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培训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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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二、教育教学第四条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职业道德第九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公正无私,关爱学生。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家长,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第十一条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四、继续教育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分,逾期未完成者将按照规定处理。

五、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教师应接受学校进行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方面。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价,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六、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八条教师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日常行为,提高教职工管理效能,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等。

3.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学校形象。

二、教职工入职管理4. 教职工入职需经过学校的招聘程序,并签订劳动合同。

5. 教职工在入职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并进行资格审核。

6. 教职工的入职前培训是必须完成的,以了解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等。

三、教职工行为约束7. 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照工作计划履行岗位职责。

8.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如作息时间、节假日安排等。

9. 教职工应保护学校的财物,严禁盗窃、挪用、浪费学校财产。

10. 教职工应保护学生隐私,严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11. 教职工应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进行恶意诽谤、造谣和人身攻击等行为。

四、教职工奖惩制度12. 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优异成绩的,将被给予相应的奖励。

13. 教职工有以下不端行为之一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违反教育教学规定、工作失职、贪污腐败等。

14. 教职工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甚至开除。

五、教职工培训与评估15. 学校将定期组织教职工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16.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绩效评估,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17. 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培训和评估,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

六、教职工福利待遇18. 教职工将享受合法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19.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提高工作效率。

20. 根据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学校将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七、附则21. 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需要进行处理。

2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宣讲和培训。

计算机教师规章制度

计算机教师规章制度

计算机教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教师基本准则第一条基本准则1.计算机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守职业操守,尊重学生,勤奋敬业,为学生榜样。

2.计算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耐心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保持良好的教育和教学风气。

3.计算机教师应该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和教育培训。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二条教学计划1.计算机教师应当认真制定教学计划,按照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教学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2.教学计划应当具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注重多元教学方法的应用,以培养学生的计算机素养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教学内容1.计算机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能力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前沿技术和实际应用。

2.教学内容应当具有系统性和教育性,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发展要求。

第四条教学方法1.计算机教师应当不断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发展。

2.教学方法要求具有创新性和针对性,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第五条教学效果1.计算机教师应当及时总结和评估教学效果,积极采纳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2.教学效果要求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和示范效应,能够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第六条学生管理1.计算机教师应当认真负责地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指导,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和困扰。

2.学生管理要求规范和严格,既要注重学生的行为规范和文明礼仪,又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思想引导。

第三章教师素养第七条专业技能1.计算机教师应当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软硬件的操作和应用,能够灵活运用各类教学资源和工具。

2.专业技能要求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现实应用。

第八条教育理念1.计算机教师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人生观念,关爱学生,尊重个性,引导学生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二中计算机教室规章制度范本

二中计算机教室规章制度范本

二中计算机教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二中计算机教室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效果,制定本《二中计算机教室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室使用时间和范围1.计算机教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8:00至17:00,以及周六的8:00至12:00。

特殊情况下,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延长开放时间。

2.计算机教室仅供本校师生使用,未经许可不得由外部人员进入。

第三章教室管理责任和权限1.计算机教室的管理由专门的教师和管理员负责,教师拥有教学和管理权限,管理员负责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

2.教师有权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计算机设备,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四章使用规范1.进入计算机教室前,学生应存放好个人物品,确保课桌整洁无杂物,保障教室的整体卫生和环境。

2.学生在计算机教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发出嘈杂声音,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工作。

3.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吸毒或饮食。

师生可以带水进入教室,但要保持教室的整洁和卫生。

4.禁止将计算机设备用于非学习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玩游戏、观看非教育视频、聊天等。

5.禁止擅自移动、修改或恶意损坏计算机设备和周边设备,一旦发现,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6.禁止将个人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连接到计算机上,以免引发计算机病毒和数据丢失。

第五章设备借用和维护1.学生在使用计算机设备前,应首先进入系统,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确保自己的使用行为被记录和监控。

2.严禁学生擅自调整计算机设备的硬件设置或进行升级操作,如有需要,请向教师或管理员提出申请。

3.学生如需借用计算机设备外的其他电子设备,需要提前向教师或管理员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安全和保密1.严禁通过计算机设备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有损校园形象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传播淫秽、暴力、恶俗等信息。

2.禁止未经许可,私自复制、删除或携带计算机教室中的教育资源和数据。

3.学生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禁止将个人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一旦发现个人账号被盗用,应及时向教师或管理员报告。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所有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学校将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据教育部门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师德,对待学生要平等友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六条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创新,不断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条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学校领导、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和关系,共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善于处理矛盾和冲突,保持良好的心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的决定,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教师的岗位职责第十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制定教案,保证教学内容的质量和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生动有趣。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私自调课,不得擅自停课,确保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发展,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家长会等,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教师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考核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岗位晋升制度等,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罚。

学校信息化培训制度

学校信息化培训制度

学校信息化培训制度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学校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提升学校的信息化教学水平,打造适应时代发展的现代化教学环境,我们制定了本信息化培训制度。

二、培训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我们鼓励并推广全员参与,以提高学校整体的信息化运用能力。

三、培训内容1. 基础技能培训:包括基本的电脑操作、网络使用、电子邮件、办公软件的使用等;基础技能培训:包括基本的电脑操作、网络使用、电子邮件、办公软件的使用等;2. 教育应用软件培训:包括教学资源库、在线教学平台、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等的使用;教育应用软件培训:包括教学资源库、在线教学平台、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等的使用;3. 信息化教学法培训:如网络协作、反转课堂、在线评价等信息化教学方法的应用;信息化教学法培训:如网络协作、反转课堂、在线评价等信息化教学方法的应用;4. 信息安全培训:包括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备份等内容。

