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调解中的社会工作者角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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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专员的岗位职责

拆迁专员的岗位职责

拆迁专员的岗位职责拆迁专员是一个重要的职位,主要负责社区或城市发展项目中的拆迁工作。

他们在拆迁过程中担任重要的角色,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下面是拆迁专员的主要岗位职责:1. 政策研究和解释:拆迁专员需要对拆迁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能够向项目参与者提供准确的解释。

他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拆迁计划的制定:拆迁专员需要根据项目需求和政策要求,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

这包括确定拆迁范围、拆迁时间表和拆迁费用等。

拆迁专员需要平衡社会利益和个人权益,确保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3. 拆迁协议的谈判:拆迁专员需要与受影响的居民和企业进行谈判,达成拆迁协议。

他们需要倾听当事人的关切和需求,并寻求双方的最佳解决方案。

拆迁专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谈判技巧,以确保协议的公平和公正。

4. 拆迁补偿金的核算和发放:拆迁专员需要核算受影响居民和企业的拆迁补偿金,并及时发放。

他们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并根据政策规定计算补偿金额。

拆迁专员还需要确保补偿金的公正、透明和及时发放。

5. 社会稳定的维护:拆迁工作往往涉及到大量的人员和财产流动,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拆迁专员需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维护社会稳定。

他们需要及时解决纠纷和冲突,妥善处理各方的合理诉求,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6. 拆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拆迁专员需要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拆迁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他们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拆迁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和滥用职权的情况。

拆迁专员需要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拆迁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7. 政策宣传和投诉处理:拆迁专员需要积极宣传政府的拆迁政策和相关法规,增强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他们还需要处理各种投诉和申诉,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

拆迁专员需要认真倾听各方意见,维护公众利益和法律权益。

总结起来,拆迁专员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政策研究和解释、拆迁计划的制定、拆迁协议的谈判、拆迁补偿金的核算和发放、社会稳定的维护、拆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以及政策宣传和投诉处理等。

司法调解中的社区角色定位与职责划分

司法调解中的社区角色定位与职责划分

司法调解中的社区角色定位与职责划分司法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它通过由社区参与的方式,调解员发挥重要的作用,实现了对纠纷的及时有效处理。

在司法调解中,社区角色的定位与职责划分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司法调解中社区角色的定位和职责划分进行深入探讨。

一、社区角色定位在司法调解中,社区的角色定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1. 调解平台社区是司法调解的重要平台之一。

社区可以提供物质和人力资源支持,为调解提供场所和必要的设备,确保司法调解的顺利进行。

此外,社区作为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的纽带,可以借助其网络来扩大调解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参与者。

2. 舆论引导者社区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具有承载舆论的功能。

在司法调解中,社区可以通过宣传报道、社区活动等方式,引导和倡导群众对司法调解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对调解员的信任度,推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司法调解。

3. 调解员培训和管理社区在司法调解中可担任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社区可以组织相关的培训课程,提供调解员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对调解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通过社区的培训和管理,可以保证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工作的质量。

二、社区角色职责划分在司法调解中,社区的职责划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纠纷申请受理社区作为调解的前线,负责受理纠纷申请。

在纠纷发生后,社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接收来自居民和单位的调解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登记。

社区要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明确调解需求,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2. 调解员分派和指导社区需负责调解员的分派和指导工作。

根据纠纷的性质和特点,社区可以从培训有素的调解员中选择合适的人员组成调解团队。

社区要向调解员分派任务,并提供必要的指导,确保调解员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独立、公正地开展调解活动。

3. 协助调解工作社区要积极协助调解员完成调解工作。

社区可以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文件,协助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同时,社区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咨询,帮助他们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浅析社区工作对城市拆迁冲突的介入

浅析社区工作对城市拆迁冲突的介入

TheoryResearch学论理★★★★收稿日期:2013-04-18作者简介:高敏(1988-),男,湖北武汉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社会工作研究。

浅析社区工作对城市拆迁冲突的介入高敏(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武汉430074)近年来,各地因城市扩张和旧城区的改造,城市拆迁逐渐增多,并引发的大量的冲突,出现了很多所谓的“钉子户”,更有以自焚和其他的方式对抗政府与开发商强拆。

