通过调整水价,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用水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合理的水价机制可以激励企业采取节约用水的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通过向污染者征收水资源费用,可以帮助修复受到污染的水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目前城市水价机制存在的问题1. 水价定价不合理。
许多城市水价设置过低,导致供水企业难以覆盖成本和运营费用,影响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2. 水价结构不科学。
现阶梯水价制度过于简单,缺乏差别化和灵活性,无法有效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
3. 水价补贴存在浪费。
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补贴水价来降低用水成本,但是缺乏有效监管和管理,导致了浪费行为的出现。
4. 水资源管理不透明。
一些城市水价机制缺乏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决策缺乏信息公开和沟通,导致了决策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
中国城市自来水定价研究

中国城市自来水定价研究中国城市自来水定价研究自来水是城市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它的价格直接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用水成本和生活质量。
因此,研究中国城市自来水定价问题,将有助于理解并改进城市水资源的管理和使用。
本文将从自来水定价的背景、我国城市自来水定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自来水定价的背景。
城市自来水通常由水务公司或政府进行管理和运营,他们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来维持水库、水厂、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因此,自来水定价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成本,并希望以此保障水资源的稳定供应。
此外,也要考虑到居民的支付能力和公平性等因素,确保水价不会过高或过低,能够公平合理地分摊成本。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我国城市自来水定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城市自来水定价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方面,部分城市自来水的价格过低,难以覆盖运营成本,给水务公司造成财务困境,影响服务质量和设施更新。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城市自来水的价格过高,超出了一些居民的支付能力,对低收入人群造成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此外,由于不同城市自来水定价的差异,也存在一些公平性问题,造成居民的抱怨和不满。
因此,我们需要研究如何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自来水定价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对于水价过低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价格,确保水务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并改善水质。
但这需要在提高水价的同时,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补贴力度,保障他们的用水权益。
其次,对于水价过高的城市,可以考虑降低价格,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同时,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浪费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降低总体运营成本。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不同城市自来水定价的监管,确保公平性和透明度,让居民更加满意。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城市自来水定价的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水资源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
数模论文 自来水定价问题

自来水的定价问题分析摘要水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而节水问题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所以城市水资源的定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配合国家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
本文对自来水定价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首先建立综合评价模型比较出政府提出的两套方案的合理性,然后再给出了一套更为合理的自来水定价方案,并预测新的水价方案后的节水量。