信息安全培训:包括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备份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利用在线研究平台进行视频教学,参训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进行研究;线上培训:利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视频教学,参训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进行学习;2. 线下培训:定期组织面对面的培训课程,由专业讲师进行授课;线下培训:定期组织面对面的培训课程,由专业讲师进行授课;3. 小组研讨:鼓励参训人员形成研究小组,共同研讨和解决实际问题。

小组研讨:鼓励参训人员形成学习小组,共同研讨和解决实际问题。

五、培训效果评估1. 理论测试:通过在线测试的形式,检查参训人员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理论测试:通过在线测试的形式,检查参训人员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2. 实践操作:通过实际操作,检验参训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操作:通过实际操作,检验参训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3. 信息化教学观摩:组织参训人员观摩信息化教学课例,评价其信息化教学能力。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行为,促进工作秩序的良好运转,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

1.2 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等。

1.3 教职工在本校从事工作期间,应遵守本规章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第二章工作职责2.1 教职工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所负责的教学任务。

2.2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心学生的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3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章行为准则3.1 教职工应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努力提升教学水平。

3.2 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的纪律。

3.3 教职工在校内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活动时,应增强自我修养,做到言行得体,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章考勤管理4.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上下班、上下课等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4.2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填写请假申请,必要时提供合理的请假理由。

4.3 教职工迟到早退达到累计一定次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5.1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5.2 教职工如有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奖金、记过、降职等。

5.3 对于严重违纪的教职工,学校将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六章薪酬福利6.1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合理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

6.2 教职工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6.3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税务义务,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附则7.1 本规章由学校进行解释和修订。

7.2 学校将定期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以确保大家对规章的理解和遵守。

7.3 对于本规章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学校制度进行处理。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管理行为,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辅导员等,任何教职工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二、职责与权利1. 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学校安排参与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2. 教职工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学校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3. 教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服从学校的决策和安排,不得故意拖延或阻碍工作进程。

三、工作纪律1. 教职工应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得擅自缺课、旷工或迟到早退。

2. 教职工应当爱护、维护学校的办公设备及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将学校物品用于个人目的。

3. 教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工作时间和假期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违规请假。

4. 教职工应当严守教育秘密,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教育教学机密。

四、教学行为规范1. 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照顾学生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严禁体罚、责骂或歧视学生。

2. 教职工应当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要求,认真备课,合理安排课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3. 教职工应当注重学生的思维发展和综合能力培养,不得只注重灌输知识,应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4. 教职工应当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业情况,遵守学校评价制度,不得将个人喜好干扰到评价中。

五、工作作风1. 教职工应当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家长和同事,不得言语暴力、歧视他人。

2. 教职工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 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和安排,不得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4. 教职工应当保持工作积极向上的态度,不得出现拖延、懒散等不良工作行为。

六、违纪辞退1. 对于故意违反本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利益或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可以辞退该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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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培训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
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务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为办好社会主义学校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针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预算,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决策
2、讨论和决定学校教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教职工奖惩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3、讨论学校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教职工培训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

4、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上级纪检部门和国家zd 机关严肃处理。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和稳定教学秩序的机制运行。

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钻研教材,多出优质课,多写优质论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时,可以提出建议。

如经主管机关审议后,仍维持原决定和指示,职工代表大会应配合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行政、年级、后勤为单位,按性别比例,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在本单位享有公民权力的干部和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3、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

第七条、职工代表义务
1、模范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指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党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4、帮助教育和监督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自觉地改正缺点错误。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八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包括,第一线教学工作人员、科组长、行政领导,按比例组成,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

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但不设常设机构。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教代会大会通过。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可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进行处理。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组织工作、业务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学校。

三、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加强管理,提高教职工素质,根据《劳动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请假制度如下:
1、教职工必须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向学校领导请假。

请假时间于1天内的,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其他人员由教导处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由学校校长批准。

2、计勤时间以每周5天计算,集中会议列入出勤另行计算。

请假1天或1天以上应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时间内的上课节数。

有关领导审批后,《请假单》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作为考勤的依据。

3、因私事每请假1天,则少发出勤奖10元。

如遇当天有课,则每节加扣5元。

请假5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

4、一个学期因事因病请假累计时间超过10天只能发给期末人平奖金的90%,超过15天只能发给80%,超过20天只能发给70%,30天以上只能发给50%。

事假累计时间在40天以上不发期末奖金。

5、无故不上课或未参加升旗集会以及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未办理补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考勤奖50元,连续旷工10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和一切奖金、补贴,因旷工造成学校损失者视情节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6、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②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7、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②工作年限满10年的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8、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的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

经申请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独生子女产妇增加35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奖金、补贴照发。

9、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第十八规定,给予3天以上、42天以下的假期。

在规定休息时间内工资、奖金、补贴照发。

10、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休结婚假,婚假时间为5天。

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

婚假期间各项奖金、补贴照发。

11、教职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5天。

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校长批准,也可给予5天
的丧假。

外省教职工因客观因素,可增加丧假时间2天。

12、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另一方探亲假一次。

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

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申请,由学校校长批准。

见习生学习、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的待遇,期满转正后,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以上探亲假在寒、暑假安排。

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学校负担。

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30%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工资30%部分,由学校负担。

四、教师值日、行政领导值班制度
1、教师值日与行政领导值班全天同步进行。

2、负责处理当天偶发事件,小事情自行处理解决。

重大事情及时向校长汇报共同解决。

3、负责接待外来人员询问,并作解答。

4、检查全校上课、各项活动和清洁卫生情况。

5、每晚熄灯钟后,领导和值班教师共同检查每间学生宿舍人数,学生睡眠情况。

6、每晚学生休息后,值班老师向值班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岗。

7、值日教师签名并填写值日记录,值班领导负责检查当天值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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