这些冲突的激烈冲突和外显程度之高,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在这场拆迁运动中,政府、开发商和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地政府和官员在土地财政和政绩工程的刺激下,大搞城市拆迁。

由于当前拆迁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拆迁程序的混乱,补偿机制的不合理,公共利益的界定模糊以及社区居民维权途径和资源的缺乏,在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往往以暴力、网上发布极端言论等手段进行维权,然而这种极端的方式却收效甚微,不但不利于维权,反而使冲突扩大,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在现实的社区维权行动中,社区居民非常需要外界的引导和帮助。

笔者通过下面这个案例来谈社区工作与社区居民维权之间的关系。

一、个案回放与分析2010年5月31日南都网报道,光明新区凤凰社区为了给广深港客运专线清场,动用执法力量将3户人家共18间房子全部拆除,昨日,光明办事处办公室主任林继童称,多名防暴警察在与居民冲突中受伤。

而南方都市报记者见到被拆民房女主人吕绍艳肩膀、手臂上有多处外伤,她说这是当时在与执法人员的肢体接触中受的伤。

拆迁仅仅进行了一小半,还有数十户民房共百来间房屋待拆[1]。

据了解本次拆迁冲突的起因是社区居民在与政府就拆迁补偿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政府实施强制拆迁。

居民在请求法律手段情况下,得到的依然是政府“强拆”的决议,居民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暴力的手段抵抗拆迁。

从上述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社区居民在拆迁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一开始凤凰社区参与维权的居民并不多,只有几户居民,由于力量的弱小,而遭到政府的强制拆迁。

社会工作介入拆迁户维权行动初探 (1)

社会工作介入拆迁户维权行动初探 (1)

社会工作介入拆迁户维权行动初探李文琴李立文(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63)【摘要】本文主要从社会工作者如何介入拆迁户的维权行动的角度出发,就拆迁户的概念界定,拆迁户维权的现状,社会工作介入拆迁户维权行动的必要性,社会工作介入拆迁户维权行动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社会工作;拆迁户;维权行动中国的城市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的推动,各地方的拆迁事宜陆续落实,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诸多方面的矛盾升华,成为各方利益的冲突爆发点。

拆迁户涉及城市人口的一成、二成甚至三成以上,拆迁事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问题丛生,应引起高度关注。

目前有关于拆迁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途径的研究,在国内外都有成果。

许多学者从法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角度出发,在各自的学科理论层面上对拆迁现象展开分析。

本文主要从社会工作如何介入拆迁户的维权行动的角度出发,就拆迁户的概念界定,拆迁户维权的现状,社会工作介入拆迁户维权行动的必要性,社会工作介入拆迁户维权行动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阐析。

一、拆迁户的概念界定拆迁户是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工程之一,大中小城市在建设、在发展、在美化,要拆掉或多或少的原有住户,这样就产生了一批临时群体,叫做拆迁户。

而对于拆迁户里的特殊群体“钉子户”的界定是:钉子户,英文称作“Holdup”,大致的意思是敲竹杠,讨价还价的意思。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长期违规办事,难以处理的单位或个人”。