对于问题一,我们选取了节水量、居民承受力和自来水及污水处理厂利润作为判断方案合理性的三个因素,分别建立了节水量模型、居民承受指数模型、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利润模型,再通过层次分法确定出各个因素对合理性影响的权值。
最终得到合理性综合评价模型得到模型:1230.2790.64910.0719Y x x x =-+通过两套方案具体数据的计算比较,得出方案一较为合理。
对于问题二,我们提出阶梯式水价方案,由经济学的观点,我们将不同的阶梯视为不同的商品,结合ramsey 模型进行求解。
通过自来水企业供水成本及目标利润之间的经济关系,借助边际成本、需求价格弹性等参数在保证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前提下,得到了阶梯式水价模型中各级水价以及水量基数的关系算式。
求解时,由于模型过于复杂,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并采取主客观方式确定了某些参数,将模型作了进一步的简化,然后用软件求得局部解。
得到其居民生活用水阶针对问题三,根据问题二提出的阶梯式水价方案,根据经济学的供求理论,以效用函数和线形支出系统理论为基础,建立模拟阶梯式水价和用水量之间关系的模型,为实施阶梯式水价提供理论依据。
利用问题二所建立的阶梯式水价模型,计算出阶梯式方案实施后的人均用水量,再与实施方案前的实际用水量进行对比。
如果实行上述的阶梯式水价,北京市人均年自来水用量为66.5m 3,而北京市2009年的实际人均用水量为85.2m 3,因此如果实行阶梯式水价可以促进节约用水。
人均用水减少量21.76% ,同时还保证了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关键词:供求定价模型 层次分析 阶梯水价 ramsey 模型 效用函数一、问题重述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自来水的价格关系到千家万户,也一个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
《水权制度与定价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5100字》

水权制度与定价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目录水权制度与定价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 (1)1国外情况 (1)(1)水权制度与水权转让 (1)(2)水权转换的市场配置 (2)(3)水价弹性与定价方法的研究 (2)2国内情况 (3)(1)水价定价模型研究 (3)(2)水市场与水权转换研究 (4)参考文献 (6)1国外情况在长时间的社会进程和用水的生活实践中,国际各国都有了各自明文规定或者未规定的水资源权利的相关原则。
就算是同在一个国家内,也由于其地域不同、地理环境、自然天气、经济水平的差别,使得它们各自水资源权利的管理方式方法也不一样,所以基本上无法进行统一模式的水资源权利的制度管理。
(1)水权制度与水权转让虽然世界各地关于水权存在一些差别,但大家对水权都非常重视,都对水权的归属进行了明确。
为了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世行倡导在水资源缺乏地区建立正式或非正式的水权交易市场。
①在美国,取得地表水权的方式是通过法律认可,而地下水权附属于土地,即土地的所有者拥有土地范围内的地下水水权,地下水的抽取量按照拥有土地的比例确定,并且不能对别人用水产生影响等。
而针对并非私人的领土的地下水,它的水资源权利和地表水的水资源权利是一样的。
美国最主要是依据河岸法则,占用法则等等进行相关水资源权利的供给分配。
为了促使农业使用水的转换,规范农业用水转换行为,科罗拉多州根据司法程序对农业用水转换进行监管,加利福尼亚州议会则设立了州水资源控制理事会,负责本州内水资源领域的水交易仲裁和管理工作。
一些州还建立了水银行,将节约的水量(水的使用权)提供给市场进行统一交换,为水交易提供条件[15]。
②在日本,《河川法》规定,对于农业水权拥有者不能改变取水用途,若需改变,则要放弃原有的水权,并再重新申请新用途的水权。
当发生农业用水转换时,农业用水水权首先必须交回到河流管理者手中。
新的申请人必须向河流管理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得到水权。
近年来,日本出现了由城市部门提供部分灌溉设施改造费用,提高灌溉用水效率,节约下来的水则由提供投资的城市部门使用,这是激励农民进行设备更新的一种方法,这种间接的改变用途的水权转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节水农业的发展,保护了农民利益[10]。
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研究

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研究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是指城市自来水公司根据一定规则和制度制定的收费标准,是保障城市正常生活用水、维持水务运营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就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的研究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背景、影响因素、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背景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的建立是基于以下背景:城市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使得对水资源需求不断增加,但水资源供应量有限;水资源管理日益重要,需要经济手段引导合理利用;自来水公司的经营和维护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等。
影响因素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的制定受以下因素影响:供水成本、水资源供需情况、政府政策、市场竞争等。