可见,“钉子户”的“出身”不是太好,与“刁民”含义相当。

媒体多称那些因为拆迁补偿问题与开发商、政府部门死磕、纠缠的居民为“钉子户”。

还有学者研究发现,“钉子户”这一称呼并没有对钉子户的形象构建产生消极影响。

所谓的“钉子户”是逐渐被建构和广泛使用起来的,并且其意义也得到扩展,起初作为带有侮辱性的字眼,由负面的说辞逐渐演变为大多数人眼里的典范,受到公众的赞赏和支持。

论拆迁救助的社工介入

论拆迁救助的社工介入
践, 是顺 民心 、 得 民意 之举 , 是 时代 的呼唤 , 是 我 国社
矛 盾也 非 常 尖 锐 。其 中 的难 点 就 是 困 难 群 体 的 安 置, 而 妥善 安 置好 困难 群 体 的关 键 在 于 实 现 对 拆 迁 困难 群体 的科 学有效 救 助 。 由于 我 国 目前 征 地拆 迁
业难 、 上学 难 、 购物 难 、 就 医难 、 心 理 压 力 大 等 。 因
案方 法、 小组方法 、 社 区方法、 家庭 方 法 和 社 会 政 策 方 法 。但 社 工 介 入 拆 迁救 助 也 存 在 救 助 的 法 规 滞 后 、 救助
的专业水平与实务能力不强 、 社 会 认 可 度 不 高等 障 碍 , 需要 政 府在 制度 和 政 策 层 面进 行 鼓 励 和 推 动 . 进 一 步 完 善 保 护 拆 迁 弱 势 群 体 的相 关 立 法 工 作 。 加强对拆迁救助工作 的宏观协调 管理 . 建 立 一 支 高素 质 的 拆 迁 救 助 社
V o 1 . 2 2 N o . 5
S e p t . , 2 0 1 4
论 拆 迁 救 助 的 社 工 介 入
黄 帝 荣
( 湖 南商学 院 , 长沙

4 1 0 2 0 5 )
要: 城 市化 的 快 速 发 展 、 拆迁 矛盾复杂化及其有 效化解、 拆 迁 困难 群 体 的 妥 善 安 置 及 科 学 有 效救 助 .
会 工作 专 业 队伍 。
关 键词 : 拆迁救助 ; 社 会工作 ; 社 工 介 入 中图分类号 : C 9 1 6 . 2 文 献 标 志 码 :A 文章 编 号 : 1 6 7 2 — 0 5 3 9 ( 2 0 1 4 ) 0 5 — 0 0 7 9 — 0 6

人民调解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的实践和分析

人民调解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的实践和分析

人民调解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的实践和分析
人民调解是一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机制,其中包括了社会工作的
方法。

本文将会分析人民调解运用社会工作方法的实践和分析。

一、人民调解概述
人民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自愿的、和解的争议解决机制,它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调解适用于各
种类型的民事争议、家庭争议和邻里纠纷等,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工作方法的应用
在人民调解中,社会工作方法被广泛应用。

社会工作方法包括
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引导
人民调解实践中,调解员需要通过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从而达到解决争议的目的。

这种引导作用通常通过开展“亲情教育”、“法制宣传”等形式来实现。

2. 协调
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通过协调双方达成妥善解决方案,实现双赢的目的。

调解员可以借助社区资源,联合社工等携手推动
协调达成。

3. 信息收集
人民调解实践中,调解员需要了解双方的意愿和诉求,根据具
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社会工作工作者可以通过深入了解当事人
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生活习惯等信息来更好的协助调解员进行调解。

4. 讲解和解释
人民调解实践中,调解员需要进行法律讲解和解释。

社会工作工作者可以协助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将法律知识灵活地运用在人民调解中。

三、结论
总之,人民调解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在解决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的规范、保障、引导的作用。

社会工作工作者在实践中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同时也能够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论拆迁救助的社工介入

论拆迁救助的社工介入

论拆迁救助的社工介入作者:黄帝荣来源:《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5期摘要: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拆迁矛盾复杂化及其有效化解、拆迁困难群体的妥善安置及科学有效救助,迫切需要实现拆迁救助的专业化与职业化,而社工介入拆迁救助就成为适应这一需要的客观要求与必然选择。

社工介入拆迁救助不仅提升了拆迁救助水平与层次,有效地化解了拆迁矛盾,而且也拓宽了社会工作的领域与范围,促进了社会工作自身发展。

其介入方式有体制内介入和体制外介入两种。

助人服务的方法有个案方法、小组方法、社区方法、家庭方法和社会政策方法。

但社工介入拆迁救助也存在救助的法规滞后、救助的专业水平与实务能力不强、社会认可度不高等障碍,需要政府在制度和政策层面进行鼓励和推动,进一步完善保护拆迁弱势群体的相关立法工作,加强对拆迁救助工作的宏观协调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拆迁救助社会工作专业队伍。

关键词:拆迁救助;社会工作;社工介入中图分类号: C916.2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4)05007906“拆迁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房屋拆除迁移中的困难群体、或因此而造成生活贫困的社会成员,提供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援助,以保证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在生活上得以妥善安置的保障制度。

涉及的内容有危机干预、生活安排、生产和公益设施恢复、心里疏导、社会关系重建等。

社工介入拆迁救助就是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涉入我国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为有困难的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帮助其解决困难,使其生活与生产得以恢复与发展的一种助人活动。

我国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规模大,由此引发的矛盾也非常尖锐。

其中的难点就是困难群体的安置,而妥善安置好困难群体的关键在于实现对拆迁困难群体的科学有效救助。

由于我国目前征地拆迁法律制度不健全、救助机制不顺畅、救助方式单一、救助工作人员素质低、方法简单粗暴,使得救助水平低,效果差,困难群体面临的实际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仍然意见大、抱怨多。

善于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调解者

善于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调解者

善于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调解者矛盾和纠纷是人与人之间无法避免的现实问题。

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无论是家庭、职场还是社区,都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

作为一个善于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调解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拥有一种平和、公正和客观的态度。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善于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调解者的角色和技巧。

一、调解者的角色作为一个调解者,首先需要做的是放下个人立场和偏见,客观地看待矛盾和纠纷的各方。

调解者应该以公正的立场来帮助各方寻找最合理和最经济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偏袒一方或者代表其中一方利益。

其次,调解者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比如,在家庭关系的调解中,调解者需要了解婚姻法、家庭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在职场纠纷的调解中,调解者需要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掌握这些专业知识,调解者能够更好地分析问题和解决矛盾。

最后,调解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沟通和倾听技巧。

在与各方进行沟通时,调解者应该积极倾听各方的观点和意见,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关切,以便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同时,调解者还应该善于提问和引导,让各方逐渐了解对方的立场,促进双方的理解和妥协。

二、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技巧1. 建立信任关系在进行调解时,首要任务是建立起双方的信任关系。

调解者应该以开放的姿态来接纳各方的意见和情绪,并保证保密性和中立性。

通过争取各方的信任和支持,调解者能够更好地促进解决纠纷的进程。

2. 掌握核心问题在调解过程中,调解者应该准确把握纠纷的核心问题。

通过深入探讨和分析各方的观点和诉求,找出矛盾的本质,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解决纠纷。

同时,调解者还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察觉各方在沟通中的隐含问题,以便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调解。

3. 寻找共同利益在解决矛盾和纠纷时,调解者应该着重寻找双方的共同利益。

通过引导各方进行合理的妥协和让步,调解者可以帮助双方找到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

同时,调解者还应该在解决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都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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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调解中的社会工作者角色分析作者:易璇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7年第06期摘要:拆迁工作是城市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如何改进拆迁工作中的沉疴与积弊,缓和群体性恶性事件,协调政府、社区、拆迁户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治理的一项难题。

在拆迁纠纷的处理中,社会工作者能承担什么样的角色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如何调节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关系,课题组通过参与式观察与无结构式进行拓展和研究。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角色分析拆迁纠纷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以青奥会为首的一大批国家级、省市级重点项目在我市开工和推进,城市建设搞得如火如荼。

同时,因城市建设印发的征地拆迁问题较为老百姓关注。

征地拆迁中多方沟通协调过程中极易印发纠纷,触发社会风险,影响社会的稳定。

随着城市化的进展,拆迁是信访制度在拆迁中的运用,2009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24件,56人次,无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信访事件;2010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35件,135人次,无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信访3件1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50%;2011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65件,250人次,集体信访件11件,186人次,赴省进京信访21件3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90%。

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由此可见,在调解拆迁纠纷之中信访工作在调解中的作用可以是社会工作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对象,也作为社会福利协调稳定的助力,目前在拆迁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能够介入的部分依然有限,当下司法所、信访局内处理拆迁调解纠纷的工作人员大多以法律专业为主,社工融入不足。

二、社会工作角色理论角色理论源自于国外,是社会工作实务价值论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可作为结构功能分析的的一个部分进行分析。

角色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包含某一情境中特定位置上人们的期望、行为的集合。

在实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可以分为三大类别:直接服务角色、间接服务者和合并服务者。