1.供水成本:包括水资源开采、净化、输送、储存、管网建设及维护等成本,直接影响到定价水平。
2.水资源供需情况:水资源短缺地区一般价格较高,供大于求地区价格相对较低。
3.政府政策:政府对水资源管理和环保制度的要求,政府定价干预等对定价机制有直接影响。
4.市场竞争:自来水公司间的竞争也会对定价产生影响。
现状目前,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在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
有的地区以政府定价为主,有的地区采用市场竞争定价,也有地区实行混合定价模式。
1.政府定价:政府主导的定价机制,一般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成本和政策指导确定价格。
2.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定价机制下,自来水公司被允许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定价。
3.混合定价:综合利用政府定价和市场竞争的定价机制,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综合采纳。
未来发展趋势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将迎来以下发展趋势:1.定价透明化:加强定价过程的公开透明,提高社会监督。
2.多元化定价:探索多种定价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和效率。
3.环保导向:制定环保税、污水处理费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定价政策。
4.价格调控:采用阶梯水价、差别定价等措施,促进节水和合理使用水资源。
在未来发展中,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将继续健康、有序地向着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方向发展。
以上就是本文的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研究,从背景、影响因素、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四个方面对城市自来水定价机制进行了全面分析。
《2024年水资源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范文

《水资源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资源日益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
然而,水资源的供应并不总是满足需求,特别是在一些水资源匮乏的地区。
因此,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定价变得尤为重要。
水资源定价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就水资源定价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二、水资源定价理论1. 边际成本理论边际成本理论是水资源定价的基本理论之一。
该理论认为,水资源的价格应反映其边际成本,即额外供应一单位水所增加的成本。
这一理论主张按照水资源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来确定价格,以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供应。
2. 供需平衡理论供需平衡理论是另一个重要的水资源定价理论。
该理论认为,水资源的价格应反映其供需关系。
当水资源供应短缺时,价格应相应提高,以限制需求;反之,当水资源供应充足时,价格应相应降低,以刺激需求。
这一理论强调了价格在调节水资源供需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3. 公平与可持续性原则公平与可持续性原则是水资源定价的重要考虑因素。
在定价过程中,应考虑不同用户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低收入群体能够获得基本的水资源服务。
同时,定价还应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水资源定价方法1. 成本导向定价法成本导向定价法是一种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
该方法首先确定水资源的生产成本,然后加上合理利润,得出水资源的价格。
这种方法可以保证水务公司的正常运营和投资回报,但可能无法充分反映水资源的供需关系和稀缺性。
2. 需求导向定价法需求导向定价法是一种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定价方法。
该方法通过分析用户对水资源的需求和支付意愿,确定水资源的价格。
这种方法可以更好地反映水资源的供需关系,但可能忽略了水资源的生产成本和投资回报。
3. 综合定价法综合定价法是一种结合成本导向定价法和需求导向定价法的定价方法。
该方法在确定水资源价格时,既要考虑水资源的生产成本和投资回报,又要考虑水资源的供需关系、稀缺性和用户的支付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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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资源价格定价机制研究趋势【摘要】国外城市水资源价格由于水的公益性和供水的垄断性,通常采用政府监管的定价机制。
随着水资源短缺的加剧,政府对城市普遍采用了用水限制的需求侧管理,这种做法存在着巨大的社会成本。
上世纪90年代前后,不少国家开始减少政府控制,实行市场机制配置。
我国是在水资源公有制前提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研究城市水价的。