直接服务者角色内部包含这几种具体的角色类型:支持者(对于处于困境中的案主此采用一种恰当的方式表达对案主的支持理解,提供心理长得支持和共情)、指导者(工作者为案主提供指导和忠告)、治疗者和辅导者(采用专业技巧系统地影响案主的人际互动和内在功能)、照顾者(对生理、心理上的弱势群体、易受到伤害的群体,提供关怀和保护,同时也作为社会控制力量以符合社会工作主流价值观的形式表现其行为)。

间接服务角色服务者的角色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涵:行政者(在服务群体项目内计划、发展与执行政策、制定服务和工作方案)、研究者(研究相关文献、评估成效,发展理论以及通过决策影响政策)、咨询者(向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公众及其他展业提供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料,也可以凭借专家的身份参与各种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

合并服务角色有别于前两种,无法区分为直接服务角色和简介服务角色,具体内涵如下:促进者(促进案主自我潜力的开发,增强其能力解决自己的问题)、经纪人(认为案主的角色可以通过社会服务的机构、制度、资源与机会的分配更有效地得到满足)、调节者(工作者处于中立的态度以最具有建设性的方法和途径去化解纷争帮助冲突的系统中的个体对冲突的问题达成共识)、管理与协调者(工作者在这个角色中具体承担组织和协调的工作,在通过案主和适当的服务不断联结的过程中,以系统的方式把相关的因素组织起来协调服务达到为个人或家庭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和确保案主获得所需服务的目的)、倡导者(致力于改变和消除社会结构和规范对人的歧视或贬低人的价值的负面影响,关注违反人类尊严以及非正义的社会现象,关注弱势群体)、增权者(提高案主适应能力以及改变案主的情况帮助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增强其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力量与影响)、教育者(提供机会和信息让案主学习特定的社会技能使案主充分发挥自己角色的能力)。

社会工作者在从事不同的工作的时候可以承担不同的角色,社会工作者从事拆迁安置工作不仅需要沟通调解的技巧,同时也需要作为社区工作者处理拆迁安置小区的社会治理,同时也需要作为普通公民监督拆迁过程的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依照往日的经验,可以推断社会工作者在拆迁过程中的介入主要可以以调解者、监督者、使能者、倡导者等角色参与。

具体的角色可以依照案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案例分析课题组前期进行走访参观南京市几大拆迁安置区域的司法所的走访中得到的资料,依照建邺区司法所P主任的描述,在奥体中心八百亩拆迁的过程拆迁工作的额执行主要由各个拆迁小组组织实行,拆迁小组由拆迁社区的工作人员、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司法所的处理纠纷调节的相关人员以及招募的志愿者、安保人员一起参与。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有社工参与,作为志愿者和社区人民调解部门的人(人员能组成:法律调解的律师以及部分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参与调解处理。

社工在拆迁过程中的介入主要是协助人民调解部门的人完成工作,保证拆迁现场的工作妥善开展,处理临场可能会出现的各种矛盾。

在此情境中,社会工作者主要承担着协调者、辅助者的协同角色。

具体的拆迁纠纷处理的情况课题组通过访谈无法了解,因而通过参与式观察的一场拆迁上访调解的案例加以分析。

1.背景介绍。

XL大街司法所位于AT社区XL街188号,临近地铁三号线和十号线,周边有126路和7路公交车,交通方便。

XL司法所属于NJ市三星级司法所,于2000年成立,位于街道办事处四楼,办公面积大约100平方米。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逐年增多,司法所目前有5位工作人员,自主招聘的有3位(有社工证),工作人员往往身份多样。

其中核心工作人员有4位,主要负责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三大部分。

XL司法所和AT社区的人民解调部门合作处理处理市民的信访信息,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每周三是XL司法所接待信访的时期,课题组有幸旁听一场拆迁上访并记录。

具体如下:前来上访的委托人有4位,南京GT厂的近20位老职工的代表前来上方寻求法律咨询依据这几位委托人的描述,他们GT厂的老职工长期住在GT厂的职工房。

在2013年南京GT厂拆迁之时,当时厂房拆迁的负责人是以厂长Y某为首的四位拆迁小组,其他员工都拿到了拆迁安置房,他们四人为代表的老职工的住房遭到了强拆且没有拿到安置房,厂长Y某给他们一人3万让他们离开他们要求有房住,厂长Y某不答应他们因为他们提供不了有效的产权证明,因而说他们是强占住房。