目前主流观点是坚持供方取水权基础上政府监管定价基本框架不变前提下,推广全成本定价和阶梯式水价,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成本监审。
城市水定价机制的研究思路国内外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研究的趋势都是把水权理论引入城市水定价中,打破水供给方垄断,通过市场竞争决定水价。
【关键词】城市水资源价格;定价机制;水权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因此,定价机制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由于城市水资源的特殊性,城市水价格一般采用政府监管的定价机制。
这一机制无法解决降低成本与节水的矛盾,随着水资源短缺的加剧,城市水资源定价机制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本文拟对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做一综述,为该方面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1.国外城市水资源价格定价机制研究状况国外城市水资源价格由于水的公益性和供水的垄断性,通常采用政府监管的定价机制。
因此,在国外城市水定价属于自然垄断行业价格规制机制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1844年杜普伊提出了边际成本定价原则。
1956年产生了被称为最优偏离边际成本定价的拉姆齐—布瓦特定价模型,1962年产生了被称为a-j模型的阿弗契—约翰逊模型。
1968年,德姆泽采首次提出特许投标理论,1979年,勒布和马加特构建了被命名为l-m的规制机制。
1982年巴伦和迈尔森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规制机制。
1985年雪理弗提出标尺竞争定价模型。
拉丰和蒂若尔1986年“首次将道德风险引入规制模型,提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共存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最优激励方案”[1]。
1991年,拉丰和蒂若尔设计了“科层结构下的规制激励机制”[2]。
约萨与斯特罗福利尼2002年将信息结构内生化。
具体到城市水资源价格定价机制方面来看,“hirshleifer (1960)和cttrruthers(1984)认为边际成本定价能同时获得社会和经济效益。
riordan(1971a)提出了一个受管制的垄断企业控制的水资源最优定价和投资模型,称为多阶段边际成本定价模型”[3]。
日本学者植草益(1990)运用微观经济学理论,对日本自来水、煤气等公用事业规制,特别是收费水准和收费体系,作出了科学的系统分析。
“zamikau(1994)提出了一种部分牺牲效率目标来实现供水企业的利润目标的拉姆塞定价模型。
kim(1995)将供水实体分为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两种产品推导次优的定价模型”[4]。
griffin(2001)论证了价格应该包括非会计上的机会成本。
美国学者dinar编写的《水价改革与政治经济—世界银行水价改革理论与政策》一书运用了大量事例研究成果,论述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性对实施有效的定价改革的重要性,指出信息不对称性已经成为核心问题,是政府进行水价管制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水价规制机制设计主要考虑的是政府与供水企业之间的关系,目的是提高供水效率,降低水价格,保护水用户利益。
这里的一个前提假设是,水如同一般的工业品一样是一种可以无限再生的商品。
然而水是有限的,企业只是加工有限的水资源而已。
随着水资源短缺的加剧,政府对城市普遍采用了用水限制的需求侧管理。
许多经济学家对此进行了研究,发现这种做法存在着巨大的社会成本。
如mansur和olmstead 2006年估计了北美地区用水限制产生的无谓损失,发现损失巨大;grafton和ward 2007年对悉尼限制用水的成本进行了估计,发现无谓损失也相当巨大。
另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前后,不少国家开始减少政府控制,水资源的配置通过市场机制在市场上交易进行。
如vaux等(1984)最早建立非线性模型对美国加州农业水权向工业和城市水权转让进行了分析;nir(1995)采用线性规划模型分析了以色列农业水权在不同区域间进行转让的潜在可能性;robert等(1995)在智利选择了4个流域建立定量模型计算其水权转让的实际收益;alberto(2000)以西班牙南部4个灌区为例,研究了农户间、区域内、区域间灌溉水权转让机制和效果,并定量考虑了交易成本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别是在澳大利亚,农业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功(acil tasman 2003年的综述,donna 2006),已经引起了国际关注,saleth和dinar 2004年指出这些政策变化进一步提高了经济工具和以市场为基础的水分配的作用,改善了健康状况和水行业的可持续性。
经济学家杂志2003年甚至认为澳大利亚的合理水管理应该得到最高的奖励。
但这些评论主要涉及农业改革,城市供水改革的进步是不能得到同样赞誉的(crase和dollery 2006)[5]。
因为这些研究都集中在农村和工业市场,并且交易在城市和非城市之间进行。
能否把农业领域成功的水权改革引入城市呢?2006年crase和dollery对澳大利亚城市和农村的水权改革的影响进行了比较研究,2008年pumphrey、edwards和becher以美国德克萨斯一个有限水供给的半干旱地区为例研究了城市和农村对于市政水控制的态度,该研究表明混合保护政策,包括强制性限制、超用水罚款和提高水价格等比单一的监管政策更有效和易于接受[6]。
许多经济学家主张使用价格手段分配水资源(sibly 2006a,b、grafton和kompas 2007)。
但在政府监管体制下,政府定价面临着挑战。