四人无处寻求帮助。

然而他们没办法提供有效的文件证明自己拥有使用房屋的使用权。

四位委托人对于他们的现象强调但没有证据说明这一点,也没有相关的有效证据证明他们在此期间租赁厂里房屋,所以司法所的答复是司法所只能给他们提供建议,希望他们某一周的周三去区法院询问这样的案例是否可以受理。

整个上访过程持续了一个小时。

司法局受理此次法律咨询的时候邀请了一位专业律师给他们进行答复,参与此次调解会谈的工作人员还有司法局的F所长以及两位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他们平日里的工作是负责法律宣传,在此次法律调解中作为会务参会。

司法所的律师给他们的答复是,钢套场职工宿舍属于企业房产,产权属于企业法人。

拆迁安置的所有补贴在拆迁是已经拨到法人账户由企业的拆迁小组另行分配给厂里的职工。

而企业房屋拆迁安置条例明确说明房屋租赁者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住房补贴,即便相同情况的人拿到了拆迁安置房,由于这四人不能提供租房证明还需要找企业法人即厂长协商。

四位委托人强调厂长私吞这笔钱但没有证据说明这一点,也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他们在此期间租赁厂里房屋。

司法所对于他们的情况给出的答复是司法所只能给他们提供建议,希望他们某一周的周三去区法院询问这样的案例是否可以受理。

2.情境分析。

在整场拆迁纠纷的法律咨询座谈会上并没有安排专业社工参与。

在过程中四位委托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对于拆迁小组的抱怨非常大,F所长的在介入的过程中语言的使用显得比较强硬:“你们一个个来,一起吵吵谁能听得到?”“怎么只有你们10户是这个样子,其他人呢?”由此可见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对于委托人的关系处于一种高姿态,对于委托人的情绪处理并不侧重。

如若有社工的参与,以同理心的技巧促使案主充分发泄自己的情绪继而进行下一步了解对方的需求,这样对于案主本身以及咨询会谈的进展会有很大的帮助。

在此次会议的后期,其中一位男性委托人情绪激动地表示“我要把事情闹大,带人把房子车子砸了谁怕谁”之类的言辞,而在场的工作人员完全没有在意委托人这句话,表示不置可否。

对于案主出现的危险性话语,社工会采用强价值介入指出对方非理性情绪进行归因,避免案主因为非理性情绪而做出危险性行为。

对于委托人提出的关于帮助拆迁信息公开、追回应有的补贴的时候,司法所给出的答复是这样的:“你们想要我们提供拆迁信息公开啊,拆迁信息公开的问题,街道无法解决,想公开应该向几位拆迁办提出要求。

”“公平这种问题,肯定有不公平,但司法局解决不了,要通过有关部门其他渠道解决较好。

”对于拆迁工作的纠纷调解司法所的态度是:提供咨询以及转介,并没有想到指出具体的“相关部门”以及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社工在介入纠纷调解的时候,可以先作为支持者继而作为咨询者提供信息,再作为倡导者呼吁媒体等社会力量帮助案主获得应有的权利和利益保障,而非一味掣肘。

四、结语总体而言可以看出社工在介入拆迁工作中主要以协同和配合的角色参与,起到辅助的作用,然而实际中拆迁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不仅仅局限于上访的调解,还有拆迁前的宣传工作、拆迁过程中的群众情绪疏导、突发情况的介入(司法强拆、拖欠安置款等)、拆迁安置小区的社会治理问题、居民适应情况的调查等工作,由于课题组的身份和诸多客观因素不方便参与现场的拆迁过程,因而能够搜集到的资料有限,所以对于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分析并不全面。

在现实情境中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并且实现本土化适应国情的发展。

参考文献:[1]王亚平.市民社会分析框架下的的社会工作角色定位[J].法制与社会.2009.1.[2]孙健.西方社会工作伦理在中国本土化的探讨[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45-3.[3]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徐永祥,孙莹.社区工作[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0.[4]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0.[5]杨荣.功能与角色:中加社区工作比较——以社区发展为视角[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8.4,8-2.[6]郭榆浅析角色理论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应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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