竞争市场的缺失导致城市水资源的无效配制(grafton,ward 2007),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革(sibly和tooth2008)。
2008年sibly和tooth首次把竞争引入城市供水领域,提出了在所有城市终端用户之间建立竞争性水市场的设想[7]。
这些研究代表着城市水价格规制研究的趋势。
2.我国城市水资源价格定价机制研究状况我国是在水资源公有制前提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研究城市水价的。
早期研究多局限于水资源费的核定与收取。
上世纪90年代初的资源价格研究(李金昌1991,胡昌暖1993)和90年代后期的水资源价值和价格研究奠定了我国水资源价格研究的基础,姜文来1998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水资源价格》是那个时期的代表性著作。
沈大军、梁瑞驹等(1999)首次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国内和国外水价制定与实施的各种理论方法,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水价制定问题。
2000年前后,水利部组织发起了一场水权与水价的大讨论,认为完整意义上的商品水价应由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三部分构成事实上成为一种共识。
目前主流观点是坚持供方取水权基础上政府监管定价基本框架不变前提下,推广全成本定价和阶梯式水价,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成本监审。
以清华大学(陈吉宁、傅平、傅涛、褚俊英等)、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沈大军等)、亚洲开发银行与建设部城市水资源中心(邵益生等)、社科院(温桂芳)等为代表。
但深入研究不难发现,今后城市水定价的研究趋势是:改革目前的定价机制,把水权理论引入城市水价格决定中,打破水供给方垄断,通过市场竞争决定水价。
这一研究趋势已经从三个方面显露了出来。
一是从阶梯式水价引申到城市水权转让(单以红、唐德善、戴春霞2005,安丰东2007),认为二部制水价是体现水权的适当形式(郑垂勇、赵敏、赵海林、毛春梅2004)。
二是从水权制度建设的趋势中引申到城市水权转让。
这一趋势本人在2010年已经指出过,即“我国水权制度建设包括流域、区域水权配置、个体取水权配置和灌区的农民用水权及公共供水管网下用水权的配置三个层次,根据水利部的部署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水权制度建设要向城市公共供水网管以下的终端用水户推进,这必然要求改变现行的城市水定价机制”[8]。
一些学者已经在第三级水市场中研究了用户间水权交易(杨向辉、陈洪转、郑垂勇2006)。
三是从不同定价机制的比较中得出水权交易配置模式是水资源最优配置机制的结论(王为人等2005,夏骋翔2005,付廷臣2006、2009、2010)。
夏骋翔、付廷臣和张有贤等(2008)还分别设计了一些具体机制。
3.城市水资源价格定价机制的研究趋势从国内外的研究情况不难发现,城市水定价机制的研究思路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过去都实行政府监管的成本定价,终端用户水价都普遍低于成本,现在的主流观点都是在坚持现行的定价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完全成本定价和阶梯式水价,研究的趋势都是把水权理论引入城市水定价中,打破水供给方垄断,通过市场竞争决定水价。
形成这一趋势的原因之一是,当前实行的政府监管的定价机制存在着定价悖论,即如果采用sibly的方法,在水供给市场上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提高供水效率,降低供水成本和价格,但低水价不利于节约用水;提高水价可以节水,但缺乏信息,没有标准,有失公平,社会不满。
因此,能否设计一种从水资源的不可无限再生性出发,同时考虑供水方效率与需水方节水的城市水价格定价机制?如果把水权概念引入城市水定价中,如何协调水需求方的交易价格与供给方的水价格?如何设计一种既能反映供水成本信息、又能反映需求者信任的水资源短缺和供求状况且激励兼容的城市水价格定价机制,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研究趋势。
参考文献:[1][2]任超锋,李保德.规制机制设计理论的新发展[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3][4]安丰东.对中国城市供水价格的思考[j].消费经济,2009(8).[5]crase,l.and dollery,b.water rights:a comparison of the impacts of urban and irrigation reforms in australia[j].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2006,50:451-462.[6]pumphreya,r.,edwardsb,a.,becker,g.urban and rural attitudes toward municipal water controls:a study of a semi-arid region with limited water supplies[j].ecological economics,2008,65:1-12.[7]sibly,h.and tooth,r.bringing competition to urban water supply[j].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2008,52:217-233.[8]付廷臣.城市水“政府中介市场——市场联动定价”机制新模式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1).作者简介:付廷臣(1964—),男,河南方城人,教授,南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